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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许多人来说,经跑道滑行后起飞的飞机(aeroplane,airplane)和不用在跑道上滑行就可飞起来的“直升飞机”(helicopter)是比较熟悉的东西。然而也有不少人把“直升飞机”叫作“直升机”,这是怎么回事?到底哪种叫法正确?许多人并不清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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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蒙古语名词法中形成名词时,只用词根和词缀两种词素组成名词。但形成化学物质蒙文名词时,依据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的命名原则,以化学物质的拉丁文名称做基础,从拉丁文引进“前缀”而组成化学物质的蒙文名词。即化学物质的蒙文名词是由前缀、词根和词缀等三种词素来组成其名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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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为什么可以冒雨飞行呢,雨天又会给飞行带来哪些影响呢? 飞机在飞行中的受力主要是由飞机升力、阻力和发动机的推力组成。在雨天,空气湿度较平时增大,空气变得更稠密,飞机要花更大的“力气”推开变稠密的空气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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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学名词审议过程中,我们往往会遇到一些概念不清、标准不一的名词,因而使审议的意见分歧而难以统一。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定名时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或者说,还没有进行严格的释义工作。为了使审定的名词不易产生理解上的差异,不论已审或待审的名词,都应先给出客观的定义,或予释义,就能使名词的审定工作迅速向前推进,以便在审定之后,不致产生不同的理解,也不会使名词审定孳生反复的可能。我参加大气科学名词审定工作已有多年,我们分委员会已经审定了大气科学第一、二批名词共约二千余条,其中第一批一千一百余条已经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复审公布。在第二批名词复审之前,全国委员会指示我们应把工作重点转移到释义工作上,指定我们分会为释义工作试点单位之一。科学名词的释义工作,基本上是给出定义,使读者正确理解词的概念,以便正确使用。对于一般名词,可以写成一句话,而且可用“种差+属”的结构方式。这样写出来的实际上是一个带有修饰语的名词短语,要把标题(名词)和“是”或“指”等动词加上去,才成为完整的文句,而事实上,“是、指”等词是略去不用的。这种定义方式,在一般情形下,可以写成“定语从句+名词(或属性词)”或“名词从句+的+名词” (1)一般名词都可用此格式来下定义的。例如:“气象电码——代表气象要素特征及天气演变情况的专用电码”。这是较简明的例子,也是较普遍地使用的格式。但是也有一些定义内容比较复杂的名词,如按照上述格式来写,势必把定语(名词)从句写成一句比较庞杂的名词从句,从而会得出一句与汉文结构很不相符的文句,即所谓西化的文句。这种情况须要避免。为了免除这种西化式的文句,我在释义工作中再三思考汉文结构的特点,可以用下列方式把一部分限制性定语从句写在它所修饰的名词之后,而在此名词的前面须加上“符合下列条件”(或类似语词)。这就是说:“符合下列条件的”+名词:名词从句。(2)这种结构形式之所以产生,主要是由于汉文中比较复杂的定语从句不可能全放在名词之前,而放在名词之后的定语(从句)一般又不会起限制性的作用;也就是说,这是汉文与外文(如英文)的不同之处。英文定语从句有限制性和非限制性两种,都放在名词之后,不会有庞杂之感。汉文则不然,定语从句本来无限制性和非限制性之分,如要使它起较强的限制性作用时,应该放在名词之前,但文句庞杂又不符汉文习惯,从而产生了矛盾。而且在实际事物的定义中,有的作为种差的定语从句,与作为属性的名词关系紧密,有时定语从句中又含有属性词不能放在名词之前,而只可放在名词之后。因此为了解决这一矛盾而提出上述第(2)种结构形式。举例来说,流线(气象学用语)的定义,可以写为:“符合下列条件的许多点的连线:这些点的风矢量都与连线相切。”这里,定义是一个完整的名词词组,其中修饰属性词(连线)的从句,一方面是安排在属性词之后,而在属性词之前已用“符合下列条件”作为提示语,又用冒号在属性词之后作为连接符号,从而使后面的从句起到提前的限制性修饰作用。