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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对破坏性采矿罪学者们多是以现行刑法的规定的内容作为其概念,但这样不是很准确,也不利于与非法采矿罪进行区分。对破坏性采矿罪的客观方面的特征,随着司法解释的出台也应该进行明确化,同时,也有助于在司法实践更好的区分破坏性采矿罪和非法采矿罪。  相似文献   

2.
非法采砂行为的刑法规制经历了从缺失到司法实践定性不统一,再到统一定性的强化阶段。但是,现行《非法采矿司法解释》将非法采砂行为定性为非法采矿罪,存在非法采砂行为可罚性的实质判断蕴含危险、法益侵害性难以被包容于非法采矿罪和缺乏刑事违法性问题。要弥补上述非法采砂行为入罪的解释论缺陷,修改非法采矿罪空白罪状指向的行政性法律规范是更优的路径选择。具体而言,可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明确非法采矿罪所保护法益包容非法采砂行为侵害的法益,界定采砂许可证是一种特殊的采矿许可证,明确砂石属于矿产资源,将非法采砂行为纳入非法采矿罪的打击范围之内,以落实罪刑法定原则,实现最严密、最严格的环境法治要求。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走私固体废物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予以明确 ,弥补了立法的不足 ;走私固体废物罪的行为方式应当包括间接走私 ;对于走私固体废物罪与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关系 ,既要把它们区别开来 ,又要注意它们之间的法条竞合  相似文献   

4.
从罪刑角度并结合刑罚的目的来看,非法采矿罪的设置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不应盲目呼吁加大法定刑的方式来遏制犯罪。同时,建议取消"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作为非法采矿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5.
虽然《刑法修正案(八)》对食品安全犯罪相关条文作出了修改、完善,但是,现行刑法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着理解和认定上的困难。《刑法》第143条和第144条还需要进一步界定"食品安全"的内涵,细化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罪状;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其他严重情节"需要作出合理的解释,便于司法机关准确界定罪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现实中仍存在司法认定的困难,不能适应新的惩治食品安全犯罪的要求。在对刑法作出新的司法解释时,要注意严密刑事法网。另外,再次修订刑法时,应当增设生产、销售妨害食品安全器具罪等罪名,拓宽食品安全犯罪的调整对象,扩大对"掺入"罪状的描述。  相似文献   

6.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9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解释》).这一司法解释满足了当下打击网络犯罪的需要,同时也给网络犯罪的进一步研究指出了新的方向.此《解释》也引发了社会对言论自由的探讨.本文是对《解释》条文规定进行的思考,主要涉及网络犯罪的概念、利用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入罪标准两个大的部分.在前一部分,主要是分析网络犯罪概念广义论和狭义论,并得出《解释》支持狭义论的结论.在后一部分,主要是分析《解释》对入罪标准的界定的意义以及仍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7.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于"公众"的认定标准存在诸多问题,包括排除特定对象,有悖立法本意、无法区分融资方式、泛化适用和难适应金融创新等,因此需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公众"的传统认定标准加以完善,重新界定"特定对象"和"公众"的内涵,以期真正做到维护金融管理秩序,提升该罪的立法价值.  相似文献   

8.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催收非法债务罪”是对当下我国民间借贷、套路贷等行为所引发犯罪问题的立法回应,充分体现了当前积极的刑事立法观。但该罪设立实施后所带来的司法适用难题,如法益保护范围界定上的模糊、罪状规定理解上的歧义,以及与他罪关系不够明晰等问题有待解决。基于对刑法条文规定构成要件的检视,催收非法债务罪所保护的应为社会公共管理秩序和个人人身权利双重法益。在犯罪主观层面,需具备催收非法债务这一主观违法性要素。在与他罪关系的厘清中,本罪与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竞合,与寻衅滋事罪则属对立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应择一适用。  相似文献   

9.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催收非法债务罪不仅满足了司法实践的需求,更能弥补相关理论的缺憾。应当明确催收非法债务罪的社会秩序法益可主要理解为个人生活安宁或稳定,主观罪过形式仅为故意,非法债务的认定不可脱离对高利贷的判断,情节严重的情形应当在刑法分则一般认定特征的基础上结合本罪具体行为方式进行明确。  相似文献   

