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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当前有异化为信息网络犯罪之“口袋罪”的倾向,在实践中呈现出扩张适用。这表现为“明知”认定标准的模糊化、“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要件的矮化、“帮助”行为的扩大化以及“情节严重”的虚置化。司法扩张适用不仅导致将应认定为相关联犯罪的共犯情况不当认定为本罪,而且与“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不符。单以帮助犯正犯化说、量刑规则说、积量构罪说解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性质均存在疑问。立足于本罪的规范保护目的与构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具有补充功能、强化功能与纠偏功能。以此为指引,可以从理论上提出限缩本罪适用的方法,以及明确本罪与诈骗罪的共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界限,规范本罪在司法中的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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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立帮助行为的处罚应当予以限制已经成为学术共识.在限制路径的选择上,学术聚讼主要围绕"客观说"与"主观说"展开.对中立帮助行为的可罚性限制,应当回归构成要件阶层,检视帮助行为是否创设了"规范所不容许的风险".行为规范只有作用于帮助人之主观,才有规制行为的可能性.因此,如果行为人掌握了更多的信息,就应当对行为人规定更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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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忠 《温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3):39-44
"占有"在区别财产型犯罪中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对侵占罪和盗窃罪进行区分时,对占有的不同理解,将对案件的定性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对占有进行界定就十分必要。"占有"包括两个要件,即客观上的占有事实和主观上的占有意思,两者缺一不可;取款自由原则以及存折和密码作为进入信用卡的凭证决定了持卡人的占有优先于银行的占有;在自己账户下的他人钱款,其所有权仍属于他人,账户人并不占有该钱款,即挂失并领取自己账户下的他人钱款构成盗窃罪,而不是侵占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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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转型时期,其发展对经济、文化、社会、教育、思想等各个领域的发展带来影响和冲击。本文分析了国家在转型历史时期教师的价值观、道德观以及作为教师的基本行为价值发生偏差的现象及根源,倡导在新的形势下,必须重塑教师形象,回归教师本原,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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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非常关键的环节。参照犯罪客体要件理论,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立法目的,分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侵犯的交通有序、交通安全、交通畅通三类客体辩证关系及危害程度。提出在判定当事人过错行为与交通事故因果关系基础上,根据过错行为所侵犯的具体客体类型,区分当事人行为在交通事故发生中的过错严重程度,从而提供了新的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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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燕青 《莆田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4):62-68
重点考察状位(充当状语)的“在……下”格式中动词的使用情况。从纸质书面语料获得这类动词就有170多个,这类动词绝大多数都是行为动词,非行为动词只占少数;许多动词之所以出人意料地出现在格式中,其原因主要可从表意的明确性和表达形式的简洁性两个方面来解释;对于从网上搜索获得的许多动词进入格式的现象,就目前看,由于存在不同程度的可接受度的问题,因此。应该采取慎重而又宽容的态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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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析“家长作业”现象深层原因的基础上,结合具体的教育实践,探讨家校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家长作业”现象实质上是家校合作非正常开展的表现,家长与教师的教育角色定位模糊、教学活动科学性与创新性不足是主要原因。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双减背景下家校合作的创造性开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