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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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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丽芬 《咸宁学院学报》2010,30(11):40-41,45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刑法分则中最具有争议的一个罪名,随着该罪在实践中的应用,其立法上的缺陷也逐渐显现出来。尽管《刑法修正案(七)》修改了此罪的表述并提高了该罪的法定刑,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上存在的缺陷。本文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沿革出发,着重分析了该罪立法上的缺陷,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提出了些许浅见。  相似文献   

2.
分析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形成的体制因素、文化传统的影响和本身的缺陷三方面原因,阐明进一步完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途径: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和完善财产申报制度和监控机制,加强监督机构的总体协调;建立金融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设计。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反腐斗争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改变当前的尴尬处境,成为反腐的锐利武器。  相似文献   

3.
分析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形成的体制因素、文化传统的影响和本身的缺陷三方面原因,阐明进一步完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途径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和完善财产申报制度和监控机制,加强监督机构的总体协调;建立金融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设计.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反腐斗争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改变当前的尴尬处境,成为反腐的锐利武器.  相似文献   

4.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刑法修改后新增加的一种犯罪,它的设立对于促进我国的廉政建设意义重大。但该罪在立法上存在明显缺陷,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法律适用活动,削弱了其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亟需明确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主要分析探讨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罪名、客体、举证责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证据与法定刑完善等问题。主张以拒不说明巨额财产真实来源罪作为本罪的罪名更为科学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威信 ;建议立法妥善解决说明是否圆满、财产持有人等问题 ;本罪的法定刑亟需完善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提高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符合打击腐败犯罪的要求,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然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现实中仍存在许多困境,为了解决该罪所产生的问题.必须从立法方面进一步完善.加大对腐败犯罪的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7.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设立正当性上存在着争论,本文在针对争论观点进行评析的基础上,得出此罪是为了惩罚犯罪的立法价值观点比较符合立法原意的结论。  相似文献   

8.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自产生那天起,就引起了广泛的质疑和争议。它的出现主要是为了惩治腐败犯罪分子,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通过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分析,探讨其本身存在的不足,对其提出有意义的探索思考,将有利于司法操作和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9.
本文论述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  相似文献   

10.
刑法第395条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其在犯罪主体、客观特征和法定刑诸方面存在着立法缺失,尚需进一步修订;且该罪在配套制度上建设方面亟需完善。只有立与制度两个方面进行完善和加强,才能更加有效的查处此类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11.
《潍坊学院学报》2017,(1):43-48
本文试证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作为犯。本罪实行行为是持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而非不能说明财产来源;在行为形式划分的诸学说中,规范说更合理;根据规范说,持有违反禁止性规范,故属于作为而非不作为;"不能说明来源"属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因此并非实行行为,但对不法判断仍有实质意义。  相似文献   

12.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理解《刑法》第395条第1款明确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行为,下面就结合法律规定和犯罪构成的原理,看看此罪的犯罪构成。  相似文献   

13.
本文试着从我国《刑法》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现状入手,结合当前学界对此问题的争议,辩证地分析了我国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的不足所在。主张针时现行立法的不足,从立法和制度两个方面予以弥补和完善,以期进一步保障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更加有效地打击贪污腐败分子,加快经济建设与发展的步伐。  相似文献   

14.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我国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中有很多问题都存在着争议。本罪的设立具有实体法和程序法两方面的积极价值,起到了严密法网、堵塞漏洞的作用;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观方面是一种严格责任,不需要考察被告人的主观罪过;本罪由司法机关和被告人共同承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5.
本文论述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其实行的是相对的严格责任 ,要充分发挥《刑法》第 395条的实效 ,必须完善我国的财产申报制度 ,并制订《阳光法》  相似文献   

16.
严格责任是英美法中的概念,由于严格责任制度损害人权,英美法严格限制其适用的领域。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明文规定无罪过责任,所以所谓"严格责任"在我国刑法中"是否存在"的问题,其实是对我国刑法中责任主义的解释立场问题。我国刑法存在不少违反责任主义的规定,但不存在绝对责任。我国刑法应该承认公害犯罪特殊场合下的"推定责任"的合理性,并应在刑事诉讼中根据推定责任的规则来界定行为人的证明责任,它是在风险社会背景下责任主义松动的表现。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的严格责任,存在原因并非责任主义松动所致。  相似文献   

17.
1999年,足令贪官污吏们心惊胆寒,反腐利剑所到之处,但见寒光一闪,任你是广西徐爷还是沈阳少帅,无一落网。于是百姓道快,环宇称颂。笔者不揣冒昧,且捡几桩影响颇大的案例,一一评来,供方家指点。“中国烟王”褚时健,虽令人惋惜,但法律无情。褚时健,号称“中国烟王”,创立了价值332亿元的中国第一品牌“红塔山”,在烟草企业中规模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五。1999年1月9日,云南省高级法院以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以“习水县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为典型的多起嫖宿幼女案件被频频曝光,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极大愤慨。嫖宿幼女罪自产生以来,废存之争一直不绝于耳,实践中的很多案件也因为嫖宿幼女罪的存在而备受争议。本文试图从揭示嫖宿幼女罪中的相关缺陷,来探究此罪的设计的不和谐之处。  相似文献   

19.
挪用公款罪是一种多发性犯罪,理论界普遍认为本罪的设定存在重大的立法缺陷,客观行为是其中最为突出的表现。只有“挪”才是挪用公款罪的实行行为,公款一旦"挪"出,此行为即宣告完成,“用”只是对公款的进一步处理,公款的具体用途不应作为本罪的定罪标准,建议将其从本罪的构成中删除,并对“归个人使用”加以修改。  相似文献   

20.
现行刑法规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之后,理论及实践中对该罪的主客观要件等基本问题的争议甚多,对该罪的罪名、罪状、法定型的修订建议更是歧见迭出.文章首先根据现行立法对该罪的基本构成的相关要件进行了全面阐述,探讨了该罪在立法领域的缺陷,建议将本罪罪名更改为"故意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在基本构成要件中取消"徇私舞弊"和"情节严重"的规定,在规定基本法定型的基础上,规定升格法定型并明确其构成条件,总体上提高本罪之法定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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