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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国科技名词委公布的《数学名词》,将bijection,bijective,one one correspondence的泽名审定为“一一映射”。同一个概念的三个英文名规范为一个汉文名,实现了术语单名性的理想。只可惜“这并不符合数学界广泛的用法”。究竟如何规范bijection等词的译名。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2.
Prion是美国科学家S .B .Prusiner发现的一种新病原物 ,并因此获得1997年度诺贝尔医学和生理学奖。几年来此词的中文名一直比较混乱 ,本刊在此栏目中对其展开讨论。我们欢迎有关学科的读者参与书面讨论 ,在适当的时候全国名词委将召开研审会 ,确定其规范名  相似文献   

3.
关于ontology的译名问题,近年来成为哲学界讨论的热点。我们注意到,与ontology相关的术语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中使用也十分普遍,而译名同在哲学中一样纷纭不一。无疑,弄清这个术语的哲学含义,将有助于其他学科中该词译名的统一。本文先简略介绍一下哲学界关于ontology译名讨论的情况,然后提出我们的建议方案,以供斟酌和参考。一、译名讨论的一般情况从词源来看,英文的ontology ,以及德文的Ontologie,法文的Ontologie,最早均来自拉丁文Ontologia,而拉丁文又源自希腊文。就希腊文的字面意思说,它是指关于on的logos。在希腊文中,on和onta(相当于英文的being和beings)是动词兼系词einai(相当于英文的to be)的分词和动名词及其复数形式。既然ontology就是关于on的学问,那么,对这个词的词根on的理解是否准确,对于ontology的翻译来说,就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从中国哲学界的情况看,过去的译法大致有以下五种:a)译为“有”或“万有”,如杨一之先生译黑格尔《逻辑学》;b)译为“在”或“存在”,如熊伟先生译海德格尔《形而上学导论》,陈嘉映先生译《存在与时间》;c)译为“实体”或“本体”(一般哲学史教材的处理);d)译为“本质”(一般哲学史教材的特殊处理);e)译为“是”或“是者”,如陈康先生译注柏拉图《巴曼尼得斯篇》。近年来,经过辨析和讨论,这些译法已经简化了许多,根据有的学者的归纳和概括[1],现在对词根on的理解和翻译大致有以下三种不同意见:(1)讨论相关问题,并且意识到on的多义性,但主张使用“存在”一词来翻译。(2)主张区别对待,在不同的场合使用不同的译名,认为“有”、“在”、“是”三种译法各有合理性,应该根据对具体哲学学说的理解,在不同的场合使用不同的译法[2] 。(3)主张应该用“是”来翻译。现在持这种主张的人很多,可以说已经成为一种居于主流地位的意见,包括前面一些观点的主张者,也改变原来的看法而持此种主张。由于on在汉语中出现了“有”、“在”、“是”等不同的译法,相应地,ontology也出现了不同的译名,如“万有论”、“存有论”、“本体论”、“存在论”、“是论”等等。单从字面上看,“本体论”的译名距离词根的含义最远,但它反而流传最广。据有的学者考证,最初把它译为“本体论”的是日本学者。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上半叶,日本哲学界普遍采用“本体论”的译名,这影响到中国并延续到今天。但20世纪30年代以后,日本学者已逐渐放弃“本体论”而采用“存在论”一词,大约从50年代至今便几乎完全用“存在论”代之,“本体论”这一术语已经消失[3]。中国也有一些学者,例如陈康先生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提出,用“本体论”来翻译西语中ontology这个概念,严格说并不确切。近年来,关于ontology的译名之争,又重新成为哲学界讨论的一个热点。有人(这样的人并不少)继续沿用“本体论”的译名;有人则主张启用“存在论”的译名;而更多的人,与主张把on翻译成“是”相一致,认为ontology只有译为“是论”,才忠实于这个西文词的本义。但无论是他们自己还是不赞成这种译名的人都感到,“是论”这个词在中文里显得很别扭,很不习惯。因此可以肯定,讨论还将继续进行下去,而且短期内难以达成大家都可以一致接受的意见。关键在于,如果on的多义性不能排除,那么,ontology的译名也就不可能定于一尊。二、译名讨论中的相关学理事实上,译名之争中牵涉到复杂的学理,既有语义方面的差异,也有学说史的根据,还有不同文化传统的转换问题。