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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ARS)的英文缩略语SARS,我是主张径用字母词(SARS),即不翻译,让它直接进入华文。
别说学过英文,只要学过汉语拼音,看到SARS,小学生都能拼得又快又准。目前,媒体径用SARS的现象日益普遍,易写易拼是原因之一。不过,有的人不喜欢字母词,不喜欢在华文中掺杂英文,所以还是要翻译。
在中国大陆,有人建议用“萨斯”取代“非典”,但是用“萨斯”者少之又少,“非典”独领风骚。台湾媒体用SARS的频率大大高于非典型肺炎。香港用得很乱,SARS、非典、沙斯、沙示或沙士都有,使用频率较高的是“非典”和SARS。
马来西亚媒体用非典型肺炎的频率高于SARS。BBC中文网用SARS和“萨斯”,《华尔街日报》中文网络版用SARS和“非典”。
新加坡华文媒介统一译名委员会将SARS音译为“沙斯”,华文报从4月17日起正式采用这个译名。在周边国家或地区,新加坡是唯一以“沙斯”为规范译名并加以推广的国家。我认为新加坡做得对,做得好,此举满足了广大语言用户的语用需求。
徐惠民先生认为用卷舌音“沙”起头来译SARS有欠理想(《没有必要弃“萨”取“沙”》,刊5月3日《联合早报·交流》版)。这个问题,统一译名委员会是考虑过的。委员会主席吴俊刚先生说,弃“萨”取“沙”是为了照顾新加坡学生的华文程度(《中国为何独钟“非典”?》5月2日《交流》版)。可是徐先生认为这个理由“有些牵强”,因为最近一个时期“萨达姆”在报上天天都提,学生对“萨”字怎会陌生?加之新加坡学生压根儿就不管“萨”还是“沙”,都直接用英语说SARS。
说到翻译中的音准与不准的问题,我想这也是相对的。不同文字之间的音译,尤其是拼音文字和非拼音文字之间的语音转换,很难绝对准确,一个新译名推出后,能够约定俗成,就好了。比如AIDS,新加坡从开始到今天还是用“爱之病”,全世界华人社区,大概也只有新加坡用“之”而不用“滋”字。中国大陆一开始混用,后来规范为“艾滋病”,可是,在大陆之外的其他华人社区大多仍用“爱”字,鲜用“艾”字。“之”字也翘舌,那又怎么样?都用了20多年了,一点都没问题啊!
我看,“沙斯”和“爱之病”有异曲同工之妙。翘舌就翘舌吧,无伤大雅。
(2003年4月)
(原载新加坡《联合早报》,本刊略有删节)  相似文献   

2.
去年11月底,广东佛山发现了第一例中国的“非典”(沙斯)病人。12月初,在河源又相继发现了第二和第三例。广东的医生觉得这个病很怪,病人有明显的呼吸困难病症,而且肺很硬。后来,他们又发现这个病有高度的传染性,有很强的致命性,是非同一般的肺炎,因此把它列为“非典型肺炎”(atypical pneumonia)。非典型肺炎就这样在中国大陆传开,后来,为了方便,又简称之为“非典”。如果不知就里,乍见“非典”,大概很难猜想那是什么东西。看它的全名,非典型肺炎,似乎也看不出它的“厉害”。后来,世界卫生组织给这个病定了一个新的名字: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也有人译成症候群,综合症)。英文简称为SARS(发音为萨斯)。于是,全世界都称之为SARS。唯独中国继续称“非典”。新加坡华文报章现在已经统一了SARS的华文译名,称之为“沙斯”。为什么不是“萨斯”(有些地方如BBC中文网站就用“萨斯”)呢?这里要告诉读者的是,统一译名委员会是经过一番讨论之后,经大多数委员赞同而确定下来的。多数委员认为,对学生来说,沙比萨较通俗,虽然发音稍有不同。从音译的角度来看,萨斯当然是比较准确的,但是,考虑到这里的语文环境,以“沙”代“萨”,相信读者可以谅解。中国大陆的媒体多用“非典”一词。有人认为,用“萨斯”比用“非典”要科学、准确,也能和世界卫生组织保持一致。但也有人反对“萨斯”,其理由可以归纳如下:1.中国医生在4月12日从病人器官分泌物分离出两株新型冠状病毒,显示冠状病毒的一个变种可能是此病的主要原因。四天之后,这一结果得到世界卫生组织的确认。“这是中国医务工作者对世界医学的巨大贡献。历史不会忘记,语言也必须记录。非典已经成为中国官方使用的标准语汇,也为广大中国人和世界所接受……”2.认为该病其实应该称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是可以被各方接受的命名。而且,“疾病的中文名称并不一定要遵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中国的中医源远流长,对很多疾病的命名比西方要早。3.音译没有太多的理由,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外国人也看不懂。我想,这样的观点很值得商榷,也站不住脚。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媒体上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字母词,也有不少音译词。比如“艾滋病”(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欧佩克”(石油输出国组织)等,都是音译词,大陆媒体不是用得不亦乐乎吗?“萨斯”、“沙斯”也只是遵从这样的音译原则而已。此外,中国是世界卫生组织的成员国,应该和其他各个成员国一样,遵照世卫的规范名称才对,坚持自己定名,只会造成不必要的混乱。中国官方实在没有充分的理由要“非典”到底。笔者觉得,如果中国不用“萨斯”或“沙斯”,至少,按大陆现在的流行做法,直接用字母词SARS也比“非典”为好。(2003年4月)(原载新加坡《联合早报》,本刊有删节)  相似文献   

3.
有关沙、萨之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 (severeacuterespiratorysyndrome ,SARS)的英文缩略语SARS ,我是主张径用字母词 (SARS) ,即不翻译 ,让它直接进入华文。别说学过英文 ,只要学过汉语拼音 ,看到SARS ,小学生都能拼得又快又准。目前 ,媒体径用SARS的现象日益普遍 ,易写易拼是原因之一。不过 ,有的人不喜欢字母词 ,不喜欢在华文中掺杂英文 ,所以还是要翻译。在中国大陆 ,有人建议用“萨斯”取代“非典” ,但是用“萨斯”者少之又少 ,“非典”独领风骚。台湾媒体用SARS的频率大大高于非典型肺炎。香港用得很乱 ,SARS、非典、沙斯、沙示…  相似文献   

4.
应该有一个规范化的名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典型肺炎”(简称“肺炎”)是一个特定时期内性质比较特殊的用名。现在看来 ,不是很恰当。但当时是在时间紧迫、情况危急的条件下提出来的。当时最主要的任务是就诊 ,但必须给出一个名称来。“非典”是一个暂定名。现在应该将它规范。我赞成叫“萨斯病” ,“萨斯”即英文SARS的音译。如同现在叫艾滋病一样。如果只叫“萨斯” ,我认为不好 ,因为从字面上看不出它是一种病 ,或者大家会认为是一种商品。“萨斯病”经过名词委给定下来后 ,可以向社会上公布 ,新的名词定下来后 ,随着时间的推移 ,旧的名词就会慢慢地被淡忘 ,自然消失。将来等…  相似文献   

5.
2003年3月12日WHO昭告世界严重疫情时使用了“非典”(Atypical Pneumonia,ATP)的称谓,但是3天以后WHO意识到它的不准确而改为SARS。[1]4月12日WHO确认新的冠状病毒为SARS病原。[2]SARS描述了疾病的严重、急性和呼吸道三个重要特征。SARS的命名原则和艾滋病的英文名称AIDS类似。AIDS是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准首字母缩写。艾滋是AIDS的音译。根据NLM医学百科全书“非典”的定义,“非典”和SARS是两个具有完全不同病原学术内涵的术语。[3]“非典”不是SARS的音译或意译,也不是SARS的别称,更不是中国人发明并适合中国环境从而值得坚持使用的独特名称。放弃“非典”而使用SARS称谓是科学“与时俱进”的必然。即使“非典”称谓已经形成习惯,不合理的习惯不应该改变吗?SARS,作为一种疾病的名称和学术名词的缩写在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内为全世界家喻户晓,在人类科学发展历史上创造了一个科学名词国际化的“吉尼斯”纪录。造成人们对它确信无疑而敢于大胆使用的科学支撑是权威学术刊物,而超速传播的媒介为因特网。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发表了许多使用SARS的文章。有些是代表SARS突破性进展的重要文章。Lancet于4月8日发表我国香港科学家发现SARS冠状病毒的论文[4],Science出版SARS联机专刊[5](可以免费下载),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于5月15日出版联机专刊[6](可以免费下载),Nature发表了50多篇使用SARS的文章,包括Erasmus医学中心病毒学科最后确认SARS冠状病毒的论文[7],加拿大基因科学中心于4月12日在世界上首先完成SARS冠状病毒的基因测序,4月29日发布的最后版包括29751个基对。他们通过网站发布研究快报和供自由下载的测序的编码数据[8]。这些权威学术刊物高质量研究文章,大大加快SARS被全世界接受的速度。目前SARS已经成为国际上事实上的标准称谓。笔者于5月29日利用Google搜索引擎对SARS和非典的英文名称Atypical Pneumonia进行了搜索,说明SARS的使用绝对压倒非典(英文),也看到WHO在和这个新的传染病作斗争中的主导作用。搜索结果如下表所示。实际上,在我国的抗疫斗争中,政府官员、科学家以及媒体文章中使用SARS称谓越来越多。非典称谓有逐渐被取代的趋势。但是,还没有出现合适的中文名称。造成许多畸形的不对应现象。例如,科学家写的文章使用的是SARS,但媒体发表消息就使用“非典”。中央电视台的演播厅舞台上的大标语是向SARS宣战,可是播讲人却使用“非典”,造成从内涵和名称上SARS就是“非典”的错觉。新华社的英文网站以及对外发布的新闻使用SARS称谓,意味着对“非典”称谓的放弃。但是为了照顾已经习惯的“非典”用法,出现不得已的畸形不对应。今后,党政机关的文件、领导同志讲话需要使用恰当的中文名称,占国人口绝大多数但不熟悉英语的人也需要有一个SARS的中文科学称谓。从国内、国外、大陆境外的接轨和称谓的统一性考虑,设计SARS的中文名称是合乎逻辑的而且迫在眉睫。笔者对世界华文媒体的称谓作了不完全的调查,得到的结果如下:①北美最大的华文报纸World Journal使用SARS。②BBC、VOA中文网站使用萨斯。③台湾地区的中国时报、“中央社”、ETToday等使用SARS。④加拿大华侨时报SARS和“非典”并用。⑤新加坡联合早报SARS和中文音译名沙斯并用。引用大陆报纸时用“非典”。⑥香港特区大公报使用“非典”;文汇报“非典”、沙士和SARS并用;苹果日报使用“沙士”。⑦澳门日报使用“非典”。不难看出,中国大陆关于SARS以及对应的称谓的使用对于世界华文媒体是有影响的。目前,在华文媒体已经出现的SARS中文名称萨斯、沙斯和沙士究竟哪一个比较好呢?①萨斯作为译名发音和重音都和原文一致,而且发音有爆发力和节奏感。念读起来顺口。②沙斯和萨斯类似,沙字笔画少,但是沙在汉语中的发音为平声,读音不够有力。③沙士的笔画很少,除了沙字有以上提到的缺点以外,士的发音shi不如斯的发音和英文原文贴切。基于以上分析和权衡,建议采用萨斯作为中文译名。当然,只要不影响理解,直接使用SARS也未尝不可。在学术研究场合可以再加上SARS的意译: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因为是综合征,典型症状不是一个,很难在名称中体现症状或发病部位。从历史上看,疾病的命名也是复杂的,反映人类对疾病的认识过程。流感是流行性感冒的缩写,英文或拉丁文名称为Influenza。1658年意大利威尼斯城的一次流感大流行使6万人死亡,惊慌的人们认为这是上帝的惩罚,是行星带来的厄运所致,所以将这种病命名为“Influenza”,意即“魔鬼”。霍乱(Cholera)是19世纪最大的传染病,在中国古代又叫“扁螺痧”,这是形容患者在极度脱水的情况下,十指螺纹皆扁而命名。至于用科学家名字命名疾病就更是屡见不鲜了,如帕金森病等。愿抗萨战早日夺取最后胜利。在这场战争中中华民族的意志、力量和智慧将大放光彩。  相似文献   

6.
