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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森林资源产权体系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邓禾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57-62
长期以来,我国森林资源产权关系没有理顺,公有制林权权限错位,监管成本高;非公有制林权经常变动,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受限.通过对加拿大林权关系的借鉴,提出了分类经营的思路.主张在分类经营的基础上,公益林建立"三权分立"的管理模式;经济林则市场化经营,重点保障经济主体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2.
2006年,安徽省进行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确了林区的经营主体和收益主体。确权到户后,森林经营的经济效应有待评价。建立森林经营经济效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利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其权重,进而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及2006年~2012年的相关数据对安徽省森林经营的经济效益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2007年~2012年安徽省森林经营的经济效应处于优等水平,这说明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正确性,应继续坚持完善。 相似文献
3.
庞娟 《玉林师范学院学报》2022,(6):125-128
回顾和梳理林权改革及其带来的林地产权安全性、林地产权结构变化对农户林地利用行为以及森林资源变化的影响方面的研究,发现大多研究认为林权改革及其所带来的林地产权变化激励了农户造林与管护等生产性投资行为,并对实现森林资源增长有重要贡献。但现有研究较少涉及林地产权与生态脆弱地区农户森林保护性经营行为之间的作用关系,实证研究中存在林权指标度量偏误、缺少动态效应研究等问题。未来研究可加强对特定生态脆弱区林权与农户森林保护性经营行为关系的关注,并进一步建立科学全面的林权测度指标体系,加强林权影响农户林地利用行为及森林资源变化的动态效应研究。 相似文献
4.
林权和林权制度改革对一个国家林业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笔者认为,应从解决"林权"这个核心问题入手,合理组织林改地块采伐经营活动,改革林木采伐管理机制的原则,积极探索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的新模式等等。 相似文献
5.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选择贵州省瓮安县为研究对象,通过与当地农民的集体对话和讨论的参与式农村评估(PRA)方法,探讨各利益相关主体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制度的满意度。通过对瓮安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调查研究,从林农是否获得一定的林地经营自主权和生产决策权、林农对产权变迁所持的态度、林地经营的投入、林权流转需求等方面,探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结果表明:通过林改,农民收入有所增长,投入林业的劳动时间有所增加,林权纠纷也得到处理。但由于林农的年龄、受教育程度和林地规模的不同,林地的经营类型和流转意愿也存在差异。因此,林改在短期内对林农的收入增加不明显,需要在规模经营、要素市场、流转规则和生态补偿等方面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6.
姜春艳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精选》2011,(11):209-209
加强森林的科学经营,是增加森林资源数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的主要措施;是协调林业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发挥,推进林业生态、产业两大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是加强森林的科学经营,实现森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森林经营主体制定年度计划、组织经营活动和林业主管部门实施森林资源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是建立高效、透明、科学、有序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体系的重要载体;是巩固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落实林权所有者经营自主权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7.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经营权交给农民,使农民不仅具有经营的主体地位,而且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通过对甘肃省永登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实际情况和开展林改以来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对林改后给农村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并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建议和看法。 相似文献
8.
林改期间必须面对林权纠纷,如不能及时有效地调处和化解林权纠纷,势必影响改革的进程,农村的稳定乃至社会的和谐。对权属有争议的林地、林木,要依法调处,纠纷解决后再落实经营主体,不得随意确定经营主体和发放林权证,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影响林区稳定。 相似文献
9.
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确权,即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土地权益是林农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核心权益。由于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还不够彻底,对林农土地权益的保障有待改善。 相似文献
10.
李万锦 《渭南师专学报(自然科学版)》1999,14(4):50-51
多样化经营是一种必然。我国企业多样化经营的战略选择是做大主业、形成规模经济.大力发展相关联多样化经营,剥离与主业无关的业务.使生产经营的范围更加集中。 相似文献
1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把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拓宽到林地.是继家庭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改革,是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创新,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颁布后,福建、江西、辽宁等省首先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安徽省先后也有宁国市、黄山区、南谯区和怀远县四个地方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相似文献
1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和林业改革发展史上的又一座新的里程碑。根据民乐县在积极探索和总结林改工作基础上,全面加快改革步伐。目前,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阐述了本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情况,通过实践总结了林改经验等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围绕建设现代林业目标,从创新林权管理制度、转变林业生产发展方式和林业行政服务机制、改革林业经营管理制度、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探索性对策建议,推动现代林业建设,为促进本县现代林业建设作出贡献。 相似文献
13.
张毅 《莆田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4):20-23
分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不完善引发的种种矛盾对公平与效率的影响,提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推进公平与效率实现的前提和对策:在确立农民经营林业的主体地位的平等,保证农民基本生活的前提下,追求林业土地生产效率;加强系统性地深化推进林业产权改革,加快对产权的界定、流转,保障产权利益的实现。 相似文献
1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后,农户成为林业生产经营的主体.根据湖北省利川市的农户调查数据,分析了集体林权改革后农户林地投入状况,通过建立计量模型对影响农户林地投入的因素进行分析,分析结果显示,农户受教育程度、农户林地块数和离家距离、农户对集体林权制度的了解程度以及采伐限额制度对农户林地投入行为有显著的影响.提出了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林业的社会化服务水平、适当放宽采伐限额政策、规范林地流转以及加大对农户经营林业的补贴力度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5.
林权制度改革出现新问题。应建立公益林补偿制度,加快森林分类经营的步伐,加强天然林保护,取消涉及林农规费,建立合理的林业资金筹措机制,加大国有林场的改革,完善林业生产要素市场,规范林木、林地有序流转;鼓励农民自愿成立公司 农户、基地 农户经营模式。 相似文献
16.
林权主体及林权的物权属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林权主体和林权的物权属性这两个林权制度改革中的基本问题进行分析。首先,以林地的归属为标准将林权主体划分为林地所有者和林地使用者两个不同类型,并对二者间的关系进行阐述;其次,将狭义的林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比较,分析二者间的相同与不同之处,进而对林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这4项用益物权权能进行分析,提出林权人合理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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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改后林权流转成为当前新形式下农民增收、社会力量投资林业、盘活林地资源的一个重要途径。本文通过对洋县林权流转情况的调研,剖析了目前林权流转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完善林权流转政策和提供林权交易服务平台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8.
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介绍了集体林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概念、范围、任务,通过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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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改档案管理工作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的重要保证。各级林业部门都要把档案管理工作列入林权改革工作的议事日程和林改成果检查验收项目之中,并作为林权改革效果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林改档案管理工作,要注意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