只有分别弄清这些问题,才能对译名之争获得较为清晰的见解。首先,从语义角度看。据海德格尔考证,在希腊文中,on的含义是双重的:既可以指“在者”(“是者”、存在物)的共性(being in general),又可以指“在者”(“是者”)的基础(ground of being)。前者接近于“本质”,后者接近于“本源”。显然,这两种所指之间存在着重要的差别。由于二者的混淆,导致传统形而上学用“在者”、“是者”(Seiende)的寻求,代替了对“存在”、“是”(Sein)本身的追问。因此,笼统地把关于on的研究称为“本体论”,具体是用它指称关于“存在者”、“是者”的研究,还是用它指称关于“存在”、“是”的研究呢?这是一个必须明确的问题。如果用ontology来涵盖这两个方面的研究,就需要在它下面的分支中明确地区分出来,哪一个分支是研究“存在者”、“是者”的,哪一个分支是研究“存在方式”、“是之方式”的,否则,就会忽略“存在论差别”而铸成大错。其次,从学说史方面看。在西方哲学文献中,Ontologia一词最早见于德意志哲学家郭克兰纽(Rudolphus Goclenius,1547~1628)用拉丁文编撰的《哲学辞典》(1613)中,他将希腊词on(即being)的复数onta(即beings,“存在者”、“是者”)与logos(意即“学问”、“道理”、“理性”)结合在一起创造出新词Ontologia,意即“存在学”或“存在论”、“是论”。稍后,德意志哲学家卡洛维(Abraham Calovius,1612~1686)在《神的形而上学》(1636)中,把此词视为“形而上学”(Metaphysica)的同义词。1647年,另一位德意志哲学家克劳堡(Johann Clauberg,1622~1665)又将onta 与希腊词sophia(“智慧”、“知识”)结合,创造出同义新词Ontosophie,也是“关于存在(是)的学问、知识”之意。稍后,法国哲学家杜阿姆尔(Jean-Baptiste Duhamel ,1624~1706)也使用了这个词。笛卡尔(Rene R.Descartes,1596~1650)把研究实体或本体的第一哲学叫做“形而上学的On-tologie”。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von Leibniz,1646~1716)及其继承者沃尔夫(Christian Wolff,1679~1754)试图通过纯粹抽象的途径,建立一套完整的、关于一般存在物和世界本质的形而上学,即独立的Ontologia的体系。沃尔夫把哲学分为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两大部分,理论哲学再分为逻辑学和形而上学,形而上学包括Ontologia、宇宙论、理性心理学和自然神学。这样,他就在实际上把Ontologia视为哲学中一门基本的、相对独立的分支学科。他并且对这一学科作了如下界定:“关于一般性‘在’(entis)就其作为‘在’而言的科学。”[4]沃尔夫分类的显著特点,就是在学科水平上把Ontologia归属于形而上学(Metaphysica)的一部分。这个分类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西方学术界普遍接受了沃尔夫对ontology学科地位的界定,把它看作形而上学(metaphysics)的一个分支,有时甚至把二者等同起来,用ontology来指称传统上被叫做“形而上学”的整个学科。然而,正是On-tologia这个术语,在哲学史上被赋予了特殊的含义,需要通过学说史的考察才能明确。虽然Ontologia这个术语直到17世纪才出现,但对相关问题的研究却早在古希腊时代即已开始。Ontologia一词在18世纪得到普及和传播以后,西方学者都普遍使用这个术语来叙述古希腊哲学,认为古希腊哲学中已经产生了对相关问题的思考。例如《不列颠百科全书》(第15版)“ontology”条目中说:“这个术语直到17世纪才首次拼造出来,然而它同公元前4世纪亚里士多德所界定的‘第一哲学’或形而上学是同义的。”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ti to on(存在之为存在,是之为是)的问题将被永远追问下去,“第一哲学”就是研究“作为存在的存在”(to on hei on)的学问。而在他看来,“实体”(ousia,substantia,substance)问题正是“存在”的中心问题,因而也是第一哲学的核心问题。亚里士多德说:“‘存在是什么?’这个问题,正是‘实体是什么?’这个问题。”[5]那么,什么是实体呢?后世哲学家们对此的回答纷纭不一,理念、单子、绝对精神等等被先后确立为“实体”。在这种回答中,依据“实体”来理解“存在”(“是”)的方式被固定下来,而“实体”又被理解为万有的终极根据,成为某种具有神性的事物。