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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科技成果》2013,(20):78-79
老年痴呆是老年人脑功能失调的一种表现,是以智力衰退和行为、人格变化为特征的一种病症,包括阿尔茨海默氏病(AD)、血管性痴呆(VD)、混合型痴呆和其它(外伤、帕金森)痴呆。其中AD患者占60%,到2050年,AD患者预期可达到2500万。  相似文献   

2.
论“非典”     
2002年11月中旬以后,广东省佛山、广州等地相继出现以发热、咳嗽、呼吸困难为特征的病例。症状和体征表明病人患的是肺炎。医师发现病人的肺部失去平常的弹性,并且这种疾病具有很强的传染性,抗生素治疗没有效果。对这种疾病,他们使用了“非典型肺炎”这个名称。当时谁也没有料到,疾病会蔓延到世界各地,造成那么大的社会影响。疾病开始流行之后,许多实验室进行了病原体研究,陆续在标本中发现副黏病毒、衣原体、metapneumo病毒、冠状病毒等,分离到冠状病毒的实验室为数最多,而且分离出的冠状病毒与已知的冠状病毒都有所不同。4月16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型冠状病毒就是病原体。对这种新的疾病,我国最早称为非典型肺炎。当前,我国社会上常用“非典”两字来称呼它。世界卫生组织在3月称之为“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英文是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ARS)。关于这种疾病的名称,人们发表过不同的意见。常从媒体上看到“非典型肺炎是一种新的疾病”的说法。这种说法并不正确。首先,“非典型肺炎”(atypical pneumonia)一词并非新的创造。1938年,这个概念由Reimann第一次提出的。“非典型”是与“典型”相对而言的。1889年,巴斯德从大叶性肺炎患者分离出肺炎双球菌(今称为肺炎链球菌),证明它就是大叶性肺炎的病原体,以后,肺炎链球菌性肺炎就被认为是“典型”的肺炎。Reimann报告的一组病例,其症状、体征和胸片与“典型的”肺炎(肺炎链球菌性肺炎)有所不同,“非典型”之名由此而来。非典型肺炎指一组急性的传染性肺部疾病,具有类似的临床表现和放射学特征,其病原体包括肺炎菌质体(或不很准确地译为支原体)、立克次氏体、衣原体、军团菌以及多种病毒[1]。《英汉医学词汇》[2]、《英中医学词海》[3]中均收录此词。有人说这个术语比较含糊,建议不如径用SARS的音译,称之为“萨斯病”,并认为这是“与国际接轨”。但准确的病名应能指明发病部位、临床表现、病理变化、发病原因等;在感染性疾病中,发病原因即指病原体。许多疾病刚发现时,人们不了解它的本质,无奈笼统地冠以“综合征”之名。随着研究的深入,特别是当找出病原体时,“综合征”也改名为“××病”了。“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一词的提出,也说明人们开始时还不认识这种疾病。因此“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一词也同样宽泛、笼统,是一个过渡性的“字纸篓”式的术语。乍一见到“萨斯病”一词,谁能猜出其中的奥秘呢?而且“萨斯”两个字已经意味着“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再加个“病”字,“萨斯病”就是“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病”了,这岂不是画蛇添足?笔者认为,音译是一个不可取的办法,一时找不到适当的术语又不得不尽快介绍来自外国的最新信息时或可偶一为之,但与其音译还不如直接搬用外文(用拉丁字母表示或转写的)形式。上过学的人都学过汉语拼音,即使把原文念错,其错误程度也不会大于音译造成的错误。汉语是历史悠久,表达力很强的语言。我们完全可以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准确表达概念内涵的术语。而且与国际接轨不等于与英语接轨,为什么用英语的音译就是“与国际接轨”呢?法国人不会这么做。法语也是世界卫生组织的工作语言之一,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法文版文件中,“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的法语词是syndrome respiratoire aigu sévère,首字母缩拼词为SRAS,而非SARS。笔者认为,如果本病的病原体证实为冠状病毒,则本病的准确名称应为冠状病毒肺炎(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为“冠毒肺炎”似亦无不可。也有人建议用厄巴尼的姓氏命名这个疾病(厄巴尼氏肺炎),以纪念这位为人类健康献身的勇士。  相似文献   

