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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在理论层面,“荣誉权”的独立性有待斟酌;所谓的“荣誉权”不应当简单的纳入民事权益范畴。在实践层面,“荣誉权”的民法救济可能遭遇“超越公私法”的法理悖谬,荣誉利益的侵害救济应当依凭荣誉之类型化诉诸符合法理逻辑的多种法域保障机制,而非简单的民事侵权救济模式可以涵盖。  相似文献   

2.
纵观我国的法律,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规定仅见于1986年的《民法通则》第120条,该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随着时代发展,人们越来越注重对自身利益的保护,意识到作为社会个体的人所应享有的权利。而这样一个简单的法律规定,实在是难以适应实践中产生的数量众多、大大小小的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要求。在此,笔者就精神损害赔偿作一点探讨,以求对立法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3.
荣誉权被侵害的样态:妨碍、破坏应当获得荣誉称号的人获得荣誉称号的行为;侵占权利主体的荣誉权;否定权利主体的荣誉,侵害荣誉权;毁损、侵夺权利主体荣誉证书、证物的行为。荣誉权被侵害的救济:对权利人应当获得荣誉称号而遭受侵权没有获得的,或已经获得荣誉称号而被非法剥夺荣誉称号的,一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就认为被侵权方享有该荣誉称号,无须重新颁发、补发荣誉证书;其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在财产损失为要求:对权利主体物质损害的赔偿,应当判令侵权方支付或退还权利人应得的奖金和其他物质损失,引起诉讼造成权利人经济损失的,也应包括对权利人精神损害的救济。  相似文献   

4.
身份权就是婚姻家庭法上的权利,包括亲权、配偶权和亲属权,不包括监护权、著作人身权和荣誉权。在身份权客体问题上的特定人人身说、利益说和身份说三者均存在瑕疵,不足以完全服人。笔者认为对于身份权的客体,应区分纯粹身份权和身份财产权并分别予以确定,笔者关于身份权客体的这种看法,可称作"身份权客体两元论"。  相似文献   

5.
"湿件搜索"作为web2.0平台上的一种信息搜索模式,具有区别于传统搜索模式的特征。其开放式、一问多答式的模式特征在给社会带来正效应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隐私权、荣誉权、安全权侵害等社会负效应。面对现代技术的诘难,从传统宗教思想中撷取诸如爱、行善、自利利他等伦理思想不失为一种有意义的尝试。  相似文献   

6.
关于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赔偿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绝大多数人认为: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民的人身权受到侵害,侵害人应赔偿被侵害人由于这种受侵害而遭受的物质损失,而对被侵害人遭受的精神损失这一点,则仅仅承认有此损失的事实存在,但是这种损失无法以物质(即金钱)的形式予以赔偿。其理由是:用这种方式予以赔偿是资本主义那种“一切商品化”的体现,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商品的影响,人的人身权利是无法用金钱来估价的。因此这种损害既不能用报复式的形式使侵害人遭受同样损害的形式来补偿,也不能用物质赔偿的方式或任何其他方式来补偿,只  相似文献   

7.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每件收取5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超过1万元,超过部分按1%收取费用。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侵害荣誉权、名誉权、肖像权。名称权、姓名权的案件,每件收取lin兀;侵害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案件,每件收取100元;如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计收案件受理费;劳动争议案件,每件收取扣元。2财产案件受理费不满1000元的,每件收取扣元F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收取;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j收取:超过10万元至刀万元的部分,按2%收取(超过对万元至O万元的部分,按1.5%…  相似文献   

8.
何谓求偿权     
求偿权顾名思义,就是要求赔偿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是这样规定的:"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通常情况下不应该出现使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情况,但是损害又是实际存在,并且经常发生的。这损害,既可能是消费者的人身权受到损害,比如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中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或财产权受到损害,这主要是指损失财产,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就是现有财产的减少,比如财产毁坏人身受伤后花费的医疗费等等。间接损失是本来可以得到的收益因为商品和服务使消费者失去了这部分利益,像因为住院误工而减少了劳动收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而得不到劳动报酬等。享有和行使求偿权的主体是因购买、使用的商品或  相似文献   

9.
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进程的逐步推进,即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对我国经济发展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经济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总体上还存在很大差距,我国的科学技术基础还比较薄弱,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国该何去何从。如何充分发挥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尽量避免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发展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我们必须充分发挥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作用,为此本文针对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宏观经济管理工作进行了思考,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对促进我国宏观经济管理手段的创新,提高经济管理水平有所启发。  相似文献   

