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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陈红雪 《河南科技》2023,(12):115-120
【目的】探索与我国数字版权竞争市场相匹配的版权平台竞争企业利益平衡机制。【方法】从著作权法市场主义视角对“转换性使用理论”进行法律分析,探究其在我国“合理使用制度”中的可行性。【结果】版权平台竞争企业需要转变经营理念,在版权的保护与流通中引入第三方介入机制——集体管理组织。【结论】通过第三方组织的协调,使得版权人、使用人能够较好地解决版权作品的供求问题,创新企业经营管理模式,明确企业责任,拓宽数字化版权作品的传播渠道,推动各方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2.
儿童电子书作为电子书种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电子书中,界面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基于这个背景,在本文的研究中,笔者主要探索了儿童电子书应用APP的界面设计,并且重点对用户需求、界面架构、流程设计以及核心功能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以期为后期的相关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以及借鉴。  相似文献   

3.
<正>按照学术界的通常说法,合理使用是排除商业性目的的。如吴汉东教授在对理解合理使用制度的论述中,认为理解该制度应当注意:合理使用人不特定;被合理使用的客体为已经发表的作品;合理使用必须有法律依据;合理使用目的是非营利性的等6个要点。在论述合理使用的条件时,吴汉东教授认为合理使用成立的条件是使用的目的是非营利性的;版权作品的性质是已发表作品;使用者所使用的部分占版权作品数量和实质性;使用的效果是不得影响版权作品的潜在市场和价值。由此可见,吴汉东教授将非营利性使用作为合理使用应当注意的第四要点和合理使用成立的首要条件。在我国,持与  相似文献   

4.
科学家研制仿真电子书电子书籍的优点很多,但很多读者不喜欢在电脑屏幕上阅读。科学家正在研制的一种仿真电子书则可弥补这个不足。据英国新闻媒介报道,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一个科研小组正在研制的这种仿真电子书,关键是一种“电子油墨”,这种“电子油墨”由一种一头白一...  相似文献   

5.
<正>在网络技术日益发展的今天,利用技术手段进行的侵权行为日趋严重,许多著作权者也开始在数字化作品中使用各种技术手段保护自己,目前广泛采用的技术手段主要包括访问控制措施和使用控制措施。访问控制措  相似文献   

6.
<正>问题的提出网络技术环境下作品容易被复制和转载。授权规则下的立法对现实网络作品的复制和转载情形无法全部规制,如网络版权的超范围转载,任意裁剪拼接,伪造新闻来源、违规洗稿、违规篡改标题等现象。这些现象是基于网络技术和特定文化与现有制度之间的分离所致。对于以上问题的回答需要对网络转载行文进行分析,网络作品和传统作品的联系和区别,网络作品转载的范围在理论上如何界定?实践中如何通过法定程序来救济,以实现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在理论路径上需要探讨转载行  相似文献   

7.
刘旻觜 《河南科技》2023,(22):120-125
【目的】分析欧盟的版权改革方案背后的立法逻辑,为我国今后版权立法引入过滤义务提供启发。【方法】以网络服务提供者版权过滤义务为研究对象,梳理其规则变动的国际走向,以比较法的视野分析并总结欧盟版权改革指令存在的问题。【结果】欧盟版权改革指令对避风港规则进行开创性的突破,但其立法框架内部问题及法律实效问题不容忽视。【结论】我国在未来的版权立法中要转变立法理念,包括注意立法与技术衔接,纠正对过滤义务性质的错误认知,平衡各方利益。同时,通过设置过滤标准差别性应对机制和完善事后救济措施,以细化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8.
王晨 《河南科技》2009,(5):22-23
在网络技术日益发展的今天,利用技术手段进行的侵权行为日趋严重,许多著作权者也开始在数字化作品中使用各种技术手段保护自己,目前广泛采用的技术手段主要包括访问控制措施和使用控制措施.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自1991年6月1日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版权司颁布并实施起已有7年了。7年来我国科技期刊稳步发展为我国科技事业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在著作权法的实施过程中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在科技期刊编辑出版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某些著作权法的问题,这些问题处理得是否妥当对科技期刊的发展有很大影响。一、对著作权法中几个概念的界定“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客体是“作品”,保护的主体是“作者”。作品的含义是广泛的,不仅有文字、音乐、口述作品,还有其它如美术、摄影、设计图纸等。文字作品主要指小说、诗词…  相似文献   

10.
戚笑雨  秦炜杰 《河南科技》2023,(17):111-115
【目的】数字出版可以有效实现对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版权赋能是提升数字出版产品价值的主要路径。【方法】在数字人文视域下系统分析当前传统文化数字出版的版权现状。【结果】传统文化数字出版存在着数字化许可壁垒、产品内容独创性不足、数字化阶段产权归属不清晰和平台运行不规范等版权问题。【结论】有必要改革合理使用制度,将转换性使用纳入立法规范;深入挖掘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内容,突出创造性;厘清数字化开发利用阶段的版权归属,赋予数字化开发利用者以演绎权;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明确数字交易平台责任。  相似文献   

