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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之间相互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区际司法协助问题历来是两岸四地研究区际法律冲突、区际司法协助的学者们关注讨论的问题。尤其是为解决中国目前两岸四地的区际仲裁裁决司法协助,内地和港澳地区签订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两个"安排"之后,安排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差异更是引发学者们讨论的兴趣。安排中各地区对管辖法院、区际裁决的认定、公共秩序的适用等问题尚存差异,从两岸四地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实践看,其问题逐渐显露。这些问题在实现统一区际司法协助立法中值得思考和探讨。 相似文献
2.
周丹 《辽宁科技大学学报》2006,29(6)
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是商事仲裁制度的核心问题.通过对中国涉外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以及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的区际司法协助问题进行探讨,提出中国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相关规定需与国际接轨,使之更加具有实际操作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周丹 《鞍山科技大学学报》2006,29(6):667-672
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是商事仲裁制度的核心问题。通过对中国涉外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以及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的区际司法协助问题进行探讨,提出中国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相关规定需与国际接轨,使之更加具有实际操作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南阳理工学院学报》2017,(3):23-26
仲裁是海峡两岸民商事纠纷的一种重要解决方式,但两岸关于相互认可与执行仲裁裁决的司法互助存在着一定障碍与困难。文章通过对两岸关于相互认可与执行仲裁裁决的立法现状进行分析,指出两岸在仲裁事项、拒绝认可执行的理由、提出认可申请的时限、仲裁裁决的既判力等问题存在的差异和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两岸在单边及双边立法方面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5.
周资艳 《广西右江民族师专学报》2010,(5):59-63
我国目前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法相对滞后、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对外国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存在众多不合理之处。文章根据调查,吸收审判程序和听证程序的合理成分,结合司法实践,设计了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听证程序,以期对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法完善有所促进。 相似文献
6.
本文论述了我国涉外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公共秩序保留问题,有关公共秩序保留的立法和实践仍然存在着一些缺陷和不足,因此我们必须对我国的涉外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进行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7.
汪玮敏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7(3):10-12
近年来,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迅猛,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国际商事争议可仲裁事项的不断扩大。但同时争议事项的可否仲裁问题是国际商事仲裁实践所涉及的一个极为敏感的问题,如果仲裁协议项下的争议不能通过仲裁解决,各国均可以此为由,认定仲裁协议无效或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的仲裁裁决。 相似文献
8.
国内高校与国际企业的科技合作日益增多.高校作为技术提供者,应当做好法律风险控制工作,严格遵守技术出口和向境内的外国企业转让技术的法定程序、作为技术出口方对其出口的知识产权承担权利担保义务、在技术转让或许可合同中避免出现“限制性商业条款”、防范仲裁裁决得不到承认与执行的法律风险等,以此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践行高校的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9.
公共秩序保留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国际司法案件时,依据冲突规则的指引本应适用外国法,但因其适用会违背法院所在国的公共秩序而排队该外国法适用的一种制度。从广义上理解,公共秩序保留还应包括以公共秩序为由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和境外仲裁机构的裁决,以及在外国制成的法律文件等。 相似文献
10.
ICSID的产生标志着国际投资争端解决进入法制化阶段,其在管辖权、法律适用、裁决承认与执行等多方面都有重大突破。该机制系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博弈的产物,其规定多体现出“和稀泥”的特点。本文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来分析其创新之处与亟待完善的地方,并就我国在对外实务及立法方面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1.
在惩治中国内地与港、澳、台的跨境犯罪过程中,不仅会遇到不同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所造成的认知差异,而且在侦查协助方面也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本文在廓清区际侦查协助概念的基础上,详细探讨区际侦查协助的具体内容及工作机制,进而提出完善中国区际侦查协助体系的建议,以期克服区际侦查协助面临的不利因素,尽快实现两岸四地区际侦查协助体系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相似文献
12.
司法干预仲裁,这与制度设计中法院在仲裁程序中的角色定位之微疵有关。现行制度在法院对仲裁保全和仲裁裁决的撤销和执行程序中的作用多有不适,仲裁保全裁定权应由仲裁庭行使,法院只进行“程序性支持”;仲裁裁决的撤销和执行则应借鉴涉外仲裁的有关作法。 相似文献
13.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律剖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永梅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08,(1)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仍应从争端解决的适用范围、仲裁庭的组成以及裁决做出、仲裁裁决监督以及其争端解决机制与WTO争端解决机制之间的协调问题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
15.
试探解决海峡两岸婚姻法律冲突的有效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丽娥 《东莞理工学院学报》2004,11(2):90-94
海峡两岸的婚姻法律冲突作为区际法律冲突,大陆采取类推适用国际私法的原则,台湾采取自行制定区际冲突规范的方式予以解决,但两种方式都有其明显不足.本文认为解决两岸的婚姻法律冲突应根据两岸关系的现状及结合世界各国的经验,有步骤、分阶段进行. 相似文献
16.
王毅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1(4):80-82,90
现行的诉讼方式与仲裁方式对于解决商事争议各有其独特的优势。仲裁方式具有一裁终局、不公开审理及在域外可能得到承认和执行的优势;诉讼方式具有收费低、国内执行便利优势。对当事人而言,宜分析纠纷解决的侧重点予以约定。 相似文献
17.
王毅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11(4)
现行的诉讼方式与仲裁方式对于解决商事争议各有其独特的优势.仲裁方式具有一裁终局、不公开审理及在域外可能得到承认和执行的优势;诉讼方式具有收费低、国内执行便利优势.对当事人而言,宜分析纠纷解决的侧重点予以约定. 相似文献
18.
缺席裁决是仲裁裁决一种,它的特殊之处在于仲裁裁决的做出过程中,出现了一方当事人缺席的情形,所以对"正当程序"就提出了一定的挑战。本文从缺席裁决的基本理论出发,结合两个缺席裁决的具体案例,从而对仲裁裁决有清晰地认识。 相似文献
19.
曾加 《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0,30(4)
中国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的四个不同法律适用领域,它们之间的法律冲突是一种极为复杂的区际法律冲突。根据这四个地区民商事法律冲突的特点,从根本上解决这种区际法律冲突十分必要。只有结合四地区立法理论和实践的实际情况,在法学理论上有所突破,并参考和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立法理论和经验,才能最终解决这种特殊的区际法律冲突。 相似文献
20.
国际商事仲裁,是指不同国家的公民、法人将他们在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中所发生的争议,以书面的形式,自愿交由第三者进行评断和裁决。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为了保证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和仲裁程序的合法性,有必要对司法审查中的公共秩序的适用进行探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