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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共秩序保留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国际司法案件时,依据冲突规则的指引本应适用外国法,但因其适用会违背法院所在国的公共秩序而排队该外国法适用的一种制度。从广义上理解,公共秩序保留还应包括以公共秩序为由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和境外仲裁机构的裁决,以及在外国制成的法律文件等。 相似文献
2.
从广义的公共秩序保留的角度出发,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通过对我国这一制度历史沿革的概述和国内规定的分析,总结了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发展成果,提出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应力图实现法律用语的统一、法律规定的统一、司法体制的统一、适用标准的统一。 相似文献
3.
将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基本原则是夸大了该原则的作用,这一原则将与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主权相抵触,则不会被法院地国采用,因而最密切原则是可以被国家主权原则推翻的。所以,最密切联系原则是不可能与国家主权原则等一起成为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4.
本文通过对国际海事和航空赔偿责任限额概念的和各国现行法规及国际公约进行梳理,结合对国际法上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探讨,来尝试讨论赔偿责任限额能否适用公共秩序保留这一问题,并从国内法和国际公约两个层面得出了结论。 相似文献
5.
本文论述了我国涉外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公共秩序保留问题,有关公共秩序保留的立法和实践仍然存在着一些缺陷和不足,因此我们必须对我国的涉外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进行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6.
赵品容 《大众科学.科学研究与实践》2007,(21)
与国际私法层面的公共秩序保留相区别,我国区际私法层面的公共秩序保留根源于我国独特的多法域背景。在我国采纳"有限适用论"符合我国公共秩序保留的特殊性。结合我国各法域对相互承认与执行民事判决的规定,分析其中公共秩序保留条款的特色,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7.
殷仁胜 《湖北三峡学院学报》2006,28(6):98-101
法律规避究竟是国际私法中的一项独立的制度,还是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一部分?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理论界。法律规避作为国际私法的一项独立的制度,从实践层面讲,存在着意图认定上的主观性、效力认定上的矛盾性和处理后果上的消极性等缺陷;如果看作是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一部分,不仅可以解决实践中的缺陷,从理论上讲也具有合理性。在我国国际私法立法中,法律规避没有独立存在的空间。 相似文献
8.
周江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3):59-65
"冲突法理论"应当被理解为对于"为何适用外国法"做出解释的理论。作为一种中国式世界观表达的"天下"理念为我们思考"为何适用外国法"的问题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界。在"天下"的视界下,冲突法理论将由工具和技术层面的考虑和计算提升至精神气质层面,并基于"无外"的原则在"和而不同"的框架下形成适用外国法的精神自觉。 相似文献
9.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是国际私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法律中对该制度也有规定.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本文从立法方面进行分析,发现不足,找出完善和解决的办法. 相似文献
10.
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是为了弥补因信用证独立性产生的不足而设立的,公共秩序保留和诚实信用原则都是其法理依据。在适用条件上,应当对"欺诈"作出严格的限定,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也有应该排除的情况。而我国在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相关规定像1989年《座谈会纪要》对我国审理信用证止付方面的案件只具有参考价值,不属于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11.
赵凌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12,(2):26-30
外国法查明制度作为国际私法的特有制度,是冲突规范功能正常发挥与实现的最终保证,也是整个国际私法制度良性运作的基石。然而,长期以来,外国法查明制度在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存在功能定位偏移,外国法查明责任模糊化,查明方法效率低下,监督机制缺失等问题,使该制度的功能未能有效发挥,并将对构建统一的国际民商事法律新秩序产生消极影响。因此,笔者以为,通过明确外国法查明的责任主体,完善外国法无法查明的救济,改进外国法查明途径等方法重塑外国法查明制度功能应是我国当前国际私法立法及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20世纪中后期以来,国际私法的趋同化日益明朗,其发展势头也越发强劲。已经并正在给传统国际私法学带来巨大冲击。作为冲突法领域一项传统的基本制度———公共秩序保留,已经悄悄地在发生嬗变。立足于国际私法趋同化的大背景,从传统两大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关于公共秩序理论的渊源出发,进一步梳理其理论传承和发展的脉络,对于认识、解释和总结国际私法学界在这个问题上的纷争局面,是很有裨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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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后期以来,国际私法的趋同化日益明朗,其发展势头也越发强劲。已经并正在给传统国际私法学带来巨大冲击。作为冲突法领域一项传统的基本制度——公共秩序保留,已经悄悄地在发生嬗交。立足于国际私法趋同化的大背景,从传统两大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关于公共秩序理论的溯源出发,进一步梳理其理论传承和发展的脉络,对于认识、解释和总结国际私法学界在这个问题上的纷争局面,是很有裨益的。 相似文献
15.
国际私法随着“法律准入”和“法律准入壁垒”这一矛盾的彼长此消不断向前迈进。而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法律准入壁垒”中使用频率最广的一个制度,其不合理运用大大阻碍了国家之间的民商事交往的日益拓展,因此,在国际社会本位理念之下呼吁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公共秩序是国际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以"鲍富莱蒙案"为视点,讨论了国际私法中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法律规避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关系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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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沈军炜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15,(2):16-20
中国在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对第1条第1款(b)项提出了保留,中国的该项保留使公约的适用变得异常复杂,不仅影响当事人选择法律,而且鼓励当事人挑选法院。随着我国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政治、经济体制与当初保留时发生了很大变化,适时撤回该项保留在司法实践中对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会产生本质上的影响,反而有助于克服该公约适用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实现我国法院对该公约的适用条件与国际接轨。 相似文献
19.
童超 《西安联合大学学报》2006,9(2):73-75
在外国法的查明制度中,有关查明责任的问题,审判实践中可采取一些具体措施而对决定查明责任的外国法性质规定予以“模糊”处理;有关查明途径的问题,应从全方位来扩展查明渠道,只要有质证程序的保障;在不能查明时的补救措施问题上,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显然比其他传统做法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