编者按 从去年底先在我国广东,而后在国内外许多地方发生并流行一种特殊的肺炎,可以说是突如其来,而且来势汹涌,以致我国医学界仓促上阵,连其名字都未能深加考究。在紧急情况下将其称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是可以理解的。但随着国内外对这种“怪病”的研究和认识不断地深化,专家们对它的称谓就有了变化和分歧。关于“非典”这一名称,几乎所有的专家都不认同了。有人建议叫作“传染性冠状病毒肺炎”,还有人称其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多的专家建议定名为“萨斯病”(即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英文缩写为SARS),有利于与国际接轨。也有的专家认为叫“萨斯病”同叫“非典”一样,都不科学。众说纷纭。为及早给这种疾病确定一个科学的名称,我编辑部特组织专家进行讨论,欢迎大家积极参与。2002年11月在广东省首先发生一种突发的传染性极强的严重的肺部疾病。已知用抗生素治疗无效。广州呼吸病研究所在临床初始实践中暂称此病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在当时病因不明的情况下,这个暂时命名还是合理的。后来因为名字太长,为了简化,就称之为“非典型肺炎”。这实际上是不科学的,因为医学上非典型肺炎是一种类名,它包括了已经知道的十多种病,将一个原本较为泛指的名词用于这次突如其来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是不够科学的。以后由新闻媒介把“非典型肺炎”简称为“非典”。由于“非典”一词不断广泛地出现在各种媒体上,老百姓不知道,媒体宣传多了就接受了,已成为约定俗成,以讹传讹而不考虑此名的科学性。我认为,这个不适当的名词应该及早地抛弃,加以纠正。对于疾病的命名方法通常是:1.以病原体或原因的方法命名。以肺炎为例,譬如各种细菌引起的肺炎,就把各种细菌的名字放前边,像军团菌肺炎、链球菌肺炎(还有病毒、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肺炎等)。我想这种命名最好,它对诊断、治疗上有指导意义。2.以病因命名,如吸入性肺炎、放射性肺炎、通气机肺炎等。3.以解剖部位命名,如大叶性、支气管性、间质性肺炎。4.以发生地点命名,如社区获得性肺炎、医院获得性肺炎。5.以症状来命名,如休克型肺炎、SARS……上述五种命名以病原病因性命名对治疗帮助最大,应作为规范化命名的首选。有的病用描述性命名,这是因为对病不大了解,病因不太清楚,所以根据症状的表现来命名。“SARS”的命名就是这样由来的。将本病称为SARS,是根据WHO派到越南工作的意大利籍传染病专家Carlo Urbani医生,他将所见的第1例本病患者首先上报WHO,并根据其临床表现称之为“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中文译为“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以其英文缩写简称SARS。Urbani医师本人在研究本病时被感染而病故。WHO在2003年3月为纪念Urbani医生的贡献,正式将其命名为SARS,后来为国际上广泛应用。由此可以看出SARS是本病初发时期提出的命名。由于当时对病的本质还不了解,SARS有不合理的地方:SARS只是症状描述性的,既未突出其传染性,未说明它是一种肺炎,也未包括可能的病因;而且称为综合征,而非独立的一种新的疾病。“综合征”与“独立疾病”在医学上是有区别的。综合征是各种原因引起的相同的一组症状,不是一个病。病原定了就应转为用独立疾病命名;SARS意思是“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严重”的说法一开始是严重的(也有的病例开始就不很严重),以后时间长了,人们有了免疫力了,就会变为不很严重了;这个名字也没有体现出传染性来;也没有说明原因是什么。总之这个名字只是纪念性的,现在看来就不太理想。在没有决定更好的新名词前,我们可以暂时先用SARS或萨斯。随着SARS研究的迅速进展,现在WHO已肯定了它的病原体是新型冠状病毒,所以,现在已经到了制定科学术语的时机了。关于命名,我赞成还是病因式的。香港已建议将其称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但没有反映出它有强烈的感染性。故我建议命名为“传染性冠状病毒肺炎”,因为它表现出强烈的感染性,又提出病因是冠状病毒引起的,所以治疗方面,病毒方面目前还没有特效药,只能维持对症治疗。以后有效防治方法就会出来了。适当的时候是否可简称“传冠肺”、“冠肺病”。英文名communicable coronavirus pneumonia(CCP)。我建议在WHO召开的国际会议上提出推荐用这种更好的科学术语来统一国际上的名词。 (2003年5月底) ①翁心植院士是全国科技名词委委员;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华医学会名词委员会主任。  相似文献   

7.
当前,全国人民正在奋力抗击“非典”这场突如其来的灾害。随着疫情的发展,研究的进展,SARS一词也渐渐见诸媒体并有不断扩大之势。这就迫使人们选择,在表述这个病时是说写“非典”(FD),还是说写SARS(萨斯)。窃以为应该尽量使用前者避免后者。首先,此病最早发现于中国,时间在2002年11月,罹病者是中国人,发现者是中国医学家钟南山,发病地、发现地是广东佛山,随后才发现于亚洲其他地区主要是东南亚地区。我认为,最早发现地、最早发地、与疾病起源地是很有区别的,不必讳言也是有密切联系的。退一步说,即使二者一致,那么中国也是无辜的受害者,不应负任何道义责任。其次,中国是疫情受害最严重的国家。中国是抗击“非典”的最主要战场。第三,中国还是对此病防治水平最高、科学研究领先的国家之一。第四,中式名称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汉语拼音Feidian,缩写为FD)较好地反映了该病的临床症状。我们知道,典型肺炎或传统肺炎中最常见的为大叶性肺炎,多由肺炎双球菌引起。其他较常见的还有支气管肺炎(又称小叶性肺炎)、间质性肺炎、休克型肺炎(又称中毒性肺炎)等。上述肺炎有个共同的显著特点,即基本不传染或传染性极弱。新出现的非典型肺炎的传染性极强,有较高的死亡率(相对于典型肺炎)。正是基于这种新型肺炎与典型或传统肺炎迥然不同,以中国工程院院士、广东呼吸疾病研究所研究员钟南山为首的中国医学家才最早把它命名为非典型肺炎(据钟院士说,最初曾称过不明病因肺炎、传染性肺炎等)。现在还有少数专家如中国疾病控制中心流行病室的曾光认为应该称“急性病因不明肺炎”。第五,SARS为英语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的缩写,可音译为“萨斯”,意为“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这个名称由意大利医师厄巴尼提出。他是“无国界医生组织”意大利分部主席。2003年2月他在越南河内“法国医院”工作时发现了一例“非典”患者,他随即命名为SARS,并向国际卫生组织汇报,后得到批准。在医治病人的工作中,他也不幸染上了“非典”,于3月29日在曼谷不幸光荣殉职。但笔者认为这个名称的表述不如中式名称科学。人的呼吸系统中最关键的器官是肺。“非典”患者虽整个呼吸系统都有症状和反映,但肺部发炎是最明显、典型、核心的症状,是否有多叶损害也是确诊此病的基本标准。所以“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语义相对模糊,“非典型肺炎”则一语中的。再者,厄巴尼的发现和命名也晚于钟南山。第六,西方国家目前疫情很轻微,而亚洲国家特别是中国和东南亚国家疫情较重。我国台湾地区现在仿效SARS的日语译文“重症急性呼吸器症候群”,称其为“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香港地区则一般也称为非典型肺炎,有时也夹用SARS。其他有疫情的东南亚国家并非都称该病为“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本国语)。只是在国际交流和合作中,鉴于英语的影响和作用,才用SARS这个词来沟通和统一认识。我们在对外报道、国际交流和合作中,当然无妨用SARS,但完全不必在汉语文中夹杂使用SARS。第七,从语文的角度看,“非典型肺炎”比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更简扼。有人或许说,后者可缩写简称为SARS;但前者也可缩写简称为“非典”甚至“非”,例如说:不要谈“非”色变。它的汉语拼音为Feidian,甚至可缩写为FD。FD也比SARS更简扼。在汉语文中不夹杂外语词汇也践行了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维护了民族语言文字的纯洁、科学、尊严和优美,继承和发扬了优秀的传统文化。在这方面,中共中央做出了很好的表率。“十六大”的全部文件均没夹用一个外文词。所以我们应当学习和跟进。第八,从疾病史、医学史的角度看,一种新病的出现、流行,被正确认识、正确命名、广泛接受,都有一个发展过程。其中,也蕴含着一种医学文化和民族文化,也存在着一些公平竞争。综上所述,由于此病发现于中国,可能起源于中国,中国的防治和研究水平领先,中式名称早于西名,中名比西名更简扼,病名也蕴含着医学文化和民族文化、包含着公平竞争。为维护民族语文的纯洁、科学、尊严和优美,为捍卫中国医学家的发现权、发明权、术语权,我们在汉语文中应大说特写“非典”(FD)而不说不写“萨斯”(SARS)。(2003年5月)  相似文献   

8.
建议定名为AUP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今年 2月与洪涛教授同去广州时 ,广州已有“非典”这个名词。据说当时已有人提出用“原因不明肺炎” ,但因为“原因不明”有可能引起群众恐慌心理 ,所以使用了“非典”。我认为 ,“非典”和“SARS”都不是好名词 ,缺乏科学性。这两个名称都说明了一个问题 ,人们面对这个新疾病是仓促上阵的 ,连它的名字都没起好。3月 8日 ,我国有关部门和人士同WHO第二批代表团进行会谈 ,这也是我国科学家第一次就SARS(本文暂用SARS表示这次疾病 )同WHO代表交流。当时我代表中国作“流行病学报告” ,我使用了AUP(acuteun specifiedpneumonia) ,可译…  相似文献   

9.
