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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数据统计、定性分析、文献分析等方法,讨论我国传染病的命名方式、命名原则与命名过程,并对新冠肺炎的命名进行评析和给出建议。研究发现,我国法定传染病命名方式有病原学命名、流行病学命名、临床病学命名、借词命名、编序命名等,其中临床病学命名数量最多;我国法定传染病名称多由几种命名方式组合或交叉构成。传染病命名应遵守准确性、层次性、能产性、单义性、简明性、稳定性等术语学既定原则,另需重视和谐性、得体性两个原则。通过回溯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命名过程可知,传染病命名应允许名称的合理变动,区分不同命名主体的作用,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应慎重确立法定名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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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预防性疫苗和药品的安全性监管方面,美国可谓是最为严格的,研究、学习该国的成功经验或许可以使我国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少走弯路。疫苗是目前人类对付传染病最好、最经济的武器。然而,没有任何一种疫苗是100%安全或有效的。个体之间免疫系统的差别导致有些人(包括儿童)在接种疫苗后,或者并无保护效果,或者有副反应(严重的还可能致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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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蹄疫 (foot and mouthdisease ,FMD)是一种主要侵犯偶蹄动物的急性病毒性传染病。有这种病的动物 ,首先出现发热 ,继之在口和蹄部发生囊泡与糜烂。这种病比其他动物性疾病更具传染性 ,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 ,传染很快。这种病主要侵犯家畜 ,包括牛、羊、猪等。野生和家养的偶蹄动物和鹿、象、豪猪和大鼠也是易感动物。目前发现引起口蹄疫的病毒有 7种类型 ,产生相似症状 ,仅仅在实验室能够将其区分。口蹄疫具有高度传染性 ,可以通过与感染动物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染 ,或通过被感染动物污染的饲料传播。病毒大量存在于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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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我国现行的一部规范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行政管理法律。本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35种,其中甲类2种(鼠疫、霍乱),乙类22种(包括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艾滋病等),丙类11种(包括肺结核、血吸虫病等)。随着实施过程中国内疫病情况的改变,于其后又将原属丙类的肺结核与新生儿破伤风二病提为乙类。另外,2003年4月由于SARS肆虐,又在本法管理的病种中增添了原本没有的SARS,并规定其控制措施按本法第二十四条(一)款执行(即强制管理)。因此目前本法管理的传染病实为36种。在管理原则上实施区别情况分类管理,即对两个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以及SARS病人实施“强制管理”,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实施“严格管理”,对所有丙类传染病只实施“监测管理”。本法共分7章41条,是在前两个法律基础上充实和完善起来的,第一个是1955年经国务院批准颁发的《传染病管理办法》,此办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甲、乙两类仅18种。第二个是1978年国务院颁布的《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该条例将管理的病种由甲、乙两类18种增加为甲、乙两类25种。这两个行政法规在我国实施前后共30余年,对我国主要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特别是在消灭天花、控制鼠疫和其他一些危害严重传染病的流行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对制定本《防治法》奠定了基础。本《防治法》在此基础上,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和新需求,于1985年着手修订,历经4载,于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于同年9月1日起施行,迄今又过了14个春秋。另一方面,根据本《防治法》的规定,随后又制定了本防治法的《实施办法》,共7章76条,进一步阐明了《防治法》中相关要求的具体实施细节,于1991年12月6日发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我国政府于1957年12月23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经过近30年的实践,以此为基础进行了更为全面的补充与修订后,制定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此法于1986年12月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并自1987年5月1日起施行。本法共6章28条,对立法宗旨、主管机关、检疫、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法律责任等分别作出了规定。依照本法规定,在我国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口岸设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实施传染病检疫、监测和卫生监督。本检疫法规定的传染病是指国际“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前者包括鼠疫、霍乱和黄热病,后者包括斑疹伤寒、回归热、流行性感冒、疟疾、脊髓灰质炎及天花。除这些病种外,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国务院还可确定和公布其他传染病为检疫传染病,卫生部还可确定和公布其他传染病为监测传染病,例如已增加了登革热、艾滋病、肺结核等等。为了更加完整地实施本法,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又于1989年3月6日发布了本检疫法的《实施细则》,计12章114条,大大增强了实施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对违反本法的单位或个人,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对因违反本法规定而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8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附注:刑法第178条的条文为:“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的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是2003年5月7日我国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以第376号令公布施行的一个针对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条例。这里所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因此制定本条例的目的自然是为了能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这些事件的发生或发生后可能造成的种种危害。条例分总则、预防与应急准备、报告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理、法律责任及附则等共6章54条。