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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公平责任规制的不是责任成立问题,而是对受害人的救济问题。公平责任应为法定之债的一种,未来如果我国制定民法典并单独制定债法总则,公平责任应从侵权责任法移入债法总则。公平责任是补偿责任的下位概念。当符合构成要件并适用公平责任时,应考量受益程度和原因力两大因素,两者具有顺位性,当事人经济状况不应是主要和唯一考量因素。公平责任应建立一定的豁免事项。  相似文献   

2.
笔者从论述债法的产生、发展入手,分析了当代中国学者对于债法结构的争论,指出应保留侵权行为为债发生的原因,并支持将担保权纳入债法门下。由此得出结论,债法在民法典中的地位应当是至少与物权法并驾齐驱的,更激进一点,可以使债法取代物权法的龙头地位。  相似文献   

3.
不当得利制度系债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国民事立法对待不当得利制度的态度差别,取决于其如何看待物权行为理论。物权与债权的严格区分,尤其是不当得利作为一项完整的法律制度存在,均以物权行为理论作基础。我国的债权立法既然承认不当得利制度,正在制定中的物权法就应当采纳物权行为理论。唯如此,才能保证民法体系中债法与物权法逻辑结构的和谐与统一。  相似文献   

4.
债权让与制度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于加快债的流转,促进经济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我国《合同法》也对此制度作了较详细的规定。但与国外一些国家相比,我国的债权让与制度在债权让与的范围、通知的效力及债权二重让与等方面还有待于完善。  相似文献   

5.
为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诚实信用、正当竞争等原则,对债权采取类似物权的保护方式,强调与债的关系无关的第三人不得侵犯债权十分必要。学术界对于侵害债权的理论基础等问题还存在争议。由于合同债权在债权法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就侵害合同债权的理论基础做一些探讨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为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诚实信用、正当竞争等原则,对债权采取类似物权的保护方式,强调与债的关系无关的第三人不得侵犯债权十分必要。学术界对于侵害债权的理论基础等问题还存在争议。由于合同债权在债权法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就侵害合同债权的理论基础做一些探讨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许育红 《世界知识》2020,(21):64-65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作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法,已于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由"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七编及"附则"组成,共1260条、十万多字。自《民法典》生效之日起,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形成了"九法归一"的立法结构。  相似文献   

8.
盖优斯是罗马著名的“五大法学家”之一,其代表著作《法学阶梯》影响深远。《法学阶梯》“人法”、“债”、“继承”、“诉讼法”四编的合理结构莫定了罗马法、乃至现代民法体系的框架基础。《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是《法学阶梯》结构发展的典型代表。《日本民法典》、《苏俄民法典》以及中国近现代民法典,甚至英美法系主要国家英国、美国的民法也无不受其影响。《法学阶梯》结构的科学性、合理性从空间和时间看都是无容置疑的。  相似文献   

9.
民法自然债非强制性的几点启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自然债是当事人负有的受一般道德标准支持、法律虽不强制其履行但在自愿履行后即维护履行效果,给付人不得请求返还给付的债。自然债虽然具有非法律强制性,但这并不使其沦落为非法律上之债,其仍然属于民法上债的一种。自然债的非强制性可带来一些启示,使我们思考自然物权概念的可能性,揭示法律与道德的融合关系,反思民法的一些范畴与制度,正确定位债法体系的构建基石,重视民法非主流制度的研究。  相似文献   

10.
我国目前的债定义存在缺陷,忽视了单方法律行为产生债这一点,应当予以修正。未来民法典中的债法在制度结构上应当规定债法通则,这样才符合体系化的内在要求。债法通则板块应当包括八部分内容,债法分则部分则应当包括四部分内容。在规定债法通则和债法分则时,各有若干特殊规则应当予以注意。  相似文献   

11.
在私法的发展史上,相较于财产权的发展来说,人格权无疑是新型的权利。然而人格权从来就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问题,人本主义哲学思想时刻影响并促进了其发展。随着人的自我意识的提高,现代民法不再以"财产权"为中心而展开,而应"人格权"和"财产权"并重,赋予了人格权独立的法律地位。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无疑是新近民法典的发展趋势,因此我国要制定一部面向"21世纪的民法典"就必须顺势而为,在法典的篇章结构上确立人格权法的独立地位。  相似文献   