建议用“萨斯”取代“非典”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近在我国出现的一种传染性很强的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 ,也就是“萨斯”病 ,而我国部分政府官员和媒体到现在一直把这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称为“非典型肺炎” ,并且简称“非典”。笔者认为 ,用“萨斯”比用“非典”要科学、准确 ,也能和世界卫生组织保持一致 ,从而和世界接轨。因此 ,建议我国政府官员和媒体带头使用“萨斯” ,逐步取代“非典”。SARS是世卫组织的正式命名 SARS ,是世界卫生组织为最近出现在亚洲并且传到世界很多地方的一种呼吸道传染病的正式命名。“萨斯”是英文缩写SARS的译音。作为缩写的SARS取自severeacute…  相似文献   

10.
给SARS定两个名,如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 3年 8月中旬 ,笔者在一个编辑研修班上有幸获得 2 0 0 3年第 2期《科技术语研究》杂志。看到许多国内外著名的医学专家就“非典”一词 ,各抒己见的篇幅竟达半本 ( 2 4页 )时 ,好奇心竟驱使我一口气读完了“非典”一词的“专题讨论”。该杂志“科学、严谨、精细、规范、务实” ,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杂志。作为一名普通读者 ,就“非典”一词也谈谈自己的看法。在《科技术语研究》上 ,有 1 7位专家就“非典”疾病 ,曾用过“原因不明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非典型肺炎”、“急性病因不明肺炎”、“严重的呼吸疾病”、“病原未知的…  相似文献   

11.
建议用“萨斯”作为中文译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2年11月,我国广东出现传染性肺炎,由于其病因不明、临床表现和病程特殊、有别于细菌性肺炎,而被命名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后来用得更多的是“非典型肺炎”,并进一步被简略为“非典”。2003年3月初世界卫生组织将这一新出现的呼吸道传染病命名为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意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英文缩写为“SARS”,于是在我国大陆、香港、台湾以及其他华文地区便有该缩略词的不同中文译名,如“萨斯”、“沙士”、“沙斯”、“萨丝”、“沙氏”、“沙示”等等。“非典型肺炎”不是新名词,传统上指因感染肺炎支原体、衣原体、军团菌、贝纳立克次体和病毒等而发病,传染性不强,临床症状不典型,与胸部X线表现不一致的一类肺炎,是相对于感染肺炎链球菌而发病的典型性肺炎而言的。可见,“非典型肺炎”是一个概念较为宽泛的病名。我国当初称“非典型肺炎”,事出有因,但时至今日,科学界对这一新出现的传染病已有一定的了解,如世界卫生组织4月宣布科学家发现这次发病的病原体是新型冠状病毒等,再使用概念宽泛的“非典型肺炎”已经不合适了。“SARS”最先是由世界卫生组织意大利籍传染病专家卡洛·厄巴尼(Carlo Urbani)命名的。他不幸染病,于3月29日在曼谷以身殉职。为了纪念他,世界卫生组织将这次出现的传染性肺炎命名为“SARS”。目前国外学术界、新闻媒体已基本接受并开始使用“SARS”这一名词。它的中文译名可借鉴于“艾滋病”的翻译。艾滋病英文全称为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意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AIDS”,中文译名一度也有“爱滋病”、“爱之病”、“艾滋病”等,最后统一为“艾滋病”。因此,“SARS”也可以根据缩略词来音译定名。在目前几种中文译名中,“萨斯”比较符合中文发音。所以,建议目前使用“萨斯”作为中文译名。其实,SARS也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从术语学来看,病名若能按照科学性、系统性、简明性、国际性、单义性、约定俗成等原则来命名;确定的中文病名,要符合中文的语言,能“望文生义”,反映出该病的特点,那是最为理想的。众所周知,SARS爆发以来,仅有半年时间,尚有许多未知数,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但尚不能排除其他病原体;对SARS的病因、传播途径和源头、发病过程、致病机制的认识尚不清楚,因而从严格意义上说,SARS还不能算是一个理想的病名。当然,如果SARS(萨斯)继续沿用下去,也就约定俗成了。 (2003年5月底)①王永炎院士是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②朱建平研究员是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  相似文献   

12.
“非典型肺炎”(简称“肺炎”)是一个特定时期内性质比较特殊的用名。现在看来,不是很恰当。但当时是在时间紧迫、情况危急的条件下提出来的。当时最主要的任务是就诊,但必须给出一个名称来。“非典”是一个暂定名。现在应该将它规范。我赞成叫“萨斯病”,“萨斯”即英文SARS的音译。如同现在叫艾滋病一样。如果只叫“萨斯”,我认为不好,因为从字面上看不出它是一种病,或者大家会认为是一种商品。“萨斯病”经过名词委给定下来后,可以向社会上公布,新的名词定下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旧的名词就会慢慢地被淡忘,自然消失。将来等病原彻底搞清楚了,再给“萨斯病”定一个学名。“萨斯”是英文缩略语的音译,就跟“艾滋病”一样,“艾滋病”只是英文缩略语的音译,而不是学名。(根据录音整理,2003年5月底)  相似文献   

13.
SARS中文名称的建议——萨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 0 3年 3月 12日WHO昭告世界严重疫情时使用了“非典” (AtypicalPneumonia ,ATP)的称谓 ,但是 3天以后WHO意识到它的不准确而改为SARS。[1] 4月 12日WHO确认新的冠状病毒为SARS病原。[2 ] SARS描述了疾病的严重、急性和呼吸道三个重要特征。SARS的命名原则和艾滋病的英文名称AIDS类似。AIDS是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准首字母缩写。艾滋是AIDS的音译。根据NLM医学百科全书“非典”的定义 ,“非典”和SARS是两个具有完全不同病原学术内涵的术语。[3 ] “非典”不是SARS的音译或意译 ,也不是SARS的别称 ,更不是中…  相似文献   

14.
论“非典”     
2002年11月中旬以后,广东省佛山、广州等地相继出现以发热、咳嗽、呼吸困难为特征的病例。症状和体征表明病人患的是肺炎。医师发现病人的肺部失去平常的弹性,并且这种疾病具有很强的传染性,抗生素治疗没有效果。对这种疾病,他们使用了“非典型肺炎”这个名称。当时谁也没有料到,疾病会蔓延到世界各地,造成那么大的社会影响。疾病开始流行之后,许多实验室进行了病原体研究,陆续在标本中发现副黏病毒、衣原体、metapneumo病毒、冠状病毒等,分离到冠状病毒的实验室为数最多,而且分离出的冠状病毒与已知的冠状病毒都有所不同。4月16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型冠状病毒就是病原体。对这种新的疾病,我国最早称为非典型肺炎。当前,我国社会上常用“非典”两字来称呼它。世界卫生组织在3月称之为“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英文是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ARS)。关于这种疾病的名称,人们发表过不同的意见。常从媒体上看到“非典型肺炎是一种新的疾病”的说法。这种说法并不正确。首先,“非典型肺炎”(atypical pneumonia)一词并非新的创造。1938年,这个概念由Reimann第一次提出的。“非典型”是与“典型”相对而言的。1889年,巴斯德从大叶性肺炎患者分离出肺炎双球菌(今称为肺炎链球菌),证明它就是大叶性肺炎的病原体,以后,肺炎链球菌性肺炎就被认为是“典型”的肺炎。Reimann报告的一组病例,其症状、体征和胸片与“典型的”肺炎(肺炎链球菌性肺炎)有所不同,“非典型”之名由此而来。非典型肺炎指一组急性的传染性肺部疾病,具有类似的临床表现和放射学特征,其病原体包括肺炎菌质体(或不很准确地译为支原体)、立克次氏体、衣原体、军团菌以及多种病毒[1]。《英汉医学词汇》[2]、《英中医学词海》[3]中均收录此词。有人说这个术语比较含糊,建议不如径用SARS的音译,称之为“萨斯病”,并认为这是“与国际接轨”。但准确的病名应能指明发病部位、临床表现、病理变化、发病原因等;在感染性疾病中,发病原因即指病原体。许多疾病刚发现时,人们不了解它的本质,无奈笼统地冠以“综合征”之名。随着研究的深入,特别是当找出病原体时,“综合征”也改名为“××病”了。“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一词的提出,也说明人们开始时还不认识这种疾病。因此“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一词也同样宽泛、笼统,是一个过渡性的“字纸篓”式的术语。乍一见到“萨斯病”一词,谁能猜出其中的奥秘呢?而且“萨斯”两个字已经意味着“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再加个“病”字,“萨斯病”就是“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病”了,这岂不是画蛇添足?笔者认为,音译是一个不可取的办法,一时找不到适当的术语又不得不尽快介绍来自外国的最新信息时或可偶一为之,但与其音译还不如直接搬用外文(用拉丁字母表示或转写的)形式。上过学的人都学过汉语拼音,即使把原文念错,其错误程度也不会大于音译造成的错误。汉语是历史悠久,表达力很强的语言。我们完全可以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准确表达概念内涵的术语。而且与国际接轨不等于与英语接轨,为什么用英语的音译就是“与国际接轨”呢?法国人不会这么做。法语也是世界卫生组织的工作语言之一,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法文版文件中,“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的法语词是syndrome respiratoire aigu sévère,首字母缩拼词为SRAS,而非SARS。笔者认为,如果本病的病原体证实为冠状病毒,则本病的准确名称应为冠状病毒肺炎(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为“冠毒肺炎”似亦无不可。也有人建议用厄巴尼的姓氏命名这个疾病(厄巴尼氏肺炎),以纪念这位为人类健康献身的勇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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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典”这个缩略词的讨论,《科技术语研究》用了两期,而且大篇幅地刊发不同见解的文章。使我深深感到《科技术语研究》的科学精神和民主作风。对从事词汇学或术语研究,都是莫大的鼓舞和促进,更是为汉语言的纯洁、健康而努力的重举。令人鼓舞,可喜可贺!借此良机,让我从“缩略词规则”说起,谈点看法,与各位学者、专家共勉。缩略词的现状目前,缩略词存在着四种情况:一是,同一个名词或短语,有几个缩略词。例如“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有“共青团”、“青年团”;“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入世”、“加入世贸”、“加入WTO”;“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冠状病毒非典型肺炎)”有“传冠肺”、“非典”、“萨斯(萨丝、沙斯、沙司、沙士、沙示、痧示)”、“萨斯病”、“SARS”等等。