在此还需说明,用(2)式表示的限制性定语从句有这样一种特殊情况,即它含有属性词但不能用“它”或“之”代替而安排在属性词之前。如在“流线”的定义中,勉强用“之”来代替属性词,可以改写为:“具有各点的风矢量与之相切的曲线(连线)”。但这定义比较费解之处在于各点、风矢量、与曲线(连线)的关系如何并不明确。虽然其中曲线或连线,用字上可以选用,但选用的结果都不妥当。所以,经过审慎考虑,流线的定义还是以第(2)格式的表达法比较妥善。(2)式中“符合下列条件”这一词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改为类似的词组,例如,属性词为仪器、设施之类时,可以改为“具有下列性能”,而为天空现象等时,可以写:“呈下列现象”,以及其他等等类似词组。这是要看实际情况来决定,不必拘泥于某一说法。还有一类名词是仪器、设备的动作、操作……之类的名词,譬如说人造卫星在探测地球上空的云象时有“自动图象传输”一名词,这是卫星的一种操作过程,下定义时可以用“操作”、“过程”作为属性词,而在前面加定语从句作为种差词。这当然是可行的,但如把“的”和“操作”(或“过程”)略去而把前面的从句作为定义句,反而显得简明扼要。所以“自动图象传输”可以定义为:“在轨道上运行的卫星对所探测的对象(云象)边扫描边自动传送到地面来”。这一简明的定义是第(1)格式中把“的过程”略去的结果。因此定义的第(3)格式是“定义句(即可作(1)式中的名词从句的文句) (3)以上所述,是用一句话下定义的三种格式,但有一些描述性、叙述性的名词,或接近专有名词性的名词,其概念比较复杂而其重要的内涵需按实际情况适当写出。其中写在前面的是定义的基本部分,已经是比较完整的定义文句,但对读者理解起来尚有嫌不足的部分,而需要适当补充。要补充的需要写在后面,形成定义的补充部分。今举两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1.“泰罗斯卫星一美国发射探测气象的试验性卫星[系列],英文名Tiros是‘电视和红外观测卫星’一词的缩略词”。2.“泰罗斯-1号卫星——美国发射的泰罗斯卫星系列的第1颗;于1960年4月发射”。这两个定义的前面部分是定义的基本部分,而后面的是注释部分,而且是相当必需的部分。当然,注释部分还可扩展,如对泰罗斯-1号卫星讲,还可补充这颗卫星的大小、重量、形状、轨道形状、高度、周期、倾角等等,这些都是专有名词的内涵,但补充的必要性比之上述定义的第一补充语则是次要的了。定义的基本部分+定义的补充部分(即重要内涵的适当展开) (4)总之,自然科学名词中,有一小部分名词的定义如用一句话来表达时尚有不足之处,最好要有所补充,放在定义(的基本部分)之后。这一点可以说是定义结构的第(4)种格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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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军 《科学大观园》2009,(24):75-76
世界上首架太阳能飞机“阳光动力号”在瑞士苏黎世飞机场亮相。它利用机翼上的光电池,直接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为飞机昼夜飞行提供动力。即使在远途飞行过程中,太阳能飞机也不会产生任何二氧化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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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苷”和“甙”英文glycoside对应的中文译名为[糖]苷又称配糖物,简称“苷”,旧称“甙”。它是由糖类通过它们的还原性基团与其他含有羟基的物质如醇类、酚类、甾醇等缩合而成的化合物,“苷”和“甙”表示的是同一个概念。glycoside最早的译名出现在1932年。当时,教育部公布的《化学命名原则》中,在第86节复杂之糖类项下定为“配糖物”。1951年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学术名词统一工作委员会公布的《化学物质命名原则》第92节,将glycoside一词定为“甙”[旧称配糖物]。后又于1953年该书的修订本中对为何定为“甙”字作了说明:《化学命名原则》(1932年)将glycoside定名为“配糖物”,因为名称太长,不便用作复合名词。故医学名词审查会创用“苷”字,但在化学中,早已规定芳香族与脂环族母核名称均用草字头的字代表,所以“苷”字与原则抵触,不宜采用。在其后于1955年由学术名词统一工作委员会医药卫生组公布的《生物化学名词》中在glycoside项下译为“糖苷”。由此看出医药卫生组并未采纳化学物质命名原则审查小组的建议。这两个词就在各自领域中使用起来,其结果造成了同一概念不同名称。到1960年《有机化学物质的系统命名原则》中有关章节被删掉,回避了“苷”与“甙”的使用问题,但随后由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名词编订室编订出版的《英汉化学化工词汇》(再版本)仍坚持使用“甙”字,由于该书有一定的影响,使不统一进一步加剧。