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2.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涵的三元论说,即包含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因共有权而产生的纠纷占了区分所有权纠纷的绝大部分。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之共有权法律制度还有一些缺陷,应从多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4.
5.
毛永俊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25-27,94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从本质上是由各区分所有人的专有权、共有权以及成员权共同组成的一项不动产物权制度。因此,在各区分所有人之间形成了三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相邻关系、共有关系和团体关系。这三种关系建构起了区分所有权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6.
多层建筑与物业区域的出现,产生了一种新型的不动产权利形态,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中各区分所有权人就物业区域供全体或部分人共同使用的共用部分所享有的共有权,就是建筑物共有权。从性质上,该权利是物权,是所有权的一种共有形式;从主体上,全体业主是该权利的主体;从客体上,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楼宇屋面、建筑物顶层、小区绿地和专有房屋的外墙、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都是其权利客体。要保障建筑物共有权的实现必须完善有关法律。 相似文献
7.
2007年3月16日,我国物权法在第六章中,第一次规定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建立了我国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体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及刚刚生效的物权法的第74条,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构成之共有权的客体中的车位问题,在立法模式、法律结构、具体内容等几个方面,法律本身尚存在不足和缺陷. 相似文献
8.
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界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树桥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08,28(1):54-56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包括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专有部分依构造上的独立性和使用上的独立性两个条件来判断,其范围则依壁心和最后粉刷层来确定;共有部分强调从属性和不可分割性两个特点,其范围除了法律或合同的明确规定外,应以建筑物面积是否分摊为标准来确认。 相似文献
9.
邬雪红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12,25(1):30-34
《物权法》第77条对于“住改商”作出了限制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又制定了《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该限制做了进一步的补充。该条显示出公法以国家公共利益和社会共同生活利益为目的限制业主专有权,更显示出私法规范和相邻关系制度对业主专有权的限制。但是这种限制是有限度的,应在司法实践中把握有限度的限制尺度。 相似文献
10.
略论住宅小区车库的权属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金凤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20-22
当前,我国关于住宅小区车库的纠纷不断。究其缘由,属于车库权属不明所致。住宅小区所占基地在土地用途上应当为住宅用地,配套建车库也为法律法规所要求,车库则应为小区的配套设施,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用部分持分权的客体,属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并共同约定其使用方法。作为小区共用部分之一,为了最大限度地得以利用,可于其上设定共用部分专用使用权,但与一般共有之性质有所区别。唯有从法律上明确车库权属,才能有效减少纠纷,规范开发商的行为,保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以专门章节明确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从而解决了物业管理纠纷的基本依据问题.在介绍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探讨区分所有权制度的法律适用及适用上的争议和疑难问题. 相似文献
12.
骏景花园变电站事件告诉我们,业主要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目前物权法明确对共有部分进行共同管理的权利是建筑物区别所有权中的成员权。因此,明晰业主成员权的概念和内容,保障业主委员会的建立,促使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合法行使成员权,是解决物业管理公司纠纷,维护业主的权益的主要途径。 相似文献
13.
程秀建 《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1)
德国学者贝尔曼先生提出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早在奴隶社会就已萌芽并逐步发展。作为区分所有权人享有的一项特殊权利———成员权,其在学界及实务界受到广泛的关注并逐步为世界各国立法所确认。我国《物权法》亦对此作出了规定———即区分所有权人享有共同管理权。成员权作为一项特殊的权利,其除具有“物法性”的一面,还具有“人法性”的一面,我国立法中将其表述为共同管理权,恰恰忽略了成员权这一重要法律特质,存有不足之处,在理论与实务中均值得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14.
浅论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成员权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霍艳丽 《长春师范学院学报》2005,(4)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进行商品化改革的进行,不仅每一户会拥有自己的房屋,而且每一户都将能够由自己来管理自己的房屋,这就使得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当中的管理性内容的权利———成员权的地位显得更加的突出和重要。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要,必须在物权法中赋予成员权利以更全面、更具体的内容,以保护区分所有权人成员权得以充分行使。 相似文献
15.
唐先锋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4,17(3):84-87
如何合理使用共有部分是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核心问题之一.而合理使用共有部分的理论前提在于应科学界定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概念,并充分认识该部分的法律性质;其实践基础在于应明确共有部分之范围,其核心内容为共有部分各类使用人的权利与义务,其保障机制是严格各类使用人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6.
霍艳丽 《长春师范学院学报》2005,24(3):42-44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进行商品化改革的进行,不仅每一户会拥有自己的房屋,而且每一户都将能够由自己来管理自己的房屋,这就使得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当中的管理性内容的权利——成员权的地位显得更加的突出和重要。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要,必须在物权法中赋予成员权利以更全面、更具体的内容,以保护区分所有权人成员权得以充分行使。 相似文献
17.
现代许多社会都存在着国家土地缺乏和人口快速增长之间存在矛盾的问题,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解决该问题的一个良好措施,其在物权法上发挥着重要作用,而我国对此制度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尚有不足之处。本文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涵、内容以及我国物权法司法解释的一些完善之处做了较为简单的探讨。 相似文献
18.
在现代社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居住在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中,形成了复杂的居住关系和无数的纷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次规定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基本架构起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体系,而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念及特征的分析研究也成为当前的重点问题。 相似文献
19.
2007年10月我国第一部《物权法》开始施行,并在第六章中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进行了专章的规定,但其在立法中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文章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出发,通过对建筑物区分所有的三项权能和在实务中存在争议较大的小区车位问题、楼层空间问题和绿地权属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20.
高唱 《大众科学.科学研究与实践》2007,(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于今年3月16日公布,并将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物权法对许多现实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作出了规定,而其中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章规定更是引人关注。文章力图对《物权法》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进行一次较全面的剖析,以期更深入地解读《物权法》中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