3.
<正>阿尔茨海默症(AD)是一种至今无法治愈的疾病,也是全球药物研发史上成功率最低的领域。自1906年被人类发现并命名以来,在接下来漫长的114年中,阿尔茨海默症仿佛是人类取得巨大发展的医学领域中的一个"绝对死角"——目前为止,我们几乎没有取得任何进展,还没有人确切知道阿尔茨海默症的病因。  相似文献   

4.
消失的记忆     
<正>镜头下的阿尔茨海默症阿尔茨海默症离我们并不遥远,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百年孤独》作者马尔克斯、幻想小说家特里·普拉切特等名人都是阿尔茨海默症患者。不少导演将镜头对准这一群体,拍摄了不少反映该疾病的影视作品。从这些作品中,可以感知遗忘的无奈与心酸。  相似文献   

5.
<正>阿尔茨海默症似乎是一个生涩难懂的医学名词,不过提起它的俗称——老年痴呆,很多人都会恍然大悟。但我们真的了解它吗?翻开任何一本教材,我们都会看到教材里面写着阿尔茨海默症的病理学特征,是脑内细胞外老年斑沉淀和神经细胞内原纤维缠结和神经元突触功能异常,神经元大量丢失,临床上表现为记忆障碍、失语、失认、视空间技能损害、执行功能障碍以及人格和行为的改变。读完以上一段,相信有90%  相似文献   

6.
一、背景“证”、“症”、“征”是医学专业书刊和医疗文书档案中出现频率较高的3个音、形、义相近的字,但目前不少人对这3个字的使用常有混淆,甚至无所适从。究其原因:一是使用者缺乏对字义的探究和鉴别;二是目前对这三个字的使用尚无规范可循。“证”字在医学上的使用源自中医,但中医论著也有“症”出现;在西医进入中国后,“征”、“症”的使用逐渐增多,同时现代的中医书籍中也常引用一些西医的专业术语,如“症状”、“体征”等,中西医的交叉使得这3个字的应用更加混乱。二、引证1.《汉语大词典》(1)证:通“症”,病症。元·关汉卿《拜月亭》第二折:“只愿的依本分伤家没变证,慢慢的传授阴阳。”一本作“症”。(2)症:症候、病象。【症状】有机体因发生疾病而表现出来的异常状态,如发热、头痛、咳嗽等,多指患者主观不适。【症候】①疾病;②毛病;③症状。【症象】症状。2.《辞海》(1)证:症候。【证候】中医学名词。指患病时出现的互有联系的一群症状。证候反映了疾病的原因和病理变化,可以了解疾病的部位,如表证、里证;正气和病邪的盛衰,如虚证、实证;疾病的性质,如寒证、热证;病机的变化,如闭证、脱证等。辨别不同的证候,是诊断疾病的重要依据。【适应证】适合于采用某一诊断或治疗措施的疾病或情况。【禁忌证】指不适应于采用某种诊断或治疗措施的疾病或情况,或采用后反而有害。(2)症:疾病的症候情况。如重症、对症下药。【症状】病人患病时所发生的异常感觉。如患感冒时的发热、喉痛、头痛、食欲减退等。广义的症状还包括体征,是临床上用作诊断的重要依据。【症结】腹中结块的病。《史记》中有“尽见五藏(脏)症结。”【症瘕】中医学病名。指腹内结块。以坚硬不易推动,痛有定处为“症”;聚散无常,痛无定处为“瘕”。【症候群】即“综合征”。(3)征:迹象。【综合征】同时出现的一群症状,代表一些相互关联的器官或功能紊乱,但还不能确定其为一种独立的疾病,且常可出现于几种疾病或由于几种不同原因的病所引起。中医中的证候,如脏腑分证、六经分证等,其表现的症状,类似于综合征。3.《现代汉语词典》其中的解释基本同《辞海》。(1)证:①证明;②证据,证件。(2)症:①中医指腹腔内肿块的病;②疾病。(3)征:表露出来的迹象;现象。三、讨论总的说来,对“证”、“症”、“征”这3个字的应用须格外小心。为减少误用,力求规范,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供参考。1.“症”即指某一种疾病,或某一种疾病的症状,或单指某一种症状;“征”与“症”所表示的范围较小。而“证”是相互关联的器官或功能紊乱的总和,对一组临床表现的概括,概念的范围较大。对于综合征,因有“综合”二字,已有“集合”之意,再用“证”,就重复了,故选用“征”。2.“症”多指主观感觉,“征”多为客观检查所获得的信息。3.最初中医几乎只用“证”,根据《汉语大词典》对“证”的解释,有时也通“症”,故出现了由以前的“证见”逐渐演变为现在的单指具体症状时的“症见”。4.对西医学名词的翻译,其实是在中医对这3个字的理解的基础上的扩展,故中西医对这3个字的使用是相通的。按照上述理解,笔者在图书编辑加工时对“证”、“症”、“征”三字的选用如下:  相似文献   