12.
《潍坊学院学报》2018,(1):61-65
1900年颁布的《德国民法典》是世界法律史发展史上最优秀的法典之一,也是大陆法系国家在民法制定过程中争相效仿的典范。它以其严谨的结构,先进的编纂技术以及精确的语言闻名于世,在制定百余年后的今天仍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本文欲以法典的规制技术,民法典编纂的五编制结构尤其是总则编的设置等法典体例特征为突破口,并通过对潘德克顿学派的学说进行介绍,来论证1900年德国民法典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从而为我国民法典编纂对德国民法典的借鉴方向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3.
民法法典化在我国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其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消除法律矛盾、加强民事权利的保护。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事单行法的制定、民法法典化理论研究的深入也为民法典的制定提供了可能性。但现阶段我国制定民法典的理论准备尚显不足、民法法典化的意义被高估、民法典制定的社会基础并未形成。未来我国制定民法典时应当逐渐摆脱潘德克顿法学派《德国民法典》的"阴影",挣脱台湾地区现行"民法典"的"束缚",走上制定松散式完整民法典的法典化道路。  相似文献   

14.
侵权行为在代表民法典中的立法模式不同,而我国在《民法通则》中将侵权部分作"民事责任"单独成章,《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已确定侵权法在未来民法典中单独成编。但随着各民法典草案的制定,对于侵权法的立法模式分歧主要集中于相对独立模式和绝对独立模式之间。新模式能一定程度上弥补相对独立模式的缺陷,以实现债法体系的协调性和完整性。  相似文献   

15.
从行政法与民法的关系及特点看民法典立法技术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法对私法的规制主要通过行政法来实现。立法者应该通过在民法典中设置一个“接口”的方式来实现行政法(公法)对民法(私法)的干预。该“接口”由两条路径和两种话语组成。两条路径是:在民法典总则部分,通过设置“原则”性的规定作出一个表明两者关系的宣告。在分则部分选择“民事行为”作为具体的规制管道;两种话语是:“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16.
在社会转型时期,中国民法是我国民事法律规范和制度的总称,其价值应体现现代民法精神,以指导我国民事立法(中国民法典编纂)、民事司法和进行民事活动的全过程。该文分析论证中国民法的秩序-安全、平等-公平、自由-效益基本价值,旨在对中国民法基本价值进行科学求证,以期为我国社会转型期民事法治实践提供价值支持。  相似文献   

17.
债权人代位权是专属于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合同法》确立的代位权制度,弥补了我国债的法律制度中的一个漏洞,完善了债法,有利于解决三角债等债务纠纷,稳定经济秩序。要行使代位权,必须具备债务人对第三人权利之存在,但此权利应不限于《合同法》规定之债权;有保全债权之必要,此“必要”为债权不能依债之内容受给付之危险,《合同法》之规定要求过严;债务人履行迟延,然保存行为应有所区别;及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四个要件。债权人只能请求人民法院行使代位权,在诉讼中无须一般地定债务人之诉讼地位。行使之效果直接归属于债务人,由此付出的必要费用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由债务人负担。  相似文献   

18.
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商品流通与交换的价值以及效益,大量债权债务关系孕育而生,债权已经成为了一种法律生活目的。在这种形式下,债权侵害问题突出,违约以及缔约过失风险系数高,严重情况下,存在第三方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等问题,由于契约法很难实现其救济目的,因此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构建显得尤为重要。在现阶段,第三人侵害债权已经将债权纳入其侵权法范围,致使合同法与侵权法形成交错状况,这种问题已经成为了当前民法领域重要的研究课题。  相似文献   

19.
沈际伟 《广东科技》2014,(3):4-4,15
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商品流通与交换的价值以及效益,大量债权债务关系孕育而生,债权已经成为了一种法律生活目的。在这种形式下,债权侵害问题突出,违约以及缔约过失风险系数高,严重情况下,存在第三方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等问题,由于契约法很难实现其救济目的,因此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构建显得尤为重要。在现阶段,第三人侵害债权已经将债权纳入其侵权法范围,致使合同法与侵权法形成交错状况,这种问题已经成为了当前民法领域重要的研究课题。  相似文献   

20.
商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法律专业研究的热点话题,许多学者从不同观点论述了商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并没有形成较为统一的看法.商法与民法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属于统一法律部门的不同法,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商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也是在变化着的,通过本文的研究,笔者认为商法不能够完全脱离与民法而存在,随着商业的发展,商法与民法在内容上日益趋同.因此,通过本文的研究,笔者并不建议将商法与民法合并.尤其是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商法的法律地位对我国法学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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