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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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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我国目前的行政赔偿范围进行了反思。认为我国现行的《国家赔偿法》主要以列举方式确定的行政赔偿范围,极大限制了行政赔偿范围。建议采取“概括加否定排除式”的立法模式扩大行政赔偿范围,将行政规章以下的抽象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行为和精神损害赔偿纳入行政赔偿范围。  相似文献   

2.
随着现代行政职能的强化和行政权力的扩张,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受到国家越来越多的保护的同时,也增加了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并造成损害的机率。法制社会要求国家向受害人承担行政损害赔偿责任。 法的本质在于权利,在于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对一定利益及其获得方式的确认和保障,而行政赔偿的基本功能正是对权利主体的权利提供保障或救济。尽管权利本身不是法制,权利的充分领有并不是法制的全部价值,但行政赔偿却是法制社会的重要价值体现。 首先,行政赔偿是法制社会的基本标志。国际法学家印度新德里会议,对法制概念从立法、  相似文献   

3.
行政赔偿制度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现代民主法治社会在侵权赔偿制度领域的两大重要成果,然而我国颁布施行的<国家赔偿法>对精神损害赔偿金没有作出相应规定,导致行政审判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仲裁混乱,有悖于<国家赔偿法>的立法宗旨,有损于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对行政侵权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范围、原则、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进行剖析,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4.
我国法律规定,公务员重大行政过错(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权主要由国家承担行政侵权赔偿责任,公务员基本上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不仅使得被侵权人难以寻求有效的救济途径,不利于保护国家利益,也不符合行政法实现公平的价值取向。设置公务员重大行政过错的侵权赔偿责任制度能有效促进公务员依法行政,防止公务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充分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  相似文献   

5.
职务行为是行政赔偿的要件之一,所以对职务行为的界定涉及到受害人求偿权的实现。由于对职务行为缺乏相关的科学的法律界定,实务中认定不一,影响法律适用的稳定性和统一性,因此,如何判断职务行为成为能否给予行政赔偿的关键。  相似文献   

6.
市场经济下行政赔偿已经成为弥补公民损害必不可少的方式,但是我国的行政赔偿制度却无法真正发挥作用,究其原因是因为该制度在理论预设和现实操作中的缺陷。基于以上的问题,试图在信息公开的背景下对行政赔偿的范围进行重构和探讨,并且深入挖掘其理论内涵。  相似文献   

7.
行政赔偿先行程序是我国行政赔偿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制度设计目的在于通过赔偿义务机关自行解决赔偿问题来达到便民、提高行政效率等目的。通过对行政赔偿先行程序的功能研究,进一步挖掘其内在价值,为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8.
行政赔偿责任,是指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违法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损害,而出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对其构成要讲的确切理解,可以准确地把握行政赔偿责任的内涵,更好地区分行政赔偿责任与其他赔偿责任,有利于遏制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更好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分析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时;很基本、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把握行政赔偿责任的自身特点,虽借鉴其他赔偿责任之构成要件的研究成果,但又不陷于框框,失之空泛,流于形式.L的勉强统一。当前一些研…  相似文献   

9.
徐辉 《甘肃科技》2002,18(1):78-79
我国第一次规定了国家赔偿责任制度是1989年4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94年5月12日,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这样,国家赔偿制度得到了确立,从而大大推动了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10.
依照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给相对人人身权造成损害,国家只对受害人人身权中的物质性损害进行赔偿,而对其精神性损害则不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赔偿,对这一法理问题进行分析,结论是应当对精神损害纳入行政赔偿。  相似文献   

11.
赵娜 《科技信息》2007,(26):254-255
国家对行政侵权赔偿范围的大小,反映了一个国家对其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程度,也是国家民主与法治的标尺,因此,必须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错误职权行为有所约束和惩戒,赔偿即是其中之一。完善国家行政赔偿制度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客观需要,我国自实施《国家赔偿法》以来,由于立法滞后与社会发展的矛盾,国家行政赔偿的范围过窄导致公民、法人、其它组织合法权益不能完整保护的缺陷日益突出,有待于在理论上深化认识和实践上加以完善。本文通过分析比较相关资料,先从理论上阐明我国行政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而论述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最后基于完善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目标与理念,提出相关可行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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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惩罚性赔偿的产生,体现了国家对损害赔偿这种纯粹的私法关系的干预,它最终追求的是一种实质的正义。惩罚性赔偿是一般民事赔偿的例外,它越来越受法律界的重视,我国法律法规对此亦有所涉及。惩罚性赔偿是出于维护实质正义的需要而产生的,它由经营者的不法行为、主观过错、消费者因不法行为遭受损害等三因素构成。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应确定惩罚部分的金额与损失额的比例关系,设定惩罚赔偿部分的最高限额。现行的惩罚性赔偿规定不尽合理,英美等国家的实践对我国惩罚性规定的完善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   

14.
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行政赔偿程序的完备与否直接关系到受害人能否及时获致行政赔偿。海峡两岸对此有不同的制度安排和程序设置,本文分别就处理前置、赔偿诉讼与追偿阶段展开比较分析,期望有利于大陆国家赔偿法的完善与实施。  相似文献   

15.
我国目前还没有确立相关由于行政侵权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的赔偿制度尤其是金钱等方面的物质性赔偿。确立和完善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在要求,是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是对行政权力加以有效控制的重要手段和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也是是推进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16.
行政侵权赔偿是国家赔偿制度的一部分。现行法律对行政侵权赔偿诉讼的提起规定了单独提取和一并提起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在提取的条件、时效、判决形式和受案范围等方面均存在不同或不完全相同。现行法律对行政侵权赔偿的举证责任未作明确规定,但根据实际需要和赔偿诉讼的特点等.还是可以基本分配妥当的。建议对行政侵权赔偿诉讼的立法原则和某些具体条款作进一步明确和修改。  相似文献   

17.
王慜婧 《科技信息》2007,(17):131-132
环境侵权现象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不断产生,如何对其进行救济是近几年来的热点问题,其中建立完善的环境侵权救济制度的体系对于法律实践有着重大的意义,在救济制度的研究中,环境侵权责任性质决定了承担责任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有助于责任的理清和归责。本文先界定环境侵权的定义,在此基础上根据环境侵权主体的不同将环境侵权的责任分为民事与行政责任两部分,着重论述行政侵权责任的性质,通过国家赔偿责任性质的追溯及论证,说明环境行政侵权赔偿责任发端于民事责任,又与民事责任有所不同。环境侵权责任应包括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  相似文献   

18.
行政赔偿范围是我国国家赔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界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重大意义.本文通过对我国现阶段行政赔偿范围的特点进行分析,反思我国行政赔偿范围立法的不足,提出了完善我国行政赔偿范围的相应的立法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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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从工伤事故理论出发来分析工伤赔偿与民事侵权人身赔偿的竞合关系,并结合我国立法与实践情况,为我国工伤事故救济适用模式提出建议:首先确立"工伤保险优先原则",以达到对受害职工的及时救济,再从侵权主体的角度将工伤事故法律关系分为"本单位侵权"与"第三人侵权"两种情况,并确定在这两种情况下的具体适用,以保证职工利益最大化并维护用人单位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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