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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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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晓慧  张杰 《科技信息》2012,(34):18-19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设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使争议多年的刑事和解制度在法律上得以正式建立,并将于明年开始实施,现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就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对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解读,结合先期我国各地试行刑事和解的具体实践情况,针对实践中存在的案件适用少,诟病频的问题,从刑事和解的具体实施与建立配套制度方面提出解决办法,以期能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和解制度,进而提高其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推动和促进我国法治社会和和谐社会的建设。  相似文献   

2.
我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赋予了被害人诉讼当事人的地位。本通过对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当事人地位利弊得失的分析,指出应取消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的当事人地位,而将其定位为特殊的诉讼参与人。这样,既可以避免制度上的矛盾,又顺应了人权保障中加强被害人权利保护的世界潮流。  相似文献   

3.
我国目前尚没有一部刑事和解规范性文件,以至于出现各地检察机关刑事和解适用范围和处理程序不一致的问题。随着运用越来越频繁,出台统一的刑事和解规范已是大势所趋。目前可借鉴两大法系国家刑事和解制度,结合我国目前具体情况提出可行的发展建议,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将刑事和解制度推广到没有受害人的案件,应用到公诉空白空间。  相似文献   

4.
刑事和解制度虽然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但是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运用和解方法处理刑事案件的做法却早已存在,而且刑事和解制度还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因此,应当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确立刑事和解制度,对现实中已存在的和解现象进行规制,以便更好地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利益,增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5.
刑事和解,可以成功化解民间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刑事和解是贯彻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项有效措施,除了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几类依法从重处罚的案件外,其他刑事案件都可以进行刑事和解。本文从四个方面探讨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的问题: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精神来理解的刑事和解的含义,以司法和谐的理念来确定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从公诉案件的处置权来判明刑事和解的启动主体,从刑事和解的负面效果预防来设计刑事和解机制。  相似文献   

6.
我国实行公诉与自诉并行的刑事起诉制度,因此,刑事自诉案件是我国刑事诉讼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检察机关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却存在着法律监督的缺失,本文拟对法律监督缺失的现状、原因及法律监督的完善方案作尝试性探讨。  相似文献   

7.
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政治、经济、文化等蓬勃发展,社会各项事业日新月异,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也得到进一步发展。然而,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均比较重视保护刑事被告人的权利,而与之对应地,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却长期被忽视。本文对我国公诉案件中被害人诉讼地位的现状加以分析,提出更好地保护被害人权益的改革措施,以此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相似文献   

8.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伴随着人们对刑罚价值功能有限性的认识,以及对社会和谐秩序最大化的追求,刑事和解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迅猛的发展。目前,我国正在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这一社会背景下,探讨我国公诉案件中如何构建刑事扣解制度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长期以来,法学界普遍认为,我国公诉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一标准过于抽象化、客观化和理想化,已不适应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需要对新刑诉法第141条进行重新认识。比较而言,国外的公诉证明标准低于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且更具可操作性。我们宜吸收国外证明标准的合理因素,确立“证据清楚有说服力、预期可予定罪”的公诉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0.
晏乾 《当代地方科技》2011,(9):36-36,38
进入21世纪,在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下,在征地拆迁、环境污染、承包经营权纠纷、劳资纠纷中伴生的不稳定因素导致社会矛盾多发、纠纷数量激增,由此而引发的轻伤害案件逐年上升。在诉讼这一现代社会主流法治意识形态和主流法治话语的背景下,重估和解的价值,利用传统意义和解文化本土资源优势,将和解制度运用到轻伤害案件的侦查阶段,是有效解决司法资源有限性和社会矛盾多发性这一冲突矛盾的有效途径。文章从当前轻伤害案件的现状和刑事和解制度价值入手,对刑事和解制度在轻伤害案件侦查阶段的运用进行了阐述,并对这一制度的规范和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1.
1996年我国刑事诉讼修改增加了公诉转自诉制度的规定,以达到对被害人权益的救济,制约公诉权,稳定社会秩序的目的,但是在实践中,它的实效却与立法原意相悖,本文通过对德国、日本以及法国的民事原告人相关制度的介绍以借鉴其合理之处对我国的公诉转自诉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2.
将刑事和解制度引入故意伤害案件的解决机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十分必要。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机关主持调解,在认为有必要的时候,检察机关可以委托公安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和解。现有的法律法规只对于轻伤害案件的处理有指导性意见,对于具体如何应用以及对重伤害案件是否适用刑事和解尚无明确的规定。对亲属之间的重伤害案件可有条件地适用刑事和解,并严格限定适用条件。  相似文献   

13.
在公诉权与自诉权冲突的视阈下,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公诉转自诉案件是公诉权与自诉权矛盾集中体现的"地带"。在这两类自诉案件中存在着诸多缺陷。完善我国刑事自诉制度,可通过如下措施予以构建:明确八类轻微刑事自诉案件的具体范围、确立公诉优先原则、贯彻一事不再理原则、限制公诉转自诉案件范围、规定只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才可以适用公诉转自诉制度。  相似文献   

14.
民事诉讼是当事人处理民事争议时激烈对抗的产物,如果处理不当,会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相对于判决和调解,民事诉讼和解制度有着软化和实质性解决社会矛盾的优势。它具有消弥当事人分歧,缓解社会紧张关系,使纠纷获得法律上、实体上和心理上的完全解决的独特社会功效。现阶段我国民事诉讼和解制度还存在一定缺陷,我们需在思想意识上真正重视,在制度上不断完善,在操作层面上进一步改良,以充分发挥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面对我国司法资源越发紧缺的情况,节约司法成本,有效地优化程序成为迫切需要。英美法系在庭审前注重对案件进行分流处理,使得大部分简易案件庭审和解解决。案件分流机制能够更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集中力量解决复杂的案件问题。在进一步明确案件分流标准、保证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和完善制度设计等方面采取一定措施。为避免片面追求效率和节约司法成本。  相似文献   

16.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加害人以认罪、道歉、赔偿等形式与被害人和解后,国家专门机关对加害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免除处罚或者从轻处罚的制度。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论基础源于自然法理念下的恢复性司法原则和诉  相似文献   

17.
刑事和解是解决刑事纠纷的新思路,它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注意对受害人利益的维护,打破了以强制性、严厉性著称的传统刑事诉讼制度。本文通过对两种解决刑事纠纷方法的对比分析,得出了在我国引入刑事和解制度是可行的结论,同时提出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条件和程序。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还没有规定检察机关的民事公诉权,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来说,民事公诉制度都应当成为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缺失保护民事公益的强有力制度,构建民事公诉制度对于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试图论证民事公诉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探讨了建构民事2公诉制度的两个关键问题即案件范围和法律地位问题。  相似文献   

19.
张希平 《科技信息》2010,(30):96-96,99
传统的刑事诉讼程序是国家为了追诉犯罪、维护公共利益而设置,通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步步推进,最终实现刑罚权。然而,在诉讼爆炸的今天,通过激烈对抗解决纠纷的形式既加大了法院审判案件的负担,又难以符合当事人诉讼的目的追求。和解息讼、官民协同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宽严有度的刑罚理念,已经成为照亮当今世界司法界的"东方经验",成为现代调判结合的纠纷解决机制相互衔接的源头活水。  相似文献   

20.
王珂  晏庆 《菏泽学院学报》2006,28(4):97-100
刑事和解是二十世纪中叶出现的一种刑事思潮,被认为是刑事诉讼价值多元化的产物。我国的一些学者也对刑事和解作了初步的研究,而且目前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刑事和解的尝试。从刑事和解构造的两造出发考察刑事和解,对构建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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