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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产品责任中,严格责任处于核心地位,发挥着保护促进效果、损失分散效果、抑制缺陷效果等功能。产品缺陷的存在是适用产品责任的关键.关于产品缺陷的判断.存在着危险效用基准和消费者期待基准的争论。在产品责任的适用中,核心是对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的确定,以假冒品为视角,有必要考虑危险源、消费者与第三人的主观认识情状等因素。 相似文献
2.
王韬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12,(2):64-67
严格责任是英美法中的概念,由于严格责任制度损害人权,英美法严格限制其适用的领域。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明文规定无罪过责任,所以所谓严格责任在我国刑法中是否存在的问题,其实是对我国刑法中责任主义的解释立场问题。我国刑法存在不少违反责任主义的规定,但不存在绝对责任。我国刑法应该承认公害犯罪特殊场合下的推定责任的合理性,并应在刑事诉讼中根据推定责任的规则来界定行为人的证明责任,它是在风险社会背景下责任主义松动的表现。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的严格责任,存在原因并非责任主义松动所致。 相似文献
3.
朱广东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03,(Z1)
产品责任源自合同理论与侵权理论的结合,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构成了产品责任的基础,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因此包括过错产品责任原则和无过错产品责任原则,文章客观分析了我国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4.
随着经济全球化、世界一体化的发展,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各个国家越来越接轨,并不断吸收他们的优秀成果,尤其是在立法上,当今对污染环境的犯罪,许多国家规定了严格责任无过失责任,而且在制定法中无过失责任更是得到应有的重视。 相似文献
5.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严格责任制度为英美刑事立法所认可。其制度价值在于预防犯罪,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我国刑法中是否存在严格责任,理论界的认识并不一致。笔对此持肯定态度,并列举了我国刑法中的严格责任条款。同时认为我国刑法中关于严格责任的犯罪法定刑相对较重,有必要加以调整,并在刑事诉讼法中作出相庆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在产品责任法的发展历史上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经历了担保责任、疏忽责任到严格责任的发展过程。严格责任原则对消费者的保护是最为充分的 ,是产品责任立法的发展方向。在我国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生产者承担严格责任 ,销售者承担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7.
现代意义上的侵权法严格责任,是作为相对于过错责任的责任规则产生并发展起来的,但它不是过错责任的简单轮回,而是更高一级的责任。本文试图采取法律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严格责任的产生和发展,并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其在不同情况下的利弊,以期找出最佳的适用条件和范围,实现社会成本的最小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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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意义上的侵权法严格责任,是作为相对于过错责任的责任规则产生并发展起来的,但它不是过错责任的简单轮回,而是更高一级的责任.本文试图采取法律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严格责任的产生和发展,并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其在不同情况下的利弊,以期找出最佳的适用务件和范围,实现社会成本的最小化. 相似文献
9.
王熠珏 《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14,(4):116-120
肇始于英美刑法的严格责任制度在产生之初是为了保护公利和方便诉讼,随着时代推进其负面效应也逐渐显现,于是在学界引发了关于其存废的争论.晚近以来,严格责任逐渐进入我国刑法学界的视野,关于严格责任在中国的有无之争一直方兴未艾.通过梳理严格责任本身带来的模糊与困惑,厘清其内涵以及它与相关责任类型的区别,在简要回顾严格责任在英美法系中的缘起与衰微背景后,结合对当下中国刑法规定的解读以及对司法现实的考察,有助于我们反思其在中国的前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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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能否采纳严格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频繁发生,防不胜防,使刑法理论上传统地依据过错责任原则制度定罪惩罚的责任原则难以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不足以有效地保护环境和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不利于打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犯罪。我国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引入严格责任制度,不仅能够严惩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犯罪行为,而且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上都具有重大的价值和意义。 相似文献
13.
丁利明 《大连民族学院学报》2010,12(4):361-363,366
通过对各国产品责任法律中产品范围进行比较,认为商业软件具备产品属性。商业软件产品缺陷类型和责任构成的要件与产品责任法中的"产品"相符,中国产品责任法应将商业软件纳入其调整范围,对规模化生产和销售的软件产品适用产品责任。 相似文献
14.
产品责任法是二战后发展起来的新兴法律部门,在国际贸易迅猛发展的今天,产品的流动当然的具有了国际性,因此产生了涉外产品责任这一法律问题。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立法还稍显薄弱,表现在法律法规数量较少,对受害者的保护不够理想和对责任人的惩罚力度较弱,因此有必要借鉴国际上的有益原则和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产品责任立法。 相似文献
15.
我国《侵权责任法》虽已颁布,但民法学界对侵权责任的一些基本问题实际上尚未进行深入探究和充分研讨。在欠缺充分学理积累的情况下仓促制定的《侵权责任法》乃至今后将要制定的民法典无异于先天不足的早产儿。对侵权责任制度而言具有根本性意义的首先是归责原则问题。我国民法学界在20世纪80年代末与20世纪90年代前期对该问题曾有过激烈论争,但此后逐渐归于沉寂。近两年来随着《侵权责任法》的起草和颁布,出现了大量关于侵权责任的研究成果,但涉及归责原则的则相对较少。笔者拟对传统的过错责任原则及我国民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予以检讨,并尝试对侵权行为的归责提出立法设想。 相似文献
16.
应建均 《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1):73-8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确立了道路缺陷交通事故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赔偿责任。虽然承担责任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可能属于公法主体,但道路设计建造缺陷致害责任所要保护的是受害人的民事权益。因此,道路设计建造缺陷致害责任应定性为民事责任。道路设计建造缺陷致害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设计单位不宜作为第一顺位的责任承担人。当与道路管理瑕疵赔偿责任竞合时,应赋予受害人选择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管理者赔偿后有权就超出其赔偿数额的部分向真正责任人追偿。 相似文献
17.
《交强险条例》第22条规定了醉酒驾驶等四种肇事情形下保险公司责任的承担问题。由于相关立法的冲突性与不周延性规定,实践中人们对该条的理解存在较大分歧,导致法律适用的不统一。从交强险的性质、立法宗旨以及垫付责任的性质来看,《交强险条例》第22条应当理解为在醉酒驾驶等四种肇事情形下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就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垫付责任。 相似文献
18.
贾盛荣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16-21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是法律行为制度中的基本范畴,其源于“抽象物权契约”理论,成为德意志法系样式的标志,被视为民法上的“任督二脉”。此“任督二脉”的概念、区别、存在的理论基础及效力认定,均为物权行为理论的展开。德国的物权行为理论与立法的实践,对于我国未来物权法是否区分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有重要的认识价值。 相似文献
19.
李成 《河北理工学院学报》2009,(2):34-38
通过探讨产品设计评价的意义并分析评分法的评价特点,指出了评分法在产品设计评价中的应用方法,对于产品设计评价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具有理论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