这样,就Ontologia这个词自17世纪出现以后,标志着传统西方哲学关于“实体”的研究已经发展成为形而上学的一种特殊历史形态来说,用“本体论”来标志它就是相当准确的了。就是说,作为西方哲学关于on的学问,从柏拉图到黑格尔,似乎在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一种有特定内涵和特殊规定性的理论形态,这种形态反映了传统西方哲学处理这一问题的历史特征和思维方式,它可以而且应该被叫做“本体论”或“实体论”。最后,从中国文化传统中语词的约定意义看。在中国古代哲学中,相当于上述意义上的“本体论”的那部分哲学学说,被叫做“本根论”,指探究天地万物根本原因和根本根据的学说,其意义与“本体论”一词基本吻合。中国古代哲学家一般都把天地万物的“本根”归结为某种无形无象而与天地万物根本不同的“东西”(如“气”、“理”、“心”等),也与西方哲学家把“本体”或“实体”(相当于最高存在者)理解为某种最高的终极的“存在者”,而这种最高的终极的“存在者”又被视为天地万物的最终根据和最高原因基本一致。据有的学者研究,在汉语语境中,“本体”一词与“客形”相对,“客形”是变化不定的状态,“本体”则是本来恒常的状态[6]。这种语义与亚里士多德所谓“实体常住不变而只是变换它的性状”的说法也非常接近。所以,用汉语中的“本体论”一词来诠释和理解西方哲学史上那种以追求最高存在者为最高使命的哲学形态,是较为适当和合理的。当然,它们之间并不是完全对应的。综上可见,学说史上存在着把ontology理解为“本体论”的事实,而这种理解又可以从中国文化传统中获得一定的支持和辩护,这也许就是这个译名能够广泛流传开来的原因。三、本文所建议的术语翻译方案上述情况说明,“本体论”这一术语不能简单对待,它有着充分的学说史根据。但是从译名讨论的情况看,大多数人认为,采用“本体论”来翻译ontology,或者把汉语的“本体论”这一术语与西方作为一门哲学分支学科的ontology,作为含义相同的概念等同起来,是完全错误的。因此,如同日本哲学界的做法一样,中国有的学者也主张彻底废除“本体论”这一术语。本文不赞成这种做法,而是主张保留“本体论”这一术语,并赋予它以恰当的含义。在还没有找到更好的办法的情况下,我们建议将作为一门哲学分支学科的ontology译为“存在论”,同时继续保留“本体论”一词。被保留下来的汉语“本体论”这一术语,可以有两种不同的含义:(1)它不再用来指称作为一门哲学分支学科的ontology(存在论),而是用来指称西方哲学史上探讨on的问题时,历史地形成的一种哲学形态——实体主义或实体中心主义的哲学形态。(2)或者将它降格为ontology(存在论)的一个子概念,即“关于存在者(是者)的学说”这一学科子分支,同今天兴起的另一个子分支——“关于存在方式(是,或是态)的学说”相并列,则更符合当代哲学与科学思维发展的新形势。这里的关键,是要把握学科与学说的界限。作为一门分支学科,从而作为一个通用名词,ontology标志着西方哲学的相关研究形成了一个历史悠久的传统。在这个传统中,所讨论的问题是公共的;但具体的解答方式和形成的思想观点是不同的。前者相当于我们所说的学科层次,后者相当于我们所说的学说层次。这两个层次不应该互相混淆和取代:讨论同样的问题,并不妨碍可以有不同的看法,形成不同的学说、学派和思想观点(在“哲学”这门学科中,尤其如此);同样,所主张的学说、所隶属的学派和所表达的思想观点不同,也不妨碍讨论的可以是同样的问题。事实上,对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论”(ontology)的研究,已经历史地形成了不同性质的学说或不同的哲学理论形态。其中,依据“存在者”和“实体”去制订方向的传统形而上学,对这门学科的问题的回答采取了“本体论的方式”。而在现代西方哲学中,实证-分析哲学“拒斥形而上学”,但蒯因仍保留了“ontological commitment”(可译为“存在论上的承诺”)的提法;欧陆现象学、存在哲学和解释学则通过对传统本体论的批判,开创了探讨存在问题的新方向。这个新方向的突出特点在于:不是强调实体,而是强调关系;不是追求存在者,而是注重存在方式。因此,我们必须把作为一门分支学科的存在论和对于这门学科所探讨的问题的某些具体的解答方式区分开来。在用“存在论”来标志作为一门分支学科的“ontology”这一点明确以后,我们或许可以用“传统本体论”和“现代存在论”两个术语,来标识这门学科的两种不同的历史和理论形态。具体可参见下图:在“存在论”的理论视野中,“传统本体论”与“现代存在论”是它的两个子科目。但是,传统西方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就其对ontology的研究和回答来说,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两种根本相反的方式。