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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黄豹 《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10,23(6)
一切权力都存在滥用的可能,刑事诉讼领域中的公诉权也不例外.公诉权滥用的表现形态主要包括:起诉权的滥用、不起诉权的滥用和公诉权在行使过程中的一些程序性权力滥用.对公诉权滥用的规制,主要集中表现为四种:审判权对公诉权滥用的规制、特定组织机构对公诉权滥用的规制、被追诉方对公诉权滥用的规制、被害人对公诉权滥用的规制.检察官的公诉裁量权和公诉权滥用不完全相同,公诉裁量权也可能被滥用. 相似文献
3.
对于当事人的起诉,我国人民法院实行立案审查制度。从当今社会所涌现的大量问题上看,这种制度确实存在很多弊端。笔者认为,与其废除现行的立案审查制度,不如就我国情况,对其进行完善。因此,本文旨在从多个方面对立案审查制度作相应完善。 相似文献
4.
吕娜娜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4,(2):134-139
目前中国民事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程序的立法甚为粗糙简陋。关于中国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构建已有众多学术成果,但仍有一些关键问题需要深入探讨,如中国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可撤销标的的扩展,原告适格范围的扩张,管辖法院、审级及诉讼费用标准的确定等。 相似文献
5.
案外第三人因生效判决遭受利益损害的恃况时有发生,对此我国现行法律尚未确立完善的救济制度。第三人撤销之诉程序是其救济途径之一,我国民事诉讼立法确立这一制度有其必要性。 相似文献
6.
陈逸飞 《南阳理工学院学报》2020,12(1):48-52
布基纳法索案外第三人裁判异议之诉是布基纳法索民事诉讼"特殊不服裁判救济程序"中的一种,其设计兼顾了确定生效判决的稳定性和为利益受损的案外第三人提供救济,是对布基纳法索民事诉讼既判力制度的"修正"。布基纳法索案外第三人裁判异议之诉,其建构机理及其如何处理协调相关联制度的经验,对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具有一定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7.
胡振玲 《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6,19(10):93-95
形成之诉,则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宣告法律关系变动之诉。形成之诉在目的、效力等方面区别于给付之诉和确认之诉。依其形成效果不同,可将形成之诉分为实体法上的形成之诉与诉讼法上的形成之诉。实体法上所规定的形成权,有些必须通过提起形成之诉的方式行使,而有些则仅以意思表示的方式为之,无须提起形成之诉。 相似文献
8.
《南阳理工学院学报》2021,13(3)
美国密西西比州和密苏里州的检察总长,在美国联邦法院对中国提起新冠疫情导致损害的赔偿之诉。中国国际法学者普遍认为该诉讼应被驳回,理由是基于主权平等的国家豁免原则。笔者认为将来法官判决的依据并不是国际法上的国家豁免原则,而是其国内法——《外国主权豁免法》。然而,法官做出判决的真实依据,可能既不是国际法,也不是其国内法,而是此三要素:遵循先例的普通法原则、美国国内政治的现状和法院不介入国内党争的司法传统。此外,两密二州也很可能因举证不能,无法以侵权之诉获胜。 相似文献
9.
"一事不再理"是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诉之利益"的标准之一。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程序法和实体法的交错问题。在多个请求权存在的情形中,此判断尤为艰难。当产生请求权竞合的时候,我们主张应该赋予法院一定的职责,以避免不同主张产生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在美国不法致死之诉中,除了疼痛和痛苦的损害赔偿之外,一些司法辖区还承认对另一种非经济损害享乐损害的金钱赔偿,其目的在于补偿受害人生活品质的丧失或者生命本身的价值的丧失.且在不法致死之诉中,越来越多的原告及其律师要求陪审团对享乐损害裁定金钱赔偿.我国可以借鉴美国一些做法,在侵权立法中建立起补偿死者本人之享乐损害的赔偿制度,并且裁定有限的金钱赔偿. 相似文献
11.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包括不可分割的三层涵义,即提供证据的责任、证明主张的责任和败诉的风险责任。举证责任的三层涵义在民事诉讼庭审过程中都有表现,它贯穿于法庭审理的全过程,成为民事诉讼证据的核心。 相似文献
12.