7.
《中国科技成果》2013,(18):33-34
系统性红斑狼疮(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SLE)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结缔组织疾病,其特征是患者淋巴细胞异常活化,体内有大量致病性自身抗体和复合物,可造成多个系统的脏器组织损伤,是世界公认的医学难题。由于该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尚未明确,因此研究SLE的发病机制,寻找一些高效、新型预防和治疗方法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8.
<正>在与阿尔茨海默症相关的诗歌网站中,有一首流传甚广的小诗:"别问我是否还记得/也别问我是否明白/让我歇歇吧/让我知道你一直陪着我……"简单的语句,却是许多病患和家属的精神支柱。在中国,患有阿尔茨海默症的人数目前已达900多万,位列世界第一。人们对阿尔茨海默症了  相似文献   

9.
《中国科技成果》2008,(6):45-45
妊娠高血压疾病是孕妇常见的、严重的并发症。我国发病率9.4%,国外报道7%~12%,是孕产妇主要的死亡原因。但该疾病发病机制不明,至今尚无理想的预防和治疗方法。妊娠高血压疾病与孕妇的凝血功能改变有明显的相关性,主要表现为血管内皮细胞损伤、凝血功能和血小板功能增强、抗凝和纤溶功能减弱,严重者出现消耗性凝血障碍(DIC)和以血小板减少为特征的HEPLLP综合症,临床表现出多器官或组织血栓或出血。  相似文献   

10.
建议用“萨斯”作为中文译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2年11月,我国广东出现传染性肺炎,由于其病因不明、临床表现和病程特殊、有别于细菌性肺炎,而被命名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后来用得更多的是“非典型肺炎”,并进一步被简略为“非典”。2003年3月初世界卫生组织将这一新出现的呼吸道传染病命名为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意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英文缩写为“SARS”,于是在我国大陆、香港、台湾以及其他华文地区便有该缩略词的不同中文译名,如“萨斯”、“沙士”、“沙斯”、“萨丝”、“沙氏”、“沙示”等等。“非典型肺炎”不是新名词,传统上指因感染肺炎支原体、衣原体、军团菌、贝纳立克次体和病毒等而发病,传染性不强,临床症状不典型,与胸部X线表现不一致的一类肺炎,是相对于感染肺炎链球菌而发病的典型性肺炎而言的。可见,“非典型肺炎”是一个概念较为宽泛的病名。我国当初称“非典型肺炎”,事出有因,但时至今日,科学界对这一新出现的传染病已有一定的了解,如世界卫生组织4月宣布科学家发现这次发病的病原体是新型冠状病毒等,再使用概念宽泛的“非典型肺炎”已经不合适了。“SARS”最先是由世界卫生组织意大利籍传染病专家卡洛·厄巴尼(Carlo Urbani)命名的。他不幸染病,于3月29日在曼谷以身殉职。为了纪念他,世界卫生组织将这次出现的传染性肺炎命名为“SARS”。目前国外学术界、新闻媒体已基本接受并开始使用“SARS”这一名词。它的中文译名可借鉴于“艾滋病”的翻译。艾滋病英文全称为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意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AIDS”,中文译名一度也有“爱滋病”、“爱之病”、“艾滋病”等,最后统一为“艾滋病”。因此,“SARS”也可以根据缩略词来音译定名。在目前几种中文译名中,“萨斯”比较符合中文发音。所以,建议目前使用“萨斯”作为中文译名。其实,SARS也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从术语学来看,病名若能按照科学性、系统性、简明性、国际性、单义性、约定俗成等原则来命名;确定的中文病名,要符合中文的语言,能“望文生义”,反映出该病的特点,那是最为理想的。众所周知,SARS爆发以来,仅有半年时间,尚有许多未知数,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但尚不能排除其他病原体;对SARS的病因、传播途径和源头、发病过程、致病机制的认识尚不清楚,因而从严格意义上说,SARS还不能算是一个理想的病名。当然,如果SARS(萨斯)继续沿用下去,也就约定俗成了。 (2003年5月底)①王永炎院士是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②朱建平研究员是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  相似文献   

