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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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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徽科技》2004,(3):46-47
根据《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下列产品经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专家评审会通过,安徽省科技厅审批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颁发《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自批准之日起享受国家和省对高新技术产品给予的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2.
《安徽科技》2002,(3):18-19
根据《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下列产品经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专家评审会通过,省科技厅审批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颁发《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自批准之日起享受国家和省对高新技术产品给予的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3.
根据《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下列产品经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专家评审会通过,省科技厅审批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颁发《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自批准之日起享受国  相似文献   

4.
根据《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下列产品经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专家评审会通过,省科技厅审批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颁发《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自批准之日起享受国家和省对高新技术产品给予的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5.
根据<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下列产品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专家评审会通过,省科技厅审批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颁发<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自批准之日起享受国家和省对高新技术产品给予的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6.
《安徽科技》2004,(3):48-50
经审核认定,下列单位符合安徽省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自批准之日起享受国家和省有关优惠  相似文献   

7.
《合肥科技》2008,(2):17-17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技术升级,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管理办法。2007年,全省共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34家,高新技术产品345项。截止2007年底,全省共有高新技术企业1141家,高新技术产品725项。  相似文献   

8.
长期以来,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对促进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创新能力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明确规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和重点新产品,从认定之日起所缴纳增值税新增部分的省、市留成部分,3年内全额奖励企业。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政策激励作用,安徽省科技厅于今年开始,  相似文献   

9.
一、进一步优化安徽省高新技术及其重点领域产业的环境 1.规范和完善高新技术产品及企业认定制度.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优惠待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作为企业享受有关政策优惠的有关依据.建议对安徽省"重点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适当放宽,即凡符合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的产品认定条件,则在其他条件方面可适当降低标准.  相似文献   

10.
《安徽科技》2006,(2):32-35
经审核认定,下列单位符合安徽省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自批准之日起享受国家和省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的优惠政策。特此公告。  相似文献   

11.
《安徽科技》2002,(3):20-23
经审核认定,下列单位符合安徽省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自批准之日起享受国家和省有关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12.
经审核认定,下列单位符合安徽省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自批准之日起享受国家和省有关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13.
关维希 《安徽科技》2009,(10):11-12
为扶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2008年4月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称《认定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称《工作指引》)等文件,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评价问题研究提出新导向、新要求和新任务。本文结合2008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分析了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价指标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促进意义。  相似文献   

14.
安徽省高新技术成果认定工作已于日前拉开帷幕。据悉,开展高新技术成果认定工作在全国尚属首次,这是省科技厅为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意见》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促进“加快发展,富民强省”的又一项重要举措。为此,本刊选摘高新技术成果认定的有关内容,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5.
《安徽科技》2006,(7):33
根据科技部《关于公布2006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2003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合格企业的通知》,安徽省共有安徽省蚌埠华益导电膜玻璃有限公司、安徽皖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宁国司尔特化肥有限公司、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叉车集团公司、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宁国中鼎密封件有限公司、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帝伯格茨活塞环有限公司等11家高新技术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至此安徽省拥有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数已达49家。  相似文献   

16.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称《认定办法》)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下称《重点领域》)的规定,为明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中各相关单位的职责,确定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费用归集标准,明晰各指标内涵及其测度方法,确保认定管理工作规范、高效地开展,特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称《工作指引》)。  相似文献   

17.
柯宣 《安徽科技》2008,(5):9-10
2008年4月24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细规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办法》规定: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享受一系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办法》,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企业须再次提出认定申请。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相似文献   

18.
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为确保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规范、有效开展,经市政府同意,“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协调小组”、“厦门市高新技术认定管理机构”于2008年8月13日成立。  相似文献   

19.
《合肥科技》2006,(9):11-12
为鼓励企业自主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产品。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市科技局积极开展了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工作。  相似文献   

20.
《安徽科技》2008,(10):10-16
为了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2008年4月和7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规定从2008年开始,全国将按新的标准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则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新政在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上部有了较大的变化。为便于安徽省各地、各行业充分认识、理解、运用这一新政,进一步推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本刊通过采访安徽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副处长刘旭,对新政进行了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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