其后在1977年编订《英汉生物化学词汇》(科学出版社)时,在有二十多个院校和研究单位参加的审稿会上,化学与生化界达成共识,认为“甙”字这个新造字字形怪异,学习者难懂、难记、难读。“苷”虽为草字头,但在化学名词用字中也有不少带草头的字并不具有芳香性,另外生化名词中此字出现的频率颇高,并考虑到生化界长期使用习惯,应此在前言中着重说明,化学界弃用“甙”改用“苷”与生物化学界保持一致。这一决定既达到名词的统一,又减少了化学造字,这个决定也反映在1980年出版的《化学命名原则》中,在尔后出版的《英汉化学化工词汇》(第三版)里得到全面贯彻,“甙”的作用在学术界逐渐减少,但在与其相关的学科如:生物药物和药用植物成分中已习惯使用“甙”字。由于多年使用改起来尚需时日,但这一不统一的名词已经引起了各审定委员会的注意。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1999年公布的《药学名词》的前言中就明确表示:关于“苷”和“甙”,虽分别在生物药物和药用植物成分中已习惯使用,但存在争议。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考虑到在已公布的《化学名词》和《生物化学名词》中均推荐使用“苷”字,现经过充分讨论决定统一改“甙”为“苷”。最近修订的《中国药典》也改“甙”为“苷”。看来这个词的统一得到学术界的支持,这样既少了用字又减轻了学生学习的负担,避免混淆,真是一举多得的事。“肽”和“胜”最近语文界的一位朋友和我谈起化学用字“肽”和“胜”的区别,希望就我了解的一些情况作一介绍。严格地讲“肽”和“胜”是属于生物化学的用字,“肽”字最早见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学术名词统一工作委员会医药卫生组于1954年11月公布的《生物化学名词》中,对应的英文名是peptide,沿用至今。“胜”字有两个出处,最早见于1922年北京协和医学校编印的《生理化学名词草案》,它对应的英文为proteins(今译为蛋白质)。另一个是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学术名词统一工作委员会公布的《化学物质命名原则》(修订本)中,将缩氨酸,即n分子氨基酸,缩去n-1分子的水而成的化合物,总称为胜(peptide),亦称缩氨酸。这个字就等同于生化名词中的“肽”字,但在以后公布的1960年《化学命名原则》和1980年《化学命名原则》中,“胜”字就不再使用。“胜”字现在看起来并不陌生,因为它是“勝”字的简体字。但当时造这个字时,简体胜字尚未使用,而且作为化学新字读音为shēng(音生)属会意法造字。“蛋白(质)”与“朊”《科技术语研究》2000年第2期在“热点词\难点词纵横谈”栏目下,发表了几位专家对prion定名讨论的意见,大部分专家的建议中都赞成译为“××朊”或“朊××”。对于“朊”字的来历,本人翻阅了有关资料。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学术名词统一工作委员会公布的《化学物质命名原则》(修订本)中写到“朊(音阮;英文名为protein):protein称为蛋白质,但不便用作复合名词的词根。故本小组(注:指化学名词审查小组)特从“月”从“元”创用新字“朊”,定音为“阮”,作为蛋白质复合名词的词根。1951年7月中国生物化学会上海分会在其所编订的生物化学名词草案中,亦决定将protein译成朊。在该书译名原则中写道:“protein拟译为朊。protein一字为1939年荷兰化学家Mulder所创,意即生物最基本之物质,今译作‘朊’,其意义同。”上面这段文字中,看后有个时间差的问题,就是说“朊”是由化学名词小组最先定的还是中国生物化学名词上海分会定的。经查找资料,这段说明文字虽刊登在1953年《化学物质命名原则》(修订本)的附录中,但1951年7月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学术名词统一工作委员会公布的《化学物质命名原则》中已经使用了这个字,后因有些人对造这个字有意见,故在1953年修订本中加了说明,仍坚持使用“朊”字。“朊”字,由化学名词小组制订的,另外一个佐证:由学术名词统一工作委员会医药卫生组于1955年4月公布的《生物化学名词》中,protein仍译为蛋白[质],这是解放后第一个公布的《生物化学名词》,看来是没有采纳化学名词小组的意见。这个词的译名在化学和生化界引起了混乱,直到1975年为配合1960年《化学命名原则》的修订工作,中国化学会化学名词小组,对“朊”字进行了讨论,提出废止“朊”这个生僻的单音词,代以通用的多音词“蛋白(质)”。尔后,我国第一本《英汉生物化学词汇》(科学出版社,1977)出版时,在该书前言中曾写到:“蛋白质或蛋白”(protein)与“朊”,经讨论推荐用“蛋白质或蛋白”,不再用“朊”。《英汉生物化学词汇》出版时国内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都很重视,当时参加编订的单位有二十余个。1984年出版的《英汉化学化工词汇》(第三版)也全部将“朊”改用“蛋白质”或“蛋白”。至此“朊”字使用频率逐渐降低。1990年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生物化学名词》中也没有出现“朊”这个词。