11.
编者按 从去年底先在我国广东,而后在国内外许多地方发生并流行一种特殊的肺炎,可以说是突如其来,而且来势汹涌,以致我国医学界仓促上阵,连其名字都未能深加考究。在紧急情况下将其称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是可以理解的。但随着国内外对这种“怪病”的研究和认识不断地深化,专家们对它的称谓就有了变化和分歧。关于“非典”这一名称,几乎所有的专家都不认同了。有人建议叫作“传染性冠状病毒肺炎”,还有人称其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多的专家建议定名为“萨斯病”(即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英文缩写为SARS),有利于与国际接轨。也有的专家认为叫“萨斯病”同叫“非典”一样,都不科学。众说纷纭。为及早给这种疾病确定一个科学的名称,我编辑部特组织专家进行讨论,欢迎大家积极参与。2002年11月在广东省首先发生一种突发的传染性极强的严重的肺部疾病。已知用抗生素治疗无效。广州呼吸病研究所在临床初始实践中暂称此病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在当时病因不明的情况下,这个暂时命名还是合理的。后来因为名字太长,为了简化,就称之为“非典型肺炎”。这实际上是不科学的,因为医学上非典型肺炎是一种类名,它包括了已经知道的十多种病,将一个原本较为泛指的名词用于这次突如其来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是不够科学的。以后由新闻媒介把“非典型肺炎”简称为“非典”。由于“非典”一词不断广泛地出现在各种媒体上,老百姓不知道,媒体宣传多了就接受了,已成为约定俗成,以讹传讹而不考虑此名的科学性。我认为,这个不适当的名词应该及早地抛弃,加以纠正。对于疾病的命名方法通常是:1.以病原体或原因的方法命名。以肺炎为例,譬如各种细菌引起的肺炎,就把各种细菌的名字放前边,像军团菌肺炎、链球菌肺炎(还有病毒、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肺炎等)。我想这种命名最好,它对诊断、治疗上有指导意义。2.以病因命名,如吸入性肺炎、放射性肺炎、通气机肺炎等。3.以解剖部位命名,如大叶性、支气管性、间质性肺炎。4.以发生地点命名,如社区获得性肺炎、医院获得性肺炎。5.以症状来命名,如休克型肺炎、SARS……上述五种命名以病原病因性命名对治疗帮助最大,应作为规范化命名的首选。有的病用描述性命名,这是因为对病不大了解,病因不太清楚,所以根据症状的表现来命名。“SARS”的命名就是这样由来的。将本病称为SARS,是根据WHO派到越南工作的意大利籍传染病专家Carlo Urbani医生,他将所见的第1例本病患者首先上报WHO,并根据其临床表现称之为“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中文译为“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以其英文缩写简称SARS。Urbani医师本人在研究本病时被感染而病故。WHO在2003年3月为纪念Urbani医生的贡献,正式将其命名为SARS,后来为国际上广泛应用。由此可以看出SARS是本病初发时期提出的命名。由于当时对病的本质还不了解,SARS有不合理的地方:SARS只是症状描述性的,既未突出其传染性,未说明它是一种肺炎,也未包括可能的病因;而且称为综合征,而非独立的一种新的疾病。“综合征”与“独立疾病”在医学上是有区别的。综合征是各种原因引起的相同的一组症状,不是一个病。病原定了就应转为用独立疾病命名;SARS意思是“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严重”的说法一开始是严重的(也有的病例开始就不很严重),以后时间长了,人们有了免疫力了,就会变为不很严重了;这个名字也没有体现出传染性来;也没有说明原因是什么。总之这个名字只是纪念性的,现在看来就不太理想。在没有决定更好的新名词前,我们可以暂时先用SARS或萨斯。随着SARS研究的迅速进展,现在WHO已肯定了它的病原体是新型冠状病毒,所以,现在已经到了制定科学术语的时机了。关于命名,我赞成还是病因式的。香港已建议将其称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但没有反映出它有强烈的感染性。故我建议命名为“传染性冠状病毒肺炎”,因为它表现出强烈的感染性,又提出病因是冠状病毒引起的,所以治疗方面,病毒方面目前还没有特效药,只能维持对症治疗。以后有效防治方法就会出来了。适当的时候是否可简称“传冠肺”、“冠肺病”。英文名communicable coronavirus pneumonia(CCP)。我建议在WHO召开的国际会议上提出推荐用这种更好的科学术语来统一国际上的名词。 (2003年5月底) ①翁心植院士是全国科技名词委委员;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华医学会名词委员会主任。  相似文献   

