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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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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程序正义与法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序义是从过程与方式层面上讲的正义,是指过程与方式具有正当性、合理性,是程序所具有的独立优秀品质。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密切联系,共同为人们所追求。程序正义是实现法治的必之路。我国应从思想观念、立法、执法等方面入手,加强程序建设,以实现法治。  相似文献   

2.
程序正义论     
司法活动有两个不可或缺的目标:一是实体正义,二是程序正义。程序正义理念起源于西方的自然正义思想,被认为具有自身的独立价值。程序正义是追求实体正义的工具和手段,实体公正的实现必须依赖于程序正义。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两者相互一致是最好的结果,但是由于程序本身的不完善性,两者必然会发生冲突。此时程序正义就必然体现出优于实体正义的品质,这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3.
许霆盗窃金融机构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的关注,就一审与再审的各个环节专家学者们进行了深入地探讨。同一案件两审进行了不同的量刑,体现出我国司法实践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是法治建设中程序正义的缺失。在我国社会转型的现阶段程序正义相比较于实体正义而言更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法制建设过程中程序正义更具有独立的价值。  相似文献   

4.
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关系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一致的,它们之间相互生成影响,但是也存在着相互背离的情形。在建设司法公正的过程中,存在的法治成本是我们不得不付出的代价、不得不接受的不利条件,这既包括经济学上所说的成本的含叉,同时又超出了这一层次的成本;在这一过程中司法要承受正义之重。理想中的正义向来被认为是自然而然的,然而,在法治社会,正义的实现无论是实质正义还是程序正义却是需要考量成本的。  相似文献   

5.
罗尔斯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区分,使正义的内涵有了质与量的双重保证。正义永远是法治社会追求的主旋律,但中西方不同的文化背景却使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在排序与前提设定等多方面有所不同。中国正步入法治社会的征程,了解从西方引入的法治社会的理论基础之一的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内涵,深刻探讨中国进入法治社会可能面临的困惑与转型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6.
研究了国家法的抽象正义观与民间法的情理正义观,认为西方国家法的抽象正义观与东方民间法的情理正义观存在实质的不同,原因在于思维方式、超验与经验传统、政治结构的差别。在现代法治理念下,传统民间法所代表的正义观将向混合正义观转型,西方法治所代表的国家法抽象正义观是其骨架。  相似文献   

7.
法与正义的关系是法理学的一个基本问题。法是正义具体内容的体现 ,正义是法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 ,在我国法治进程中 ,法的正义价值的取向是法治的核心 ,法的义贯穿于法治运行的始终 ,法治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分配的正义和诉讼的正义。  相似文献   

8.
梁栋  詹王镇 《科技资讯》2006,(22):172-172
程序是法必不可少的,程序价值也是法必须追求的,其价值的选择与构建关系到效用的发挥法治的实现。笔者认为正义是法程序价值的核心,效益是程序价值的基本,人权是程序价值的终极目标,只有这样程序才能适用社会的发展,发挥法的良性作用。  相似文献   

9.
正义是人类永恒的理想和主题。要使法治社会的法律得以良性运作,必须实现法律形式与争议的统一。文章以正义的含义为讨论起点,追根溯源,旨在揭示法律和正义两者的密切联系,进而从正义角度理解法律性质。  相似文献   

10.
程序正义注重过程的公平公正,是正义实现的必要组成部分。在新生录取流程中,程序正义的特点为中立性和对等性,指向录取过程对所有学生保持一致。通过采用质性取向下的多个案比较分析法,研究发现:美国不同类型名校的新生录取流程均始于招生官对每份申请材料的独立评价,并经历团队评议,止于招生季末终审。该流程践行的程序正义具有两面性:通过多种规范举措避免人为权力的恣意滥用和不当行使,以规则之治实现程序正义;出于照顾弱势群体、政治避让或责任、(市场)利益优先、办学现实等错综复杂的考虑,以人为之治给予部分申请者差别待遇,使程序正义有所妥协。程序正义不能完全以“看得见的方式”实施的根本原因在于美国名校录取新生受到政府、社会、市场以及高校学术力量、行政力量的共同影响,需要平衡各种有重合也有冲突的利益诉求。因此,程序正义的妥协可分为出于合理目的情有可原的妥协和出于利益交换目的需被质疑的妥协。  相似文献   

