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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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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仲裁协议是仲裁制度的基石,有效的仲裁协议无论是对当事人、仲裁庭、法院,还是对仲裁裁决均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因此对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我国目前仲裁立法在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上却存在诸多不当之处.对此,我们应当坚持尊重当事人仲裁意思和遵循仲裁管辖权优先的原则,科学构建一个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人民法院组成的三方认定机制,以完善我国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制度.  相似文献   

2.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仲裁庭和法院对争议事项可仲裁性问题进行审查时,通常适用仲裁地法或法院地法.其实,各国关于争议事项可仲裁性的立法意在划分本国法院和仲裁庭之间对特定争议的管辖权,立法规定不可仲裁的事项是各国立法为本国法院保留的一块自留地.只有当法院对争议的专属管辖权受到威胁时,才有适用仲裁地法或法院地法的必要.从支持仲裁的角度出发,仲裁庭和法院应适用使争议事项具有可仲裁性的法律.  相似文献   

3.
由于历史原因和特定的社会背景,我国没有对临时仲裁的效力予以规定,只有仲裁地不在我国境内或适用外国法审查协议效力的临时仲裁可能被法院认可。从避免我国当事人遭遇不公、排斥理由已不复存在及经济效率性角度来说,立法应当尽快确认临时仲裁之效力。此外,完善立法并不只需删除仲裁机构之强制规定,更要在整个法律体系中进行全面整合及制定相应的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4.
商事仲裁的司法监督实质上是处理商事仲裁与司法权的关系。仲裁的性质决定了司法监督的必然性。公正合法的司法监督能够促使仲裁发挥更好的非诉讼解决纠纷的功能。我国商事仲裁司法监督机制和世界主要国家相比,还存在诸多的缺陷。站在立法理论和实践纬度上分析与批判这一机制,提出确定仲裁庭的自裁管辖权、取消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双重制、健全重新仲裁制度,变双轨制为单轨制等方面完善我国仲裁司法监督制度的对策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价值。  相似文献   

5.
结合我国与相关国家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和相关的国际公约,论述了目前世界上并不存在统一的认定仲裁协议有效性标准,而由各国法院依据应当适用的法律作出认定。鉴于各国法律对仲裁协议有效性的规定不同,我国法院应当适用管辖特定涉外仲裁协议的准据法,而不是在所有情况下均适用我国法对该仲裁协议的有效性作出认定。法院在决定涉外仲裁协议准据法时,首先应当考虑适用当事人双方在仲裁协议中共同选择的法律,如无此项选择,则应当适用与该仲裁协议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来认定该协议的有效性。在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上,仲裁地点通常被认为与仲裁协议有着最密切的联系。  相似文献   

6.
仲裁协议是仲裁制度的基础,没有仲裁协议就没有仲裁,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涉及到仲裁协议的有效和无效问题,直接影响到仲裁程序能否进行下去,基于此,有必要对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结合外国相关仲裁立法,完善我国的仲裁立法。  相似文献   

7.
传统上,美国法院对提单管辖权条款的效力持否定态度,随着跨国商业交往的不断发展,关国法院及相关立法逐渐转变态度,依合理性标准来判断提单管辖权条款的效力。美国法律实践中的合理性标准对我国海事立法与司法具有很大的借鉴和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8.
双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寻求仲裁机构解决纠纷,根据或裁或审原则,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这是各国通行的司法准则。针对仲裁协议产生的消极效力——妨诉抗辨,从其法理基础、具体学说、具体制度三个方面进行了评析。  相似文献   

9.
我国领海外海域涉外民事管辖权包括立法管辖权和司法管辖权。国内立法对领海外海域涉外民事管辖权有相关规定,但还不够完善,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属人管辖与属地管辖、专属管辖以及平行管辖的冲突。为了解决立法和司法中的问题,需要采取海洋权益入宪、制定海洋基本法和完善海洋法律体系等立法措施,同时可以引入属地管辖优先、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不方便法院"原则等解决冲突的机制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0.
<正>2015年10月29日,应菲律宾单方面请求设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以下简称"仲裁庭")就该案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作出裁决:仲裁庭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规定"合法组成";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程序并不妨碍仲裁庭行使管辖权;仲裁庭对菲律宾的第3、4、6、7、10、11和13项诉讼请求(要求仲裁庭裁定黄岩岛和中方所控制的南沙岛礁不能产生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利、中方  相似文献   

11.
为解决调解协议效力问题,突出调解程序在解决劳动纠纷中的作用,新制定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设置了劳动争议调解协议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等制度。但是,该法在劳动争议调解效力规定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2.
美国依据传统“长臂管辖”的基础理论来解决网络纠纷诉讼管辖的问题。通过一系列案例,特别是1997年在zippo诉Zippo.com案中,宾西法尼亚州法院创造了“滑动范围”,对因网络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作了三种类型的区分。其核心内容是通过具体考察网址在整个法律关系中的作用以及联系程度,来确定受诉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相似文献   

13.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传统民法学上一项重要制度,而在我国正式确立不过寥寥十多年。代位权的本质在于债的保全,基于此赋予它对债的相对性的突破,牵涉进第三人的利益,故应用须谨慎细致。与传统民法学上的代位权制度相比,我国的代位权制度可谓是“亮点”纷呈,十分具有中国特色,是好还是坏,是现实的束缚还是理论的禁锢。综观世界法史,从应然角度看,代位权制度本身应扩大适用范围,如囊括保存行为等,以满足现实的需求。从代位权制度的背景、现状、客体、行使后果、实践中有关管辖、仲裁的争议出发,认真梳理代位权的细节,从多角度进行考察,旨在为实务困惑提供一些解决路径,同时对发展前景进行一定探讨。  相似文献   

14.
本文将围绕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转移制度的规定,从适用状况以及随之而来的正反实践效果入手,分析其自身要件构建的需修正之处,并且在相关的协议管辖制度和管辖权异议制度共同作用基础上,得出笔者对管辖权转移制度的完善建议,即:在保留上级法院提审权的同时,拓宽当事人的自由处分空间,将管辖权转移的权利也赋予当事人。  相似文献   

15.
《仲裁法》中树立了我国仲裁机构应当民间化的旗帜,但是现状却与之相反,仲裁机构逐渐行政化。然而,根据仲裁的私权属性。以及仲裁机构行政化所带来的弊端,我国仲裁机构应当重回民间化道路。也就是说,应当对行政化的仲裁机构进行改革,并加以完善,使其可以沿着民间化的方向走下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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