似乎这个争议已不复存在,但在前面提到对prion一词定名讨论中,生化界的专家们把“朊”字又提了出来,就此我曾请教过有关专家,若定名为“××朊”或“朊××”就必须对“朊”字有个说明赋予它新的含义,因为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在1984年6月5日(84)第4号简报“化学用字及读音”讨论会纪要中,重申1975年废除“朊”字的决定,“朊”的换用字为蛋白或蛋白质。关于1975年为何废止使用“朊”,主要是减少化学用字特别是造新字,二是尊重生化学界的意见,因为蛋白(质)一词在生化界已经使用习惯不便于更改。这次讨论对prion定名又启用“朊”字,笔者认为若“朊”字没有新的含义,仍代表“蛋白(质)”还是不造新字,使用“××蛋白”或“蛋白××”为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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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科的大丽花,北京叫西番莲,而在西番莲科中有一种植物也叫西番莲,大丽花是草本植物,其中文名译自英文dahlia,西番莲为藤本植物,这两种植物没有亲缘关系,这是异物同名。同样是大丽花,也叫天竺牡丹,在广东则有三种叫法:大理菊、苕菊、洋芍药;而西番莲也叫转心莲、西洋鞠,在云南叫洋酸茄花,在广西叫时叶草,这是同物异名。植物中文名的混乱,在工作和生活中增加了许多麻烦与困惑。植物拉丁学名的命名要好得多,18世纪瑞典植物学家林奈确立了生物分类的双名法,每一物种都给以一个学名,学名由两个拉丁化名词组成,第一个代表属名,第二个代表种名,即种的名称是一个属名后面加单个种加词(specific epithet)的双名组合。例如大丽花的学名为Dahlia pinnata Cav.,它是1791年由植物学家Antonio Jose Cavanilles(卡瓦尼列斯)定名的;西番莲的学名为Passiflora coerulea Linn.,它是1753年由林奈(Carolus Linnaeus)定名的。种和属的学名后常附定名人姓氏,以标明来源,便于查找文献,有时还要注明定名的年代。双名法的确立结束了动、植物分类命名的混乱局面,大大促进了科学分类学的发展。分类名称要求稳定,一个属或种只能有一个学名,如果有两个或多个时,便是“同物异名”,必须于其中核定最早提出的学名,摒弃较后的异名。一个学名只能用于一个对象(属或种),如果有两个或多个对象者,便是“异物同名”,必须于其中核定最早的命名对象,而其他的同名对象则另取新名,这叫做“优先律”。植物的命名依照《国际植物命名法规》,其实它是世界各国植物学工作者在处理植物名称时所要遵守的规则,其本身并无任何法律的意义,“法规”(code)一词乃是我国学者的习惯用法而已。《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第1版产生于1905年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召开的第2届国际植物学会议。国际植物学会命名法分会专门从事法规的修订工作,每一届国际植物学会议之后出版的新版法规,均毫无例外地取代以前的各版法规,成为当前有效版本的法规。植物中文名命名目前没有正式法规(或叫规则)。共126卷册的《中国植物志》已全部出版,这对统一植物名称是十分有意义的,但《中国植物志》对植物中文名只要求“选择其一个为正名”,其余名称为“别名”,由于受作者地域性限制或个人的偏爱,在名称取舍上有很多个人主观成分,而各省(自治区)出版的地方植物志,在名称上也不尽与《中国植物志》一致,因此,制订植物中文名命名法规就显得十分重要。我国老一辈植物分类学家有专门研究植物命名法规的,并且为国际植物学会命名法分会的委员。近年研究法规后继乏人,在修改法规的国际会议上没有多大的发言权。其实,我国对植物命名的研究是有基础的,早在1954年中国科学院编译局编订的《种子植物名词》对中文名有18条审定原则,《中国植物志》以及一些专业刊物对此也有一些规定。植物种类繁多,欲求审订完备,决非短时间内所能完全实现,但是首先必须对这一工作的意义,确定共同的认识,使植物名称涵义精确,切合实用,不拘于旧习。《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的指导思想是:“植物学需要一个被各国植物学家所使用的、精确而简单的命名系统,一方面处理用于表明分类群或分类单位等级的术语,另一方面处理应用于植物各个分类群的学名(scientific name)。给予某一分类群一个名称的目的不是为了指示其特征或历史,而是为了提供一个称呼分类群和表明它的分类等级的方法。本法规旨在提供一个命名分类群的稳定的方法,以期避免使用那些可引起误会、含糊不清或含混抑或使科学陷入混乱的名称,并将这些名称废弃。本法规的另外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避免产生无用的名称。”这些宗旨也适用于植物中文名的命名。动物和微生物也有国际命名法规,它们的中文名命名也应有类似的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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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照两岸航空名词可以发现某些差异及其形成原因和状态。本文列举了一些重要名词上的差异,并通过航空名词委员会送审稿中“航空器”栏目为例,找出其同名和异名的比例,进一步反映出当前的差异程度。