因此,我们必须在翻译中把它们严格区别开来。此外,还应该注意到“本体”一词在汉语中的特殊用法。“本体”一词在中国语文中的使用情况是非常多样化的,而且这两个字原是可以分开来用的,如“本末”之“本”,“本根”之“本”,“本性”之“本”,“体用”之“体”等等。至于“本”“体”二字合用为“本体”一词,大约是在宋明理学中,其含义各家解释不同。如张载《正蒙》说:“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尔。”(《太和》)这里的“本体”是指本来恒定的状态。朱熹讲本体有三义:“性之本体”、“形气之本体”、“天理自然之本体”。例如他说:“大抵人有此形气,则此理始具于形气之中,而谓之性。才说是性,便已涉乎有生而兼乎气质,不得为性之本体。”(《朱子语类》卷九十五)他在解释《易传》“形而上者谓之道”时说:“但即形器之本体而离乎形器,则谓之道,就形器而言则谓之器。”(《朱子语类》卷七十五)关于“天理自然之本体”,他说:“性者,人所受之天理;天道者,天理自然之本体,其实一理也。”(《论语集注》卷三)朱氏所说三种本体的意义有层次的不同:天理自然之本体,指理本身;性之本体指性的本然;形器之本体指存在的根据。王阳明讲“心之本体”,如云:“人心是天渊,心之本体无所不该,原是一个天,只为私欲障碍,则天之本体失了。心之理无穷尽,原是一个渊,只为私欲窒息,则渊之本体失了。”“夫心之本体,即天理也。天理之昭明灵觉,所谓良知也。”(《传习录》卷下)王阳明所谓心之本体即是良知,亦即先验的道德意识。这里所谓本体是本来状况之义,心之本体指心的本来状况。可见,在中国传统文献中,“本体”一词的含义是多种多样的。在日常语言中,“本体”一词的用法更是极其多样的,有“基本”、“基础”、“根本”、“根据”、“本质”、“真实的”、“本来的”等等含义。且看下面一段话:“是的,已经走向世界、走向成熟的中国体育正在回归体育的本体意义。……我们不再把竞技场上的比赛视为‘政治理念’和‘阶级’的较量。今天的我们绝不会把赛场上的失败看作不可容忍的‘国耻’。”[7]这里所说的“本体”一词,相当于“本来的”、“真正的”意思。这从作者自己在后文中所给予的解释就可以看出来。作者在这里反对的是在体育上附加本来不属于它的内涵,特别是政治内涵的做法,而希望“回归”体育本身体能、技能竞技的本来意义。由于“本体”概念使用中含义极端多样化的情形,我们在研究和把握西方传统哲学的“本体论”时,不能从日常语言角度去理解,而应该从严格的哲学意义上去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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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virtual reality译为“灵境”似有不妥。第一个明显的缺点是与英文原意相距太远;第二不妥是有可能引起误解,以为现代科学技术里头已经产生了玄妙而神异的境界;第三不妥是无法应付大量“同族”的名词,例如virtual library,virtual manufacturing,virtual space,等等,总不好将它们中包含的virtual统统译作“灵”吧。然而我认为好的中译名应是规范的,同一字,在相同的科技领域中,应有确定的译法,使人在看到中译名时,容易理解其原文应是什么。我认为,本着翻译工作“信、达、美”的原则,最主要应考虑的还是尽可能忠实反映原文的意思。所以,我同意将“virtual”老老实实地译为“虚拟”。至于reality,译为“现实”,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现实”作为一个名词似乎比“实在”用作名词更普遍一些。当然,如果因为在其他已经被普遍承认的科技汉语译名中已经正式采用了“实在”(如何祚庥先生举出的“物理实在”),那么把virtual reality译作“虚拟实在”,以便规范“reality”的中译名,我认为也是可以接受的。现在还有另一种建议是把reality译为“实境”,我觉得这也是很接近英文原意的,可能比“实在”更容易被接受。总之,我赞成“虚拟现实”或“虚拟实境”,我可以接受“虚拟实在”。这样,对于已有的和还将继续出现的大量“virtual XYZ”,也就都有了规范化的译名。至于cyberspace,我认为“电子空间”也不错,只是稍稍太“实”了一点,因为cyber究竟不同于“电子”。所以我赞成王可同志建议的“电象”,似乎同概括性较强的cyberspace这个词更为匹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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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临床医学界对sepsis一词的中文译名颇有争议。