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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sepsis是医学上一种常见临床征象的英文名,该词的中文名意见比较分歧。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时暂未能确定较科学统一的规范名。目前已使用的和已提出命名意见的主要有:脓毒症、脓毒病、全身性感染、全身性感染症、炎症毒性感染症、炎毒症、感染中毒症、败血病、创面脓毒症、严重感染症、中度感染症、全身炎性反应综合征等。为此全国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及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通过本刊组织书面专题研讨。许多知名专家都十分热情地参与讨论,发表了各自的意见,现选摘一部分刊登如下,欢迎更多的医学工作者来稿参加讨论,以便尽早能确定一个更好的,为大家认可的科学名词。在此谨向参加研讨的各位专家表示谢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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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0年代MSOF(多系统器官功能衰竭)和90年代MODS(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提出以后,作为这个综合征的前驱表现,“sepsis”一词在国内外医学文献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但迄今国内学者对“sepsis”一词的译法却存在分歧:部分学者主张译作“全身严重感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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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临床医学界对sepsis一词的中文译名颇有争议。sepsis来自古希腊文,意即腐败。著名的Dorland医学字典1936年第17版对sepsis的解释是“腐败过程(putrefactiveprocess)产物所造成的中毒(poisoning)”。这里所说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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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临床医学界对sepsis一词的中文译名颇有争议。sepsis来自古希腊文,意即腐败。著名的Dorland医学字典1936年第17版对sepsis的解释是“腐败过程(putrefactive process)产物所造成的中毒(poisoning)”。这里所说的中毒是指一般毒物(poison)所致的损害,严格说来和现今的毒素(toxin)和中毒(intoxication)是有所不同的。随着医学的发展,认识不断加深,对sepsis一词的理解也有了变化。该字典1994年第28版的解释改为“血液或其他组织中有致病性微生物或其毒素(toxin)存在”,不再提及一般用词的“腐败”。sepsis一词在国内各种医学辞汇中一直沿用脓毒症的译名,目前看来不十分贴切,因为sepsis并非在血液或组织中一定要有脓(脓性栓子)存在,另一名词pyemia译作脓毒症或脓血症则较为准确,和sepsis显然不完全相同。当然致病性微生物也包括化脓性细菌,但不一定化脓。另外一本Stedman医学字典1990年第25版把sepsis定义为“血液或组织中有各种化脓性(pus-forming)和其他致病性微生物,或他们的毒素存在”,解释中提到化脓性微生物,但未指明是脓本身。一般对sepsis的理解是严重感染,sepsis的形容词,如感染性休克(septic shock)、感染性发热(septic fever)等均已明确译为感染。需要提出的是Infection也译作感染,但一般是指病灶、病变性质、以及微生物侵入而言,sepsis则有全身性疾病状态的含义,多伴有高烧、寒颤、消耗、神志障碍,甚至休克等临床表现。自90年代初提出全身炎性反应综合征(SIRS)的名称和概念后,对sepsis又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SIRS作为综合征是指临床表现,sepsis是SIRS的重要发病因素之一。另外,由于分子生物学的发展,进而认识到造成SIRS的机制不仅仅是各种微生物(包括病毒)及其毒素(也包括组织坏死产物)的存在,同时机体还反应性地产生和释放大量的多种细胞因子和炎性介质才导致不同程度的全身性炎性反应,这就赋予sepsis更为丰富的内涵。作为一个临床术语,sepsis应被视为严重感染所造成的SIRS。还需要提到的一词是septicemia,一直译作败血症,其意更不明确,“败”可能是“腐败”之简称,目前已难以理解腐败或腐败产物和血液的关系。Stedman医学字典对这一名词的解释和sepsis相同,并明确指出septicemia是sepsis的一种常见类型。现今国外已倾向于废弃septicemia一词,而用sepsis取代,以免同一概念的名词一并使用,其中一个的概念又不十分准确,易造成混乱,这是有道理的。
综上所述,我的看法是sepsis可译作全身性感染,如果认为这种译法不像是病态名词而像是概念的说明,为了更准确表达它是一种严重的疾病状态或临床现象,译为全身性感染症也无不可,但不宜译为全身性感染综合征,因后者的原文为sepsis syndrome,实际上是同一含义,为了简明划一起见,sepsis syndrome也不宜再用,称之为sepsis即可。
烧伤创面脓毒症(burn wound sepsis)一词的含义很明确,因烧伤创面发展到此阶段,显然已有化脓菌感染,并波及全身,作为特定名词完全可保留原译名,继续使用。所以sepsis可译作“全身性感染”或“全身性感染症”,另一词条burn wound sepsis仍可译作“烧伤创面脓毒症”。 * 黄莚庭教授是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普通外科学名词审定组副组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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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otension是腹主动脉瘤腔内修复术的重要并发症,目前将其译作“内张力”,该译名带有明显翻译腔,未能反映该术语的内涵及特征。基于原始释义、真实语境中的使用及词素三方面,提出将“内扩张”作为该术语的中文译名。  相似文献   

6.
