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4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 毫秒
1.
曾在入世之时称,“直销法律的出台,必将对完善中国直销的活动、规范直销的行为,同时遵守WTO的承诺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他说,直销对中国来说,是一个比较新的东西,因为它是1990年代传到中国来的。按照WTO的承诺,在中国加入WTO工作报告中第310条我们承诺,对没有固定场所的销售制定法律。按照国务院立法计划,已经列入了行政法规立法系统,目前授权国家经贸委正在抓紧起草。他指出:直销,在许多国家,包括美国、欧洲、 相似文献
2.
3.
4.
正在进行中的直销立法在影响大大小小直销企业未来走向的同时,也牵动着千千万万直销人的神经,中国直销,风雨坎坷,自雅芳1990年登陆中国大陆始,直销在中国大陆便经历了一个从“神话”到“烽烟四起”、到“鱼目混珠”、再到“泛滥成灾”、最后是“禁止”、再后来是“转型特许”,周遭折腾的直销在中国大陆因“老鼠会”与“金字塔”而“蒙羞”了整整十三载。然而,尽管如此,直销因其特有的产品品质和科学的营销体系,总是吸引着无数营销人趋之若骛,十三年来,在国家批准转型的直销企业里,从事直销的人总共至少不下100万。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要规范管理这个群体、关注这个群体的健康发展,是我们党和国家既是经济的、又是政治的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职责。这一切,不仅仅是因为有“入世”的承诺。基于此,直销立法与直销开放必然会在经济、文化、思想、产业等领域产生强烈的震荡,中国直销,革故鼎新的时代已经来临。 相似文献
5.
冬去春来,猴年春节刚过,苦盼中国直销立法的直销公司终于听到立法春天的脚步了。2月9日,在中国贸促会举行的中美商务理事会经贸座谈会上,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透露,中国有望于年内制订直销业相关法律。2月10日,网易特约记者致电商务部外资司一位与本次立法有紧密关系的某处长,询问“直销立法会不会拖到2004年以后”时,该处长表示,“现在直销立法正在按部就班地进行,应该没有理由拖到2004年以后。”邓湛透露,由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订的法律草案,将严格区分直销与金字塔式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注重已有政策的延续;管理方式上将更符合国际惯例和中国国情;促进合法的内资、外资直销企业共同发展。而据了解,邓湛提到的“由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订的法律草案”,所指的其实就是《外商投资直销公司暂行规定》草案,出台已有一定时日。尽管其只是一份草案,部分内容还会进一步修订,但其透露出来的一些细节内容,却已经显示了中国政府在直销立法方面的重要风向。邓湛在2月9日的讲话内容毕竟只是原则性的问题,而随着一份《外商投资直销公司暂行规定》草案透露出来的内容,诸多悬疑也便渐渐浮现出来。 相似文献
6.
7.
8.
自2005年12月1日《直销管理条例》正式实施、2006年2月22日中国第一张直销牌照下发到现在,虽然只经历了短短的两年多时间,但中国的直销业界已经在或明或暗中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这些变化让身处其中的当事人或喜或愁、或激愤或沉默,但更多的是困惑和由此带来的徘徊。 相似文献
9.
现在人们—般把直销开放理解为:停止执行1998年禁传令、制定新的直销法就可以了。就此看来,直销立法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相似文献
10.
11.
IT治理是针对信息化建设、管理的科学理论与方法。用一句话表示,IT治理要求对信息化建设、管理做出组织化、制度化的安排。本刊记者走进上海浦东,通过与相关领导者、建设者、应用者、研究者等不同人士的访谈,探析浦东政府信息化IT治理的建设特色和实践经验,试图通过对应用实践的分析研究,总结归纳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IT管理理论和方法体系,让IT治理取代经验型管理,以IT治理构建高效管理体制构建和谐发展环境。 相似文献
12.
2005年9月1日,《直销管理条例》正式出台,它一方面确立了直销在中国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又为这个行业构筑了一道不可逾越的屏障,也就是说,在中国市场上活跃着的千百万直销人当中,有一部分人终于迎来了阳光春天,而另外的人则面临如下三个选择:一,退出这个行业;二,跟随原来的企业转型;三,重新选择能够拿钱的直销企业。 相似文献
13.
直销立法之后我们大多数的直销人都将面临二次选择,选择的标准就是,谁更能代表“立法后”时代的中国直销发展方向,谁更能适应在政府意愿指导下的行业规范。我想,迎接“立法后”的中国直销新时代绝不是一句空话,它必须建立在长期的思想准备、完备的竞争力整合和杰出的领导能力之上。我们之所以选择周希俭、沈涛磊团队,因为我们从他们的运作中看到了在新环境下直销团队的发展方向。自信、远见、协作、高效、专业、卓越、理性,我们把他们团队的这七种优势看作在“立法后”直销时代中挥舞的七把利剑。七剑出鞘,在七朵剑花之中,我们看到的是七种不同的希望。 相似文献
14.
光阴荏苒,在我国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颁布实施9年之际.《中国婚姻家庭法立法研究》(第二版)(以下称此书)于20lO年1月在北京由群众出版社出版.它是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苇教授在此书2000年第一版出版十年后的修订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