二是,一个缩略词可以缩略不同的名词或短语。例如“非典”同是“非典型肺炎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冠状病毒非典型肺炎病”等的缩略简称。三是,不完整或不正确的缩略词被广泛使用,而得不到规范和纠正。例如“入世”、“非典”、“抗非”(“抗击非典型肺炎病”、“抗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的缩略)。四是,中外文组合的短语的缩略问题。缩略词的特点及其规律性缩略词是某些名词或短语的简化形式。由四个以上的字构成的名词或短语,在使用中,感到它比较长,不好读,而且,既费时间又耗费笔墨纸张,尤其是不便于做标题或书名,因而,就采用了缩略的方法,经科学地缩略后,构成新词汇,即缩略词或简称。缩略词的基本特点及其规律性:其一,音节少,多以双音节构成。缩略词汇的这个特点,源于汉语词汇以双音节为主体,辅之以多音节,即三音节、四音节。比如“中国共产党”缩略为“中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缩略为“人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缩略为“政协”、“中国民主同盟”缩略为“民盟”、“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缩略为“北约”、“中国人民解放军”简称“解放军”,缩略词汇也有多音节的,如“计生委”、“海协会”、“欧安组织”等。其二,缩略词中的字词,都是被缩略的名词或短语中的词头、词尾或中心词。如“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择“共产主义”的“共”字,“青年团”的“青”字,加词尾“团”字,构成“共青团”;或择中心词“青年团”。“对外贸易”,择“外贸”;“对外贸易部”,择中心词“外贸”,和词尾“部”,构成“外贸部”。这里“青年团”和“外贸”是简称。其三,缩略词与被缩略的名词或短语,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是说它仅仅简缩文字,而不缩小或扩大被缩略词语的内容。如“四化”,缩略的是“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也说“四个现代化”。“总政”,缩略的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可见,“四化”、“总政”,虽然字数少了数倍,不但没有缩小或扩大被缩略短语的内容,却是准确而不能再简练的形式了。其四,缩略词是人们运用语言文字的工具;因而,缩略词与被其缩略的名词或短语,并存于语言文字中。换句话说,被缩略的名词或短语,不因为有了缩略词、简称而退出语言文字环境,更不失去存在和应用的价值。其五,缩略词和被缩略的名词或短语,各有其实用的场合。缩略词、简称常用于口头和一般文章中,而不用于正式文书和法律条文中。如“中共”是“中国共产党”的缩略词,但会标和文件,不用“中共第××次全国代表大会”,而用“中国共产党第××次全国代表大会”;不用“中共章程”,而用“中国共产党章程”。又如“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缩略词,立法时,不用“中国××法”,而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央军委颁布的条令,用《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不用《解放军××条令》。国务院各机构的牌子,不用“中国××部”,而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当我国与某些国家建立外交关系,或者签署声明、协定、条约文本时,都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六,简称是缩略的一种方式。缩略是对被缩略对象的简化;简称是对被缩略对象的省略。简称是从名词或短语中,选择一个完整的词汇,来集中表达整个名词或短语的内容不走样、不变义。例如“中国人民解放军”,简称“解放军”,省略了“中国人民”。“非典”是省略了“传染性”和“型性肺炎病”,只留下“非典”二字。在运用“缩略”或“简称”这两种方法处理名词或短语的时候,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既可以做“缩略”处理,也可以做“简称”处理。如果在这样条件下,就要斟酌哪个更符合汉语构词规则,和便于朗读及书写。像“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既能简称为“青年团”,也可缩略为“共青团”;另一种情况是,不具备既可“缩略”,又可“简称”的条件。例如“政治体制改革”,只能缩略为“政体改”,而不能用简称。缩略名词或短语的规则汉语构词法,描写了汉语构成的规律。根据汉语构词法,缩略名词或短语的规则,归纳为下列六条:第一条 必须是一个独立的词汇的规则。这条规则要求,缩略词必须是单纯表达被缩略的名词或短语概念的词汇,不能和固有的词汇重复,是在常用词汇中所没有的。第二条 无歧义规则。是说缩略词只有也只能表达被缩略的那个名词或短语的意义。而不能作别的理解,不能涵盖别的内容和涵义,保证概念清晰、单纯、准确。第三条 信息量相等于被缩略的名词或短语的规则。这条规则要求,缩略出来的词汇,其负载的信息量不得小于或大于被缩略的词语的信息量。第四条 择取字或词的规则。这条规则要求构成缩略词的字或词,必须是被缩略词语中的字或词,而不得出现被缩略词语中没有的字或词。第五条 并列关系冠以数量词的规则。能够被缩略的词语,一般都是名词或是固定词组。如遇到由并列关系构成的短语,就要用冠以数量词的方法进行归纳式的缩略。如“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三个代表”、“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五香”(花椒、八角、桂皮、丁香花蕾、茴香子)等等。第六条 中外文组合的规则。对中外文复合词或短语的缩略,要求外文部分必须是缩写式,不能中文缩略外文不缩写。从而构成中外文都是缩略的汉语缩略词汇。“非典”、“SARS”不可取的道理“非典”是不规范的,是违背了简称或缩略规则的。其要害就是有歧义、不准确。我们知道,所谓“非典型”是相对于“典型”而言的。非典型的疾病,并非只有“肺炎”,也可能有“肝炎”、“皮炎”、“感冒”等疾病。很明显,“非典”不能专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冠状病毒非典型肺炎病”。这时的“非典”,就自然而然地泛指所有的非典型的疾病了,“非典”就失去了专用词汇的价值。可见,它违背了“单纯表达被缩略的名词或短语概念的词汇”的第一条规则。由于“非典”失去了专用词汇的价值,可泛指所有“非典型疾病”。人们就可以在“非典型肺炎病”流行时,意识到是指“非典型肺炎病”。人们也可以在“非典型肝炎病”流行时,意识到是指“非典型肝炎病”了,“非典”就成了歧义词。它就违背了“只有也只能表达被缩略的那个名词或短语的意义”的,第二条“无歧义规则”。由于“非典”泛指所有的“非典型的疾病”,其负载的信息量就大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的信息量,违背了“信息量相等于被缩略的名词或短语”的第三条规则。我们再用“择取字或词”的规则对照一下:“非典”是省略了“传染性”和“型性肺炎病”。根据缩略选择词头、词尾或中心词的原则,应选择“非典型”和“肺炎”。依据以上四条理由,“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病”、“冠状病毒非典型肺炎病”正确的缩略词应是“非典肺炎”。“SARS”不是汉语。“SARS”是“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英文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的缩写。勉强读之为“萨斯”,也不见得妥当。“SARS”不具有普遍性,非常专业化,也不符合汉语言的习惯。更重要的是,“SARS”本身表明的是“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与我国确定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病”、“冠状病毒非典型肺炎病”相去甚远。实际上“SARS”并没有确切表明是“肺病”。对策与建议关于“‘非典’是个‘统称’、‘泛称’、‘总称’”[1]。作者可能没弄懂“非典”是缩略词。笔者觉得“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倒是“统称”、“泛称”、“总称”。其主张的统称、泛称、总称都是一个意思,是说“非典”并不表达“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病”或“冠状病毒非典型肺炎病”,“非典”本身失去了合理性,就不为“缩略规则”所允许。关于“给SARS定两个名词”[2],这显然不妥。“SARS”是个工整的英文“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的缩写,是“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的英文词语。规范词汇有三性:即必要性、普遍性和明确性。如果给“SARS”再定个学名和俗名,岂不是不符合汉语词汇规范的要求了吗?为什么要给符合“三性”的词汇“画蛇添足”呢?关于“词语表意不尽科学的现象”[3]。不错,在汉语词汇中,确有许多表意不确切或逻辑不通等不科学的现象,所以现代人才指出前人的不科学。其实,后人一直在不间断地规范前人的不科学。比如“救火”,后人就创造了“灭火”。当今生产了大量的“灭火器”,并没有沿用“救火器”,这就是个铁证。“救火”,只是口语中的习惯成自然。笔者相信,这些不科学的词汇,会逐渐被抛弃的。缩略词的混乱现象由来已久。造成这种混乱的原因有:一是命名工作极端滞后。用译意或译音外来词,可以说汉字完全可以满足,不必把西文搬来充当汉字。二是没有爱汉字用汉语的传统美德,崇尚西文,故意不用汉字。比如“国内生产总值”,本来文字不多,不用,非用“GDP”,我们的一些高官不但口头讲,还把“GDP”写进红头文件。再如《现代汉语词典》收的百十个“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都有很好的翻译词,就是不用。三是各行其是的乱缩略,这类乱缩略多出于报刊杂志的标题。因而,旧的混乱未解决,新的混乱又出现,连绵不断。为此笔者建议,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为龙头,联络国家语委、新闻出版署、新华通讯社、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所等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规范词汇权威机构。以《科技术语研究》杂志为阵地,联系语言词汇学专家学者,发表见解,进行争鸣。公布定案的用字词,遏制住混乱,走出一条良性循环的路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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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我国出现的一种传染性很强的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也就是“萨斯”病,而我国部分政府官员和媒体到现在一直把这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称为“非典型肺炎”,并且简称“非典”。笔者认为,用“萨斯”比用“非典”要科学、准确,也能和世界卫生组织保持一致,从而和世界接轨。因此,建议我国政府官员和媒体带头使用“萨斯”,逐步取代“非典”。SARS是世卫组织的正式命名 SARS,是世界卫生组织为最近出现在亚洲并且传到世界很多地方的一种呼吸道传染病的正式命名。“萨斯”是英文缩写SARS的译音。作为缩写的SARS取自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每个字的第一个字母。