译名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许多译名往往带有明显的翻译腔,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人们对该术语的理解。在一些文本翻译研究方面的文献中,tertium comparationis汉译名不仅译名不统一,且其译名并没有体现该术语的基本含义和特征。根据译名规范要求,结合翻译研究的学科语境,在此基础上提出新的参考译名,希望通过该译名问题的探讨让人们意识到术语进一步规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促进译名研究甚至翻译研究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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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te crime是警务英语中使用较多的一个术语,但其译名并不统一。通过追溯该术语的概念和内涵,分析比较既有译名,找出翻译过程中法律文化缺省和翻译方法不当的问题,笔者结合中外法律文化特点,采用仿译的方法,提出新的译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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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名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许多译名往往带有明显的翻译腔,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人们对该术语的理解。在一些文本翻译研究方面的文献中, tertium comparationis 汉译名不仅译名不统一,且其译名并没有体现该术语的基本含义和特征。根据译名规范要求,结合翻译研究的学科语境,在此基础上提出新的参考译名,希望通过该译名问题的探讨让人们意识到术语进一步规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促进译名研究甚至翻译研究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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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ce译作空间是一般常用词的译法 ,但在空间技术专业范围内随名词的不同 ,具有特殊的含义。太空 (space)是指地球大气层以外的宇宙空间 ,也称空间或外层空间。宇宙空间是无限大的 ,为便于划分 ,可将太阳系内的宇宙空间称之为太空 ,太阳系外的宇宙空间称为宇空。有时人们把地球静止卫星轨道高度 (约3 .5 8万公里 )以下的空间称为近地空间 ,把大于地球至月球距离 (约 38.4万公里 )的空间称为深空。航天 (spaceflight)是指航天器在地球大气层外的太空航行活动。而航空 (aviation)是指航空器在地球大气层内的航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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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科技术语)2008年第6期,访问台湾陈泰然教授的《规范科技名词是一项扎根性的工作》这篇报道中,提到陈教授认为clockwise译“顺时针”不对,clock指的是“钟”而不是“针”。于是他把台湾小学、中学教材中涉及的术语都改成“顺时钟”了。文中“编者注”注明大陆译为“顺时针”。笔者认为,“顺时针”指的是“按照时针转动的方向”,似比“顺时钟”更胜一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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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Fullerene汉文规范名的讨论编者按 汉语科技名词定名时,常有少数词很难给出大多数人都赞同的好名称。本刊辟此专栏对一部分重要的、跨学科的、影响较大且十分混乱的名词进行集中讨论,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全国名词委再召开研讨会,确定规范名。上一期本栏讨论了virtual reality一词的汉文规范名的问题。本期讨论化学中的难点词Fullerene的汉文名问题,这是碳家族中的新的分子。关于它的汉文名,专家们有许多建议,例如:①富勒烯 ②球碳 ③球烯 ④碳球烯 ⑤碳笼烯 ⑥笼碳 ⑦足球碳 ⑧团簇碳 ⑨碳笼 ⑩布基球 ⑾芙(台湾已定的名) ⑿碳簇(台) ⒀碳簇烯(台) ⒁碳烯簇(台)等等。现刊登一部分专文进行探讨,欢迎广大读者发表意见,踊跃讨论。对于C60,C70等一类物质的中文译名问题,有一些争议。争论的焦点是,命名时需要考虑它们到底算是“单质”,还是“化合物”。认为必须以单质为出发点的,主要依据是它们只含碳,而不含任何其他元素,只是碳的一种存在形式而已。因而应按照“碳”的命名,造(或借用)一个以“石”为偏旁的字。对此我们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如果对C60进行加氢,可得到不同程度的加氢产物。在这些产物中,未被加氢的部分,其谱学性质表现为芳香体系,已被加氢的部分,则表现为烷烃体系。若将分子中的氢全部拿掉,整个分子就成为典型的芳香体系。别的不说,C70的C-13核磁共振谱就只出现一个典型的芳碳峰。我们不能不承认部分加氢的C60是化合物,那么丢光了氢的C70就只能被认为是去氢的最终产物,也是化合物。