一、参照的《名词》台湾于1980年和1996年先后出版了由台湾“国立编译馆”编行的《航空太空科学名词》、《航空太空名词》。1980年版由台湾航空太空学会主持。1996年版由台湾成功大学航空太空研究所主持修订,考虑到包括了民航、医学、法律等不同领域的重要名词,为求名实相符,改名为《航空太空名词》,书末增加了英文首字母缩略语。这两个版本都以英汉对照形式出版,选词较为广泛,也列进了某些跨学科的名词,纳入的新词尚不多。大陆于1993年组建起航空名词审定委员会,起动了航空名词定名、定义的规范化工作,1998年5月完成了送审稿上报待批。二、航空名词演进中的线索海峡两岸名词在历史演进过程中有如下的几条线索。1.20世纪40年代末期留传的传统科学技术上的名词始终保持了一致,无大变化,即在基本的空气动力学、飞行原理、机体构造、活塞式发动机、机电设备、仪表无线电、航空气象、航空医学、机场等方面的传统词汇都相同。2.由于名词的来源不同,取用不同外来语或同语种不同词汇导致译名不同。例如台湾根据英语wave off定名“重飞”,大陆根据英语go-around定名“复飞”。台湾根据Business aircraft定名“商务飞机”,大陆根据executive airplane定名为“公务机”(但两者概念上并不完全相同)。3.50年代大陆引入苏联飞机及其航空技术,部分地采用了俄文译名。其中某些名词使用一时,后来不用了。例如当时把飞机上的仪表、电气设备统称为“特种设备”。但某些名词沿袭至今,尚有遗迹可见。例如仪表着陆系统的“航向台”是从俄译得名的。台湾根据其英文localizer定名为“定位台”或“左右定位台”比较确切,因为它只能决定飞机在引导波束(即跑道沿长线)的左方或右方。“航向台”一词没有科学性确切性。4.大陆译名都以普通话用词为准,而台湾的南方人(包括上海、江浙人)较多,其习惯用语和选词不同。例如台湾用方向舵脚踏板(上海话),大陆用方向舵脚蹬(普通话)。5.大陆经过文字改革采用简体字后弃用了某些字或将某些近义的同音字作了筛选。例如台湾用“通讯”,大陆用“通信”,台湾用“矽”,大陆用“硅”。6.某些词双方针对自己专业下功夫,进一步精确化,从译名变为定名,例如大陆对spin从一般性“螺旋”改为“尾旋”,对laser定名为“激光”,台湾对quality采用“品质”,debug称“除错”。7.日新月异的技术进展出现了许多新技术、新学科、新行业,由此涌现的许多新名词在两岸的差异越来越大,这是对名词差异影响最大的一个因素。例如jet airplane,台湾称“喷射机”,大陆称“喷气机”。又如“太空”、“飞弹”和“航天”、“导弹”之间更拉开了距离。从晶体管、集成电路、数字计算机、网络化到信息时代,新技术译名上颇不一致,影响着航空电子、飞行控制等各个领域的名词。8.近年来各自受到交叉行业、交叉学科名词的影响而变异,即为了和其他行业或学科的名词靠拢因而改变了航空界原用名词的例子也不少。例如大陆上电子和自动化已将simulator定名为仿真器,使得航空上也从惯用的模拟器改为仿真器,然而“飞行模拟机”一词在航空界久有历史,巍然不动。又如turbulence一词有湍流、紊流、扰动、扰流、颠簸等各种称谓,涉及流体力学、空气动力学、飞行原理、气象学等各个领域,靠来靠去,双方仍都为一义多词,较难统一。此外设计制造部门和应用部门的用词不同,空军和民航的用词不同,即使民航内部航务部门和商务部门之间的用词也不尽相同。例如航务部门习惯用“机场”、“离场”,而商务部门习惯用“航空港”、“离港”,两岸都有此情。9.近年来两岸已进行着某些领域的名词交流,对一些名词的定名已取得共识,这是好事,但因此也造成双方存在一些一义多词的不稳定状态。例如payload,台湾称“酬载”,大陆上常用“业载”或“商载”,近来也用“酬载”。10.受香港语汇一定的影响。例如Airbus在大陆称为“空中客车”,台湾随香港称其为“空中巴士”,结果和出租飞机air taxi混淆不清了。三、存在差异的状态1.重要名词差异举例主要由用词习惯上的不同而引起,例如台湾习惯用“飞航”一词,而大陆对“飞行”、“航行”、“空中交通”等各有定义,不相混用。以下列举一些重要和较为常用的一般性名词(见表1):注:1)早期没有出现仪表着陆系统(ILS)时从脱离航路进入终端区开始直至着陆的全过程都称进场,有了ILS后从截获ILS信号后的过程称为进近。2)两岸航空界一致用“航向”,但航海界一致用“首向”或“头向”。航海界的用词较科学和确切,因为在有风时“航向”是一个模糊概念,看来台湾有意向航海靠拢。3)大陆电子界用“语音”,仅航空通信界习惯用“话音”。4)虽然大陆电子、自动化专业定名为“仿真”,航空上也在靠拢,但计算机专业和民航界仍按约定俗成,沿用“模拟”。2.定语、状语习惯差异举例由于习惯上对表明程度大小等修饰词的用语不同,形成了许多复合名词不同,以下举例对照(见表2):3.复合名词中的差异由于基本名词上的不同,加上定语、状语等修饰词不同,以及简繁表述上的不同,表述顺次上的变化,使组合以后形成的复合名词差异更多,尤其是许多缩略语的译名上更难一致。