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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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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是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问题,对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及保护农民利益均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并不具有正当性.我国应将公平与正义作为核心价值理念,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权益;应确立完善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宅基地有期限、有偿使用和收回制度,在条件成熟时应以立法形式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2.
"保障农村人口居住权,实现居者有其屋",是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追求的价值目标,同时也凸显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社会保障功能。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严峻的社会现实还要求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兼顾效率价值的目标。因此,我国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应在行使、处分等环节进行创新,并建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制度及有偿、有期限的使用制度,以便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其立法基础和标准不统一,导致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相互矛盾。我国应确立完善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宅基地有期限、有偿使用制度,在条件成熟时以立法形式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4.
目前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建立在保护农民居住权益,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指导思想基础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由农民无偿取得,但被严格限制其流转。随着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的加快,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有序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成为解决农村宅基地问题的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   

5.
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客观现状出发,分析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中暴露出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实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合法流转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6.
当前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且滞后,宅基地的管理比较混乱,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隐形交易屡禁不止等。对此,我国应尽快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专门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规,明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建立规范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条件和模式等。  相似文献   

7.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寻求出路,对其的政策也几经变革:完全允许,完全禁止,个别允许、有条件地允许。随着我国市场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现有的宅基地使用制度已经难以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必须推进制度建设,实行土地分类分级管理,促进农村住房流转市场化,实现城乡权利平等,才能使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与时代发展齐头并进。  相似文献   

8.
农村宅基地等农地使用权流转一直为我国现行法律所禁止。这一起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农村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在现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尽管学术界在我国农地使用权能否流转问题上争议很大,但随着这一法律制度得以支撑的经济基础的丧失、对经济建设阻碍作用的凸现以及法律的公平性遭到质疑,解禁宅基地等农地使用权流转已为大势所趋。我国应当因势利导在正确的立法理念指导下,完善宅基地等农地使用权流转的配套法律机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开禁宅基地等农地使用权的流转,科学完善农地使用权流转制度。  相似文献   

9.
宅基地是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民安居乐业、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笔者认为,在我国土地市场化发展不够成熟,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还不完善的现阶段,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既不能片面的限制,也不能完全放开,应有条件、有限制的进行流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宅基地的流转应该受到限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本质上属于土地使用权,但与土地使用权又有区别。根据法律规定“一户农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土地使用权则没有这样的限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仅具有物权的属性,并且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农民申请宅基地是因为农民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者农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土地的有限性决定了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一般不能申请宅基地。所以,宅基地通常是与成员权联系在一  相似文献   

10.
现阶段,我国对宅基地使用权采取的是有限制流转的做法,这是由我国宅基地使用权的身份性和福利性所决定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现行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已不合时宜。我国应在市场经济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引导下,有条件地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构建一个公平合理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框架。  相似文献   

11.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物权。在"坚守耕地红线"、保证发展经济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背景下,探讨建立健全相关法律规范,建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制度,形成规范的流转市场,化解农村住宅大量闲置浪费以及城市经济建设供地紧张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改革"又一次成为中国社会未来发展的关键词。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健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政策背景下,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再次被提到台前。改革必然"牵一发而动全身",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不仅仅涉及交易环节,其与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制度也是密切相关的。在未来制度设计过程中,不能仅仅考虑流转带来的短期利益,还必须从取得环节理顺全局的关系。该文就是在重新审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与无偿取得制度关系的基础上,为下一步的土地改革提出一种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13.
中国宅基地制度在权利和功能上突出的强弱对比主要表现为强所有权与弱使用权、强身份权与弱退出权、强居住保障功能与弱财产收益功能。同时,宅基地“一户多宅”“资格外占有”“隐性流转”的事实不断挑战着宅基地制度中“一户一宅”“资格内占有”“内部流转”的规定,使事实与规定产生较大偏离。由此,须遵循赋权与开放的基本理路变革宅基地制度,赋予宅基地使用权人和宅基地所有者收益权,赋予宅基地使用权以抵押权能使其成为担保物权,并要从主体、形式、地域三个方面开放宅基地产权结构以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14.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作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事关三农问题的解决,而且关乎整个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伴随市场化和城镇化的不断深入,我国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日益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不相适应,可考虑从加强立法体系建设、赋予宅基地使用权完整的物权效用、准确定位地方政府职能、健全无偿取得及永久使用制度四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内涵在于通过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去身份化以盘活闲置宅基地,实现农村宅基地的财产价值。农户资格权是突破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限制、实现宅基地财产价值的关键,应当将农户资格权界定为成员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基于成员身份而享有宅基地取得权、无偿使用权、征收补偿权、退出权及退出补偿权等。应将农户资格权予以法治化,实现宅基地身份属性与财产属性的平衡。  相似文献   

16.
现阶段我国农村房屋流转受限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对房屋与土地流转关系采用的是房地一体原则,二是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受限。本文只探讨坚持房地一体原则对农村房屋流转的限制,支持农村房屋与土地可以分别流转,即对房屋和土地关系采用二元主义立法模式。并通过对法定租赁权制度的借鉴,达到农村房屋自由流转之目的。  相似文献   

17.
我国当前立法并未认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制度,这就人为割裂了房地一体的逻辑,也与其用益物权的属性产生了冲突。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合法化有利于法的秩序价值、公平价值的实现,并能体现法律的适应性。同时,应采取一定的限制性继承制度以保证继承人个体利益与集体经济组织、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18.
结合湖北实际,对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农村"空心村"现象进行了深层次剖析。研究表明:思想观念落后导致节约用地意识不强,城乡建设规划一体化进程缓慢,农村土地产权流转机制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及监管不力,城乡二元分割制度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快速向城镇转移等都是造成湖北农村"空心村"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因此,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农民加强宣传教育;逐步出台和完善治理农村"空心村"的法律、法规,规范宅基地的使用标准;不断加快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自由流转,完善宅基地的退出机制;因地制宜地选择改造模式,以点带面,逐步推进,以缓解湖北农村的"空心村"现象,提高土地的复耕率,推进湖北农村低碳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实现农村集体土地资本化运作,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已经成为我国当前土地使用制度的又一次革命。对此,建立健全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创新机制,加强集体土地产权管理工作,保护农民切身利益,才能有效统一、有序的开展集体土地使用流转工作。该文首先探讨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内涵,从而提出了流转新机制的建立与维护。  相似文献   

20.
在是否允许农村宅基地自由流转的学术争论和理论探究尚不见定论,相关政策法律也未见落地的背景下,宅基地"三权分置"是在有效解决宅基地作为承载农民社会保障功能的制度设计与现实背景下,实现其财产性价值要求矛盾的一项制度创新。其政策意蕴和目的就是在既存的两权分置框架体系下,通过内部的制度创设实现宅基地利用主体的开放性,以有效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资源。但是,这一政策在实践运行中面临着所有权权能缺失、资格权范围确定和认定依据不健全、使用权权能实现不畅的矛盾和困境。为此,要确保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有序运行并实现其政策目标,应立法明确宅基地所有权主体及其法律地位,赋予其完整的所有权权能;坚持集体自治与国家立法相结合的做法,严格落实宅基地的资格权;借鉴城市商品房运作的规则和经验,合理设置"三权分置"下的宅基地使用权权能规则,同时应建立合理的存量宅基地流转收益分配机制,以体现宅基地资格权和所有权的权能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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