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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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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近年来在处理严重的交通肇事案件中,以交通肇事罪处罚显得罚不抵罪;而将一些严重交通肇事,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亦有不协调之处;对此,我国社会中普遍产生将危险驾驶行为单独入罪,以协调罪刑均衡的立法诉求.在违法犯罪二元立法模式下,行政法及刑法,足以解决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的问题,并无单独入罪的必要;<刑法修正案>(八),并未解决罪刑不均的问题,其立法值得进一步的研究.  相似文献   

2.
我国近年来在处理严重的交通肇事案件中,以交通肇事罪处罚显得"罚不抵罪";而将一些严重交通肇事,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亦有不协调之处;对此,我国社会中普遍产生将危险驾驶行为单独入罪,以协调罪刑均衡的立法诉求。在违法犯罪二元立法模式下,行政法及刑法,足以解决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的问题,并无单独入罪的必要;《刑法修正案》(八),并未解决罪刑不均的问题,其立法值得进一步的研究。  相似文献   

3.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险方法"主要表现为有醉驾、驾车碰瓷、危及高速公路上的行驶安全、研制"瘦肉精"或配制"蛋白粉"、私设电网、盗窃井盖、针刺、投寄虚假炭疽杆菌邮件等。当然,这些"危险方法"界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时,需要注意区别与交通肇事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等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4.
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量危险驾驶肇事的案件是否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为虽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外延是不明确的,但其核心属性是可以确定的。以刑法规范评价的视角,用本罪主客观特征考量危险驾驶肇事的性质,可见危险驾驶行为通常不属于本罪的危险方法,危险驾驶肇事的主观心态通常不是故意,因而危险驾驶肇事的案件通常不适用本罪。  相似文献   

5.
桑丽  马静 《菏泽学院学报》2014,36(4):99-101
《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将危险驾驶入罪。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定罪,改变了"肇事后再处罚"的方式,将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的规制正式法律化。但在司法实践中,其规定存在着不足。该文讨论了危险驾驶罪发生的原因、主要特点以及办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危险驾驶罪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6.
飙车、醉酒驾车,这类以前难见的词语充斥于各类媒体之上。从胡斌案到孙伟铭案,再到最近发生的河北大学校园醉驾案,这些年来,驾车肇事案件层出不穷,引起了广泛关注。究竟应该对这些案件在法律上如何定性?本文从分析和完善现行法律规定出发,以胡斌案、孙伟铭案为分析视角来研究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7.
丁世界 《科技信息》2011,(13):411-411,320
危险驾驶罪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设的罪名。该司法罪名有着现实的立法背景,其行为方式包括飚车和醉驾,前者为情节犯,后者为行为犯。该罪与交通肇事罪关系密切,危险驾驶行为往往是交通肇事罪的先导。该罪的处罚方式包括刑罚处罚和行政处罚两种。  相似文献   

8.
潘丽平 《科技信息》2011,(30):90-90,91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的保有量也在逐年增加,随之而生的是频繁发生的违法驾驶行为以及交通事故,给人民的生命健康及财产权利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尤其是醉酒驾车和飙车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极易造成重大的恶性事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车和飙车这两种行为规定为危险驾驶罪,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能更好地预防这两种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的权益。  相似文献   

9.
肖灵 《韶关学院学报》2012,33(11):74-77
危险驾驶罪涉及抽象危险犯这一较为复杂的刑法理论,抽象危险犯理论对于风险社会中国家管理职能的发挥,以及刑法指引作用的加强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结合抽象危险犯理论对危险驾驶罪进行细致的思考,限制该理论的适用范围,完善定罪标准,才能更好地满足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实践的需要。  相似文献   

10.
通过对司法实践中利用机动车碰瓷行为的了解和研究,以及根据利用机动车碰瓷的地点、时间和可能产生的危害结果等具体情况,碰瓷行为性质基本可以定为三种,即危害公共安全、诈骗、敲诈勒索,当情节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则分别构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  相似文献   

11.
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机动车辆大幅增长.随之而来的危险驾驶问题不断凸显,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在我国,由于各种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了无数家庭的支离破碎,给广大群众带来的深深的痛苦。但是,由于我国法律体制尚不健全,特别是对于这一类的危险驾驶行为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规定.造成了在安际的法庭审判和定罪量刑之中的困难.出现了“同罪不同刑”的现象,并引起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与讨论。因而,从统一对危险驾驶行为定罪量刑.惩罚犯罪.抚慰受害者心理的角度出发,也为了维护我国的交通管理秩序.危险驾驶罪入刑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2.
刑法意义上的危险驾驶行为是一种独立的犯罪行为,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员因对其自身驾驶技术过于自信,在自身处于无法安全驾驶状态、机动车处于非正常状态下仍执意进行驾驶,或非正常驾驶机动车,对不特定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以及公共财产安全形成严重威胁,但未发生损害后果的行为。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判断标准和定罪要件进行理论分析,不但有利于司法实践正确定罪量刑,而且有利于刑法规制的完善。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多起恶性危险驾驶类案件的涌现,激发了公众对“危险驾驶罪”的热烈讨论。本文尝试将“危险驾驶罪”与相关罪名进行区别与联系.并在此基础上论述关于“危险驾驶罪”司法适用方面的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14.
鉴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和追逐竞驶现象日益严重并已成为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严重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有效遏制了危险驾驶行为。但人们对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的理解存在分歧,因而应当尽快出台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细化其情节,规范执法,并拓宽危险驾驶罪的适用范围,规制毒驾、“三超”等危险驾驶行为,更好地维护公共交通安全。  相似文献   

15.
针对司法实践中对于可解释性及预测性能的需求, 本文提出了一种基于概率图模型的量刑智能辅助方法. 该方法以量刑要素为基石建立含有隐节点的概率图模型, 由极大似然准则估计刑期分布的参数, 进而计算分布的数学期望得到预测值.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实验结果表明, 概率图模型的预测准确率优于基于决策树和神经网络等的模型, 且具有良好的可解释性.  相似文献   

16.
2018年11月2日,重庆公交车坠江原因发布。一次无谓的争吵,一时冲动的情绪,十五个鲜活的生命瞬间逝去,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公交安全引发了人们的强烈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刑事案件分析》专题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16年以来,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的刑事案件数量有所上升。  相似文献   

17.
《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危险驾驶罪,引起了刑法各界的广泛关注,各地司法机关在实施该条规定时,就定罪和量刑方面做出了不同处理,甚至相差较大,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没有理清危害结果、危险状态、实害结果之间的关系;二是没有具体分析行为人对三者所持的主观心态。  相似文献   

18.
本文论述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  相似文献   

19.
20.
王芳 《科技信息》2011,(14):47-47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因车祸死亡的人数超过10万人,居世界第一。而醉酒驾驶是罪魁祸首之一,醉驾屡禁不止,越演越烈,既根源于中国现实生活中畸形的酒文化,也与立法的不严与执法的不力紧密相联,在立法上,确实存在对醉驾处罚不够的情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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