证据交换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阶段实施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制度对于实现公平与效率的诉讼目的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该制度的规定不尽合理,对当事人的证据知悉权未予充分保护:一是体现在该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的法律后果不清晰、不合理;二是该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允许当事人提交新证据,但对新证据定义不清晰。因此,我国应进一步强化证据失权,设定提交新证据的门槛,赋予超期举证一方证明是新证据的义务,并在法律中对新证据的类型予以明确界定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证据知悉权。 相似文献
13.
目前,民事诉讼过程中,绝大多数的法官在遇到证据不够充分、事实难以认定时更愿意直接适用证据规则,而不愿尝试适用自由心证制度。然而,多数现代国家认为自由心证制度是最好的证据制度,即法官应当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排除外界干扰,基于自身内心的理性和良心对案件进行事实认定,将追求客观真实作为其终极目标,只有在追求客观真实难以实现的情况下才退而求其次选择法律真实,适用证据规则。 相似文献
14.
举报权滥用主要表现为夸大事实、张冠李戴、捕风捉影、无中生有以及其他程序性滥用。其存在的原因主要是政府活动和司法活动公开性不够,传统社会过于强调对举报的保障以及对举报权滥用界定困难、打击不力。对举报权的滥用予以规制需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的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和司法活动的公开透明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滥用行为的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15.
雷雯 《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12,(4):30-34
诉讼时效是罗马法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产生的概念,其客体的界定也经历了一个从诉权到实体权利的发展过程。根据诉讼时效适用范围的理论划分标准可以看出,将请求权作为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是最为合理的,而且目前也已在学界和立法界达成了共识。但是对于各种请求权的适用问题应当区别对待,具体分析。债权请求权应当纳入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除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外,其他人身权请求权均不宜适用诉讼时效。而且就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也是利大于弊。 相似文献
16.
徐镇峰 《温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6):90-95
诉讼时效发端于罗马法,是一项沿革久远的民事法律制度,诉讼时效的核心是诉讼时效效力。关于我国大陆诉讼时效效力问题,胜诉权消灭说有其理论和实务上的缺陷。抗辩权发生说在我国未来民法典选择中具有合理性。诉讼时效效力是一个复合结构,其实质是两大效力层次的依次展开。第一个层次为诉讼时效发生的直接后果,就是当事人取得时效抗辩权,第二个层次为诉讼时效援引的结果,就是权利的消灭。实质上,各国的立法均遵循此规律,诉讼时效效力完全可以统一到这两大效力层次上。 相似文献
17.
赋予当事人双方民事简易程序选择权并没有超出现实的需要,合理的制度设计是保证其有效运行的前提.民事简易程序选择权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充分知情、选择作出前的限制规定和选择作出后的责任承担三个完备性条件.基于此,我国民事简易程序选择权应当是建立在充分知情之下当事人双方的一种权利选择,受来自选择作出之前的法定限制并给当事人带来相应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8.
李大何 《华北科技学院学报》2014,(7):104-107
空白票据,又称空白授权票据,是指票据行为人仅在票据上签名,而将票据上的其他应记载事项,全部或一部分交由他人完成的票据。而空白票据补充权是其中的核心问题。空白票据补充权是民事权利,故应从民法角度对其进行剖析。关于空白票据补充权的理论基础,主要有委任说、代理说、契约说、授权说四种。在以民法视角比较分析相关理论及支持理由之后,可知授权说最为妥当。最后,关于权利类型问题,发现在承认其为形成权,以及适用诉讼时效之间,发生了一个两难的选择。 相似文献
19.
向忠诚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06,(1)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应包括法院和行政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关系及行政诉讼参与人相互之间的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关系。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在主体、内容、客体等要素方面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行政审判权力与行政诉讼权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关系成为整个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中心和枢纽。研究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有助于正确理解和掌握行政诉讼法律规范的精神实质,有助于人民法院正确行使行政审判权,有助于引导行政诉讼参与人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 相似文献
20.
张岭梓 《太原科技大学学报》2007,28(2):119-122
在2002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确立了证据失权制度,它的设立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文章就其设立必要性、我国的相关规定及设立的建议等谈谈个人拙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