12.
休闲:文化哲学层面的透视   总被引:67,自引:9,他引:58  
本试图从化哲学的层面回答“何谓休闲”、“休闲是感性的还是理性”、“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是一种意义还是一种行为?”。  相似文献   

13.
摘要 医学微生物学存在一些科技术语的汉译名称不统一。文章就沙门氏菌属、耶尔森氏菌属、埃希氏菌属、志贺氏菌属、奈瑟氏菌属、布鲁氏菌属、克雷伯氏菌属、立克次氏体属、芽孢杆菌属、枝原体属等菌属名称,肥达氏试验、革兰氏染色、革兰氏阳性菌、细菌芽孢、非典型性肺炎和SARS、“病原生物学”等微生物学术语,进行了研讨和提议。医学微生物学(medical microbiology)是微生物学(microbiology)的一个分支,其汉译科技术语本应与微生物学科的科技术语[1-4]相一致,但在笔者所从事医学微生物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中,经常被科技术语的汉译名称不统一[5-7]所困扰。譬如,编写《医学微生物学》教科书,为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制定医学微生物学科考试大纲以及每年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命审题等,医学出版机构所要求使用的汉译科技术语经常与微生物学出版物所载名称不一致,深深体会到将科技术语的汉译名称进行统一,使之标准化,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就医学微生物学某些有争议的汉译科技术语名称,与学术界同行们进行商榷。一 关于汉译名称中“氏”的正确使用汉字“氏”的使用中注明,“在学有专长的人的姓或姓名后面加‘氏’表示尊重”[8]。微生物学中有不少为纪念做出重大贡献的学者,以其姓氏或姓名命名的科技术语,在细菌名称中尤为多见。[2-7]还有不少微生物名称是以团体名称或首次发现地名命名,例如军团菌属(Legionella)、汉滩病毒(Hantaan virus)、汉城病毒(Seoul virus)、辛诺柏病毒(Sin Nombre virus)、马尔堡病毒(Marburg virus)、扎伊尔埃博拉病毒(Zaire Ebola virus)、辛德比斯病毒(Sindbis virus)等。[2-7]基于上述理由,凡是以学者姓氏或姓名命名的微生物学科技术语,均应采用姓氏或姓名后加“氏”的汉译名称为宜。例如Salmonella是纪念美国细菌学家D.E.Salmon命名的菌属名,众所周知,Salmon(沙门)是西方人名D.E.Salmon中的家族名(family name),即相当于国人的姓,故Salmonella应汉译为沙门氏菌属[1-6],不应译为沙门菌属[7]。同理,Yersinia是纪念法国细菌学家A.J.E.Yersin(耶尔森)于1894年首次从鼠疫患者体内成功分离该菌而命名为耶尔森氏菌属[2-6],也不应译为耶尔森菌属或耶氏菌属[7]。其他还有埃希氏菌属(Escherichia)、志贺氏菌属(Shigella)、奈瑟氏菌属(Neisseria)、布鲁氏菌属(Brucella)、克雷伯氏菌属(Klebsiella)、巴斯德氏菌属(Pasteurella)、鲍特氏菌属(Bordetella)、弗朗西斯氏菌属(Francisella)、立克次氏体属(Rickettsia)、考克斯氏体属(Coxiella)、巴尔通氏体属(Bartonella)等菌属名称,肥达氏试验(Widal test ,Widal’s test)、革兰氏染色(Gram stain,Gram’s stain)、革兰氏阳性菌(Gram-positive bacteria)等术语[1-6],均已是约定俗成且长期被广泛使用的科技术语,没有必要去掉“氏”,再启用一批新的汉译名称[7],以免与以地名或团体名称命名的汉译术语相混淆。二 考证“细菌芽孢(bacterial spore)”bacterial spore含义为某些细菌在不利条件下,于“菌体内形成具有多层膜包绕的圆形或卵圆形小体”,形如真菌的厚膜孢子(chamydospore),且可“发芽,形成新的菌体”[6-7],故汉译名称为细菌芽孢(bacterial spore),简称芽孢(spore)是合理的。