全称译出为“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这是今年2月底3月初由世界卫生组织的意大利籍传染病专家卡洛·厄巴尼(Carlo Urbani)大夫命名的。正是因为这位大夫在研究这种病毒的时候不幸突然病逝,才使得国际社会猛然对萨斯的危害性有了极高的警惕性,因此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将这种病正式命名为SARS。而且从那之后,国际社会就很少有人用“ATP,atypical pneumonia”,也就是用“非典型肺炎”来描述这种病了。“非典”概念比较宽泛而不准确 萨斯病去年11月从广东一开始发现就具有强烈的传染性。当时由于医生对这种怪病不够了解,用一种内涵和外延比较宽泛的“非典型肺炎”来命名这种病症,是情有可原的。非典型肺炎的概念比较宽,而且过去已经出现过,而“萨斯”则是一种极为危险的传染病,已经被国际社会看成是人类在21世纪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所以,现在国际社会用SARS,而不用ATP来形容这种疾病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非典型肺炎并不是一种新出现的病,通常是可以治疗的,而且很少有生命危险。如果我们时至今日仍坚持使用“非典”,不但与目前国际通行做法不相吻合,而且与一贯主张和国际接轨的对外开放精神不相吻合。特别是当世界卫生组织已经把这种病定名为萨斯,我国仍然沿用“非典”,这就未免有些过时了。 (2003年4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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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序言人类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中获得的科学技术知识,通过大量标示科学概念的术语表达出来和进行传播与交流。随着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科技新术语不断大量涌现。科技知识是人类共同创造的财富,作为其信息载体的科技术语应具有国际性。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我国科技术语的统一与规范化工作[1-8]。近年来,不少文献对科技术语学和名词审定工作进行了探讨[9-28]。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科技术语的国际性及有关问题,迫切需要加以研究和解决。[4、34]。本文拟对术语国际性的一般涵义,汉语科技术语订名的各种方法,以及如何使汉语科技术语国际性好等方面问题,谈一些粗浅看法。二、术语国际性的一般涵义我国术语学家在介绍布拉格术语学派时指出:“国际性,即要求术语与国际上已通用的相应术语保持概念上的一致;在概念一致基础上,在不违反本民族语言的构词基本规则的前提下,力求词形与发音上也能与国际词接近”[20]。这是拼音文字国家术语国际性的内涵。我国科学家在谈到近代天文学名词的国际性时指出:“确定国际通用名词的汉语对应词,必须充分考虑我们民族语言的特点。使用拼音字母的国家或民族,往往将国际通用名词按本民族相应的语音拼出即成为本民族名词,这种音译法对我们是不适用的。汉字是方块字,每个字都有单独含义,音译出来常常使人感到莫名其妙。更重要的是汉语有非常丰富的语汇,有极强的表现力,能够用非常简练的语词来表达外来词的涵义。因此,我们赞成“涵义对应”的原则。“涵义对应”是指汉语名词应用所对应的外文词在学术上的概念一致,近乎于按名词的科学概念来确定汉语名词”[29]。这是汉语术语国际性的一种典型观点。我国有的语言学家在谈到术语国际性时认为:“我国在移植术语过程中基本上是采用意译法,这样便形成了同国际潮流背道而驰的局面。为什么没采用音译法?众说纷纭。很多人从现象上看问题,认为汉语不易接受外来语。我的看法与此相反。我认为不是汉语不易接受外来语,而是汉字不易接受外来语。汉字文章无词的界线,音译词夹杂其中,模糊不清,当然不受欢迎。如果实现了汉语拼音化,我想,汉语也完全有可能象其他拼音文字一样,大量吸收音译借词(起码在纯术语范围内),逐渐向术词国际化靠拢。”[30]这是主张用汉语拼音实现汉语术语国际性的典型观点。我国与这方面有关的科技名词审定条例和确立术语的原则与方法的文件,亦规定科技名词订名要与国际协调一致[31-33]。三、汉语科技术语订名的各种方法我国科技术语,从定名的特点和来源来看,可分“国产”和“外来”两类。而细分则有如下一些形成汉语科技术语的方法:[23、28、11、21、35、36]1.理据订名即根据概念内涵确定有汉语特点的简明术语。这种方法又称科学订名。如:指南针(compass),火药(powder),印刷术(printing),石油(petroleum),夏令时(daylight saving time),火车(train),飞机(airplane),衍射(diffration),阻尼(damping),激光(laser),电视(television)2.非理据订名这是一类随语言发展而约定俗成的术语。大多数物质专名都属这类。有些这类专名也是术语。如:树(tree),花(flower),头(head),心(heart),脑(brain),骨(bone),土(soil),石(stone),铁(iron),金(gold),日(sun),月(moon),星(star),天(sky),风(wind),光(light),电(electricity)3.意译这是根据外文含义译成适当的汉语术语。如:标量(scalar),矢量(vector),输入(input),输出(output),直拉法(Czochralski method)意译做得好,则成为上面提到的按概念简明订名的理据订名。4.直译即按外文词义逐词翻译而成的术语。如: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metal-oxide-semiconductor field effect transistor),菜单(menu)(注:这是计算机科学术语)5.音译这是根据术语外文发音,用汉字标音译出。如:雷达(radar),马达(motor),休克(shock),伏特(volt)6.半音半意译这是音译加上汉语类词,或人名音译加上意译词。如:拖拉机(TPAKTOP),艾滋病(AIDS),欧姆定律(Ohm's law)7.音译兼意译术语定名既体现该词原文读音,而汉字又含有其概念的涵义。如:伺服(servo),台风(typhon),基因(gene),绷带(bandage)8.形译(象译)这是用适当的形状词译出而得到的汉语术语。如:丁字尺(T-square),工字钢(I steel),三角皮带(V-belt),乙形梁(Z-beam)9.借用日语这是直接采用日本汉字术语。如:物质 元素 固体 细胞10.按外文字母译这是直接采用外文字母作汉语术语。如:X射线(X-ray),A型星(A-star),O型圈(O-ring),α粒子(alpha particle)11.造新字这是过去对化学元素和某些难表达的概念订名的方法。如:氧(oxygen),氢(hydrogen),锑(antimony),熵(entropy)从汉字发展规律来看,现在一般不再采用此法订名新的术语。12.简称以外国人名表达的术语和长术语,有时用此法。如:摄氏温度计(Celsius'thermometer),格里年(Gregorian year),赫罗图(Herlzsprung-Russell diagram),崩越二极管(impact avalanche transit time diode)13.采用第一个字母这是采用外国人名的第一个字母构成术语。如:HR图(Hertzsprung-Russe11 diagram),B-A真空计(Bayard-Alpert gauge),E-W核(Edinger-Westphal nucleus)14.采用原文这是直接采用外文缩写词和外文人名。如:BASIC[语言],FORTRAN[语言],PN[结],DNA,MOS,Michelson干涉仪,W.L.Bragg[定律]四、讨论1.确立科技术语,采用上述哪种订名方法才好?在我国改革开放向前发展的形势下,对汉语科技术语订名,如何才会更适宜、社会效益才会更好?这是当前我们开展科技名词审定工作和术语学研究,应当考虑的问题。对此我个人认为:首先,应当全面考虑术语特性,从而确定恰当的术语。应考虑的术语特性概有科学性、系统性、单义性、简明性、汉语特性、国际性、科技语体特性;审定科技术语时还要考虑现实性(约定俗成)[20-28,31-33]。其次,要使一个术语具备所有上述特性,常常是很难做到的,因为各特性间常是相互制约的、有矛盾的。根据概念内涵订出“名符其义”的术语,是首要一点,其余各点也应适当加以考虑。有时为了有利于某个方面,订名时可适当侧重该方面一些。其三,对已惯用的术语,除十分不妥时,一般不宜轻易改动,否则不利于统一。2.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国际交流口益加强,术语的国际性显得愈来愈重要。如何使术语的国际性好,是个复杂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探讨一些可行的规则,是解决办法之一;对具体术语进行具体分析、深入研究和妥善订名,是解决办法之二。为适应这项需要,我个人认为现在汉语科技术语的国际性应包括如下三点:(1)概念内涵与国际一致。不能我们指的是甲,他们指的是乙。这样,无论是撰写学术论著、进行学术交流,还是开展外贸、合资经营,都不致误解、产生差错和贻误大事,以致造成损失。(2)尽可能订出有利于国际交流的术语。从这点来看,适当采取“用原文”和“音译”订名方法,可能有一定好处。因为音译术语无论对把汉语译成外文,还是对外国人听汉语,都是方便的。(3)相应国际术语的改变和不同表达,必要时汉语订名宜做适当变动与之对应。如计量学单位的词头毫微(milli-micro)变为纳诺(nano-),微微(micro-micro)变为皮可(peco-)[37]。再如对应同一概念的ergonomics和human factor engineering,中文订名宜为工效学(又称人因工程学)[35、40]。3.我在这里谈到的音译术语,实际上包括前一部分讨论的5、6、7各点。概括来看,音译术语订名方法运用于三方面:(1)求得读音与国际基本一致(且简洁),有利于国际交流,如马达(motor)[35]、基因(gene)、脉泽(maser)[38];(2)若以意译(或直译)表达则术语冗长,如:雷达(radar)、艾滋病(AIDS);(3)意译不好表达其涵义,如鲁棒(robust)[35]、伺服(servo)、喀斯特(karst)[41]。在开头使用音译术语时,宜加简短注释。多音节外文术语,不宜音译,音译后也会慢慢被意译淘汰,如盘尼西林即为青霉素所取代。4.随着科技发展,国外愈来愈多地用缩写词表达繁复的术语,如何订名缩写词术语,是个大问题。我国科技界对待缩写词采取了音译、意译、音译加意译、全译、简译、缩写词加意译、用原缩写词等几种方法[28]。从有利于国际性角度看,适当采用原缩写词是个好办法。但应注意两点:(1)在文章开头用到缩写词时,应加注释,以便人们理解;(2)不宜大量引用,只能选些用途较广、比较稳定的缩写词,否则不便国内交流,造成新的混乱。在专业性较强的书刊和学术交流中,可适当增加缩写词的运用(以及可直接采用外国人名原文)。5.由于我国汉字是方块、表意文字,故在音、形方面不像拼音文字国家那样容易实现国际化。有的学者主张用汉语拼音字母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实不敢苟同。因为使用汉字和以汉语作为传递信息、交流文化媒介的华语地区,除港澳台外,还包括新加波、日本、南朝鲜、海外华侨和外籍华裔的大群体,约占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而且目前在全世界非华裔人口中,正在形成学习汉语的热潮,汉字、汉语的国际效用愈来愈大[39]。并业已证明,汉字即使在计算机和信息时代也很有生命力。此外,用拼音字母转写的术语,外国人还是不认识,我国人一般也不懂其涵义,如其那样,还不如直接引用原文(包括人名和术语)。五、结语当今,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如何改进汉语科技术语的国际性,使之有利于国际交流、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是个迫切需要解决而又不容易解决的问题。