11.
司法潜规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路上的一只拦路虎,它的形成受到传统法律文化等各方面的影响,它的盛行架空了诉讼程序法律,损害了程序正义,最终使得实体正义难以保障。本文针对司法潜规则的成因、表现提出对司法潜规则的应对之道,即唤醒公民权利意识,强调司法去行政化,促进司法独立,培育程序正义理念。  相似文献   

12.
在程序正义的学术史上,罗尔斯是无法忽视的重要论者。其对程序正义作为独立范畴的提倡,对程序正义三种形态的分析,开一时学术风气之先。在后期的理论发展中,罗尔斯直面批评意见,对其理论作出修正和发展。其程序正义思想重视程序的独立性,构建通过程序的正当化,重新思考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王超 《凉山大学学报》2002,4(3):30-33,37
正义通过法律予以实现,但归根结底还是靠程序正义加以实现。程序公开是程序正义的内在品质之一,实际程序公开有助于实现程序公正。然而考察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可以发现,诸如审判不公开、侦查不公开,证据不公开等诸多程序不公开现象在一定范围内还相当普遍,对此予以理性分析,寻其生长原因与相应对策是我国司法改革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4.
德国激励规制法作为德国能源领域重要的法律,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研究经济法律适用中的形式与实质正义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切入点.法律规范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的实现过程存在十分复杂的情况.司法机关对于法律规范的合法性审查既是对规范内容实质正义性的追求,也是在权力制衡制度下的形式正义的实现.而权力制衡的制度必然更加突出宪法的权威地位.但是当宪法将行政性规范的实质正义审查权交给行政立法者自己的时候,则更加有助于行政立法者所追求的实质正义即社会经济管理效率的实现,其代价是对于立法和法律权威的弱化.  相似文献   

15.
在法律的实体内容与正义的指向一致的前提下,若按正当的法律程序维护社会秩序,调解社会矛盾,平衡社会利益,就能实现正义。但在现实生活中,法律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和社会条件的反映,它只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正义则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追求目标。因此在现实生活中,维护法律和实现正义无法完全吻合。本文试从多角度予以分析,重新界定程序合法与实质正义的关系。  相似文献   

16.
司法正义是社会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司法的价值目标,涵盖整个司法行为和司法过程,是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统一。实践领域,司法在实现正义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道德风险,可能走向正义的反面———非正义,并给社会道德及秩序带来负面影响。司法活动中的道德风险主要源于两个层面:一是司法制度的内在缺陷;二是司法制度的运作者———法官个人的因素。因此,规避司法道德风险,一要立足于制度改革,建立一个独立、开放的司法制度,二要通过法官伦理制度化培养法官优良品德,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  相似文献   

17.
哈耶克崇尚个人自由,把财产、市场、法治等视为自由的重要保障,认为社会正义会破坏自由的基础@与个人自由相冲突,只有消除社会正义的幻象,才能解决这-冲突.作者认为过去的社会正义要求确有不少虚幻的成分@但并不能否定所有社会正义要求的意义.个人自由与社会正义的冲突不仅会持续下去,并且也很可能是有益的.  相似文献   

18.
昝丽 《科技信息》2010,(1):373-373,375
正义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话题。正义一般表现为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我国传统文化“重实体轻程序”,近年来,学术界对此错误观点与做法予以批评。本文分析了我国程序正义的现状与原因,呼吁重视程序的独立价值,使程序正义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19.
随着刑事庭审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关于司法公正的呼声日渐趋高.司法的正义不仅是实体的正义,关键是通过程序的正义来实现实体的正义.量刑的公正,是现代法治社会对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而专门的量刑程序是确保量刑公正的重要途径.作者从建立与定罪程序相分离,赋予和保障控辩双方对量刑程序的参与权利,完善裁判文书中量刑理由的阐述等方面对专门的量刑程序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0.
程序公正并不仅仅是追求实体公正的工具和手段,它和实体公正都是司法活动所追求的目标。程序公正可保障、促进实体正义的实现,可控制法官的恣意,防止人治在诉讼中的过度膨胀,可促进纠纷的真正解决。程序正义与效率均是诉讼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两者在价值趋向上既有矛盾,又有重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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