在细菌分类中和细菌学的大量出版物中,芽孢(spore)一词已被普遍使用,例如芽孢杆菌科(Bacillaceae)、芽孢杆菌属(Bacillus)、无芽孢杆菌(nonsporing rods)、蜡样芽孢杆菌(Bacillus cereus)、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肉毒梭状芽孢杆菌(Clostridium botulinum)、破伤风梭状芽孢杆菌(Clostridium tetani)、炭疽芽孢杆菌(Bacillus anthracis)等。[1-4,6]因此,不需要另造细菌“芽胞”一词[5,7]之必要性。三 支原体属还是枝原体属有些医学微生物学出版物中将Mycoplasma译为支原体属[5,7]。按照对Mycoplasma词义解释,为“没有细胞壁能形成丝状与分枝状”[6-7]的原核细胞型微生物种属,理应汉译为枝原体属(Mycoplasma)[2-4,6],而不应汉译为支原体属[5,7]。正如Mycobacterium因“繁殖时有分枝生长趋势”,汉译为分枝杆菌属(Mycobacterium)[2-7],而不译为分支杆菌属。四 传染性“非典”与SARS非典型性肺炎(atypical pneumonia)简称“非典”,是与肺炎链球菌(Streptococcus pneumoniae)引起的大叶肺炎相对应的间质性肺炎。在2002年之前,已知引起“非典”的病原体主要有4类,即(1)肺炎衣原体(Chlamydia pneumoniae)即TWAR衣原体;(2)肺炎枝原体(Mycoplasma pneumoniae);(3)嗜肺军团菌(Legionella pneumophila);(4)病毒,包括①呼吸道合胞病毒(respiratory syncytial virus,RSV),②冠状病毒(coronavirus)等。这些病原体引起的“非典”均有一定的传染性,故均可称作传染性非典。2002年11月—2003年6月,中国及东南亚国家或地区曾突发另一种合并呼吸衰竭的严重非典型肺炎,其临床特点为急剧发生弥漫性肺炎及呼吸衰竭,较过去由已知的病毒、嗜肺军团菌、枝原体及衣原体所引起的非典型肺炎严重得多。因此,世界卫生组织(WHO)专家卡洛·多尔巴尼(Carlo Urbani)博士于2003年3月16日将其命名为serious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简称为SARS。其后多尔巴尼博士在越南不幸被感染SARS以身殉职。为纪念这位科学研究先驱,WHO正式采用他所命名的SARS病名,并将稍后发现的该病病原体——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SARS-coronavirus,简称SARS-Cov。唯有我国一直沿用2003年春临时称“传染性非典”的病名,并将其写入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届第十一次会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这样极易造成与一般“非典”相混淆,传染性非典不全是SARS,SARS仅仅是传染性非典中极其特殊的一部分。为了与世界接轨,建议应将中国独有的“传染性非典”名称更名为国际通用的SARS病名,正如AIDS已被直译为艾滋病,不必再起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病名。五 质疑“病原生物学”一词“病原生物学”一词已载入中国学科目录,近年来全国新设不少病原生物学系或教研室、病原生物学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授予点,甚至有《中国病原生物学杂志》(原名《中国寄生虫病防治杂志》,2006年2月易名,为中国核心期刊)和《病原生物学》教科书等。中国组创病原生物学学科的初衷是将医学微生物学(medical microbiology)与医学寄生虫学(medical parasitology)两个学科合二而一,但实际上这种划分不妥。就医学微生物学而言,它不仅研究致病的微生物,还研究对人类健康有益的微生物即人体正常微生物群(normal flora),显然用“病原”一词不恰当。再就生物学(biology)而言,动物、植物和微生物都算生物,生物学的研究范围很广。病原生物学是中国独创的术语,虽然可英文直译为pathogen biology,但在外文专业书刊中从未发现过这个词汇,也无此书名刊名的外文科技书刊。目前国外教材或学术专著,除个别英文原著Medical Microbiology中包含医学寄生虫学内容外,均将医学微生物学与医学寄生虫学分别出版。故建议废除“病原生物学”学科名称,取而代之应恢复医学微生物学与寄生虫学(medical microbiology and parasitology)学科名称。  相似文献   