加氢只不过是一个例子。C60的加成反应是一个研究热点,目前还继续保持着方兴未艾的势头。在大量的有机化学反应研究方面,把C60作为化合物看待是很自然的,它与加成产物之间,没有什么“戏剧性”的差异。勉强把C60、C70等一系列化合物割裂出来,仅仅因为它只含一种元素而视之为单质,与C60研究的客观事实不符。命名法应该照顾这个客观现实,为化学研究服务,为一系列与之有关的衍生物的命名铺平道路,而不应拘泥于什么“定义”之类的要求。当然可以说C60等是“单质”。但它们必须是一身二任的,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把“化合物”的身份抹掉。从化学性质的观点出发,它们是比较活泼的芳香体系,和萘、菲等化合物没有本质上的差别。给予相应的命名,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的。因此,我们认为,将fullerene类译为“芙烯”,在一些必要的情况下简称为“芙”,是一个很好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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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起 "荒漠化"一词,译自英文的desertification.顾名思义,荒漠化就不同于沙漠(desert),它的内涵就要基于外力,主要是人为外力的干涉,形成类似于沙漠的现象.20世纪中叶以来,国际上,日益认识到以现代化的科学技术为基础,用特大动力的机械为手段,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令人激动的、大规模高速度的"开发与建设",稍不注意,将引起水土生物等可再生资源的耗竭和破坏,势必引起难于挽回的灾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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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Prion是美国科学家S.B.Prusiner发现的一种新病原物,并因此获得1997年度诺贝尔医学和生理学奖。几年来此词的中文名一直比较混乱,本刊在此栏目中对其展开讨论。我们欢迎有关学科的读者参与书面讨论,在适当的时候全国名词委将召开研审会,确定其规范名。一、Prion的提出、定义及相关术语Prion的概念由美国加州大学神经病学家Stanley B.Prusiner(斯坦利·普鲁西纳)于1982年4月在美国《科学》(Science)杂志上首次提出。他在研究与疯牛病(牛海绵状脑病,BSE)有关的一种人类大脑疾病时,发现了一种全新的致病因子,命名为prion。他的该项研究荣获1997年度诺贝尔医学奖。Prion来源于英文proteinaceous infectious particle。该项研究诞生了一系列相关的词语,有:prion(1982《Science》)[1];prion protein(PrP)(1982《Biochemistry》)[2];prion disease(1984《Scientific American》)[3];PrPC(1986《Cell》、《Proc Natl Acad Sci USA》)[4,5];PrPSc(1986《Cell》、《Proc Natl Acad Sci USA》)[4,5];以及PrP27~30[6]、prion rod等。普鲁西纳给有关术语所下定义为[7]:prions是不含核酸的蛋白质性的感染粒子(Prions are defined as proteinaceous infectious particals that lack nucleic acid.)。PrPC是细胞prion蛋白(PrPC is the cellular prion protein.)。PrPSc是可致病的prion蛋白异构体(PrPSc is the pathologic isoform.)。二、Prion已有的中文译名由于该项研究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所以国内一开始介绍此项研究时,给prion的中文译名较为混乱。如有:朊病毒、朊蛋白、毒蛋白、蛋白病毒、蛋白粒子、蛋白感染粒子、蛋白侵染因子、感染(性)蛋白子、锯蛋白等,以及音译名称普恩蛋白、普里安、普利昂、泼里昂、普赖子。前期中应用较多的译名为“朊病毒”。据考查,其原因可能是因为这一译名曾被列入《病毒名称》一书中。有关prion的译名情况参见表1。三、有关讨论与中文译名的变迁1987年出版的《病毒名称(第二版)》已收有prion,列入附录Ⅲ“病毒和亚病毒的部分术语”中,译为“朊病毒(感染性蛋白质)”。1996年《生命的化学》第6期中廉德君将其译为“蛋白粒子”;此后该刊在1997年4期上即有张友尚的文章对此提出讨论,认为“在其他报刊中也有称之为锯蛋白的。在prion发现的初期,曹天钦先生曾建议译为朊病毒”。张友尚也同意将其译为朊病毒;该刊1998年2期贲昆龙等又认为其他译名不妥,建议中文译名为蛋白传染子,或者将音与义结合,译为普赖子。《实用传染病学》(李梦东主编,第2版,人民卫生出版社,1998年4月)将prion译为朊毒体,与此相关的疾病译为朊毒体病。《参考消息》从1997年10月开始介绍此项研究时用了“朊病毒”这一名称,并一直沿用了很长时间,如1999年5月29日还用“朊病毒造成致命失眠症”为题发表文章;但到1999年10月16日,在“法国科学家预言21世纪疾病”一文中已改称“感染性蛋白子”。《医学与哲学》一书中傅杰青、禹宽平的系列文章主张用“感染蛋白子”。[8]有一点是肯定的,在所有译名中,初期以“朊病毒”的影响最大,连《科学通报》也用了“朊病毒”。后来,由于研究已明确阐明prion并非病毒(其结构较病毒更为简单,不含DNA和RNA),用“朊病毒”来表述prion明显是不合适的,所以“朊病毒”一词必遭淘汰无疑!