但这正说明需要我们对它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我认为为了适应这项需要,除了科学订名时概念内涵与国际一致和相应国际订名的改变汉语订名必要时做适当改变之外,可适当采用一些音译术语(尤其对于某些缩写词)和直接采用一些缩写词术语。至于具体采用哪个音译术语和哪个缩写词,我想可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和国家技术监督局领导下,在各学科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该学科名词时,及有关单位制订术语标准时,认真细致地做好这项工作。从而为促进我国改革开放和早日实现四个现代化,更多贡献我们的力量。吴凤鸣同志对本文原稿提出了宝贵意见,在此深致谢意。由于水平有限,文中可能有很多错误和不妥之处,希多加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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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我国现行术语命名原则以意译为主,但也有人主张以音译为主。本刊本着百家争鸣的精神,现刊登下面的文章,供探讨。随着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不断产生,和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的迅猛发展,出现了大量的新词汇、新概念。对这些科技新术语进行定名是各行各业的专家和翻译工作者经常面临的问题。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在科技术语定名上存在的不统一现象妨碍了科技交流和科技成果的推广。随着国内外科技交流不断开展,以及计算机在科技图书文献的编撰、检索和科技信息交流中的普遍应用,对科技术语的统一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一些专家曾对造成术语不统一的原因进行过分析。有人认为是由于“习惯势力”、“20世纪30年代错误称呼的沿袭”、“外来语的移植”、“翻译新手命名的后果”[1];也有人认为是由于“不是由统一机构定名,而是由翻译家或科学家自己译出或定名”[2]而致。事实上,即使由统一机构定名,也仍会出现类似“看到《新闻出版报》和《参考消息》于7月22日和8月3日先后公布了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制订的17个有关网络方面的新词,发现不少谬误和存疑之外……”[3]的争议。笔者认为科技术语名称不统一的根本原因就是没有一个统一的,切实可行的定名原则。现对其剖析如下,并对现存的术语定名原则提两点拙见,希望能得到有关研究人员的赐教。1.应由从事术语定名的权威机构制定统一的定名原则在我国,有很多研究人员制定过术语定名原则,其中有“单义性”、“科学性”、“系统性”、“简明通俗性”、“习惯性(约定俗成)”、“中文特性”、“国际性”[2];有“概念准确”、“一词一译的单义性原则”,“简明易懂、见词明义的简洁性原则”,“符合汉语科技语言及其术语的规范和国家、国际有关标准的规范化原则”[4];也有“准确性”、“语言的正确性”、“简明性”、“稳定性”、“能产性”[5];还有“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结合”[6]等。由上述定名原则可知:现存的种种原则不尽相同。因此,在实际翻译中人们很难对其统筹兼顾。另外,各项要求也难以一一满足,因为“科学性”和“约定俗成性”,“准确性”和“简明性”,“国际性”和“见词明义”及“中文特性”等常常会出现矛盾。并且,不同专家所提原则中即使包含相同的义项,也会有不同的理解。比如,“科学性”和“约定俗成性”的主从问题。综上所述,现存的定名原则只是参考性的,在实际翻译中往往要由译者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正是由于定名原则不统一,不系统,才造成了不同人从不同角度进行定名,这正是造成我国译名混乱的主要根源。因此,遵守统一的定名原则是保证术语统一的必要条件,而术语定名的原则应该由从事术语定名的权威机构制定,并对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列举,规定其主从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将译名不统一的现象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否则,由各方研究人员动辄提出原则,人们无从下手,莫衷一是,使术语定名混乱不堪。2.应该改“意译为主”为“音译为主”科技术语的定名方法主要有意译、音译、音意兼译、象译、形译等,其中意译法在我国一直占主流。采用意译为主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汉语用的是表意文字,因而在有的术语定名原则中常常有“中文特性”“见词明义”等要求。但笔者认为,这些要求对于术语定名未必合适。首先,它们与术语的国际性不相容,更重要的是不利于术语的统一。因此,汉语在对外来术语的借用、移植问题上,从长远来看,意译为主的做法有待于探讨。笔者认为,在科技术语定名上应该以“音译为主”,原因如下:2.1 术语的国际化是术语定名的潜在趋势由于国际上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各个领域的相互交流与合作,各国引用的外来词语也越来越多,形成了大量国际化词(主要是科技术语)。国际化词语的使用也会为国际间交流与合作提供方便。由于各国术语体系发展情况不同,科技术语国际化进程也不一样。“英语的词汇具有‘世界性词汇’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它广泛地面向世界上的其他语言,直接借用了大量词汇,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单词是由拉丁语单词派生或从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德语等借用的。借用的方法主要是音译。这种兼收并蓄、基本上照搬的方法,使英语丰富多彩并具有很强的表现力,成为当今首屈一指的国际语言”[7]。很多国家为了保持民族独特性,强调要尽量避免使用国际化词及其构词词素,甚至在不得不借入外来语后,还要用本族语加以替换,这不利于术语的统一。列宁曾在《论俄语的纯洁》这篇短文中写道:“我们在糟蹋俄语。我们在滥用外来词……”;19世纪俄国批判家В.Г.别林斯基也曾说过:“当有与外来词意义相同的俄语词时,使用外来词就意味着侮辱常理,侮辱正确的风格”[8]。尽管如此,俄语中的引入词从斯拉夫语到非斯拉夫语已有悠久的历史,并且“在现代化俄语的词典构成中,国际化词汇占相当大的百分比”[9],“在术语学的发展中,在创造新术语的过程中,特别是当前,有一种相当强的构词趋势——以外来的(常常是古希腊或拉丁)词根或词干为基础”[10]。“在19和20世纪,很多国际化词由西欧语言(法、英、德、意)进入俄语”[11]。可见,从其他语言中借用词是合乎规律的历史过程,国际化术语的广泛使用是世界科技交流日益频繁的必然结果。随着世界各国的频繁交往,科技术语的国际化日趋明显,尤其是在英、德、法、意、俄等国家。也许有人要说这些语言同属印欧语系,易于相互引用。但并非印欧语系的日语,在吸收外来词方面也越来越多地使用音译。请看:1973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日本外来语新词典》收外来语40000条,其中源于英、德、俄等21个语种,涉及政治、经济、科技等51个领域;1984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新编日语外来语词典》,共吸收外来语62000条;1997年出版的《日本外来语大词典》收录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教育、军事、美术、科技(包括23个专业)等领域的词目共十万余条。可见,外来词的引用并非只限于同一语系,术语的国际化是术语定名的发展趋势。“从日本语言发展的历史与世界经济发展状况来看,日本语言的发展一直追踪着世界上科技与经济最发达的国家。日本的科学技术水平达到今天的高度,在某种意义上说与通过外来语获得某些新的科学概念和提高科学知识水平不无关系,外来语在丰富日本语言的功效上功不可没”[12]。而在我国术语翻译一直以意译为主,容易出现一个术语有多种译名,为国际交流与合作带来很大不便,不利于科技发展。因此,我国在吸收外来词上是值得向日本认真借鉴的。2.2 意译不利于术语的统一国际和国内频繁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对科技术语的统一提出了严肃而实际的要求,它反应了在专业文献中,以及在各行各业的口头交际中让术语发挥最佳作用的必要性。但是,意译不利于术语的统一。首先,不同人对相同术语可能有不同理解,即使理解相同,也可能由于汉语的表达手段不同,而对同一术语采用不同的名称。这种矛盾的解决可以借助于音译。如“Internet除音译名外,所有意译名无非在‘国际’、‘全球’、‘电脑’、‘计算机’、‘资讯’、‘交互’、‘互联’、‘网络’……这些词语的范围内加以选取和组配,多则9个汉字,少则3个汉字,但无论如何选配均有不足之处”。“Internet的中译名多达十余种,在科技、文教、翻译、出版等各界造成混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经过长期的审议于1997年7月发布了推荐名‘因特网’”[13]。其次,尽管在翻译界一再强调意译,仍有许多术语,尤其是新材料、新发明等名称不得不采用音译。但是由于重意译,轻音译的倾向,一些原来音译的词逐渐改为意译(如:莱塞→激光,马达→电动机,透平→涡轮机,康拜因→联合收割机等),使得原本一个名称的术语变为两个或多个名称。第三,对一些国际化术语难以进行意译。如:1986年中国展望出版社出版的《国际共通语词典(英、德、法、俄)》中所附的汉语注释是“从各种词典搜集来的意译,因为大多尚有争议,所以,并不全注,尚有百分之一词组搜集不到注释”。仅此也足以证明,不如直接引用音译的外来语好。可见,意译会使术语定名混乱,不利于术语统一。2.3 音译的可行性及现实性重意译者之所以“尽量做到意译而不是音译”,为的是“要体现汉语表意文字特点”,做到“望文生义”。此时,一些人总是要列举Laser由“激射光辐射放大”、“光受激辐射放大”、“光量子放大”等一些术语最终定名为“激光”作为例证,笔者认为这种理解欠妥。因为Laser的全称是“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受激辐射式光频放大),对“激光”的“望文生义”程度远不及“激射光辐射放大”等术语的定名。“望文生义”严格地讲是因时因人而异的。在电话刚刚出现时,即便我们采用意译法引入了“电话”,又有多少人能由这两个字“望文生义”了解它的内涵呢?而对于音译法引入的“麦克风”又有谁能不明其意呢?TTL(Transistor-transistor Logic)的意译名“晶体管-晶体管逻辑(电路)”对于外行来说未必能够“见词明义”,而对于无线电专家,只要提到TTL就会形成对它的大体概念。可见,不论是哪种译法都是可以做到“望文生义”的。术语定名原则中的“国际性”要求以及英语在我国的普及,为音译术语提供了基础。目前,在我国广泛直接引用计算机等高科技的缩略语,如:FORTRAN(Formula Translation),BASIC(Beginner's All Symbolic Instruction Code),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CAD(Computer-Aided Design),LORAN(Long Range Navigation),TTL(Transister-transistor logic)等。既然人们能够广为使用上述形译术语,那么音译术语就更不成问题了,在我国,外语早已成为一门工具学科,音译术语对于当代科学工作者来说是不难接受的。音译术语也不会妨碍发扬汉语特点,因为我们是按照汉语规范进行组词、造句的。虽然目前在翻译界意译术语仍然占优势,但音译趋势日益增强,从音译人名、地名、化学元素、计量单位发展到音译新材料、新工艺等。尽管音译在术语定名中与意译相比有相当的优点,且翻译界人士也在“力争”借助于音译对术语定名,但一些人还没有正视这一事实。比如有人把AIDS定名为“艾滋病”解释为“简明通俗性;有人把gaplek定名为“盖普乐”解释为“科学实用”,还有人把Radar定名为“雷达”解释为“意译的优点”……。结论要改善科技术语定名不统一的状况,必须由权威机构制定统一的定名原则,大家一起来遵守,才能最大程度地限制译名的不统一现象。从术语的两个基本功能——命名功能和交际功能来看,音译是术语定名的潜在趋势,单纯地只是为了“中文特性”而在术语定名时体现“见词明义”,只能约束自己,不利于术语的统一。在术语定名上,我们应该对“意译为主”的“传统”作充分地分析,立足于改革,促进我国的国际交流和科技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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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名与术语     
