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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淑萍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15(15):143-144
简要介绍了权利质权的概念及特点,阐明了权利质权的设定因其标的物的不同而不同。债权质权、股权质权、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质权的设定除受权利质权设定一般原则的约束外,还受与其标的相适应的个别规则的约束。 相似文献
2.
权利质权已经成为当今社会重要的担保物权之一,并为物权法所认可。随着知识产权日益发展,知识产权质权也逐步成为主要的权利质权供当事人提供质押。尽管近三十年来知识产权法在我国不断取得进展,但是其在制度上仍存在不足之处。金融机构为了防范金融风险而更多地选择不动产作为质押标的,权利质押成为中小企业质押融资的主要途径。知识产权质押作为新兴的权利质押方式,更应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减少知识产权质押存在的金融风险,以及如何去防范金融风险,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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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伟 《大理学院学报:综合版》2015,14(5)
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应收账款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使得在应收账款债权之上设定质权获得了法律的肯认.但是,物权法关于应收账款质押以及应收账款质权的规定较为简略,无法为应收账款质押的实际操作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并使得该制度的实践运用面临困难.鉴于应收账款质权在效力方面具有不同于其他权利质权的特殊内容,《物权法》有必要对应收账款质权的效力问题作出专门规定,以清晰界定应收账款质权的效力内涵,并对质权人的权利给予充足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4.
知识产权的限制制度设计的目的不是从根本上否定其财产性,因其对知识产权的交换价值的影响是可以控制的,总体上不会对质权产生影响.但无效宣告制度会给质权人带来一定的风险,质权人须事先通过合同约定来弥补法律救济的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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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空间利用权的内涵界定及其在物权法上的规范模式选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保玉 《杭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8(2):68-75
在实行土地公有制的我国,无需强调空间所有权问题,空间权的核心仅在于空间利用权。空间利用权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及其效力所及空间之外,对地表上下一定范围内的空间所享有的排他使用权。其权利人是土地所有权人以外的其他人;其客体是各种土地使用权及其效力所及必要空间范围之外的特定空间;空间利用权只能从土地所有权人或其他空间利用权人处取得,而不能从土地使用权人处取得。空间利用权除其客体为可以“视为物”的空间之外,并无其他更多的特殊性,因此对其不应也无须作为独立的用益物权类型来认识和规定,关于其客体必须特定、设立必须登记以及效力的排他和所受限制等问题,均得准用不动产用益物权的相应规定。物权法草案四次审议稿中的规定可资赞同,但仍有完善的余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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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分析专利质的法律结构为基础,从专利质的实现方式角度探索制约专利质推广的因素,认为以动产质权实现方式规范专利质权实现本身具有局限性。在估值难、转让难的客观条件下,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折价"是最经济的实现方法,专利质和专利产品抵押联合担保也有力于质权的实现,协商不成直接启动特别司法程序。 相似文献
8.
债权人代位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依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所得利益直接归属债务人的一项权利。它并非纯粹的形成权 ,而是以行使债务人权利为内容的管理权。它的行使要求及行使效力对有关当事人均有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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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统梳理了我国现行法所确立的知识产权财产权内容,以此为对象,根据权利内容理论,从知识产权财产权“整体上的权利”和与“使用方式相对应的权利”两个层次上深入分析了“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等权能。并与所有权的四项权能进行比较,认为知识产权财产权具有物权属性,但基于知识产权权利客体的无形性和权利来源于法律授权的特点。知识产权财产权与所有权仅具有相似性。 相似文献
10.
保证期间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期间。其性质是除斥期间,债权人没有在该期间主张权利,则保证人免除责任。 相似文献
11.
知识产权的财产性和可转让性是其作为质权标的的前提条件。基于其客体的无形性和其权利来自于法律的授予,使知识产权和一般动产或不动产财产性和可转让性在理解上产生困惑。本文在物权理论的框架内考察了财产问题,认为在法律上“财产”的外延呈现出不断扩展的趋势,对于“有体物”认为是“财产”符合一般人的认识,并无多大争议。但把“权利”这种无形的东西当作“财产”,不同法系采取了不同的理论构造从而将其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知识产权是近代新创设的一种新型的权利,承认其为“财产”并纳入财产法的调整范围并无理论障碍。同时分析了知识产权财产性的正当性基础和具有可转让性的原因。认为财产性和可转让性是知识产权财产权的固有属性,是否允许转让则是一个国家的政策和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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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保留买卖作为现代民法权利分化的一种现象,在买卖双方以及第三人之间是一种独一无二的利益平衡方式。然而,国内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的转移没有明确规定,可以按照交易时的环境和条件,由能够控制风险的一方当事人承担标的物转移毁损、灭失的风险,较能实现当事人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15.
何欣 《科技导报(北京)》2002,20(28):62-64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财产的充分利用和快速流转已成为人们创造财富的重要手段。在各类财产中动产的种类不断增加 ,价值也日益提高 ,因而动产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愈来愈重要。而在传统民法中 ,约定担保物权在不动产方面有抵押制度 ,在动产方面则仅有质押制度。由于质押最大的特点在于移转质押物的占有 ,对于交易双方来说显然都不是最经济的制度选择 ,因为不是所有者的质权人 ,不得不因为质权的设定而承担保管义务 ,而对于物的真正所有人 ,也因为质权的设定 ,在担保期间内不得不丧失对质物的占有使用权。 相似文献
16.
夏能礼 《东莞理工学院学报》2008,15(4):33-36
期权交易是现代金融市场中的一种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形式,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基础性立法几乎为空白.通过分析期权交易合约标的物的法律性质,指出除财产所有权、使用权之外,期权交易合约的标的物——选择权是一种在法律上可以作为合同标的物的第三种权利形态,并总结出选择权作为合同标的物所具有的特点,同时作者认为我国有关法律中确立选择权作为交易的标的物的法律地位对我国有重大的立法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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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法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依法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出质以作为债务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将该知识产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方式获得价款而优先受偿.国际上发达国家(或地区)的金融机构都开辟了这种新型的融资方式.但我国自《担保法》施行以来,以权利进行质押的绝大部分是证券权利,以知识产权质押的实例较少.目前国内银行在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时缺少具体的操作办法和成熟的实践经验,且各银行根据自己对知识产权质押业务的理解和质押标的的特点采取了各不相同的操作程序,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知识产权质押业务的混乱. 相似文献
18.
何欣 《科技导报(北京)》2002,(8):62-64,39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财产的充分利用和快速流转已成为人们创造财富的重要手段。在各类财产中动产的种类不断增加 ,价值也日益提高 ,因而动产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愈来愈重要。而在传统民法中 ,约定担保物权在不动产方面有抵押制度 ,在动产方面则仅有质押制度。由于质押最大的特点在于移转质押物的占有 ,对于交易双方来说显然都不是最经济的制度选择 ,因为不是所有者的质权人 ,不得不因为质权的设定而承担保管义务 ,而对于物的真正所有人 ,也因为质权的设定 ,在担保期间内不得不丧失对质物的占有使用权。因而 ,产生一种既能满足动产所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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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权利瑕疵担保与物的瑕疵担保一样,是合同当事人必须履行的一项基本的法定义务。权利瑕疵担保在担保的时间、效力、内容、法律后果上与物的瑕疵担保存在着重大的差别。权利瑕疵担保的目的在于保证债权人对依合同享有的债权能真正得到实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