14.
<正>系统正常运行与背后一系列物理量保持守恒、对偶性质保持平衡有关。多种对称性的破缺,将导致系统失稳,风险积聚和外溢。南方科技大学此次“3A论坛”通过多领域交叉来讨论人类世各种非对称性现象,下面是论坛发言的改写版。一、“田松讽”是一项重要学术概括《哈姆莱特》第5幕第2场中,丹麦王子对自己杀人行为的辩护极好展现了自我纯化过程。哈姆莱特为开脱自己,给出了完全无法接受的辩护。他声称是其疯狂导致了不当行为,  相似文献   

15.
科学的组织问题和自治问题 用两个题目就可以概括现代对科学所进行的讨论:一是(在特定的期望成就意义上的)科学的组织问题;一是科学的自治问题。尽管在这方面不乏疑义,但在这两种情况之下,似乎科学已作为一种社会行为系统立于我们面前,且我们应该更好地组织这个系统或使其自治。人们无论如何都难以把“组织”和“自治”这些概念同“方法”和“理论”——科学论的两个古老题目——直接联系起来。当把科学看成是一种社会系统时,它究竟是什么含义人们还不清楚,甚至连此系统的界限范围和信息加工的实际过程这些问题也在探索之中。当人们把科学分析为一种社会系统时,更为详细地考虑  相似文献   

16.
技术活动是以“利害人己”为目的的伦理行为。道德目的与道德价值之间不是一种线性关系,而是一种非线性关系。伦理行为的道德价值是动机、意志、道德实践能力、环境影响力诸因素非线性互动的结果,其互动模式为E=M.V.(A+C)。该模型既能说明技术活动道德价值实现的多种典型情态,也能为实现技术活动道德价值的最大化提供指南。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特应性皮炎、哮喘等一类与过敏相关的疾病,随着社会的进步,发病人群越来越多,北京大学皮肤科主任张建中教授称特应性皮炎是一种"文明病".  相似文献   