名称是事物(包括生命体和非生命体)的语言符号,在各种现代民族语言中都有专名与通名之分。专名是专用名称的简称。不应把专名误解为专业名称或专业名词,也不应把专名完全理解为专有名词[注1]。通名是普通名称的简称。专名与通名的拉丁文术语分别为nomen priprium(意为“各自名称”)[注2]和nomen appellativum(意为“类别名称”)[注3]。专名只是单独事物的名称,不是他(它)们所属类别的名称。专名的命名,着眼点在于专名特有者的单独性、个体性、特指性或可鉴别性,不着眼于专名特有者的类别性(种属性)。由专名标记的事物总是独一无二的。与专名对应的通名[注4]既是某个单独事物的名称,同时又是他(它)们所属类别的名称。也可以说,通名是同类事物中不同分子的共用名称。通名命名的着眼点只在于事物的类别性。任何分类等级的事物类别名称都是通名。例如,生物的分类等级为界、门、纲、目、科、属和种。这些分类等级的事物类别名称都是通名。世界上的事物在各种现代语言中通常都有通名,但不是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专名。在逻辑学中,普通概念[注5]的名称属于通名,单独概念[注6]的名称一般说来都是专名。专名与通名的不同,可以通过以下例子予以说明。例如,“湖”和“海”是自然地理名称,指的是不同类别的自然地理实体。它们是类别名称,当然属于通名。“咸水湖”、“淡水湖”;“公海”、“领海”也是类别名称,是“湖”和“海”的下位类别名称,因而也是通名。但是,“兴凯湖”、“贝加尔湖”、“太湖”;“黄海”、“红海”、“地中海”等单独水域的名称则是专名(自然地理专名)。又如,“革命”这个概念名称是类别名称,是通名。但是,“法国大革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或“土耳其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等名称所标记的都是在特定地方和特定时间发生的革命。它们都是特指的,所以属于专名。根据专名与通名的定义,不难判断,“巴黎公社”[注7]是专名,但“人民公社”[注8]却是通名。同样,也不难判断,“行星”、“卫星”、“彗星”、“流星”是通名,但“金星”、“土星”、“天王星”和“海王星”则是专名。应该指出,民族名称及属于某民族的人的名称(如汉族、满族、俄罗斯人和突厥人)、家族名称(家姓)、氏族名称(包括古罗马人的氏族姓)以及某国或某居民点(城、镇、村等)的居民名称(如中国人、北京市人、汉堡人、芬奇村人)等虽然其命名着眼点不在于人的个体性,而在于人的群体性,但它们却是专名。这是把人的群体视作人的个体的结果。还应提到,若干独一无二的事物的名称习惯上,尤其是在日常生活中被视为通名,只是在正式场合(如在用作百科全书条头的情况下)才被视为专名,如“太阳”、“月亮”等。在不同语言中,划分专名与通名的标准虽然基本相同,但并不完全一致。例如,周日(星期一、星期二……)和月份(一月、二月……)的名称在英语中属于专名(首字母大写),但在俄语和法语中却属于通名(首字母小写),在德语中也属于通名[注9]。用拉丁字母文字或西里尔字母文字书写的专名一律大写。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试用稿)规定,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的专名也予以大写[注10]。各种语言中的专名,其形式通常是名词或以名词为中心词的词组[注11]。专名就其结构而言,分为含有通名的专名和不含通名的专名。标记同一事物或同一概念的专名在不同语言中,其结构有时并不完全相同。例如,德语专名Oder是不含通名的专名,其汉译名“奥得河”则是含有通名的专名。通名属于一定的历史范畴。在语言产生初期,没有专名与通名之分。当时,只有专名,没有通名。通名是随着人对事物或概念的认识深化,是在事物或概念分类基础上产生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新事物、新概念不断出现,因而必然也不断地产生用于标记新事物、新概念的名称。在这些名称中,既有专名,又有通名。通名与专名相互转化的情况时常发生。有些通名转化为(或用于)专名。也有些专名转化为(或用于)通名。前者的例子如英语通名great peasant revolt(农民大暴动)转化为英语专名Great peasant Revolt(特指14世纪英格兰农民大暴动)。后者的情况更为常见。例如,英语通名diesel(柴油机)是由柴油机发明者Diesel(狄塞尔,德语家族姓)这个专名转化来的汉语专名“秦桧”也可用作通名。该专名用作通名时,指的是“像秦桧那样坏的坏人”。由于专名与通名可以相互转化,一些专名与通名的界限往往不明显。为了判断某个名称是否属于专名,有时不得不依据这个名称所处的上下文。在任何语言的专名体系中,人名和地名都是数量最大的最重要的两类专名。因此,狭义的专名指的就是人名和地名,尤指人名。专名按其标记的事物或概念很难予以分类,但仍可大致分为以下几个类别。(1)有生命的或被认为是有生命的特指个体名(或群体名),其中包括个人名[注12]、家姓连同个人名、鬼神名和动物的名字,还包括民族名、部族名、某国或某居民点的居民名、家姓、氏族姓等;(2)广义的地名,如历史地名、传说中的地名、洲名、国名、居民点名、江河湖海名、山名、山脉名、山峰名、森林名、草原名、耕地名、城市中的街道、广场名以及一切有位置意义的建筑物名等;(3)特指的书刊报章名,如文艺作品名(小说名、诗歌名、戏剧名、电影名、曲艺名、绘画名或雕塑名)、音乐作品名、政治或军事著作名等。法律名、法案名、计划名、条约名、协定名或决议名可以列入这类专名之中;(4)特指的组织(机构)名,如工厂名、学校名,工会名、学会名、基金会名、公司名、医院名、电台名、报社名、通讯社名、图片社名和各种国际组织(机构)名等;(5)历史事件名,如战争名、战役名、起义名、革命名、案件名等;(6)其它专名,如特指的物名(飞机名、船舶名、火车名[注13]等)、语言名、奖金名、学派名、画派名、宗教名、节日名、时代名等。专名还可以按其所属语种予以分类,即可分为拉丁语专名、汉语专名、英语专名、德语专名等。“术语”一词在汉语中出现得很晚,至今只有几十年的历史,该词很可能是从日语中借用来的(日语中的汉字形式为“术语”)。术语究竟是什么,是个有争议的问题。由于在“术语”这个词中含有词素“术”字,术语又经常使用于科技领域,有人望文生义地把“术语”误解为“技术用语”。不少人把“术语”解释为“学术用语”,这种解释虽然有所依据(常见于日本工具书之中),但未能准确表达出“术语”一词的概念。引人注目的是,在包括百科全书在内的各种中文和外文工具书中,“术语”的定义常有不同,甚至相差甚远。这种情况说明;人们对“术语”一词所表示的概念在认识上很不一致。在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大型工具书《辞海》中,“术语”的定义是,“各门学科中的专门用语。每一术语都有严格规定的意义”(见《辞海》缩印本第1248页。词语的定义应该是对词语表示的概念的严格描述。笔者认为,《辞海》中关于“术语”的定义是值得商榷的。这是因为,“术语”不仅仅用于学科之中,术语的意义也不都是规定的,当然更谈不上“都有严格的规定”。假如每一术语的意义都有严格规定,也就无须提出“术语标准化”这个棘手问题了。此外,把“术语”只说成是“用语”,现在看来也未必妥当。应该指出,不少词语的定义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人们认识的深化,某些词语的定义也应该随之予以改变。现将有关“术语”定义的几个问题分述如下,1.术语与名称在我国有关文献中,术语连同专名曾被统称为“名”。清代翻译家严复在谈到翻译问题时指出,“一名之立,旬月踌躇”,说的就是“术语或专名的译名定名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在生物学中,物种名称无疑属于术语。在医学中,疾病名称也是术语。然而,术语与名称并不是完全等同的概念。不能够说,任何名称都是术语,以产品名称为例,有些产品名称,如“针”、“线”、“毛巾”等日用产品名称不属于术语,而有些产品名称,如“发动机”、“雷达”、“火箭”等产品名称显然属于术语。凡是专名,即专用名称,如人的名字、姓氏、地名、特指的组织(机构)名、特指的书刊报章名以及独一无二的物名等都不属于术语。少数专名却可以用作术语。例如,“安培”在指对电磁学作出贡献的法国物理学家这个特定人时,即“安培”用作姓氏的情况下,不是术语,而是专名;“安培”用作电流强度单位名称时则是术语。这时,“安培”亦称“安”,国际符号为A。同样,“焦耳”用作姓氏时是专名,用作功和能量的单位名称时则是术语。专名与术语的交叉情况并不多见。通名,即普通名称与术语的交叉情况却十分常见,可以说,凡是用于专业知识领域的通名都可以被视为术语。2.术语与概念术语是概念名称,尤指普通概念。术语所表示的概念既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非物质的;既可以是自然的,也可以是人为的;既可以是具体的,也可以是抽象的。对于概念名称的术语来说,既不存在正确与否的问题,也不存在科学与否的问题,只存在合适与否的问题。术语应该准确地反映概念。未能准确反映概念的术语通常要在术语标准化过程中予以调整。但是,确属众所采纳的惯用术语,尽管不理想,也不要轻易改动,以免造成新的混乱。“术语”一词也常指由术语表示的概念本身。例如,在“术语的定名”这个词组中,“术语”显然指的就是“概念”。在“术语标准化”这个词组中,“术语”有双重含义,既指“概念名称”,又指“概念本身”。通常所说的“术语体系”实际上是指“概念体系”。“术语”也表示概念与概念间的相互关系,如甲概念与乙概念之间的“相等”或“相似”关系,甲概念“大于”或“小于”乙概念的关系等。表示概念间相互关系的词语也是术语。这点往往被人们所忽略。3.术语与语言符号术语中最常见的形式是作为语言单位的词或词组(可统称为词语)。术语中的词,绝大多数是名词,也可以是其它词类的词,如动词“扩散”、“裂变”、“辐射”等。术语在特定领域中应该是单义的(术语的意义与其所处的上下文无关),并且不应该有褒贬的修辞色彩。各种语言中术语的形成都要遵循各种语言的构词规律和词组的构成规律。术语有长有短、长术语往往是字面意义明确,但不利于交流,而短术语的字面意义通常不明确,但便于用来交流。表示同一概念的术语也是如此。例如“爱滋病”(尚未标准化,另一种书写形式为“艾滋病”)又称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后者是由十一个汉字组成的词组,其字面意义明确,但不便于用来交流,尤其不便用于口语。术语不仅仅是词语,还包括表示概念或概念间相互关系的其它语言符号或标志,其中有数理逻辑符号、物理学符号、化学符号或化学分子式、计量单位名称的符号、某种代号以及图示或交通标志等。但是,专名的符号、代号或标志,如国名的代号、国徽、团徽、书徽、国旗、党旗、市标(城市标志)等却不是术语。符号通常是概念的附加说明,在某种专业领域中却经常用来表示概念,在化学领域中就是如此。采用符号作为术语不仅能够解决大量的术语与有限的语言资源之间的日益增长的矛盾,而且也是术语的简化手段之一。在欧美国家的术语学理论中,人们早已普遍把表示概念或概念间相互关系的符号、图示、标志视作术语。4.术语与知识术语是知识单位。术语与非术语[注14]之间的最重要的界限就在于,术语只用于专业知识领域。术语形成的重要途经之一是共同语言中词语的术语化(借用外来术语是术语形成的另一重要途径)。在特定领域中形成的术语,有些又逐渐用于共同语言之中。正因为如此,术语与非术语的交叉是常见的语言现象。因为术语是知识单位,所以术语虽然也用于口语,但主要用于书面语。自然科学领域中的术语可谓浩如烟海,其数量之多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的术语无法比拟的。为使术语不造成歧义的术语标准化工作,无论在国际上,还是在我国,主要涉及的是科学技术领域。