条例明确提出在处理此类应急事件中应遵循的方针和原则,即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与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为了全面落实实施本条例过程中的组织保证,条例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国务院设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组成,国务院主管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条例还规定,国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报告制度、举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及有关法律责任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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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的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传染病,一旦发生狂犬病,几乎100%死亡,病死率居传染病之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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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我国现行的一部规范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行政管理法律。本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 35种 ,其中甲类 2种 (鼠疫、霍乱 ) ,乙类 2 2种 (包括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艾滋病等 ) ,丙类 1 1种 (包括肺结核、血吸虫病等 )。随着实施过程中国内疫病情况的改变 ,于其后又将原属丙类的肺结核与新生儿破伤风二病提为乙类。另外 ,2 0 0 3年 4月由于SARS肆虐 ,又在本法管理的病种中增添了原本没有的SARS ,并规定其控制措施按本法第二十四条 (一 )款执行 (即强制管理 )。因此目前本法管理的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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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论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如果没有明确的区分就会对还原论产生误解。深入剖析有关还原论的论争,可以将其分为本质层面、本体论层面、认识论层面、方法论层面四种形相。这种区分有利于界定与澄清有关还原论的诸多解释。对待还原论,首先需要认识到微观还原与宏观还原的匹配,其次在本体论上树立时空观念,认识论上建立简单性和生成性信念,方法论上确立整合原则,最后强调方法论与本体论、认识论的非同构性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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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传染病的危害及我国的防治策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传染病是致病性(微)生物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及动物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疾病,其流行既有隐蔽性又有突发性。不论急性还是慢性传染病都给人类健康带来极大灾难、给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很大的损失。导致传染病发生的因素有多种,如不科学的生活、生产方式,自然环境的破坏,耐药微生物的不断增多等等。降低传染病危害的关键在于预防及整个社会协调一致的努力。每个社会公民都应该掌握预防传染病方面的基本知识并不断提高预防意识,各级政府应该采取更加科学的管理和预防措施,并加强对传染病和突发性疾病的研究投入和推广现有疫苗的使用等。本文旨在对目前国内外流行的主要传染病发生的原因及其危害做一系统的分析,并对传染病的防治提出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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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量的动物病毒在人类中导致了毁灭性的疾病。然而,大自然中可能还有更多的"存货"。美国研究人员在一项的研究中估计,仅在哺乳动物中就可能潜伏着超过32万种未知的病毒。如果其中的一种感染给人类,就有可能引发下一场流行病大暴发。科学家估计,大约2/3的新发传染病都起源于野生动物,例如鸟类、蝙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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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可以说,人类的历史就是与传染病斗争的历史,我国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传染病防治,在战胜疾病的道路上,我国医学科学家一直在努力。纵观历史,传染病伴随着人类文明进程而来,并对人类文明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可以说,人类的历史就是与传染病斗争的历史。正如威廉·麦克尼尔(William McN eill)在《瘟疫与人》一书中提到的:"才智、知识与组织都无法改变人们在面对寄生性生物入侵时的脆弱无助,自从人类出现,传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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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我国出现的一种传染性很强的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也就是“萨斯”病,而我国部分政府官员和媒体到现在一直把这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称为“非典型肺炎”,并且简称“非典”。笔者认为,用“萨斯”比用“非典”要科学、准确,也能和世界卫生组织保持一致,从而和世界接轨。因此,建议我国政府官员和媒体带头使用“萨斯”,逐步取代“非典”。SARS是世卫组织的正式命名 SARS,是世界卫生组织为最近出现在亚洲并且传到世界很多地方的一种呼吸道传染病的正式命名。“萨斯”是英文缩写SARS的译音。作为缩写的SARS取自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每个字的第一个字母。全称译出为“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这是今年2月底3月初由世界卫生组织的意大利籍传染病专家卡洛·厄巴尼(Carlo Urbani)大夫命名的。正是因为这位大夫在研究这种病毒的时候不幸突然病逝,才使得国际社会猛然对萨斯的危害性有了极高的警惕性,因此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将这种病正式命名为SARS。而且从那之后,国际社会就很少有人用“ATP,atypical pneumonia”,也就是用“非典型肺炎”来描述这种病了。“非典”概念比较宽泛而不准确 萨斯病去年11月从广东一开始发现就具有强烈的传染性。当时由于医生对这种怪病不够了解,用一种内涵和外延比较宽泛的“非典型肺炎”来命名这种病症,是情有可原的。非典型肺炎的概念比较宽,而且过去已经出现过,而“萨斯”则是一种极为危险的传染病,已经被国际社会看成是人类在21世纪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所以,现在国际社会用SARS,而不用ATP来形容这种疾病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非典型肺炎并不是一种新出现的病,通常是可以治疗的,而且很少有生命危险。如果我们时至今日仍坚持使用“非典”,不但与目前国际通行做法不相吻合,而且与一贯主张和国际接轨的对外开放精神不相吻合。特别是当世界卫生组织已经把这种病定名为萨斯,我国仍然沿用“非典”,这就未免有些过时了。 (2003年4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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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数五年连升今年2月11日,卫生部公布了2003年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2003年全年,全国按规定报告的27种法定管理传染病中,发病明显上升的病种主要计:狂犬病、戊肝、艾滋病、丙肝、肺结核、麻疹;同时,卫生部还公布了去年死亡数和病死率居前10位的传染病,排在第一位的都是狂犬病。有统计显示,2003年狂犬病发病总数为1980例,比2002年的1122例,猛增858例,同比上升76.47%。江苏省宿迁市农村野犬、病犬、狂犬为患,伤人逾千,狗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此,宿迁市政府于2003年8月25日下达紧急“诛杀令”消灭“狗东西”。据悉,剿狗一个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