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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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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种盗用他人的电话号码通话与其他的盗窃罪有所不同。一般的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的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又包括支柱成果等无形财物。而盗用他人的电话号码通话,每通话一次,被盗的电话户主就等于被盗窃人支付一次电话费,犹如被人窃走一笔钱款。因此,盗用他人电话号码通话达到一定数额的行为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相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92年《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用他人长途电话帐号码号造成损失,数额较大的应以盗窃罪…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贪官落马的案件不断冲击人们的眼球。其中以非财产性利益贿赂的现象最为严重,但现行刑法规定的贿赂范围却难以应对当前花样繁多的贿赂犯罪。非财产性利益贿赂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危害性和持续性远远超过了财物贿赂,更容易滋生腐败。笔者认为非财产性利益贿赂符合犯罪的本质特征,将其立法是大势所趋。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受贿中贿赂的范围仅限于财物。随着社会发展,贿赂的形式层出不穷,为了惩治犯罪的需要,应将其做规范的扩大解释.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的财产性利益。  相似文献   

4.
浅析受贿罪     
受贿犯罪的核心是国家工作人员违背了其应遵守的廉洁义务,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制度。利用职务之便,就是指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仅指利用本人现在职务上的便利,不包括利用过去职务上的便利和利用将来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中的"利益",从性质上讲,既可以是合法的利益,也可以是非法的利益;既可以是正当的利益,也可以是不正当的利益;既可以是物质性利益,也可以是非物质性利益。从作用上讲,为他人谋取利益仅仅限定着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受贿行为,而不限定索取他人财物的受贿行为,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法定要件;"为他人谋利益"不应被规定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为他人谋利益"是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结合与统一。  相似文献   

5.
"感情投资"贿赂模式中的官员收受礼金的行为属于受贿罪的预备行为,最新贪污贿赂司法解释第13条第2款将其有条件的评价为受贿罪的实行行为,具有实质的合理性;在现行《刑法》成立受贿罪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要件要素制约下,解释中"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一种法律推定,只有满足行送者的利益与收受者的职务有密切的关联性、收受者收受财物的行为使得"可能影响职务行使"发生的盖然性高、收受者职权的行使在事实上受到了影响等3个条件,才能推定收受者承诺为行送者谋取利益,从而以受贿罪对收受者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6.
言论     
《世界博览》2014,(24):7-7
周永康被开除党籍并依法逮捕 事件: 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经查,周永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帮助亲属、情妇、朋友从事经营活动获取巨额利益,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本人及亲属收受他人大量财物;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  相似文献   

7.
第三人的过错行为致使电力设施对他人损害,损害后果是否应由电力设施产权人承担,这在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上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根据民事侵权归责原则和电力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第三人的过错行为致使电力设施对他人损害,该损害赔偿责任应由第三人承担,而不应由电力设施产权人承担。  相似文献   

8.
公然以非暴力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对行为人在明知财物的所有人、占有人在场的情况下,仍然以非暴力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行为的称呼.我国传统刑法学理论认为该行为构成抢夺罪,但是近几年来一些学者提出的“公然盗窃”说主张盗窃行为不应该仅仅限于“秘密窃取”,“公然窃取”亦可以成立盗窃罪,因此,“公然以非暴力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盗窃罪.“公然盗窃”说坚持成立盗窃罪不必须具有“秘密性”,但抢夺罪一定要具有作用于财物的“暴力性”;通说则认为抢夺罪的核心在于“公然性”,不一定非要具备对物暴力的行为,但盗窃罪必须要具有“秘密性”.通过对两种理论的阐述和比较,认为在我国现有的立法框架下,将“公然以非暴力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认定为抢夺罪更加合理。  相似文献   

9.
连续发“黄段子”骚扰他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被拘留,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加的规定。法律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有关人士介绍,市民受到“黄段子”骚扰,影响正常生活的,可以拨打110报警。发“黄段子”可拘留  相似文献   

10.
盗窃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财物所有人的所有权,还破坏和冲击了实际占有人的权利行使,不利于社会关系的稳定。通过对各种盗窃罪犯罪客体学说的分析,认为能够正确反映盗窃行为人所(欲)影响或者改变的、处在具体联系中的行为对象所代表的社会关系的,只能是他人对于公私财物的占有权,并展开了对“占有”的理解。在坚持盗窃罪的行为对象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的观点下,认为秘密将自己被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盗回,可以作为是一种私力救济行为;将自己已被依法没收、扣押而丧失占有的财物盗回则是侵犯了国家对财物的合法占有权而成立盗窃罪。赃物也应根据其具体的性质纳入盗窃罪的行为对象。对于盗窃罪犯罪客体及行为对象的研究将有助于我们平衡盗窃罪的打击范围合理地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相似文献   