这并不意味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的术语不存在术语标准化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术语协调工作尤为困难。如果在“术语”的定义中只提“术语用于学科之中”,这显然是不严谨的,因为诸如在体育、戏曲、曲艺、音乐、舞蹈等知识门类或在纺织、交通、运输等行业之中都存在着各自的术语,而上述的知识门类或行业都不能称为学科。关于术语使用领域的可取提法应是“专业领域”。专业领域的概念较宽,既包括学科,又包括行业,还包括其它知识门类。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术语”一词的概括性定义为,“术语是用于专业领域的表示概念或概念间相互关系的并应严格区分不同概念的词语、其它语言符号或标志。术语也常指由术语表示的概念本身”。注释:[注1]专业名称是专业语言中的名称,其形式为名词或以名词为中心词的词组。专业名词是形式为名词的专业名称。专有名词与专用名称不是完全等同的术语,但二者往往互为可替换术语。从严格意义上讲,专用名称只是在其形式为名词的情况下,才与专有名词互为可替换术语。[注2]专名的英语术语为proper name,法语术语为nom propre,德语术语为Eigen name,俄语术语为имя собственное这些术语在其所属语言中的意思都是“各自名称”。[注3]通名的英语术语为common name,法语术语为nom commun。它们的意思是“共用名称”。通名的德语术语为Gattungsname,意为“类别名称”,俄语术语为имя обмее,意为“共用名称”或“普通名称”。[注4]在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辞海》中,通名被解释为“别名的对称”(见《辞海》缩印本第1055页)。这种解释很值得商榷。笔者认为,应该把通用名称(≠普通名称)解释为专名(即非通用名称)的对称。国内外学者普遍认为,通名与专名是互为对应的术语。[注5]普通概念是反映某类对象的概念,其外延是由几个或几种事物构成的一个类。[注6]单独概念是反映特定的某个对象的概念,其外延是唯一的。单独概念的名称一般是专名,但也有属于通名的,如“亚洲美元”、“铀235”等。[注7]巴黎公社是1871年法国无产阶级在巴黎建立的工人革命政府,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注8]人民公社是我国1958年建立的政社合一组织,曾是我国基层行政区划单位的通名。[注9]在德语中,普通名词与专有名词的首字母都大写。[注10]见《文字改革》杂志1984年第5期。[注11]形成为词组的专名,其书写规则在使用拉丁(罗马)字母文字或西里尔字母文字的不同语言中并不完全相同、例如,英语专名Morning Star(《晨星报》)的俄译名为Чтренняя звезда、前者是两个词的首字母都大写、后者只是第一个词的首字母大写。[注12]属于个人名的还有作家的笔名、艺人的艺名。此外还有别名、小名、呢称和绰号等。[注13]这里指的是标记单独个体的名称,如“伊丽沙白公主”号(客机)、“密苏里”号(战舰)或“毛泽东”号(机车)等。但飞机的型号名却是通名,如“快帆”型(客机)、“波音747”型(客机)等。[注14]非术语是共同语言(指语言集团中大多数人日常生活使用的语言,不是用于专门目的的书面语言)中的词或词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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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医学微生物学存在一些科技术语的汉译名称不统一。文章就沙门氏菌属、耶尔森氏菌属、埃希氏菌属、志贺氏菌属、奈瑟氏菌属、布鲁氏菌属、克雷伯氏菌属、立克次氏体属、芽孢杆菌属、枝原体属等菌属名称,肥达氏试验、革兰氏染色、革兰氏阳性菌、细菌芽孢、非典型性肺炎和SARS、“病原生物学”等微生物学术语,进行了研讨和提议。医学微生物学(medical microbiology)是微生物学(microbiology)的一个分支,其汉译科技术语本应与微生物学科的科技术语[1-4]相一致,但在笔者所从事医学微生物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中,经常被科技术语的汉译名称不统一[5-7]所困扰。譬如,编写《医学微生物学》教科书,为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制定医学微生物学科考试大纲以及每年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命审题等,医学出版机构所要求使用的汉译科技术语经常与微生物学出版物所载名称不一致,深深体会到将科技术语的汉译名称进行统一,使之标准化,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就医学微生物学某些有争议的汉译科技术语名称,与学术界同行们进行商榷。一 关于汉译名称中“氏”的正确使用汉字“氏”的使用中注明,“在学有专长的人的姓或姓名后面加‘氏’表示尊重”[8]。微生物学中有不少为纪念做出重大贡献的学者,以其姓氏或姓名命名的科技术语,在细菌名称中尤为多见。[2-7]还有不少微生物名称是以团体名称或首次发现地名命名,例如军团菌属(Legionella)、汉滩病毒(Hantaan virus)、汉城病毒(Seoul virus)、辛诺柏病毒(Sin Nombre virus)、马尔堡病毒(Marburg virus)、扎伊尔埃博拉病毒(Zaire Ebola virus)、辛德比斯病毒(Sindbis virus)等。[2-7]基于上述理由,凡是以学者姓氏或姓名命名的微生物学科技术语,均应采用姓氏或姓名后加“氏”的汉译名称为宜。例如Salmonella是纪念美国细菌学家D.E.Salmon命名的菌属名,众所周知,Salmon(沙门)是西方人名D.E.Salmon中的家族名(family name),即相当于国人的姓,故Salmonella应汉译为沙门氏菌属[1-6],不应译为沙门菌属[7]。同理,Yersinia是纪念法国细菌学家A.J.E.Yersin(耶尔森)于1894年首次从鼠疫患者体内成功分离该菌而命名为耶尔森氏菌属[2-6],也不应译为耶尔森菌属或耶氏菌属[7]。其他还有埃希氏菌属(Escherichia)、志贺氏菌属(Shigella)、奈瑟氏菌属(Neisseria)、布鲁氏菌属(Brucella)、克雷伯氏菌属(Klebsiella)、巴斯德氏菌属(Pasteurella)、鲍特氏菌属(Bordetella)、弗朗西斯氏菌属(Francisella)、立克次氏体属(Rickettsia)、考克斯氏体属(Coxiella)、巴尔通氏体属(Bartonella)等菌属名称,肥达氏试验(Widal test ,Widal’s test)、革兰氏染色(Gram stain,Gram’s stain)、革兰氏阳性菌(Gram-positive bacteria)等术语[1-6],均已是约定俗成且长期被广泛使用的科技术语,没有必要去掉“氏”,再启用一批新的汉译名称[7],以免与以地名或团体名称命名的汉译术语相混淆。二 考证“细菌芽孢(bacterial spore)”bacterial spore含义为某些细菌在不利条件下,于“菌体内形成具有多层膜包绕的圆形或卵圆形小体”,形如真菌的厚膜孢子(chamydospore),且可“发芽,形成新的菌体”[6-7],故汉译名称为细菌芽孢(bacterial spore),简称芽孢(spore)是合理的。在细菌分类中和细菌学的大量出版物中,芽孢(spore)一词已被普遍使用,例如芽孢杆菌科(Bacillaceae)、芽孢杆菌属(Bacillus)、无芽孢杆菌(nonsporing rods)、蜡样芽孢杆菌(Bacillus cereus)、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肉毒梭状芽孢杆菌(Clostridium botulinum)、破伤风梭状芽孢杆菌(Clostridium tetani)、炭疽芽孢杆菌(Bacillus anthracis)等。[1-4,6]因此,不需要另造细菌“芽胞”一词[5,7]之必要性。三 支原体属还是枝原体属有些医学微生物学出版物中将Mycoplasma译为支原体属[5,7]。按照对Mycoplasma词义解释,为“没有细胞壁能形成丝状与分枝状”[6-7]的原核细胞型微生物种属,理应汉译为枝原体属(Mycoplasma)[2-4,6],而不应汉译为支原体属[5,7]。正如Mycobacterium因“繁殖时有分枝生长趋势”,汉译为分枝杆菌属(Mycobacterium)[2-7],而不译为分支杆菌属。四 传染性“非典”与SARS非典型性肺炎(atypical pneumonia)简称“非典”,是与肺炎链球菌(Streptococcus pneumoniae)引起的大叶肺炎相对应的间质性肺炎。在2002年之前,已知引起“非典”的病原体主要有4类,即(1)肺炎衣原体(Chlamydia pneumoniae)即TWAR衣原体;(2)肺炎枝原体(Mycoplasma pneumoniae);(3)嗜肺军团菌(Legionella pneumophila);(4)病毒,包括①呼吸道合胞病毒(respiratory syncytial virus,RSV),②冠状病毒(coronavirus)等。这些病原体引起的“非典”均有一定的传染性,故均可称作传染性非典。2002年11月—2003年6月,中国及东南亚国家或地区曾突发另一种合并呼吸衰竭的严重非典型肺炎,其临床特点为急剧发生弥漫性肺炎及呼吸衰竭,较过去由已知的病毒、嗜肺军团菌、枝原体及衣原体所引起的非典型肺炎严重得多。因此,世界卫生组织(WHO)专家卡洛·多尔巴尼(Carlo Urbani)博士于2003年3月16日将其命名为serious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简称为SARS。其后多尔巴尼博士在越南不幸被感染SARS以身殉职。为纪念这位科学研究先驱,WHO正式采用他所命名的SARS病名,并将稍后发现的该病病原体——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SARS-coronavirus,简称SARS-Cov。唯有我国一直沿用2003年春临时称“传染性非典”的病名,并将其写入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届第十一次会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这样极易造成与一般“非典”相混淆,传染性非典不全是SARS,SARS仅仅是传染性非典中极其特殊的一部分。为了与世界接轨,建议应将中国独有的“传染性非典”名称更名为国际通用的SARS病名,正如AIDS已被直译为艾滋病,不必再起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病名。五 质疑“病原生物学”一词“病原生物学”一词已载入中国学科目录,近年来全国新设不少病原生物学系或教研室、病原生物学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授予点,甚至有《中国病原生物学杂志》(原名《中国寄生虫病防治杂志》,2006年2月易名,为中国核心期刊)和《病原生物学》教科书等。中国组创病原生物学学科的初衷是将医学微生物学(medical microbiology)与医学寄生虫学(medical parasitology)两个学科合二而一,但实际上这种划分不妥。就医学微生物学而言,它不仅研究致病的微生物,还研究对人类健康有益的微生物即人体正常微生物群(normal flora),显然用“病原”一词不恰当。再就生物学(biology)而言,动物、植物和微生物都算生物,生物学的研究范围很广。病原生物学是中国独创的术语,虽然可英文直译为pathogen biology,但在外文专业书刊中从未发现过这个词汇,也无此书名刊名的外文科技书刊。目前国外教材或学术专著,除个别英文原著Medical Microbiology中包含医学寄生虫学内容外,均将医学微生物学与医学寄生虫学分别出版。故建议废除“病原生物学”学科名称,取而代之应恢复医学微生物学与寄生虫学(medical microbiology and parasitology)学科名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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