部分学者在注意到该点后,已试图用其他词语代替应用较广的“朊病毒”。如《实用传染病学》、《医学与哲学》、《参考消息》、《中国中医药报》。在研究阐明prion有正常型和致病型两种之后,prion本身所表达的意义也有所变迁。所以,在其中文名称中出现“传染(感染)”或“毒”的意义也显得并不确切。可以说prion目前仍没有确切的、令人满意的中文译名!笔者认为很有必要重新给出规范性的命名。四、关于prion中文译名的建议由于prion是一种新的致病因子,因此其译名应与病毒、细菌、寄生虫等已有的致病因子有一定的对应关系(最好能用两三个字来表达)。笔者认为应遵循以下原则:译名应当确切(能体现出其蛋白质的本质);译名应具有新颖性(可创用新词,体现出这是一新的研究领域);译名应当简洁(便于作为一个词素来应用,方便这一新学科一系列复合性新术语的构词)。根据以上原则,以及笔者对该项研究较长时间的关注和思考,建议将prion译为“普朊”。此为音译加意译,简洁明白。理由如下:(1)prion与蛋白质的关系已经阐明,笔者对用“朊”代表蛋白质的作法表示赞赏,可以使译名具有简洁的特点。(2)prion提出的早期,普鲁西纳认为它是有致病性的,故称其为“感染性的……”。但后来的研究简明,PrP有正常的(PrPC)和致病的(PrPSc)两种不同的形式,因此产生了“一种蛋白,两种构型”的论断。但这在命名学上产生了逻辑矛盾。[8]因为正常型是没有致病性的,谈何有感染性?所以我们在命名prion时,不必受其原有的限制。故将prion的词头音译为“普”字。将prion整个词语译作“普朊”。“朊”之发音与prion之后半部分亦极为接近。这是一种巧合。(3)prion与proteinaceous、Prusiner的词头都是p,译作“普朊”暗含有普鲁西纳中文名称的首字,这更是一种巧合。(4)“普朊”的命名可以使该领域产生的一系列新术语也变得简洁明了,符合这一门新学科的需要。试译如下:prion——普朊;prion protein(PrP)——普朊蛋白;PrPC——正常型普朊蛋白;PrPSc——致病型普朊蛋白;prion disease——普朊病;PrP27~30——分子量为(27~30)千道尔顿的普朊蛋白;prion rod——普朊小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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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et与internet的中文推荐名已于一年前被定为因特网(97.X.2)与互联网(97.X.1),intranet与extranet已定名为内联网(98.X.1)与外联网(98.X.2),这些推荐名在大多数报刊和媒体上已得到广泛的采用,但旧有的习惯译名仍不时被沿用,特别常见的是:称Internet为互联网,称intranet为企业网。为此,目前对Internet与intranet两名词的译名问题仍有讨论的必要。一、不宜将Internet译为“互联网”Internet的许多译名中除音译名外,所有的意译名无非在“国际”“全球”“电脑”“计算机”“资讯”“交互”“互联”“网络”……这些词语的范围内加以选取和组配,多则9个汉字,少则3个汉字,但无论如何选配均有其不足之处:internet(inter+net,即internetwork的简写)泛指各种互联的计算机网络,其中的Internet是由美国国防部ARPA网演变而来的、采用TCP/IP协议的一种互联网,而Novell网则是采用SPX/IPX网络互联协议的另一种互联网。因此,internet为泛指性普通名词,而Internet为专指性专有名词,其区别在于其英文名的第一字母是否大写。W.Stallings 在其1998年的新著《High-Speed Networks; TCP/IP and ATM Design Principles》中阐述internetworking时说:“The most important example of an internet is referred to simply as Internet.”(互联网最重要之例即为因特网。)(见该书p.35,554)internet已被定名为互联网,如果再将Internet也定名为互联网,则这两个“互联网”就混淆难分。试用以下的文句来描述Internet:“互联网(Internet)是采用TCP/IP协议的一种互联网(internet)”,如果抽去括弧中所注的外文,则阅者必将对这段文句的逻辑性发生怀疑。如改为:“因特网是采用TCP/IP协议的一种互联网”则概念就十分清楚了。Inter指“互”,并非“International”的缩写,因而并无“国际”或“全球”之含义;国际性的计算机网络有多种,而Internet并非计算机网络中唯一的国际性互联网络,尽管Internet的TCP/IP协议已成为事实上的标准(de facto standard),但不是法定的标准(de jure standard),何况这“国际”二字并未得到许多欧洲国家的承认。国外公司名称及其产品名称往往不可意译,例如美国3M公司的全名为Minnesota Mining and Manufacturing Co.如按原义译出,不但冗长,而且令人误解为该公司当前的产品是矿山机械;Motorola的原义为“汽车音乐”(英语Motor+希腊语rola,该公司原以制造电子管式汽车收音机而起家);著名的夏威夷地区分组交换网取名为ALOHA网,有一种解释说,ALOHA是缩略词,其全文为“Additive Links On-line Hawaii Area”,但Aloha原是夏威夷本土语汇中的“欢迎”,此外,美国夏威夷州又有“The Aloha State”这一绰号,因而在中文辞书和文献中一般只能将ALOHA网译为“阿罗哈网”;Sprint原义为Special Police Radio Inquire Network,Southern Pacific Communications switched long distance service,如按原义逐字译出,不免成为画蛇添足之举,由此可见在有的情况下音译胜于意译。