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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惠芳 《阴山学刊(自然科学版)》2004,17(1):119-123
先合同义务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其理论基础。它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是对缔约信赖利益的保护。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适用于合同无效、被撤消、变更、解除,合同成立后生效前以及合同生效。《合同法》第42条、第43条仅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而未明确先合同义务,尚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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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是我国《合同法》新设立的一项合同责任制度。它主要是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所负的先契约义务予以规制,以保护正在发生的缔约关系,对于我国合同责任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图通过对缔约过失责任的相关问题的探讨,以期对这一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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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缔约过失责任的起源
缔约过失责任是德国法学家耶林于1861年在其主编的耶林法学年报第4卷中"缔约过失、契约无效或未完成时的损害赔偿"一文中提出的,耶林认为"从事缔约与契约的人,是从契约交易外的消极义务范畴,进入契约上的积极义务范畴,其因此而承担的首要义务,系于缔约时须善尽必要的注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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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合同法增设了缔约不成立的新的责任领域,体现了国家对合同自由原则的一种限制,使缔约不成立、缔约无效和缔约被依法撤销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本文就如何理解、掌握和运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进行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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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信赖利益保护主要依靠现行《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但其有以下三点不足:赔偿范围和赔偿总额规定欠缺;对于合同成立后、生效前移机合同变更善意信赖人信赖利益致损无法救济。所以应该以契约义务责任制度代替现行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完善责任体系,全面保护信赖利益,保证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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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作为保障缔约安全的一项制度,历来受到各国立法和实践的重视。缔约过失责任在责任基础、责任性质、赔偿范围等主面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均有所不同,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明确缔约过失责任的独立性,有利于完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有利于完善债法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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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 《大众科学.科学研究与实践》2007,(11)
缔约过失责任是起源于罗马法的一项独立的债权制度,我国1999年《合同法》正式确立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但对其赔偿范围未作明确规定,理论和司法界对此也有不同观点。文章在前人基础上对其进行探索,讨论在缔约过程中一方缔约过失责任成立时,受损害方的哪些损失应得到法律救济的问题,希望能有所收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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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合同成立后生效前阶段的责任形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成立后生效前阶段的责任形态是我国《合同法》立法上的“真空地带”,无民事责任说、缔约过失责任说、独立责任说理论上难臻圆满。从归责基础的视角考量,此阶段与合同生效后阶段具有相同的承担责任的事实基础与同一的法律约束力;从责任形态与其义务基础相适应的要求角度,适用违约责任也更具合理性。 相似文献
12.
鹿国庆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10(2):18-19
离婚损害赔偿的性质是侵权责任。赔偿的义务方涉及到第三人共同侵权的,可以让第三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人参与诉讼。离婚损害赔偿应该是在财产分割以后进行。婚姻法有关财产约定制度的规定是不符合法理的。 相似文献
13.
郭兴利 《大理学院学报:综合版》2008,7(11):64-67
县公安局诉失实报案人案虽取得了一定的良好社会效果,但却与国家赔偿责任的基本理论相冲突,故其缺乏充足的法理依据。并且,它展示了公安机关通过“官告民”的诉讼形式,规避国家赔偿责任的实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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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劳动合同法律现象之透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法律现象愈演愈烈,对现行相关立法提出了挑战。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法律的行为多种多样,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且严重危害社会主义法制的顺利实施,因此其法律效力是无效的该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为了遏制并防范这一现象,应完善相关立法,提高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意识,加强执法力度,扩大劳动者维权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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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清华 《邵阳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34-37
不少宪法规定了公民遵守宪法的义务。对普通公民而言,遵守宪法主要是指维护宪法而非服从宪法,维护义务是伦理性质的,服从义务才具法律性质,但对公民并无直接法律效力。宪法规定公民遵守宪法的义务的主要作用在于培育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权利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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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路 《西安联合大学学报》2006,9(3):51-56
现代公司法的显著特征是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股东会中心主义逐渐向董事会中心主义发展变迁,作为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董事,其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权利日益膨胀。基于扩权与扩责同步制衡的原则,在董事权利扩张之时,有必要强化董事的义务,并建立行之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但我国《公司法》未能就此作出详尽的规定,存在立法漏洞。现正值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之关键时刻,从立法上完善和规范董事的义务,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8.
蒋小侠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15(7):194-196
监事作为公司内部专司监督之职的人员,对公司负有法定的义务。监事义务的履行必须有责任作为保障,而我国的公司法律规范中对监事的责任规定过于简略。鉴于此,有必要建立起完善的监事法律责任制度,以促使监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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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远春 《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0(4):14-18
“青春损失费”协议的恰当判断与处理,需要借助民法自然债理论与制度。自然债受民法认可引发对相关行为的法律定位思考,传统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在说明引发自然债的法律行为时存在不足,应进行适当修正。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应作广义理解,行为并非只能作有强制力的“有效”或“无效”的判断,而可以考虑“中间法律行为”的提出。围绕该行为对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完善作思考,是自然债带来的诸多反思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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