sepsis来自古希腊文,意即腐败。著名的Dorland医学字典1936年第17版对sepsis的解释是“腐败过程(putrefactiveprocess)产物所造成的中毒(poisoning)”。这里所说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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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临床医学界对sepsis一词的中文译名颇有争议。sepsis来自古希腊文,意即腐败。著名的Dorland医学字典1936年第17版对sepsis的解释是“腐败过程(putrefactive process)产物所造成的中毒(poisoning)”。这里所说的中毒是指一般毒物(poison)所致的损害,严格说来和现今的毒素(toxin)和中毒(intoxication)是有所不同的。随着医学的发展,认识不断加深,对sepsis一词的理解也有了变化。该字典1994年第28版的解释改为“血液或其他组织中有致病性微生物或其毒素(toxin)存在”,不再提及一般用词的“腐败”。sepsis一词在国内各种医学辞汇中一直沿用脓毒症的译名,目前看来不十分贴切,因为sepsis并非在血液或组织中一定要有脓(脓性栓子)存在,另一名词pyemia译作脓毒症或脓血症则较为准确,和sepsis显然不完全相同。当然致病性微生物也包括化脓性细菌,但不一定化脓。另外一本Stedman医学字典1990年第25版把sepsis定义为“血液或组织中有各种化脓性(pus-forming)和其他致病性微生物,或他们的毒素存在”,解释中提到化脓性微生物,但未指明是脓本身。一般对sepsis的理解是严重感染,sepsis的形容词,如感染性休克(septic shock)、感染性发热(septic fever)等均已明确译为感染。需要提出的是Infection也译作感染,但一般是指病灶、病变性质、以及微生物侵入而言,sepsis则有全身性疾病状态的含义,多伴有高烧、寒颤、消耗、神志障碍,甚至休克等临床表现。自90年代初提出全身炎性反应综合征(SIRS)的名称和概念后,对sepsis又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SIRS作为综合征是指临床表现,sepsis是SIRS的重要发病因素之一。另外,由于分子生物学的发展,进而认识到造成SIRS的机制不仅仅是各种微生物(包括病毒)及其毒素(也包括组织坏死产物)的存在,同时机体还反应性地产生和释放大量的多种细胞因子和炎性介质才导致不同程度的全身性炎性反应,这就赋予sepsis更为丰富的内涵。作为一个临床术语,sepsis应被视为严重感染所造成的SIRS。还需要提到的一词是septicemia,一直译作败血症,其意更不明确,“败”可能是“腐败”之简称,目前已难以理解腐败或腐败产物和血液的关系。Stedman医学字典对这一名词的解释和sepsis相同,并明确指出septicemia是sepsis的一种常见类型。现今国外已倾向于废弃septicemia一词,而用sepsis取代,以免同一概念的名词一并使用,其中一个的概念又不十分准确,易造成混乱,这是有道理的。
综上所述,我的看法是sepsis可译作全身性感染,如果认为这种译法不像是病态名词而像是概念的说明,为了更准确表达它是一种严重的疾病状态或临床现象,译为全身性感染症也无不可,但不宜译为全身性感染综合征,因后者的原文为sepsis syndrome,实际上是同一含义,为了简明划一起见,sepsis syndrome也不宜再用,称之为sepsis即可。
烧伤创面脓毒症(burn wound sepsis)一词的含义很明确,因烧伤创面发展到此阶段,显然已有化脓菌感染,并波及全身,作为特定名词完全可保留原译名,继续使用。所以sepsis可译作“全身性感染”或“全身性感染症”,另一词条burn wound sepsis仍可译作“烧伤创面脓毒症”。 * 黄莚庭教授是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普通外科学名词审定组副组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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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ontology的译名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ontology的译名问题,近年来成为哲学界讨论的热点。