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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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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了维护经济安全,国家规定了一些合同必须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登记才能成立或者生效。当合同的申请义务人没有履行申请批准或登记手续时,因为合同的未成立或未生效而难以追究申请义务人的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对此,笔者认为,可以通过改变合同的签订方式的方法来规避因此带来的合同风险,对此类合同纠纷进行救济。  相似文献   

2.
班玮琦 《科技信息》2012,(14):52-52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致使另一方的利益受损,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根本区别在于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中而不是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作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补充,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以受害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为限,以赔偿损失为主要责任形式。  相似文献   

3.
缔约过失责任是与合同相关,但又不同于合同责任的一种特殊的民事责任,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它为许多国家以判例、立法等形式加以肯定,我国统一合同法对此加以确认,但规定的较为简单,本文从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构成要件以及表现形式几方面对此加以阐述。  相似文献   

4.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人违反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向对方当事人应负的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确立为保护缔约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的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现实中对该制度的理解及认定存在不少误区,本文笔者通过对缔约过失责任概念和构成要件全面解析,阐明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进而提出对完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思考。  相似文献   

5.
路志红 《科技信息》2008,(30):335-335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是由我国《合同法》统一规定的两种因合同而产生的责任形式,两者有一定联系,但两者更是有着本质上区别的两种责任形式。准确认识和区分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对于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民事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我国合法确立的一项新制度,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的义务,造成对方的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主要适用于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及被撤销几种情形,在实践中应注意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相区分,正确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相似文献   

7.
王琼 《当代地方科技》2011,(11):14-14,42
缔约过失责任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对于弥补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存在的法律漏洞起了重要作用。本文结合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来源,阐释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针对我国现阶段缔约过失责任存在的问题,笔者试着提出相应的完善方法。  相似文献   

8.
论缔约过失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完善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必要按照合同法原则,一方因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应负违约责任。由于违约责任存在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因此,违约责任制度保护的是当事人因合同所产生的利益。但是,在合同尚未成立或合同无效时因一方当事人的过...  相似文献   

9.
商品房认购书具有特殊的法律性质,在商品房认购书已经具备了购房合同成立的条件时,就应该强制出售。而其中之未尽事宜,完全可以通过合同漏洞填补的方法确定。当事人一方违反认购协议所确定的义务的,应当承当违约责任。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或违约金责任条款约定的,应从其约定;若没有约定的,则应向另一方赔偿信赖利益损失。  相似文献   

10.
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都是合同当事人一方对于自己的行为承担的责任,由于这两个责任的含义比较接近,容易造成混淆。本文将详细论述这两个责任的区别。  相似文献   

11.
王兆惠 《科技资讯》2006,(29):210-210
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总是具有一定内容的,在商品房认购书已经具备了购房合同成立的条件时,就应该强制出售。而其中之未尽事宜,完全可以通过合同漏洞填补的方法确定。当事人一方违反认购协议所确定的义务的,应当承当违约责任。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或违约金责任条款约定的,应从其约定;若没有约定的,则应向另一方赔偿信赖利益损失。  相似文献   

12.
鲁晓娜 《科技信息》2009,(28):213-213,216
本文从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和发展,着重论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涵义、构成、表现形式、赔偿范围,以期在订立合同中正确理解和运用缔约过失责任,实现合同目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相似文献   

13.
李杰俊 《科技信息》2010,(35):414-414,406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作为保障缔约安全的一项制度,历来受到各国立法和实践的重视。缔约过失责任在责任基础、责任性质、赔偿范围等主面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均有所不同,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明确缔约过失责任的独立性,有利于完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有利于完善债法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14.
试论合同成立后生效前阶段的责任形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成立后生效前阶段的责任形态是我国《合同法》立法上的“真空地带”,无民事责任说、缔约过失责任说、独立责任说理论上难臻圆满。从归责基础的视角考量,此阶段与合同生效后阶段具有相同的承担责任的事实基础与同一的法律约束力;从责任形态与其义务基础相适应的要求角度,适用违约责任也更具合理性。  相似文献   

15.
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可能发生在两个时间段:一是要约生效双方当事人开始谈判至合同成立止,即合同缔结期;二是合同成立至合同生效前,即合同效力成就期。有学者据此将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责任形态划分为两种即缔约过失责任和效力过失责任,笔者认为效力过失责任只是缔约过失责任的一种特殊形态,即缔约过失责任可根据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发生的时间段不同将其责任形态划分为合同不成立过失责任和合同效力过失责任。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基于违反先合同义务的合同效力补正问题。  相似文献   

16.
王启华 《科技信息》2010,(7):399-399,410
缔约过失责任自产生以来,在理论上争议颇大,是一种独立的责任类型,和侵权行为、违约责任处于平行地位,一起构成了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并完善了我国民事责任制度,对于规范社会经济生活中日益增长的缔约行为有着重大影响和作用。  相似文献   

17.
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但因当事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给受害人造成损害时,却无由归责,新颁布的合同法明确规定了此责任,本在合同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构成条件及责任承担方式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18.
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包括适用阶段和适用情形两个方面,适用阶段着重解决缔约过失责任产生和终结的时间点问题,适用情形着重解决缔约过失责任可适用的具体问题。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缔约过失责任仍可以适用。  相似文献   

19.
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有效成立前,因二方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而不包括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应当适用《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而不应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在目前民事立法的现状下,虚假表示意思表示适用缔约过失责任规定有其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责任;侵权责任保护的是固有利益。本文在分析两种责任共同点、不同点的基础上,试图从两种责任所保护的利益,归责原则,构成要件,举证责任,时效的不同等方面对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进行比较,为从本质上认识两种责任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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