Internet虽非公司或单位名,但现已有Internet Architecture Board (Internet体系结构委员会),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 (Internet工程特别工作组)等组织机构,这些组织机构所从事的是与Internet(因特网)有关的工作,但并不是所有各种internet(互联网)的工作。Internet发展虽给信息社会带来一场革命,但也存在网络拥塞、安全保密性差等问题,目前已在研究Internet 2(第二号因特网),也许若干年后还将出现另一种比Internet 2 性能更好的,但以其他新名称命名的新型互联网,因而“互联网”的名称只能用为泛指性的普通名词而不能用为专指性的专有名词。为此,Internet的译名宜按ALOHA network,ARPANET,Sprintnet,Telenet,Tymnet等例采用“音+意”的方法订名为“因特网”,在科技书刊中也可直接引用英文原文。二、不宜将intranet译为“企业网”首先应明确intranet的拼写问题,也就是应明确intranet究竟是普通名词还是专有名词的问题,这将有助于探讨intranet的命名。与Internet、internet的情况有所不同,intranet的第一字母无论用大写字母I或小写字母i均为普通泛指性名词而非专有名词。因此,应当以intranet(及extranet)作为正规的拼写形式,在文章的标题、句首,以及句子内容中需突出强调上述名词时,可以将其第一字母大写,但他们的概念相同,应理解为:Intranet=intranet。目前国内许多报刊常不分场合地在全文中一律采用Intranet的排印形式,作为突出主题、着重介绍新词,这种排印方式未可厚非,但在词汇表、辞典等工具书中以及标准化文献中应排印为intranet及extranet。现举W.Stallings 《High-Speed Networks:TCP/IP and ATM Design Principles》书中对intranet所给的定义为例:“Intranet: A corporate internet that provides the key Internet applications,especially the World Wide Web.An intranet operates within the organization for internal purposes and can exsist as an isolated,self-contained internet,or may have links to the Internet.”(p.35,554)。此外,国外期刊对intranet和Internet的理解及其排印形式也是如此:“…across an intranet or the Internet…”(“Going Public with Voice over IP”,《Telecom Asia》,Vol.,No.10,October 1997,p.48)。由此可见,①当intranet与Internet两名词并举时,前者第一字母用小写,而后者第一字母用大写;②intranet前面用不定冠词an,而Internet前面用定冠词the,表明前者为普通名词,后者为专有名词。国外新出版的各有关Intranet及TCP/IP等书籍中也均如此排印。目前国内外出版的中文报刊中常用“企业网”作为intranet的简名。但在电信名词中原已有corporate enterprise network(有时简称为corporate network或enterprise network)如再将intranet称为“企业网”,将造成混淆。在上述《Telecom Asia》的同一卷期中,其46页有这样的句子:“…to be transmitted over corporate enterprise networks,intranets,and the Internet.”由此可见:①企业网与intranet是两种不同类型的网;②原文中的intranets用复数(可以有多种不同形式的intranet),而Internet却用单数(专指的,独一的)。在所引用的原文中,intranet之前原省略了corporate,这是科技英语中常见的惯例,如果原文的著者不用省略的文体而采用完整的表达形式,则原文应成为“…to be transmitted over corporate enterprise networks,(corporate) intranets,and the Internet.”在该文正文旁的内容提要之末有这样一段:“…VoIP on the corporate intranet.”足以说明原文中所用的术语为:①corporate enterprise network企业网,有时被简称为corporate network,也有时被简称为enterprise network; ②corporate intranet企业内部(互联)网,通常被简化为intranet。从以上的说明中可以得出这样的几点结论:①intranet和internet都是普通名词,而Internet是专有名词;②企业内部互联网的全名为corporate intranet,通常被简称为intranet;③intranet虽采用Internet技术,但Internet是专有名词(专指的,独一的),而intranet是普通名词(可以有多种不同形式的intranet),不能认为是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因特网”,因而应采用内联网或内部互联网的名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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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不仅在有关电脑网络的专业性刊物上,而且在一般报刊和电视、广播等各种传媒体上,Internet这个词频繁地出现。与此相对应的汉语名称,如国际互联网、互联网、网际网、计算机国际互联网等不下十余种之多,造成学术界和一般读者,特别是各种传媒体的名词用语严重混乱,亟待统一。