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实质上是以庭审实质化为核心,以证据为关键的诉讼制度改革。罪刑法定原则与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改革的法理基础。公诉工作应当围绕证据中心,对侦查引导、协作与监督并重;严格全面审查证据,落实起诉裁量权;庭审中,实现公诉与辩护对抗、法官中立的三角诉讼模式,落实各项证据规则,为庭审有序举证、质证和辩论创造条件,促进庭审实质化发展与进步。  相似文献   

2.
证据开示是刑事诉讼当事人主义模式下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它是源自于英美法系的一个重要概念。证据开示制度在不采用案卷移送制度的、实行控辩双方向法庭举证的诉讼结构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基本确立了控辩双方对抗式的审判模式,这种刑事庭审方式由以法官主导的审问制向控辩双方主导的对抗制的转变,导致证据开示制度的建立已势在必行。应借鉴域外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刑事诉讼实际,构建有我国特色的证据开示制度。  相似文献   

3.
在世界各国纷纷进行民事诉讼司法改革之际,我国也在进行着一系列的司法改革。许多学者提出,我国应从立法上设置当事人证据失权制度,以适应我国的庭审模式的改革。本文从证据失权制度所应体现的公正与效率等价值理念出发,分析了在我国设置当事人证据失权制度的必要性,并就我国的实际国情,提出我国在建立证据失权制度时,必须要考虑到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同时还要完善相关的制度,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证据失权制度。  相似文献   

4.
在刑事诉讼中,质证是控辩双方针对案件中所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辩驳的诉讼活动,但由于我国庭审质证制度存在着不完善的环节,使得庭审中当庭质证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完善我国庭审质证制度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随着新刑诉法的实施,在刑事审判环节,辩护人只能在法院看到主要证据复印件,而看不到全部证据材料.同时,辩方也不负有在庭前向控方开示其掌握的证据的义务,因此,造成证据相对封闭.并且有时控辩方都随时要面对对方的"突然袭击",庭审质证流于形式.随着刑事制度的不断改革、发展与完善,为维护司法公正、公平和提高庭审效率,我国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亟待建立.结合<意见稿>[1]对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和刑事证据开示的范围、程序、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张锋 《科技信息》2007,(17):243-243,239
证据开示是指庭审调查前诉讼双方当事人从对方获第三方处获取有关案件的信息和收集证据的程序。它是一种庭前的程序和机制,是诉讼一方在庭审前获取另一方与案件有关事实和信息,从而为审判做准备的诉讼制度。鉴于诉讼过程中对抗制度将导致诉讼双方交换证据的困难,诉讼中的证据开示问题,也就随之凸现出来。为保证法律的公正,提高诉讼的效力,就必须制定专门的证据开示制度来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7.
姚克励 《科技信息》2008,(16):214-214
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证据保全制度,这于保障被害人权益不利,也妨碍“控辩式”庭审的有效展开。建立我国刑事证据保全制度应与我国民事证据保全制度和行政证据保全制相衔接;并赋予该制度证据开示、人权保障和提高诉讼效率等功能。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确立了以当中人主义为主要特征的庭审方式,但与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相伴而生的证据规则体系还远未建立,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庭审方式改革预期目标的实现,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是有关证据可采性方面的规则,其对正确地认定案件事实与准确地适用法律意义重大,本文首先对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合理性进行了法理分析,然后考察了我国刑事诉讼有关传闻规立法规定,认为我国应当借鉴外国相关立法经验,确立传闻证据排除规则,以完善刑事审判的庭审方式。  相似文献   

9.
证据展示制度亦称证据展示制度 ,是诉讼双方在庭审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相互交换证据材料和信息的制度。证据展示范围应遵循全部展示和对等展示的原则 ;展示的时间应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 ,地点应在审理的法院 ;展示应受法律约束  相似文献   

10.
随着刑事庭审制度改革的不断完善,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赋予了控诉方和辩护方在刑事庭审过程中双方权利对等的提出证据权和质证权。但在取证权制度的设置上由于现行立法缺陷,导致庭审过程流于形式,难以实现控辩双方积极对抗。目前应完善现行立法,改变辩护律师取证难的缺陷,追求控辩双方力量对等,实现控辩双方积极对抗,最终实现程序正义。  相似文献   

11.
为解决现行体制下法院不能较好地行使二审发回重审行政案件审判权问题,可依据现有法律中有关“指定管辖”的规定,实行二审发回重审行政案件异地交叉管辖模式,可以更好地促进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及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相似文献   

12.
宋初设置司理参军,是赵宋一代地方司法权整顿的重要措施,亦是地方属官体制改革的最重要手段。司理参军作为刑狱官的专职化,是宋代"狱贵初情"的重要表现,极大促进了宋朝州级司法"特于详断之初"的科学化;司理参军的设置,形成了"鞫司",亦使宋代司法参军检法职能专职化,形成"谳司"。二者作为曹官系统与推官、判官所在幕职官系统类似"判司"职能的环节化,共同完成了宋朝独具特色"鞫谳分司"制度的建构。  相似文献   

13.
量刑是法院刑事审判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环节,在刑事审判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在刑事审判实践中,量刑失衡的现象相当普遍,严重干扰了司法的公正性,因此解决量刑失衡问题迫在眉睫。探讨量刑失衡现象的原因和防治对策,实现量刑均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4.
当庭认证是心证公开和审判公开的重要途径,其对提升司法权威、定分止争和维护使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理论界对当庭认证的含义没有取得统一认识,因而现有立法也没有对当庭认证作出肯定。  相似文献   

15.
郭艺 《韶关学院学报》2006,27(10):40-43
对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的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适用无控诉审判并不违反正当程序原则,而且有利于树立司法权威,可以保障实质正义的实现,同时也是效率原则的要求。但为防止无控诉审判破坏法治,应将其适用范围限于当庭发生的、程度较轻的扰乱法庭犯罪,而且立法应当完善相关程序,以保证当事人应有的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16.
刑事被害人的赔偿是司法实务特别是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难题,本文的研究旨在通过法院的审判,在执行活动中最大限度地挖掘案件审结后的执行因素,力保刑事被害人的损失得到最大限度的赔偿,不足部分再由国家给予补偿。  相似文献   

17.
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控已成为法学界的共识 ,在多种监控方式中 ,司法的监控无疑最有效。抽象行政行为应纳入到司法审查的范围 ,但鉴于我国司法机关的现状 ,现阶段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 ,以限定于行政规定为宜  相似文献   

18.
三大诉讼法在管辖一章中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可作为第一审法院,且明确了最高法院一审案件的范围,回顾诉讼法实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的运作实效,该规定存在着诸多缺陷:最高法院作为初审法院违背了程序公正、损害了当事人的审级利益、这一形同虚设的程序同时造成诉讼资源浪费。在管辖制度中应取消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之规定,从立法上完善中国的级别管辖制度。  相似文献   

19.
新的刑事诉讼法施行后,我国引入了对抗式的审判方式。对抗制的审判方式要求证人出庭作证,但是,当前我国的证人出庭作证率很低。为了提高证人出庭率,不少学者提出“证人拒证犯罪化”的主张。但是,在我国当前的情况下,尚不具备“证人拒证犯罪化”的条件。如我国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证人保护制度、没有建立证人拒证权制度、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制度,从而使每个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实际上不可能,“证人拒证犯罪化”不是解决证人出庭率低这一问题的对症良方。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