18.
1.什么是强互惠 强互惠(strong reciprocity)系指一种超越或突破“经济人”与“理性人”假说的人类行为模式。2004年2月,美国《理论生物学杂志》发表萨缪·鲍尔斯①和赫伯特·金迪斯②的论文《强互惠的演化:异质人群中的合作》,认为人类行为具有超越“经济人”和“理性人”假设的“强互惠”行为模式,即超越“利己”动机,为公平公正可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不惜付出代价。  相似文献   

19.
1988年5月24日在京召开了外国自然科学家译名协调会议。会议议程有二:(1)总结1987年译名协调工作和讨论1988年译名协调计划;(2)对今年要公布的第一批微生物学名词中的外国科学家译名,进行讨论与协调。外国自然科学家译名协调委员会的在京委员、微生物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主任王大耜教授、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副主任黄昭厚同志,办公室主任樊静同志和有关学科代表等21人,出席了会议。译名协调委员会主任吴凤鸣同志主持了会议。通过这次对去年译名协调工作的总结讨论和对第一批微生物学名词中的外国科学家译名的协调讨论,大家对译名协调工作又有了进一步体会,积累了新的经验,探索了新的方法,可供今后译名协调参考。1.各学科外国科学家译名的协调,大家强调应根据“外国自然科学家译名通则”进行,主要是贯彻“名从主人”、“约定俗成”、“服从主科”和“尊重规范”四条原则和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处理好“规范”和“惯用”(约定)的关系;同时还要结合各学科的译名材料,不断开展研究,总结新的经验,补充译名通则,丰富译名理论,为逐步统一外国科学家译名做出努力。2.译名协调前,分学科名词审定委员会需确定本学科要公布的名词术语中的外国科学家的姓名是属于哪个国籍和民族,以便确定其正确读音。一般讲这是确定译名的前提,为此、有时需做些考证工作。会上有的同志认为也应适当考虑一个外国科学家主要在哪个国家工作和发表著作的情况,借以辅佐订其译名。3.与会不少同志谈到,译名要尽可能注意规范化,特别是对新出现的译名。只有多参照新华社编的各语种译名手册和地名委员会编的译音表来确定译名,使译名尽可能规范和统一,各学科的译名才好协调。4.译名的“约定俗成”范围应愈小愈好。约定俗成可分大约定、中约定和小约定三类。对像伽利略、牛顿、达尔文、爱因斯坦等这类知名度非常大的科学家,其译名已定型,无需讨论;对有的科学家译名虽不规范,但相关学科都那么称呼,也宜不改;对有的科学家译名在一个学科内或在相关学科中,有不同译法,最好按规范译名来订,5.只当两个学科对同一外国科学家的译名都基本合理时,才根据“服从主科”的原则来订其译名,不然仍应按照“尊重规范”的原则,统一到规范译名上。6.会议还重点研究了译名的简称方法和带不带“氏”字问题。会上对与多音节的外国人名相连的名词术语,以及对与二个以上外国人名相连的名词术语,有两种表达意见,一种是全部译出全名,另一种是可采用译名简称。但多数人认为都用全称译名来表达术语,则太繁杂、冗长,不便使用。所以认为与名词术语相连的外国自然科学家译名,可采用译出姓名的第一音节的简称,如天文学术语赫罗图(Hertzsprung-Russell diagram);甚至两个以上人名并列时,可径直采取将其外文第一个字母连用办法来表达,如HR图(Hertzsprung-Russell diagram)。对如何对待各学科存在的译名后边带“氏”字的术语问题,大家一致认为,当译出全名时不要带氏字,而当只译出姓氏的一部分(一般译出第一个音节),或译单音节姓氏时,可在其后加个氏字表达。会议历时一天,讨论热烈深入,显示了一年多的译名协调工作无论在认识上,抑或是在方法上,都取得了进展。(梁际翔)  相似文献   

20.
在中国,宫颈糜烂曾经是一个困扰了很多女性的疾病,去做体检的婚后女性,有很大一部分会被诊断为宫颈糜烂。事实上宫颈糜烂并不是一种疾病,而是一种生理现象。曾经有人把“宫颈糜烂”翻译为cervical erosion,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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