一、什么是Internet和internetInternet是专指一个全球最大的、开放的由许多规模不等的计算机网络互相联(连)结而成的网络,它是1969年由美国军方的高级研究计划局的阿帕网(ARPANet)发展起来的,其后研究与学术机构纷纷入网。经90年代开始,Internet又进一步向商业化方向发展,而且每年都以成倍的速度在增长和扩展。目前在全球已覆盖五大洲的150多个国家,入网的计算机达千万台,用户上亿个。我国也于1994年正式入网Internet。由于Internet是一个特定网络的专有名称,而不是泛指性的,因此它的第一个字母必须是大写。在英文的网络书中,经常可以看到第一个字母为小写的internet,它实际上是internetwork的简写,是泛指性的,通称为互联网络或互联网。互联网是泛指由多个网络互连而成的计算机网络,它在功能和逻辑上组成一个大型网络。一个internet上的用户可以利用其中的所有设备、程序以获得信息。二、现在流行的关于Internet的汉语名称目前报刊上关于Internet的汉语名称用得较多的是“国际互联网”和“互联网”。已如前述,互联网是泛指性的,对应英文首字母小写的internet最为合适。那么“国际互联网”呢?与“国际”相对应的英文是international,而Internet这个词并不是international network,而是“Inter-+net”因此词本身并不含“国际”之意。“国际”在汉语里是个多义词,常有以下三种含义:1.代表特定的国际组织,如ITU—国际电信联合会,ISO—国际标准化组织,IEC—国际电工委员会等,其中第一个字母I为international(国际)的缩写。2.相对于“国内”,泛指国外(任何国家),如国际电话—国内电话。3.泛指多国性的,如国际会议,国际性活动等。Internet确实是一个国际性的互联网(全球连结,多国应用),将它称为“国际互联网”,是从相对于国内以及多国性的涵义出发。但是“国际互联网”是一个类名。凡跨几个国家的互联网都是国际性的,也都可称为国际互联网,而且现在还有其他跨国的互联网。单在欧洲跨国的网络就有欧盟网(Euronet),欧洲学术与研究网(EARN),欧洲信息网(EIN)等,若我国的计算机网络扩展到几个国家,照样可称为“国际互联网”。因此,“国际互联网”也像“互联网”一样,是一个泛指性名词,而不是专有名词。将Internet定名为“国际互联网”,不仅不符合名词专指性或唯一性的原则,而且也容易造成混淆或误解。这就好像同一区域内有几个人重名一样,若不附加说明,则常会张冠李戴,引起混乱。美国及其他一些国家至今仍直接用Internet一词,而没有在其前面附加International(国际),也没有一个国际组织将其确认为国际互联网。最后,由于计算机网络中有一系列从基础词Internet派生出的词,如将“国际互联网”作为基础词,则汉语复合词名称太长,报刊上若将其简化为“互联网”,则更易引起混淆。三、我们建议的定名由于计算机名词的特殊性,有许多相关语言、软件、工具、网络的名称是利用英文全称中每个词的首字母组合,或是根据创作时的一些背景人物或环境特性而命名,如FORTRAN,BASIC,JAVA等语言或Archie,Jughead,Veronica,Gopher等工具。有些若按全文意译则太长,因此只能保留原文或按音译。对专业人员或具有一般计算机知识的人,见到Internet一词都能理解其涵义,因此在专业性书刊中引用原文也无不可。这就是为什么在中文计算机书刊中往往夹杂不少英文。但在作为普及性的报刊、广播、电视上或在必须全部用中文的政府部门正式文件中,却需要有一个适当的中文名称。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对科技名词术语的审定原则和方法已作了明确规定。即尽可能单义,表达简明、协调一致、易读易记、有科学性和系统性等。对于新出现的科技名词更强调应该尽早给一个符合命名原则的名称。考虑到“国际互联网”及“互联网”存在泛指性,不适合Internet的专指性,我们决定按音义结合的办法将Internet命名为“因特网”,作为统一的推荐名。这里不用“英”而选用“因”,一是符合新华社发布的译音表用字规范,二是避免和已有的Intel(英特尔)公司的网混淆。用“因特网”的优点,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1.是专指的一个特定网络,无二义性;2.简洁,便于派生和构成组合词,如ISP,IAP分别定名为“因特网服务提供者”和“因特网接入提供者”,若定名为“国际互联网”则既无专指性又难于组词,当简化为“互联网”,则更失去专指性,尤易混淆。3.有利于将Internet和internet区分开。前者是专指的因特网,后者为泛指的互联网。4.从以音、义命名的“以太网(Ethernet)”等已被接受并广泛应用的情况来看,若通过报刊、电视等传媒的大力报道、宣传,因特网是可以得到推广和应用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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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我就遇到了shoot这个词,因没有确切的译名,无奈之下只好称之为“地上部分”,但通篇文章都这样,显得罗唆。我是这样理解这个词的:对单子叶草本植物,不管是老是幼,其地上部分均可称为shoot;对于双子叶植物至少其幼苗的地上部分可称为shoot。“征询命名”所提供的名称除“地上部”外均未能圆满地表达其意义,双子叶植物的“冠”与“根”之间应还有一段“茎”,“苗”应包括“根”;“条”、“枝”、“枝条”在单子叶草本植物 中无对应部分。鉴于这种情况,为了与root(根)对应起来,有必要用一个字来表达此词。我认为“梗”字是较好的候选词,按《新华字典》(1971年修订重排本,商务印书馆,1976年,北京)第136页的解释,为“植物的枝或茎”,“枝”即包含了“叶”,如能订为“植物的枝和茎”,则可圆满表达其义。在读音和字形方面,shoot对root,“梗”对“根”,也还过得去。或者新造一个字以表达shoot。  相似文献   

17.