11.
人们同行贿受贿作斗争的努力似乎从来没有成功过。尽管如此,这场斗争还是要长期坚持下去。 最近一些年来,西方国家加大了对贿赂这种古老而普遍的违法商业行为的打击力度。行贿受贿一直被认为是侵蚀商业成果的蛀虫,不少国家制定了新的法律,跨国公司们兴奋地抬出了“严禁贿赂”的规定。然而,尽管人们为了扫除贿赂之风作出了种种努力,但是贿赂这条蛀虫仍然生长得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①。任何以强制手段,非法剥夺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都是违背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拘禁是指以拘禁或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譬如,1997年6月下旬,河南省洛宁县王村乡派出所在查办马某等涉嫌嫖娼一案中,在没有办理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派出所长韦万兴指使干警采…  相似文献   

13.
侵占罪是我国现行刑法增设的一个新罪名,也是比较常见的罪名,但是由于法律条文规定的概括性与司法解释的相对滞后性,致使侵占罪从设立以来,有关此罪的认识就一直存在诸多分歧,这种状况已经严重影响到司法实务部门对侵占罪的认定。遗忘物与遗失物是有区别的,遗失物应当纳入侵占罪的惩罚范围;非法占为己有是将自己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转变为自己所有的主观意图在客观上的表现;拒不退还或交出是作为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出现的;侵占罪是自诉为主公诉为辅的案件。梁丽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14.
根据新刑法第238条第三款的规定,一般人认为,“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应构成非法拘禁罪。给者认为,“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不只成立非法拘禁罪,而应结合该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并区分该债务是否合法、索取的财物与债务数额比较之多寡、使用暴力的不同时间等案情,分别以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甚至以非法拘禁罪或者绑架罪与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5.
在日常生活中,"贿赂"一词往往被作为一种腐败现象而与犯罪、违纪联系到一起,常常认为查处贿赂行为是检查、纪委或监察机关的职责,对商业贿赂比较陌生.其实,商业贿赂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反不正当竞争角度规定商业贿赂的,即商业贿赂行为首先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本问拟从商业贿赂的概念和特征入手,对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6.
反商业贿赂法律鞭长莫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直以来,法律被当成是反贿赂的唯一法宝。但事实并不让人乐观。美国、英国这些标榜建立了悠久而健全的反贿赂法律体系的国家,也只拥有表面的“干净”。法律装模作样的打击并没有对贿赂之风起到真正的威慑作用。人们仍然普遍认为,要做生意,必须行贿受贿。  相似文献   

17.
《世界博览》2011,(22):10-10
所谓贿赂.就是一方付钱,一方收钱。在一些法律意识淡薄、腐败成风的国家,抓住公职人员收受现金财物的把柄远比调查哪些人在向他们行贿更容易。  相似文献   

18.
李洁 《科技信息》2011,(36):81-82
我国反商业贿赂的总体思路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起以《反商业贿赂法》为核心的完备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律体系,加大对商业贿赂的检查与处罚力度。在论述我国反商业贿赂行为的具体措施的问题中,建议扩大商业贿赂的受贿罪主体范围,在接受商业贿赂时,一切行使公共权力的人均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建议明确商业贿赂行为主管机关之间的关系;建议完善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9.
商业贿赂是市场经济的一颗毒瘤,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治理和清除,将会造成经济秩序混乱、市场腐败盛行与经济增长乏力并危及社会稳定。究其原因,市场体系发育不成熟、竞争机制不健全、公共权力干预过当以及反商业贿赂法律体系的缺陷是产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根源。认清商业贿赂的基本特征、表现形式、危害程度,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从而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蔓延之势,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  相似文献   

20.
三、中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为了保障和促进中国人民的人权与基本自由,中国政府制定了大量的法律,规范政府和个人的行为,把人权的保护纳入法制的轨道。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每个中国公民,无论其性别、出身、民族、身份、财产状况、宗教信仰,都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公民的政治权利,以及广泛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新中国成立40多年来,先后制定了有关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的各项立法。如《刑法》,它有效地保护人民,打击一切非法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行为,以及其他刑事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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