11.
<正>权利用尽制度,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将其享有排他权利的某项知识产品以合法方式投入市场流通之后,则不能再控制该产品的进一步流通的一项制度。版权领域的权利用尽制度通常表现为"发行权的一次用尽",建立该原则的目的在于保护市场竞争秩序,在维护著作权人利益的同时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到损害。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网络正日益成为人们传播作品最便捷的载体。网络发行正逐渐取代有形载体的发行。这种情况下,发行权一次用尽是否适用于网络作品成为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2.
针对深度神经网络(deep neural networks, DNN)模型安全与版权认证的问题,提出了一种多用户溯源的水印神经网络模型,通过密钥驱动生成水印图像,将其不可见地嵌入待保护目标模型的输出图像中,实现DNN模型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版权追踪。在待保护的DNN模型中添加一种编解码器网络实现水印的嵌入,并使用双流篡改检测网络作为判别器,解决了模型的输出图像中可能出现的水印残留问题,提升了水印嵌入过程的不可感知性,减少了对DNN模型性能的影响,增强了安全性。此外,通过本文设计的双阶段训练法针对不同用户分发不同的含水印模型,当发生版权纠纷时,使用另一个残差网络可以从输出图像中提取水印图像。实验证明,本方法分发含水印的模型效率较高,并且即使对多个用户分发了嵌入相似水印图像的DNN模型,水印神经网络依然可以成功对模型进行溯源。  相似文献   

13.
数字水印技术可以有效保护数字产品的版权,而可见水印以水印信息为观察者所见,达到标识版权、保护数据的目的。对三维网格模型的不可见水印已有了广泛研究,但对可见水印的研究甚少。为此,提出一种建立在三维网格模型上的边界自适应可见水印算法。该算法使用Windows系统下的TTF字符库,直接输入需要嵌入的水印信息,包括汉字、英文字符、数字,通过将三维网格模型的平滑区域投影至二维平面进行预细分,以实现可见水印的嵌入。实验表明,该方法可在三维网格模型上较好地显示出汉字、英文字符及数字,边界平滑且具有鲁棒性,起到了用可见水印标识版权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王世奇 《河南科技》2023,(17):100-104
【目的】通过分析区块链技术在版权领域广泛应用而产生的“链上侵权”“无视法定许可、合理使用”等灰色地带,探究法律应如何回应。【方法】调查当前国内区块链版权行业现状,分析区块链与版权领域灰色地带的成因。【结果】区块链平台存在审查流程不规范,智能合约的法律性质不清晰等问题。【结论】可从行业规范的角度统一区块链平台的登记程序和标准入手,完善相关法规,明晰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边界,强化区块链技术服务提供者的义务。  相似文献   

15.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数字技术的日益提高,文献载体进行着一场变革,传统的印刷型文献正向数字型文献过渡.在这个过程中数字作品的版权问题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16.
贾力  杨春磊 《河南科技》2023,(20):112-118
【目的】为促进司法实践的发展,为游戏作品提供法律保障,有必要对游戏作品法律定位进行研究。【方法】运用案例分析与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我国司法实践进行分析。【结果】在司法实践中,游戏作品法律定位因纠纷所针对游戏内容与表达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且在不同时期存在着不同的问题。【结论】著作权法应该区别对待游戏的内容与表达形式,内容主要包括技术实现与画面实现两个方面,表达形式包括游戏画面与游戏音乐两部分,应将游戏的具体规则的表达归入内容中,纳入保护范围。基于司法实践中的不足和对于游戏作品保护的欠缺,倡导应该将游戏作品统一归类,在著作权法上予以规定,进行保护。  相似文献   

17.
《漳州师院学报》2020,(1):23-27
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发展在带来创作与传播方式改变的同时,大量影视作品未经发行方许可授权就通过互联网以数字化的形式被广泛传播,且侵权方式多样,追责难度较大。作为新兴技术的区块链所具有的去中心化、信息可溯源、数据防篡改和分布式共识等特征,为影视版权的确权、用权、维权提供崭新的探索路径,以此保护版权,维护创作者权益,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8.
董政林 《河南科技》2023,(11):121-124
【目的】基于目前流行的利益共享理念,从利益视角下探讨最终形式与人类作品相同但创作过程有差异的人工智能创作物是否具有可版权性,分析其作品价值应当如何归属。【方法】从激励理论和市场角度两方面,论证人工智能创作物可版权性,并思考人工智能领域版权归属的方向。【结果】人工智能创作方式,其实与人类的创作方式大为不同,几乎只有算法、模板、规则等指令输入,而没有所谓“灵感”参与。人工智能创作物的可版权性认定,实质上是在修改或者不修改现行《著作权法》中寻找平衡点。【结论】“创作”似乎已不再是人类的专属。人工智能创作物能否纳入著作权保护,应当在考虑各方利益的过程中找寻最合适的点,做出新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郭柳麟 《河南科技》2022,(16):142-145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短视频、网络直播、算法推荐等新型著作权纠纷不断增多,互联网技术与著作权保护的矛盾日益显现。虽然现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网络版权问题有所涉及,但现实中还面临很多问题,需要建立与时代相适应的、更加体系化的综合保护机制。本研究旨在分析网络著作权的新特点,探究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中的现实问题,并以此为基础,对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法律构造进行探讨,进一步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0.
巩守泽 《河南科技》2023,(3):132-136
【目的】通过分析NFT数字作品的著作权法律性质,为我国数字版权法律理论发展及司法审判实践提供建议。【方法】通过文献研究,梳理NFT数字作品及交易的法律性质,总结数字版权适用发行权的学界争议,并对“NFT侵权第一案”进行案例研究。【结果】现行版权法难以涵盖与应对NFT数字作品引发的难题与冲击,简单套用信息网络传播权容易引发理论分歧。【结论】我国数字版权法律应当及时摒弃“发行权仅适用于有形载体”的思维定式,在符合相应条件的基础上,NFT数字作品应当适用发行权及其权利穷竭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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