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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主要分为股权众筹和消费类众筹等类别.股权众筹是建设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环节,我国将股权众筹视为比风险投资更前段的融资手段,用以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文章通过对比中美众筹平台发展、政策以及以投资者为代表的投资环境发现,我国用以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众筹仍然有较大发展空间.因此,文章建议我国应高度重视众筹发展,将其作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重要渠道之一,并进一步发挥消费类众筹在构建经济内循环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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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小微初创企业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正在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如火如荼的发展。然而与股权众筹的飞速发展不相匹配的是,当前我国股权众筹的法律监管几乎是一片空白,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法律地位不明确、监管主体不清晰、监管路径无从选择。本文通过分析股权众筹的特点和法律本质,厘清股权众筹的监管主体和监管路径,为股权众筹在我国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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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股权众筹是近年来新兴的创新型金融筹资模式,由于互联网股权众筹发展时间较短,法律规制的缺位导致互联网股权众筹的法律边界难以界定.运用案例分析法对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第一案"飞度公司诉诺米多公司案"进行剖析,探讨互联网背景下股权众筹模式最为典型的法律问题,即融资协议的有效性、融资者和平台间的法律关系、平台披露义务的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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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股权众筹目前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信息风险和信任风险,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私人董事会+领投+跟投"这一创新模式的引入为众筹的安全性提供了一定保障.实现项目发起人的项目创意保护、众筹平台监管透明、投资人信息和支付安全的信用保障,涉及到操作、融资透明度、资金管控、信息和支付安全.本文尝试以我国股权众筹创新的"私人董事会+领投+跟投"机制为基础,探讨基于私人董事会的股权众筹模型在博弈理论中的实际应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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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融资难是困扰世界各国的难题。多年来,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频频出台一系列金融扶持政策,却未能从根本上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局。近年来刚兴起的股权众筹,以其互联网信息传播的优势,成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一种新型利器。然而,股权众筹在我国现行法律架构下,游走在罪与非罪边缘,运作模式存在着诸多风险。为此,本文针对股权众筹视角下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对策问题进行探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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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作为新兴互联网金融的代表,在短时间内得到充分的发展。从融资者角度看不仅降低了融资门槛,还提高了融资效率,从投资者角度看既拓宽了投资渠道,又有机会分享优秀企业成长红利。然而投资必然伴随风险,尤其是股权众筹因其自身特性衍生出新的风险,作为投资者而言更不能忽视。本文从源头上分析股权众筹的三类风险,为其发展和监管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