10.
李志忠 《广东科技》2012,(21):30-31
虽然2012伦敦奥运会我国游泳项目取得不错的成绩,但是我国竞技游泳人才出现后备不足的情况,尤其是第27届悉尼奥运会我国游泳兵团全军覆没,与奖牌无缘。主要分析我国竞技游泳的现状,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并提出我国竞技游泳后备人才培养的策略,旨在促进我国竞技游泳项目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
商事人格权是现代经济社会中出现的一个新法律概念。我国现行法律对商事人格权的保护过于分散,缺乏科学性和统一性,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保护体系。针对我国商事人格权制度中存在的不足.我国将来立法时应在民商基本法中明确规定商事人格权的概念和具体类型,拓展人格权客体范围,承认人格权中的经济利益,设立部分商事人格权转让和继承制度,明确规定商事人格权的保护方式。  相似文献   

12.
关于中国物权法制定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制定物权法,完善民事立法,对我国法制建设和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意义和作用.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是合法财产的一体保护;在物权变动规则中,应确立物权变动和原因行为的区分原则,重构一个与行政管理权脱钩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物权立法要进一步完善用益物权体系,建立我国的典权制度,完善我国的担保物权体系,增加交易、融资途径,促进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13.
本文通过对西方国家居住权制度历史沿革的考察,发现居住权制度在演进的过程中,抛弃了原有的身份性权利的性质,而转变为一种契约性权利;其制度的功能也从原有的弱者保障拓展到促进财富流转、增强物之效用.基于此,居住权在法、德等国长盛不衰,且其形式趋于多样.我国学者对居住权的理解,有一定的偏差,对居住权之价值认识不全面,对居住权的形式的理解也较为僵化.缘于此种局限,居住权制度在<物权法>中消失了.作者故撰此文,以对居住权制度有更为深入的认识.  相似文献   

14.
保护包括农民在内的公民权益是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责,也是政府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价值体现,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政府目标的关键。现实中,农民发展权保护中政府责任的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比较严重。增强农民发展权保护的政府责任,不仅要消除二元体制,完善法律制度,更要以公平为核心理念,打造责任政府。  相似文献   

15.
在世界各国纷纷进行民事诉讼司法改革之际,我国也在进行着一系列的司法改革。许多学者提出,我国应从立法上设置当事人证据失权制度,以适应我国的庭审模式的改革。本文从证据失权制度所应体现的公正与效率等价值理念出发,分析了在我国设置当事人证据失权制度的必要性,并就我国的实际国情,提出我国在建立证据失权制度时,必须要考虑到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同时还要完善相关的制度,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证据失权制度。  相似文献   

16.
民事检察制度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从我国的实际来分析,它的存在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我国的民事检察制度存在的问题却很多,需要进一步的改革。要完善民事抗诉制度,建立民事公诉制度,确立检察院的民事公诉权。  相似文献   

17.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隐私权是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格权体系中较晚出现的一种。我国法律没有把隐私权确立为一项独立的、主要的人格权,只是借助司法觖释并通过保护名誉权的方式以维护公序良俗的隐私权是不完备、不周密的。我们应该借鉴两大法系主要国家的相关立法经验,在宪法、民法典中确认隐私权为公民的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形成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为重点,以刑法、行政法等其它法律法规为辅助的直接保护。本文从隐私及隐私权的基本概念入手,在分析国外隐私权的相关立法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立法,指出我国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缺陷并提出完善我国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建议。  相似文献   

18.
信息产权理论是对社会实践的回应,是对现有知识产权理论的扩展。将信息产权理论应用于数据库的法律保护,是未来数据库法律保护的发展方向。我国应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数据库专门法律保护制度,欧盟的数据库特殊权利保护制度是可以借鉴的立法例。  相似文献   

19.
证据交换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阶段实施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制度对于实现公平与效率的诉讼目的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该制度的规定不尽合理,对当事人的证据知悉权未予充分保护:一是体现在该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的法律后果不清晰、不合理;二是该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允许当事人提交新证据,但对新证据定义不清晰。因此,我国应进一步强化证据失权,设定提交新证据的门槛,赋予超期举证一方证明是新证据的义务,并在法律中对新证据的类型予以明确界定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证据知悉权。  相似文献   

20.
相对不起诉总体上对犯罪嫌疑人有利,但在其适用中仍存在辩护权保障的缺陷,并因此而给犯罪嫌疑人带来了不利后果。我国立法应关注和加强相对不起诉中辩护权的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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