我们注意到,与ontology相关的术语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中使用也十分普遍,而译名同在哲学中一样纷纭不一。无疑,弄清这个术语的哲学含义,将有助于其他学科中该词译名的统一。本文先简略介绍一下哲学界关于ontology译名讨论的情况,然后提出我们的建议方案,以供斟酌和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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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经过一年的筹备并直接领导的外国自然科学家译名协调委员会于1987年2月成立。这个机构的建立是为了适应我国关于开展自然科学名词术语的审定与统一工作的迫切需要,它对进一步推动科技名词术语的协调统一和命名的标准化、规范化、为逐步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术语数据库做好基础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译名协调委员会由名誉主任陈原、主任吴凤鸣等27位委员组成。其任务是配合各学科名词审定委员会的工作,以他们的译名工作为基础,通过交流情况和交换意见,用慎重细致的态度进行科学家译名的协调统一。工作的基本内容包括摸清科学家的国籍和族别、其姓氏的正确拼写与念法、在学科交叉中是否存在同名异译或一名多译以及该译名在有关学科中是否属于已公认的、统一使用的惯译必须加以保留等程序。汉字译名难以统一是千百年来一个“老大难”问题。今天,由于我国四化建设的需要,党和政府极为重视这方面的工作。成立大会时,大家谈了感受,交流了经验和体会,心愿是共同的。会议认为,当前开展这项工作是势在必行,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委员们反复讨论并通过了译名工作条例和通则的试行稿。会议文件已在会后印发简报分送各分委员会和委员。译名协调委员会成立半年来,根据各有关分委员会的工作进度,于1987年4月、6月和8月先后分三次召开京区委员及有关代表参加的协调会议。对下列学科拟首批公布的名词术语中涉及的外国科学家的译名进行协调。这些译名包括:天文学77条、气象学11条、物理学162条、土壤学4条、地理学10条、生物化学4条、林学5条以及地球物理学92条,总共为365条。委员们在会上总是先各抒己见,科学地、实事求是地反复讨论,最后协调统一各种不同意见。由于心情共同,目标一致,协调会上经常出现既明辩是非,又做到局部服从全局的感人场面,充分洋溢着学术民主和团结友爱精神。下边我谈一下在具体协调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我们在处理方法上的几条主要原则:一、名从主人从上面提到的365条译名来看,这些科学家分别属于许多不同的国籍或民族,他们当中有英、德、美、法、意、苏、奥地利、瑞典、荷兰、葡萄牙、西班牙、丹麦、挪威、比利时、加拿大、澳大利亚、希腊、瑞士、日本和印度等国籍或族别。为要妥善协调统一好他们的译名,就要运用好译名通则的各项规定。力求明确科学家的国别,弄清这些姓氏的正字、正音是处理好译名的基本要素。协调委员会从整体着眼,希望通过协调,除照顾那些在使用中业已确立影响的惯用译名外,逐步地摸索出一套适合我国汉字形意特点、构词特点的现代汉字译名体系,为发展我国现代术语学作出贡献。不久前,一位来华开会的新加坡高级新闻编译介绍说,新加坡的华文译名是以英语读音规则为译音基础的,海外华人地区基本上都如此,这一点与旧中国的做法没什么不同,这位先生也同样表示了“汉译难以统一”的苦楚,他赞赏新中国今天采取“名从主人”的译名原则具有进步意义。所谓“名从主人”简而言之就是译音要根据不同国家或民族的语言来定名,而不是以一种外来语强加给另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做法。二、约定俗成科学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在我国并非陌生人物,无论在科研部门或专门的学科范围或各种出版物里,他们的译名经多年使用,已经相沿成俗,尽管有的译法还互不一致、用字也不合今天习惯,甚或其音译完全不对头等等,对于这部分人名,协调中需要斟酌再三。由于他们在科学上的贡献,他们的名字早为人们所熟悉。凡属社会公认的、使用中已统一的译名,我们当然要以历史唯物主义态度继续保留沿用,例如对牛顿、伽利略、哥白尼、爱因斯坦、达尔文这样一些历史译名应予继承,这就是通则上规定的“约定俗成”原则。