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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存在其所列的三种情形时,其过错可直接推定。这三种情形下的过错归责原则,属于过错认定还是过错推定?另外,在实务中对这一新的过错推定的适用,是作为认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的兜底条款还是对医疗机构具有全部过错的直接推定?依其他证据或鉴定结论作出的过错认定与责任划分,在第五十八条的面前是否还有意义;在第五十八条所列的第二、三种情形下,由病方提供的病历作出的法医学鉴定结论与第五十八的推定不一致时,又将如如何取舍。  相似文献   

2.
因为《侵权责任法》第58条既存在表述上的瑕疵,也存在内容上的错误,所以,不能用单纯的可推翻的推定或不可推翻的推定进行解释,必须对条文进行修改。修改前应作以下解释:如果原告证明了被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则法院直接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如果原告证明了被告"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则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则承担医疗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3.
《侵权责任法》的施行,改变了我国医疗损害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格局,将过去按照《证据规定》实行的举证责任倒置改变为以患者负担全部要件事实的举证责任为主,以附条件的对过错要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为辅的新举证责任分配格局,此种变化意在平衡医患双方的举证负担,但问题依旧存在:未充分考虑对患者实行必要的举证责任减轻或者缓和;过错推定的情形不够完善;法律与司法解释的矛盾与冲突;医疗损害鉴定未作明确规定,因此改革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4.
大规模侵权是高度风险社会新型侵权方式之一,在我国工业化进程日益加快的情形下研究这种侵权行为迫在眉睫。界定大规模侵权的概念要解释和描述其案件受害人人数、因果关系、赔偿数额、处理结果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核心特征以及同质性的受损原因。大规模侵权除核心特征外,还具有受害主体呈潜在性和缓释性、救济困难、损害后果严重、案件处理复杂等特点;应当建立无过错原则占有主导地位、过错原则处于从属地位兼有过错推定原则的多元化归责体系;其主要分布在产品责任、医疗责任、环境与生态保护责任、证券欺诈与虚假陈述等领域,在适用时先把自然灾害、矿难以及侵权特别法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排除之外,再考虑受害人人数和损害数额因素。  相似文献   

5.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在本质上属于侵权责任 ;因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 ,婚外第三人亦应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把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限制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种情形是较为适宜的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不应以受害人无过错为条件 ,若双方都有过错 ,应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6.
侵权法立法必须通过制度设计在人们行为自由和权利保护之间实现利益平衡。过错归责、自己责任和构成要件等是侵权法一般利益衡量的利益平衡机制。无过错归责、规定过错和因果关系推定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是特殊利益衡量的利益平衡机制。侵权责任法第87条以分配正义理论,侧重被害人救济,扩大对人们行为自由的限制,但是它突破了既有侵权法理论对分配正义理论的适用模式,导致其所规定的责任承担没有侵权法理论上的依据。  相似文献   

7.
通过学生校园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现状的分析,认为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在性质上属安全保障义务,并应以此为基础建立统一的学校侵权责任制度。学生校园伤害事故中,学校宜统一承担侵权责任,对学校过错宜适用过错推定,其责任形式有直接责任和补充责任两种。  相似文献   

8.
本从保护知识产权的出发点谈起,引发出过错推定的功能定位,最后试图找到两的最佳契合点,以确立侵犯知识产权的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原则。  相似文献   

9.
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如何承担责任一直是学生家长与学校争执的焦点。如何正确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无论是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还是从民法基本原则与社会公共利益的衡量看,学校都不承担监护责任,而应承担过错推定的教育管理责任。  相似文献   

10.
在编辑侵犯修改权的领域,归责原则一向为传统的过错责任原则。以一种新颖的视角论证了编辑侵犯修改权适用过错推定的意义,并给出了在推定过错的新原则下,编辑保护自身利益所需要采取的法律手段,以期对这一系列问题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探讨。  相似文献   

11.
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是追究侵权责任的基本依据,因此明确侵权责任制度对保护民事主体权益,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十分必要。我国的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四种基本的归责原则,将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基本的归责原则具有普遍性的意义,另外将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确立为归责原则,这是现实生活中的迫切需要,也是法制的一种进步。  相似文献   

12.
在现行世界各国立法中,监护责任的性质大致有两种:一为监护人自己的责任;二为替代责任.在自己责任中,又有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和相对无过错责任等几种观点;在替代责任中,根据判断被监护人主观标准的不同而又有两种不同的观点.我国现行<民法通则>第133条对监护责任性质的规定很不明确.在学界引发了较大的争议.实际上...  相似文献   

13.
吴鹏飞 《南昌高专学报》2006,21(4):25-26,39
学界在医疗事故责任性质的认识上有违约说、侵权说和竞合说三种。我国相关法规对医疗事故性质采竞合说。司法实践中对医疗事故的损害赔偿主要通过侵权责任来处理,但仅通过侵权责任来处理是不够的,应当对此作具体分析。基于此,在医疗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中,应当实行过错推定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特殊情况下可适用公平原则。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婚姻法》确立了婚姻家庭生活中因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依法享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有过错一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该制度确认的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属于民法中的特殊责任,其构成要件包括无过错方受有损害结果,过错方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损害行为导致离婚的发生,受害方无过错。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但同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赔偿请求权的主体表述不准确,范围不清晰,责任主体不充足,列举形式规定的赔偿责任过错情形不周延。建议针对这些问题和缺陷完善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5.
人工智能"电子人"侵权责任能力在侵权法上表现为"电子人"侵权责任,对该责任的把握与认定,对于"电子人"侵权损害具有重要意义。人工智能"电子人"侵权责任应实行无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其阻却事由除不可抗力以外,尚有受害人对损害之发生存在故意、第三方有过错且是唯一可归责方、"电子人"沦为工具等情形。"电子人"侵权责任系自己责任,由电子人自主负责,在赔偿方面遵循"个体责任为主、社会化措施为辅"的原则。"电子人"侵权案件事实查明与一般侵权案件无异,加害行为及损害后果由原告方举证,实行推定因果关系,被告方可举证因果关系不存在而免责。  相似文献   

16.
公证法律责任体系中应增加对公证辅助人员进行规范的内容。公证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应以过错责任为基础,以严格责任为补充,且实务中不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公证刑事责任中应注意,公证员行使公证职务时的身份并非刑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但在行政或事业性质公证机构中的公证员在行使公证行为以外的职务行为时可以依据该公证机构之性质来认定其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相似文献   

17.
学校事故的范围应从时间、地点、原因等方面进行限定,学校承担的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无过错责任,其责任性质是承担教育管理职责而非监护人责任,学校事故的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  相似文献   

18.
台湾《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的出台,为岛内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法具体规定了适用范围,明确了处理金融争议的专门机构,规定了金融业者的风险披露以及必须向消费者推荐风险相当产品的义务,同时规定了金融业者在有过错时应当向金融消费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这些都为目前尚无专门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的大陆提供了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当然,该法也有一些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19.
火车提速安全应先行,铁路交通事故仍然是我们不能忽视的一个问题。然而关于铁路交通事故应该采用何种归责原则,至今没有定论,原因在于《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与《铁路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存在冲突。结合我国国情实际,我国铁路交通事故应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它既照顾到铁路运输企业的利益,同时,也严格限制了铁路运输企业不能忽视安全责任,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作到了二者利益的合理兼顾。  相似文献   

20.
被害人过错是困扰我国刑事司法的一个重要问题,其对加害人的刑事责任的量定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刑法理论对被害人过错的研究还停留在初级阶段,更严重的是我国的刑法对被害人过错没有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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