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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为确保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规范、有效开展,经市政府同意,“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协调小组”、“厦门市高新技术认定管理机构”于2008年8月13日成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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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技术新产品精选》2008,(11):19-19
为了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就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管理机构及认定条件、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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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扶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2008年4月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称《认定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称《工作指引》)等文件,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评价问题研究提出新导向、新要求和新任务。本文结合2008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分析了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价指标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促进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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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5日,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联合举行“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视频会议”,这标志着“两税合一”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正式启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科技、财政、税务部门收看了本次会议。科技部部长万钢、财政部副部长王军、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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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技术企业需要重新认定的消息,立刻在各省市之前炸开了锅.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有可能呈现急剧减少的情况,记者从江、浙、深、京、滇等省市了解了这些地区对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所采取的措施和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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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进行合并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与2008年4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紧密衔接,更加突出了国家产业政策对企业和行业的发展引导,更加突出了科技创新在引导企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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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08年4月14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名发布了国科发火[2008]172号《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及相关问题做了明确规定。本文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要求,从政策和实务角度对其进行分析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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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技术新产品精选》2008,(11):18-18
日前,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一时间,全行业再度聚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中请享受税收政策”有关程序和注意事项予以刊登,为参加高新技术认证企业提供参考和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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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我省产业竞争力的提高,关系到我省产业的转型升级,关系到科技强省和创新型省份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工作。”日前,浙江省科技厅厅长蒋泰维在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上强调指出,要周密计划,积极有为,保证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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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4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细规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办法》规定: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享受一系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办法》,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企业须再次提出认定申请。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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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企业创新松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起始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迄今已经走过了十八个年头.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从第一年不到100家发展到了目前的2700余家,对一海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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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2008,(10):10-16
为了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2008年4月和7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规定从2008年开始,全国将按新的标准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则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新政在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上部有了较大的变化。为便于安徽省各地、各行业充分认识、理解、运用这一新政,进一步推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本刊通过采访安徽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副处长刘旭,对新政进行了解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