三、服从主科当同一名科学家在不同学科中出现译名不一致而其译法还都基本合理时,我们一般要斟酌该科学家在哪个学科的贡献和知名度较大来决定,其它学科采取放弃自己的用法以服从主科的原则。例如十八世纪德国普鲁士科学家Bessel在天文和数学方面都有成就,天文学界译“白塞尔”,数学界用“贝塞尔”协调时,天文学的委员认为,此人的名气还是在数学方面大,便服从主科采取了数学界的用法。再如法国科学家Fortin,物理学界原用“福廷”,但在讨论中考虑到他在气象学方面更著名,故让步改用气象学的译法“福丁”。这种顾全大局,向主科靠拢以求统一的风格在讨论中总是受到大家的称赞。四、尊重规范译名通则规定:“外国科学家译名以汉字音译为主,力求准确和规范化。”又强调“译新名时原则上参照新华社编的有关译名手册和地名委员会制定的译音表”。新中国建立卅多年来,由于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汉字译名的使用达到了我国有史以来最广泛的程度,一些常用的译音汉字和通用的译名已在人们心目中形成习惯,有鉴于此,我们对待科学家的译名,除已约定俗成者外,希望用字尽可能在现代汉语的习惯基础上实现规范化,以利更大范围内的统一。五、结束语综上所述,我们觉得,协调统一我国自然科学界的外国科学家译名,应当做好两个方面:一是各分学科名词审定委员会和我们外国自然科学家译名协调委员会都应分别情况,运用好“名从主人”和“约定俗成”两大译名原则;二是大家在协调进程中实事求是地以“服从主科”和“尊重规范”的态度,为争取早日实现我国科技界的外国自然科学家译名的统一和规范化作出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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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对普通话中的常用异读词具有很好的规范作用,但对科技领域的诸多读音问题依然无法彻底解决。在对科技异读词进行规范时,需要根据误读、文白异读、习惯性读音、译音等不同情况做不同的分析和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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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5年H.W.Kroto等人发现C60,及1990年W.Kratschmer常量制备出C60(C70)以来,科学家们对“Fulerene”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我国在这方面也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然而,在国内的科技文献中对“F...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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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力学科的国内外科技交流与信息交流方面,科技名词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交流过程中使用规范的中文科技名词及相对应的英文科技名词,有助于提高表达与理解的准确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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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力学科的国内外科技交流与信息交流方面,科技名词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交流过程中使用规范的中文科技名词及相对应的英文科技名词,有助于提高表达与理解的准确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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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科学术术语因其附带价值、情感、信念等诸多主观因素而解释多歧,难以取得共识。