把virtual reality译为“灵境”似有不妥。第一个明显的缺点是与英文原意相距太远;第二不妥是有可能引起误解,以为现代科学技术里头已经产生了玄妙而神异的境界;第三不妥是无法应付大量“同族”的名词,例如virtual library,virtual manufacturing,virtual space,等等,总不好将它们中包含的virtual统统译作“灵”吧。然而我认为好的中译名应是规范的,同一字,在相同的科技领域中,应有确定的译法,使人在看到中译名时,容易理解其原文应是什么。我认为,本着翻译工作“信、达、美”的原则,最主要应考虑的还是尽可能忠实反映原文的意思。所以,我同意将“virtual”老老实实地译为“虚拟”。至于reality,译为“现实”,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现实”作为一个名词似乎比“实在”用作名词更普遍一些。当然,如果因为在其他已经被普遍承认的科技汉语译名中已经正式采用了“实在”(如何祚庥先生举出的“物理实在”),那么把virtual reality译作“虚拟实在”,以便规范“reality”的中译名,我认为也是可以接受的。现在还有另一种建议是把reality译为“实境”,我觉得这也是很接近英文原意的,可能比“实在”更容易被接受。总之,我赞成“虚拟现实”或“虚拟实境”,我可以接受“虚拟实在”。这样,对于已有的和还将继续出现的大量“virtual XYZ”,也就都有了规范化的译名。至于cyberspace,我认为“电子空间”也不错,只是稍稍太“实”了一点,因为cyber究竟不同于“电子”。所以我赞成王可同志建议的“电象”,似乎同概括性较强的cyberspace这个词更为匹配。  相似文献   

18.
对外来术语引进的方式大多数人主张应以意译为主,即应按科学概念的内涵定出名符其义的译名,以反映所指事物的本质属性.但是,事物的属性往往包含不止一个方面.  相似文献   

19.
编者按 从去年底先在我国广东,而后在国内外许多地方发生并流行一种特殊的肺炎,可以说是突如其来,而且来势汹涌,以致我国医学界仓促上阵,连其名字都未能深加考究。在紧急情况下将其称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是可以理解的。但随着国内外对这种“怪病”的研究和认识不断地深化,专家们对它的称谓就有了变化和分歧。关于“非典”这一名称,几乎所有的专家都不认同了。有人建议叫作“传染性冠状病毒肺炎”,还有人称其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多的专家建议定名为“萨斯病”(即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英文缩写为SARS),有利于与国际接轨。也有的专家认为叫“萨斯病”同叫“非典”一样,都不科学。众说纷纭。为及早给这种疾病确定一个科学的名称,我编辑部特组织专家进行讨论,欢迎大家积极参与。2002年11月在广东省首先发生一种突发的传染性极强的严重的肺部疾病。已知用抗生素治疗无效。广州呼吸病研究所在临床初始实践中暂称此病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在当时病因不明的情况下,这个暂时命名还是合理的。后来因为名字太长,为了简化,就称之为“非典型肺炎”。这实际上是不科学的,因为医学上非典型肺炎是一种类名,它包括了已经知道的十多种病,将一个原本较为泛指的名词用于这次突如其来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是不够科学的。以后由新闻媒介把“非典型肺炎”简称为“非典”。由于“非典”一词不断广泛地出现在各种媒体上,老百姓不知道,媒体宣传多了就接受了,已成为约定俗成,以讹传讹而不考虑此名的科学性。我认为,这个不适当的名词应该及早地抛弃,加以纠正。对于疾病的命名方法通常是:1.以病原体或原因的方法命名。以肺炎为例,譬如各种细菌引起的肺炎,就把各种细菌的名字放前边,像军团菌肺炎、链球菌肺炎(还有病毒、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肺炎等)。我想这种命名最好,它对诊断、治疗上有指导意义。2.以病因命名,如吸入性肺炎、放射性肺炎、通气机肺炎等。3.以解剖部位命名,如大叶性、支气管性、间质性肺炎。4.以发生地点命名,如社区获得性肺炎、医院获得性肺炎。5.以症状来命名,如休克型肺炎、SARS……上述五种命名以病原病因性命名对治疗帮助最大,应作为规范化命名的首选。有的病用描述性命名,这是因为对病不大了解,病因不太清楚,所以根据症状的表现来命名。“SARS”的命名就是这样由来的。将本病称为SARS,是根据WHO派到越南工作的意大利籍传染病专家Carlo Urbani医生,他将所见的第1例本病患者首先上报WHO,并根据其临床表现称之为“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中文译为“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以其英文缩写简称SARS。Urbani医师本人在研究本病时被感染而病故。WHO在2003年3月为纪念Urbani医生的贡献,正式将其命名为SARS,后来为国际上广泛应用。由此可以看出SARS是本病初发时期提出的命名。由于当时对病的本质还不了解,SARS有不合理的地方:SARS只是症状描述性的,既未突出其传染性,未说明它是一种肺炎,也未包括可能的病因;而且称为综合征,而非独立的一种新的疾病。“综合征”与“独立疾病”在医学上是有区别的。综合征是各种原因引起的相同的一组症状,不是一个病。