10.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异常偏高的危害、原因及刑法回应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首先阐述了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异常偏高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接着分析了导致人口性别比异常偏高的原因,指出滥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是导致这一问题的罪魁祸首,最后论述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的犯罪化问题,认为对该种行为不宜认定为非法行医罪,建议在修改《刑法》时增设“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罪”。  相似文献   

11.
郭爱国 《科技信息》2006,(12):369-369
《刑法》第130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便是我国刑法中的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笔者在此仅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予以研究.  相似文献   

12.
《湖南日报》9月10日第3版以《5天暗访,发现26个以上非法矿洞》为题,披露了永州市东安县黄泥洞矿区存在严重非法采矿行为,此事引起省政府和省安委办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13.
狭义计算机犯罪包括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这五个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前四种罪名之间经常出现此罪与彼罪界分以及罪数问题等复杂问题。狭义计算机犯罪各罪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客体和危害行为两方面。现实中,非法侵入、非法控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行为时常相伴发生,因此,在司法认定中应当特别注意对计算机犯罪案件罪数的正确认定。  相似文献   

14.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在刑法典颁布10余年以后,首次出现在单行刑法之中。这一重要罪名被立法所确认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打击毒品犯罪的形势需要、履行国际法中关于禁绝毒品的国际义务的需求、打击毒品犯罪的刑事司法实践的需要和世界各国的立法实践对我国毒品犯罪立法的影响等是“非法持有毒品罪”得以出台的主要立法背景。1997年新《刑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非法持有毒品罪”立法得到了完善。  相似文献   

15.
本刊讯本刊记者谢春阳通讯员张日清报道5月26日,郴州市召开打击非法采矿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助理巡视员、市公安局局长赵立民通报了该市查处的5起非法采矿重点案件,涉案的非法矿主已有6人被逮捕,6人被刑事拘留。针对非法采矿活动猖獗的局面,湖南煤监局于4月中旬对郴州市进行了代号为“春雷行动”的集中执法,并对郴州市政府下达了《关于查处矿山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监察意见》,对该市矿业秩序整治和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7条监察意见。郴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大伦、市长戴道晋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市长办公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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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研究     
婴幼儿型绑架罪是勒索型绑架罪的注意规定,勒索型绑架罪是人质型绑架罪的一种类型,绑架罪的实质是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绑架罪的目的实现行为原则上不并罚。我国《刑法》7个法条中的"绑架"的规范意蕴并不一致,需要根据体系解释规则具体查明。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性质是法律拟制,可将该款类推适用于"有正当理由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成立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与抢劫罪,劫持航空器罪,劫持汽车、船只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竞合关系,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相似文献   

17.
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企业出于旺盛融资需要转向"危险"的民间集资,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采取严格、叙明的立法模式,导致此罪大量出现。一方面危害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司法资源大量投入导致犯罪预防与民间借贷监督机制的缺位。通过立法限缩此罪惩戒范畴,建立民间借贷行业内部监督机制,并以融资目的是否用于生产经营改良入罪标准,明确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界限,以期实现社会秩序稳定与市场经济发展之间的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18.
根据最近颁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就新立罪名即骗购外汇罪的立法根据、构成特征和定罪处罚等问题给予了探讨  相似文献   

19.
章晓民  黄书建 《科技信息》2010,(33):I0404-I0404,I0411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可能对广播电视正常运行造成严重破坏。但目前没有相关法律对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构罪标准进行明确解释。本文通过分析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构罪标准,以其选择性罪名,印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构罪标准作为参照,确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限。  相似文献   

20.
非法侵入住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因此,在判断行为人的性质时就要求判断行为人进入他人住宅的行为首先应当是非法的。因此,准确定义‘非法’这个概念,是判断侵入住宅行为性质的先决条件。同时,非法侵入住宅罪这个罪名的提法也应当变更,笔者以为定侵入住宅罪为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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