从术语的自身语言特点和命名问题方面解释了这一现象,提出对“理解”一词重新认识,并在此基础上指出术语应从语词、概念和定义三个方面综合考虑,从而获得对本民族术语和外来术语的深入理解,避免因译名问题而产生的不必要的困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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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科学术术语因其附带价值、情感、信念等诸多主观因素而解释多歧,难以取得共识。从术语的自身语言特点和命名问题方面解释了这一现象,提出对理解一词重新认识,并在此基础上指出术语应从语词、概念和定义三个方面综合考虑,从而获得对本民族术语和外来术语的深入理解,避免因译名问题而产生的不必要的困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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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知网中的词典和期刊文献统计,null hypothesis有零假说(设)、原假说(设)、无效假说(设)、虚无假说(设)等18种汉译译名,译名多样且使用混乱。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该词的内涵并给出较为合适的译名,文章在对null hypothesis的证伪原则,小概率事件原则的运用,无差异无关联内涵的研究,nullhypothesis词义和简称H_0分析的基础之上,辨析了各种译名的合理性,发现将null hypothesis译为零假说(设)较为合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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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西方译论在中国大行其道,但是稍加注意不难发现,西方翻译名家的姓名汉译却不甚统一,出现了一名多译的现象,这种混乱不仅有疏于考证之嫌,给研究者造成困惑,更是学术不规范的表现,会给相关研究带来不便。文章对上述现象进行了思考和分析,强调了规范和统一外国翻译家汉译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了规范外国人名汉译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相似文献   

17.
关于国际私法的范围问题,学术界的争论由来已久.在概述有关国际私法范围的理论基础上,提出统一实体法规范和国际民事诉讼法及国际商事仲裁规范不应包括在国际私法的范围之内,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1)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2)冲突规范.  相似文献   

18.
对8种动物医学期刊的名词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了动物医学类期刊名词规范化工作的执行状况及存在问题,并针对目前部分期刊名词使用不规范、不统一的现状,提出了几点切实可行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我自进入国防科研部门以来,就接触到这个具有新含义的“过载”术语。所谓新含义,即与我原来理解的、也是常用的含义完全不同。我原来理解的含义是“超过额定量值的载荷”,如功率过载、电流过载等;而这新含义却是“物体所受重力以外的外力与重力之比”。多年工作使我逐渐习惯了原来的含义,然而最近由于审读书稿,我觉得应该把这个问题追查清楚,这才知道有国家标准作为依据。原来已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国标GB/T14410.2—93(飞行力学,概念、量和符号》,其中的3是“术语和符号”。  相似文献   

20.
我自进入国防科研部门以来,就接触到这个具有新含义的"过载"术语.所谓新含义,即与我原来理解的、也是常用的含义完全不同.我原来理解的含义是"超过额定量值的载荷",如功率过载、电流过载等;而这新含义却是"物体所受重力以外的外力与重力之比".多年工作使我逐渐习惯了原来的含义,然而最近由于审读书稿,我觉得应该把这个问题追查清楚,这才知道有国家标准作为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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