病原定了就应转为用独立疾病命名;SARS意思是“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严重”的说法一开始是严重的(也有的病例开始就不很严重),以后时间长了,人们有了免疫力了,就会变为不很严重了;这个名字也没有体现出传染性来;也没有说明原因是什么。总之这个名字只是纪念性的,现在看来就不太理想。在没有决定更好的新名词前,我们可以暂时先用SARS或萨斯。随着SARS研究的迅速进展,现在WHO已肯定了它的病原体是新型冠状病毒,所以,现在已经到了制定科学术语的时机了。关于命名,我赞成还是病因式的。香港已建议将其称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但没有反映出它有强烈的感染性。故我建议命名为“传染性冠状病毒肺炎”,因为它表现出强烈的感染性,又提出病因是冠状病毒引起的,所以治疗方面,病毒方面目前还没有特效药,只能维持对症治疗。以后有效防治方法就会出来了。适当的时候是否可简称“传冠肺”、“冠肺病”。英文名communicable coronavirus pneumonia(CCP)。我建议在WHO召开的国际会议上提出推荐用这种更好的科学术语来统一国际上的名词。 (2003年5月底) ①翁心植院士是全国科技名词委委员;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华医学会名词委员会主任。  相似文献   

20.
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南联盟的轰炸,并公然对我驻南使馆进行野蛮轰炸,造成舍毁人亡,使我们更加认识到,没有强大的国防,就很难保证和平的经济建设。因此想起对军事信息方面一些待探讨商榷的术语提出一些看法,以便展开这一领域定名工作的研讨。1.国防信息基础结构或国防信息基础设施(Defence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DII)英文的infrastructure一词原本有两个意思,一是基本结构(basic framework),另一为基础(fundation)。因此国内出现了两种译名,通常是对于那些正在探讨规划的东西,称为基础结构,对于已经建成的东西,则称为基础设施,而且这两个名称常常是混用的。可能一个原因是,无论是国家信息基础结构(NII)或是国防信息基础结构,其中包含一些如法规、标准及人员培训等要素在里面,这些要素在通常的意义下是不算作设施的,故对于这个术语,有待探讨定名。2.指挥自动化系统还是自动化指挥系统(Automated command system)指挥自动化对应的英文是command automation。相应的系统,英文叫automated command system。国内有两种叫法,一种叫指挥自动化系统,一种叫自动化指挥系统。我认为命名为自动化指挥系统比较合适。理由是自动化在英文里有两个字,一个是automatic,一个是automate,后者automate是“使之自动”的意思,因此automated command system是使指挥系统自动化的意思。因为在没有自动化指挥系统之前,人们已经有了一个人工的指挥系统(manual command system),现在的新的“自动化指挥系统”的含义是“使之自动化的指挥系统”。这个术语亦值得进一步探讨。3.信息战争(information war)、信息战(information warfare)和信息作战(information operations)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提出当前及21世纪的战争是核威慑条件下的信息化战争,江泽民主席亦有同样的论述。信息化战争是和国际上信息战争(information war)是一致的,国外把海湾战争称为第一次信息战争,这和“信息化社会”和“信息社会(information age)”同义相一致。信息战争中包括多种战争样式(war form),其中包括一种新的战争样式,就是信息战(information warfare)。“战争(war)”和“战(warfare)”是有区别的:战争是整个冲突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它与和平相对立。战是指各种战争样式(有时亦称作战样式),如空战、陆战、海战、坦克战、心理战、空地一体战等。信息战和信息作战(information operations)也是有区别的:信息战的目标是夺取信息优势并最终希望达到掌握信息控制权。所谓制信息权,就是使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能利用其信息及信息系统在冲突中取胜并压制对方的信息与信息系统。信息作战则是指在信息战的过程中,为增强和保护己方收集处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而采取的连续性军事行动,目的是为了夺取各种军事行动中的优势,包括对敌人信息和决策能力的利用和阻止。简言之,信息作战是信息战中所采取的连续性军事行动。查operation一词,对应中文为运作,操作,operations则对应于作战。鉴于信息作战的范围已不限于战争时期,因此有些专家认为,information operations可译为信息行动,故这一术语亦值得研讨。军事信息中的一些新术语,最初源于国外,因此我们在定名的时候,考虑到与国际接轨,必须在内涵与外延方面与国际上一致。 * 陈太一院士是全国名词委信息科技新词审定组组长;电子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副主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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