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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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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做了较大篇幅的修改,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明确写入立法,提高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法定刑、增设财产刑,设立特别累犯制度,对缓刑、减刑、假释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并对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相关联的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完善。从刑法解释论的角度对修改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及法定刑等问题进行解读,对完善我国刑法学理论和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2.
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立法解释,对1997年修订《刑法》第294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规定必须同时具备四个特征。本文从一起部级挂牌督办涉黑案件入手,论述“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成立及处罚。  相似文献   

3.
黑社会性质组织作为黑社会组织的雏形,有其自身的特征,我们应准确界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理清其与其他有组织犯罪形式的界限。同时,针对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刑事立法,本文在深入理解条文所隐藏的内涵的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建议以正确指导实践,从而有力打击各类黑社会性质犯罪。  相似文献   

4.
王丽芬 《咸宁学院学报》2010,30(11):40-41,45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刑法分则中最具有争议的一个罪名,随着该罪在实践中的应用,其立法上的缺陷也逐渐显现出来。尽管《刑法修正案(七)》修改了此罪的表述并提高了该罪的法定刑,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上存在的缺陷。本文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沿革出发,着重分析了该罪立法上的缺陷,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提出了些许浅见。  相似文献   

5.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我国刑事犯罪中最为严重的集团犯罪,而我国刑法中对此规定不尽完善。因此,应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高量刑幅度,增设财产刑罚。  相似文献   

6.
禁止重复评价原则最早可追溯至古罗马法,后逐渐发展为世界所公认的一项刑法原则,但我国刑法却未能明文规定该原则。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为例,该罪对"数罪并罚"和"组织、领导行为"的规定有违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嫌疑。事实上,对于"数罪并罚",在与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基本理念不相冲突的情况下可以作出不同的处理;而对"组织、领导行为"的相关规定及司法实践上的处理确实实质加重了组织、领导者的处罚,需谨慎对待。  相似文献   

7.
刍议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我国刑事犯罪中最为严重的集团犯罪,而我国刑法中对此规定不尽完善。因此,应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高量刑幅度,增设财产刑罚。  相似文献   

8.
刑法第395条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其在犯罪主体、客观特征和法定刑诸方面存在着立法缺失,尚需进一步修订;且该罪在配套制度上建设方面亟需完善。只有立与制度两个方面进行完善和加强,才能更加有效的查处此类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9.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我国现行刑法的一个新增罪名,但是在研究中,笔者发现此罪在法定刑的配置上存在着一些刑度设置上的畸轻问题,本文拟从法定刑配置的角度,结合国内外的法定刑配置理论,并立足本国法律实践,力图从立法实践上,给本罪依法定型设置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0.
分裂国家是危害国家安全的严重犯罪,中外刑法的反分裂立法有其共同性,均视分裂行为为重罪并将预备行为入罪化。国外分裂国家犯罪立法模式多样,中外分裂国家罪的行为内部构造规定不一。我国现行立法为防范、打击分裂国家行为提供了规范保障,但其入罪模式以及法定刑配置不够合理。完善分裂国家罪立法应拆解现有罪名,进一步明确罪状,将组织、参加分裂国家组织“入罪”,重构分裂行为立法。  相似文献   

11.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严重污染环境罪"罪名.删除了有关污染物的列举,将该罪的主观要件明确为包含故意和过失,同时将该罪由过去的实害犯修改为危险犯,扩大了刑法的覆盖范围,对预防和惩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刑法理论与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提高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符合打击腐败犯罪的要求,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然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现实中仍存在许多困境,为了解决该罪所产生的问题.必须从立法方面进一步完善.加大对腐败犯罪的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13.
《修正案(六)》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进行了的修改,关于这一主体要件的认定比较模糊,应进一步进行界定;本罪的危害行为没有被规定出来,应对其具体表现形式进行界定;本罪关于法定刑刑种结构和强度的设置不合理,应在本罪刑种中增设罚金刑,并对法定刑的幅度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14.
新刑法对旧刑法中的组织越狱罪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围绕该罪的沿革、概念、构成、适用等问题,学界及实务部门均存有较多争议。文章对这些争议进行了一一剖析,同时提出了作者自己的主张。  相似文献   

15.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主要分析探讨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罪名、客体、举证责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证据与法定刑完善等问题。主张以拒不说明巨额财产真实来源罪作为本罪的罪名更为科学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威信 ;建议立法妥善解决说明是否圆满、财产持有人等问题 ;本罪的法定刑亟需完善  相似文献   

16.
浅析职务侵占罪及其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职务侵占罪是1997年刑法新规定的一种犯罪.从其历史的演变,犯罪构成特征,与侵占罪、贪污罪及挪用单位资金罪的区别与联系可以使我们对其进行正确的认定.然而刑法关于其定义的模糊性及法定刑规定偏低造成了司法实践中难以实现其立法目的的结果,应从立法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7.
虽然《刑法修正案(八)》对食品安全犯罪相关条文作出了修改、完善,但是,现行刑法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着理解和认定上的困难。《刑法》第143条和第144条还需要进一步界定"食品安全"的内涵,细化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罪状;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其他严重情节"需要作出合理的解释,便于司法机关准确界定罪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现实中仍存在司法认定的困难,不能适应新的惩治食品安全犯罪的要求。在对刑法作出新的司法解释时,要注意严密刑事法网。另外,再次修订刑法时,应当增设生产、销售妨害食品安全器具罪等罪名,拓宽食品安全犯罪的调整对象,扩大对"掺入"罪状的描述。  相似文献   

18.
特殊的犯罪集团是指刑法分则特别规定的某种特殊性质的犯罪集团,主要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组织、邪教组织等。有人把恐怖主义组织、邪教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统称为有组织犯罪,还有人把邪教组织或者黑社会组织包括在恐怖主义组织之内,认为它们也是恐怖主义组织。这是不正确的。有组织犯罪是一个特定的概念,具有自己特定的性质和特征。并非任何“有组织的”犯罪都是有组织犯罪,对此,联合国打击有组织犯罪公约(巴勒莫公约)和有组织跨国犯罪问题世界部长级会议已有十分明确的规定。本文通过对恐怖主义组织、邪教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概念与特征的比较,指出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本质区别。  相似文献   

19.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设立的本意是打击腐败分子 ,弥补贪污、贿赂罪的不足。但是 ,由于其在犯罪客观特征、法定刑、前置制度上存在着立法上的缺陷 ,使该罪在实践中存在违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并成为违法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的保护伞的缺陷 ,故 ,建议完善、修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相似文献   

20.
污染环境罪应该设置为具体危险犯,即发生了危害环境的具体危险时就能对行为人进行入罪处罚,另外还应规定相应的实害犯作为加重法定刑或法定刑升格的根据。在主观方面,污染环境罪应该采用严格责任,即行为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的具体危险,就推定行为人具有过错。污染环境罪的自由刑在考虑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基础上应该比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自由刑有所加重,罚金刑也应该设置高于罚款的具体金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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