不论从字面上硬译的或从定义概念去理解的均有差异。前者(字面)如GPWS,台湾译为“贴地飞行警示系统”,大陆译为“近地警告系统”。后者(概念)如ETOP,台湾称“延远跨水飞行”,大陆称“双发延(扩)程飞行”,概念上都正确,台湾取义上强调其跨水特点,大陆强调适用于双发动机的飞行运行。四、以“航空器”栏目为例的差异分析试从我们于1998年5月完成的《航空名词》送审稿中“航空器”栏目为例和1996年台湾版《航空太空名词》对照比较作为分析的例样。该航空器栏目中共有名词232个,按英文名词能和台湾名词两相对应的175个,对应名词中完全相同者97个,不同者78个,不能互相对应者57个,舍弃不计。因而两岸定名相同者占56%,不同者占44%,说明两岸名词的差异较大。如果从航空电子、制导等新技术成分较多的栏目中看,可能差异更大,很有必要增加交流和逐步靠拢。现将两岸不同的78个名词列表于后(参见表3,4,5,6),可以看出其差异的所在及其程度,以供参考。注:1)民航惯用regional airplane对应支线客机;2)民航曾采用corporative aircraft对应公务飞机。* 周其焕教授是航空名词审定委员会委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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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术语是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术语的丰富以及频繁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使术语的规范化问题显得越来越重要。我们在对《大气科学名词》增加定义的实践过程中深刻认识到,要搞好术语的规范化,名词的定义工作是基础。因为只有从术语的概念出发对术语加定义,才不会出现一词多义,或一义多词的错误定名。下面就术语定义的意义、原则和形式谈谈自己的认识。一、术语定义的意义从现存的五种情况来说明术语审定工作中定义的重要意义。1.通过定义可避免混用、错用近义词。例如大气科学名词中“气候变迁(climatic variation)、气候变化(climatic change)、气候演变(climatic revolution)”三词经常混用。通过大气科学名词的定义工作,分别给三者加上了明确的定义,在今后的使用中可根据各自的概念对号入座:“气候变迁”是指太阳发射周期、非周期的变化,或地球轨道参数的长周期变化,而引起的时间尺度为104—106年的气候变化。“气候演变”是指地壳构造的活动和太阳变化的时间尺度超过106年的气候变化。“气候变化”是“气候变迁”、“气候振荡”、“气候振动”、“气候演变”的总称。2.通过定义可避免将两个同义词误当作两条不同的术语使用。《大气科学名词》中收了“沙[尘]暴(sandstorm)”、“尘暴(duststorm)”两条术语,经加定义后,发现它们是同一概念,即“大风扬起的地面尘沙,使空气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km的风沙现象”。审定中决定选取“沙[尘]暴”,去掉了“尘暴”。3.通过定义可避免将概念不同的术语当作同义词使用。例如石油科技名词中freezing point最初定为“凝点”,又称“冰点”、“结晶点”。经过剖析这三个术语的内涵,发现它们并不是同义词。“冰点”和“结晶点”不能作为“凝点”的同义词。它们只能作为概念不同的三个术语列出,其定义分别为:“凝点”是水或其他液体开始凝结或固体化时的温度;“冰点”是在标准大气压下,水开始凝结或结冰时的温度;“结晶点”是物质开始从液态(溶液或溶融状态)或气态形成晶体时的温度。4.同一术语,不同的地区其含义各异,只有加了定义才不会误用。例如“海事(maritime peril)”一词,大陆和台湾的用法完全不同。大陆的“海事”是指航海中航行管理与航海法规,而台湾的“海事”则包括航海、轮机、船艺、航运业务、造船、海洋气象、船舶通信、危害品、海军军语、港埠工程、港湾、水产等,其范围宽得多。同一术语因处在不同地区,它的概念宽窄程度相差甚远,不加定义予以区分,会引起概念混乱。5.术语加定义能纠正术语定名中的错误。例如“潟湖”与“泻湖”混用多年。“潟湖”的定义为,浅水海湾的湾口被泥沙淤积成的沙嘴或沙坝所封闭(或半封闭)而成的湖泊。“潟”是咸水浸渍的土地;而“泻”是水流泻的意思。根据术语的概念和“潟”与“泻”的内涵,选定“潟湖”是符合含义的科学名称;“泻湖”是误称。二、术语定义的原则名词委术语规范化定义不同于普通词书,应建立自己的统一原则。现提出以下五条供参考。1.实质性 定义要反映概念的本质特征,即内涵定义。例如“云顶高度”定义为,“云体回波顶部所到达的高度。雷达探测中有时将回波顶高作为云顶高度”。定义中只取它的内涵第一句话,第二句话属于外延可以去掉。2.准确性 定义中用到的词、句要准确表达术语的内涵。例如“饱和比湿”的定义:“一定的温度和压强下,湿空气达到饱和时的比湿”。定义中的“压强”不准确。压强是单位面积上所受的压力,为泛指词。而这里专指物体受到的大气压力,应改成“气压”才准确。3.简明性 术语定义所用的语句要最明确和简洁。例如“农业气象灾害”的定义:“不利的气象条件对农业生产对象和农业生产过程造成的危害”。其中“对象和农业生产过程”可去掉。