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94 毫秒
1.
刍议无效保证崔进文所谓无效保证,是指保证合同不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因而不能在法律上生效的保证。《担保法》第二条规定,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其中留置和定金是主合同当事人之间自己设立的担保,不涉及第三方;而保证是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  相似文献   

2.
保证是使用面广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种担保方式。实践中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以及违法进行关联担保的情形下,保证合同效力认定是难点。分析保证合同自身的生效要件以及其无效与可撤销情形,比较新旧公司法中义务主体、对外保证担保的债务范围、公司正当的保证担保程序规定等相关问题,确认公司保证合同的效力应当以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为基础,同时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原则及其交易〉--j惯。公司违反《公司法》规定进行关联保证担保交易,不能简单认定其为无效合同,倘若合同内容本身合法且并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出于保护善意交易相对人的目的以及促进交易的角度,应当认定该保证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公司具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3.
王发芝  张鹏  简冠华 《科技信息》2011,(27):249-249
随着三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逐渐步入正规化、规范化渠道,参建各方依靠合同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已涉及到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特别是施工合同作为项目建设的主合同,贯穿于项目建设过程的始终,搞好施工合同管理,对确保工程质量,优质、高效、安全地完成建设任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分析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搞好合同管理,会起到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4.
合同无效只意味着合同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而不意味着不得履行,更不意味着任何公法性的后果。目前的合同无效概念无法涵盖合同绝对无效的全部情形,亦无法涵盖合同相对无效。"任何人均得主张其为无效"中的"主张"有其特定的含义。合同相对无效的类型只有"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型"这一种,学界迄今所提及的其他类型的合同相对无效均非真正的合同相对无效。  相似文献   

5.
结合金融案例分析无效合同确认过程中存在的误区、无效合同处理过程中存在的误区,提出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办法,呼吁审判人员要提高法律素质和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无效合同的确认条件、正确处理无效合同所引起的财产纠纷.  相似文献   

6.
无效经济合同是指合同的内容或者形式具有《经济合同法》第七条中规定的违法情形。无效经济合同具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合同当事人违犯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而订立的合同;二是合同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三是代理人超越权限签订的合同,或者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自己所代理的其它人签订的合同;四是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经济合同必须要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确认。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经济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合同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经济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取得的财  相似文献   

7.
所谓无效合同是指不符合或违反法律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确认合同无效的机构只能是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其依据也只能是《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法》第7条规定:"下列经济合同为无效:一、违反法律的合同;二、采取欺作、胁迫的手段所签订的合同;三、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或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四、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的经济合同,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并不是就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了。对于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分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处理:1、经济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  相似文献   

8.
尽管无效合同不发生合同订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但它仍然具备一般合同的外观.若无人主张或干预,它将会以合同有效的形式出现,最终损害国家、社会或其他第三人利益。因此,对于无效合同,法律应当明确其管理和主张主体。以真正达到对无效合同管理、规范的目的。  相似文献   

9.
长期以来,我国的司法实践对无效合同在掌握上宽严不一,在认识上莫衷一是,甚至将合同的成立问题与合同的效力问题混为一谈,将一些已经成立但不具备生效条件的合同都作为无效合同对待,消灭了本来不应该被消灭的交易。这与现代合同法鼓励交易的基本精神或价值目标是相违背的。本文试就无效合同确认的有关问题作一分析,与大家探讨。  相似文献   

10.
股权转让是股东将自己在公司中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的行为,是合同自由的体现。股权的最终实现必须以公司财产的真实、合法为基础。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也要求股权转让具有真实、合法的财产基础,其有利于防止因信息不对称给受让方带来的巨大损失,也防止了因"欺诈"而使合同无效的不利后果。因此股权转让合同中的对公司财产质量瑕疵担保条款应该是有效的,以此保证股权的合法、有序转让。  相似文献   

11.
无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这并不导致此类合同必然无效。对无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应该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分析,具体有无效和可变更可撤销两种情形。  相似文献   

12.
认定经济合同无效是一种司法行为。判定经济合同是否有效,其基本条件和法理依据主要是看经济合同主体是否符合法定资格,经济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合同订立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无效经济合同从本质上有别于经济合同不成立,必须依法正确认定无效经济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效力未定合同、部分无效经济合同效力的实质区别。对无效经济合同造成的后果,必须视具体不同的情况,给予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或收归国库的处理。  相似文献   

13.
并非所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均无效。应将强制性法律规定分为效力规范和取缔规范。一般情况下,只有违反效力性强制规范的合同才构成无效。因效力性强制规范与宪法、刑法、公序良俗、公共安全、国家利益等紧密相联,所以可以此为依据对其进行粗略的具体化和类型化,总结出一个导致合同无效的强制法律规范系列,确立起适用强制法律规范判断合同效力的原则。  相似文献   

14.
合同的无效广受关注,但却鲜有人关注劳动合同的无效。通过分析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制度,指出其存在无效劳动合同的范围过宽、未建立可撤销劳动合同等制度,使其对劳动者的保护不周,且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事由和无效劳动合同的规定之间存在立法的矛盾。  相似文献   

15.
《潍坊学院学报》2021,(1):38-44
《民法典》不再针对合同单独规定无效事由,统一采违背公序良俗无效,但过往社会公共利益研究仍有极大借鉴意义,同时结合公序良俗本身特性,合同无效本质仍在于平衡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私法自治优先原则下,公序良俗只能是一种"例外"干涉,法官既不是公权力代言人,也不是道德的传道者,须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包括公序良俗与强制性规范的差异、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适用差异、当事人主观因素、其他道德因素、合同利益保护、无效必要性等方面,同时必须完成充分的说理论证,否则应当肯定私法自治,最后应当尽量去维护合同效力,保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正当期待。  相似文献   

16.
无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这并不导致此类合同必然无效。对无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应该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分析,具体有无效和可变更可撤销两种情形。  相似文献   

17.
王毅 《咸宁学院学报》2011,31(11):41-42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纠纷呈现出较大的变化。变化之一便是出现了众多的担保,包括物的抵押、质押和人的保证;出现了既有公司的物的担保和保证,同时还有自然人以物为担保和以信用为保证的情形。通过对一起案例的分析,说明保证人对物的担保无效的情形享有要求物的担保合同缔约过失人在物的担保范围内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抗辩权。  相似文献   

18.
若民事主体在从事民商事交易时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其合同效力并不当然无效。对合同的效力评价,需考虑当事人之间和当事人与国家、社会、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可就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种类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区分,同时还需从构成合同要素来区分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5)款应修改为“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且侵害国家、社会利益的合同无效。”  相似文献   

19.
认定经济合同无效是一种司法行为,判定经济合同是否有效,其基本条件和法理依据主要经济合同主要是否符合法定资格,经济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合同订立是否符合定形式和程序,无效经济合同从本质上有别于经济合同不成立,必须依法正确认定无效经济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效力未定合同,部分无效经济合同效力的实质区别,对无效经济合同造成的后果,必须视具体不同的情况,给予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或收归国库  相似文献   

20.
李刚 《科技信息》2009,(14):355-356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本身的复杂性和合同履行过程中会产生的种种变化,承发包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难免会出现各种瑕疵和缺陷。准确地把握和区别合同有效和无效的界限,是施工企业依法经营,加强预防法律风险的必修课程。根据建设工程出现风险的实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订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处理原则,把握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界限和处理原则,大体归纳如下二十条,并结合各单位实践经验,以此建立施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预警机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