精练成“不利的气象条件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危害”。4.不用自身定义。例如“气温”的定义,(1)大气的温度;(2)表征空气冷热程度的物理量。这里的定义(1)是自身定义,并没有说出其内涵,等于没定义;定义(2)准确清楚。5.定义中用到的术语,应提前定义。例如“相对湿度”定义为“空气中水汽压与饱和水汽压的百分比”。其中“水汽压”与“饱和水汽压”应该是已有定义的名词。三、术语定义的形式根据术语的不同属性,采取相应的定义形式,才能准确无误恰到好处地揭示其内涵。现将定义形式大致归纳如下:1.种差加属式 抓住事物的本质特征。例如“雨量器”定义为“测量降水量的仪器”。定义中种差为“测量降水量”,属为“仪器”。2.专指式 定义特指某一事物。例如“大气偏振”定义为“太阳光中的自然光经地球大气中的水分子和气溶胶的散射而改变为部分偏振状态的现象”。定义中特指太阳光中的自然光。3.形象式 借用声、动作、物体来描述一种事物。例如“雷”定义为“沿闪电通道的气体迅速膨胀而发出的隆隆响声”。4.比较式 以两种事物作对比,借以显示两者概念之异同。例如“半潜船”定义为浮态介于排水型船和全潜船之间的船的统称。定义中用比较船的浮态来区别半潜船、排水型船和全潜船。5.比喻式 选用形似的事物阐述事物之间的异同。例如“机帆船”定义为“备有风帆装置,形似帆船的小型机动船”。6.定量式 用数量来区分不同事物。例如“顶波浪”定义为船舶首向与波浪行进方向的水平夹角在180°±15°之间的波浪”。7.用途式 根据不同用途来区分不同事物。例如“空化水箱”定义为“主要用于测试螺旋桨或其他物体产生空化现象及其性能的能调节压力的循环水箱”。8.结构式 从结构来区分不同事物。例如“单锚腿系泊装置”定义为“以单根锚腿与固定于海底的基础相连接的单点系泊装置”。9.混合式 用几种方式一起揭示事物的内涵。例如“碎石锤”定义为“由落锤和套锤组成,挂于吊杆上,靠自重抛落,以击碎冰下石块、岩石的重型凿锤”。其定义是结构加用途式。10.材料式 根据材料区分不同事物。例如“玻璃钢导流罩”定义为“用玻璃钢作为材料制成的声响导流罩”。11.假设式 假设条件下发生的事情。例如“核冬天”定义为“假设热核战争后烟尘阻挡太阳辐射到达地面,使地面气温降至-15—-25℃而形成类似冬天的严寒气候”。12.公式式 利用公式或物理量之间的关系式揭示其内涵。例如“泰勒直径系数”定义为δ=nD/VA,n表示螺旋桨转速、D为直径、VA为进速。13.图形式 用图形直观其内涵。对某些以外部形态为区别特征的术语可用图形定义,或以图形作辅助手段。例如“风玫瑰图”定义为“用极坐标表示各方位风向频率或风速大小的图”。14.因果式 揭示事物的因果关系。例如“风暴潮”定义为“由于风暴的强风作用而引起港湾水面急速异常升高的现象”。15.时空式 揭示事物所在的位置或存在的时间。例如“季风”定义为“大范围区域冬、夏季盛行风向相反或接近相反的现象。如中国东部夏季盛行东南风,冬季盛行西北风,分别称夏季风与冬季风”。16.表格式 用表格的形式表示其内涵例如“云族”的定义为,根据云层经常出现的高度进行分类,如下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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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世纪中文化学名词发展过程中,郑贞文是贡献最多的其中一位,在无机化学命名方面,影响最深远。在有机化学名词上,用天干符号来表示有机化合物中的碳数目也是由他提出的。中文化学名词规范化的成果——1933年出版的《化学命名原则》,他是重要整理者之一。在化学命名上,郑贞文在1919年发表了《化学定说名略》,次年,他又完成了《无机化学命名草案》(上海:商务印书馆,1920),这本书在无机化学命名上影响深远,被誉“对于化合物之命名,特能推陈出新,诚为命名之圭臬矣”[5]。至于在有机化学名词上,从1919年开始,郑贞文便提出了一些有机命名原则,次年,他参加了科学名词审查会有机化学普通名词会议,并且提出一些批评与建议。可惜,他的有机名词几经修订,在1932年1月脱稿时,“适值上海抗日之役,竟遭一炬,并多年搜集之参考资料,亦荡然无存。”[6]不过,至今依然能在《化学定说名略》及他与杜亚泉合著的《有机化学》(上海:商务印书馆,1920),一窥他最原始有机命名的想法与原则。本文研究的重点是将郑贞文在元素、无机及有机化学名词中的想法及原则分开讨论,以便深入了解他在中文化学名词上不凡的贡献与成就。一、20世纪的中文化学名词在元素名词方面,从1908年由清朝学部所编译的《化学语汇》中,便可以知道,傅兰雅和徐寿在《化学鉴原》所提出的元素名词,即以一个偏旁与一个西文第一音节造字而成,已经为我国化学界普遍接受。在无机名词方面,在甲午战争之后,便逐渐受到日文的影响,即在许多无机名词中插入一个化字,尤其是在二元质无机化合物的名词上。如calcium oxide(CaO),在此之前,大部分的名词是依据它的化学式来翻译为钙氧,1895年之后则翻译为氧化钙。而在有机名词方面,中国人就必须重新建立一套有机系统名词。一来,19世纪大部分所翻译的中文有机名词是以傅兰雅音译的名词为主,如迷以脱里以脱里阿美尼(methylethylamine),如此四个字以上的音译名词,为数不少,便很难引起中国人的共鸣。至于丁韪良(1827~1916)、嘉约翰(1824~1901)及毕利干(1837~1894)等人虽然翻译了一些意译的有机名词,然而数量有限,也无法造成流行;而日本有机名词也是以音译为主,自然也无法形成广泛的使用及传播。直至1908年,虞和钦出版了《中国有机化学命名草》,才开始了中文有机化学系统命名[7]。在20世纪中文化学名词发展的过程中,早些时候,是由科学名词审查会来主导,国立编译馆与中国化学会的成立,更加速了中文化学名词规范化的脚步。不论是科学名词审查会或者国立编译馆,郑贞文都参与其中化学名词制订的工作。尤其是1933年出版的《化学命名原则》,几乎是仰赖郑贞文的热诚与毅力。在前一年召开的教育部化学讨论会上,“译名组提案”是由郑贞文起草的,已成为《化学命名原则》的蓝本[8]。二、元素名词20世纪初,元素名词受到日文名词的冲击,有些日译化学翻译书则是直接使用日文名词,如水素(氢)、酸素(氧)、窒素(氮)[9]。有的则是将“素”字放在傅兰雅名词上,如锂素和铍素[10]。与此同时,江南制造局所翻译的元素名词也蔚为风潮。除了益智书会或者博医会所使用的元素名词外,大部分的元素名词还是采用傅兰雅和徐寿所提出的名词,如《化学语汇》和虞和钦的《中国有机化学命名草》等。自科学名词审查会成立(1916)到《化学命名原则》的出版,在元素名词方面,争议比较多的是氧、氢、氮、氯和砷的翻译[11]。在氧、氢、氮和氯的名词上,科学名词审查会提出了两种版本。一种是不含“气”偏旁的养、轻、淡和绿,另外一种则是冠有“气”部的昜、巠、和。养、轻及淡是否能简化成羊、巠和炎,进而转变成氧、氢和氮是一个争议的地方[12]。至于科学名词审查会所比较属意的冠上“气”偏旁的昜、巠和也备受争议,郑贞文则认为,“所造之字,骤观之似极其机巧,细察之则全涉牵强。”[13]郑贞文认为,oxygen、hydrogen、nitrogen和chlorine等名词,应该翻译为冠上“气”部的养、轻、淡和绿,但可以简化成氧、氢、氮和氯。至于在砷名词上争议,则是在于采用音译的砷,还是传统的砒,或者是由信石所拼成的新字。至于其他元素名词上的译名,由于常常牵涉到是否会与其他元素名词相似音造成混淆,而建议修改[14]。三、无机化学命名在甲午战争之后,中文二元质无机名词便受到日文的影响,即在两个元素名词之间插入一个“化”字。在早期,谈到二元质无机化合物命名原则,最详细的可能莫过于郑贞文所提出来的方法:拟联缀根名以名之,根名既定,则根与根相结之化合物,可加化字于根名之间(而略根字),称曰某化某,阴根之名居前,阳根之名居后。[15]至于郑贞文的《无机化学命名草》,共有三篇,则是包罗万象巨细靡遗,各类化合物命名包括齐全。第一篇为元素命名。第二篇则为根基及其化合物命名,涵盖单根及二元化合物、复根及其化合物、错根及其化合物。至于第三篇,则为错化合物的命名。虽然,其中“尚有不易而不便于通行之处不少,为最有系统而有价值之著作”[16]。事实上,1932年所举行的教育部化学讨论会决定:“单根二元化合物,照郑贞文先生译名商榷乙法之规定命名。”[17]另外,在无机名词上,比较困难的是错化合物的命名,郑贞文的名词更是独占鳌头。四、有机化学名词《中国有机化学命名草》的出现,开启了中文有机系统命名的时代。因此,虞和钦被誉为“替我国制定有机化合物名称的第一人”[18]。虞和钦的名词看来有些繁琐,如异性二个一炭矫基易轮质(xylene,间甲基乙基苯)和壹﹒参﹒伍﹒三个一炭矫基易轮质(Mesitylene,1.3.5三甲苯)。另外,他所使用的字也比较深涩一点,如矫质(烷)、羸质(烯)和亚羸质(炔)。郑贞文便针对这些缺失提出一个更简单的有机名词命名,即以完质、欠质和缺质分别来表示虞和钦的矫质、羸质和亚羸质。至于一碳、二碳、三碳等名词,郑贞文则是以甲、乙、丙等天干符号来表示,如此的有机名词看来就比较简洁[19]。 1920年7月,郑贞文代表丙辰学社出席科学名词审查会有机化学普通名词的会议。由于科学名词审查会的正当性及权威性一开始便受到质疑[19],再加上有机名词复杂繁琐,所以郑贞文便在会后提出一些批评与建议[20]。 即使受到许多批评和质疑,科学名词审查会还是奠定了有机化学系统名词的基础,现今所使用的烷、烯、炔、醛、酮和醚等有机名词便是他们所制订的[21]。另外,虽然科学名词审查会没有采用郑贞文的天干符号,不过之后的中国化学会还是将它纳入有机系统名词中。五、结论在20世纪中文化学名词发展中,在一个庞大而且复杂的命名系统中,似乎没有人能够一枝独秀。不过在这过程中,科学名词审查会、国立编译馆、化学讨论会和中国化学会都扮演了关键的角色,而郑贞文都参与其中,甚至有些时候是主导整个局势的发展。在元素名词上,19世纪由傅兰雅和徐寿所提出的元素名词已经流行多年,虽然有些名词被建议修订,但使用的习惯已经形成,所以20世纪元素名词能够变动的空间非常有限。然而无机及有机名词的情况截然不同,19世纪的名词并未流行。在无机名词上,早期时候,郑贞文就提出较完整齐全的无机命名原则,加上积极地参与这类名词的编译,使他的无机名词成为不可或缺的。在有机名词上,科学名词审查会中所编译的烷、烯和炔三个名词是否受到郑贞文的完、欠和缺的影响,是值得再讨论的重点。至于天干符号的使用是否与郑贞文担任国立编译馆化学名词审查会的主任委员有关,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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