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知识产权法与的不正当竞争法有着深刻的联系,它们有着共同的目标和原则,但它们又是通过不同的作用和机制来实现的.因此,必须协调两者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关系,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作用. 相似文献
2.
商标是用以区分不同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商业标志。我国实行的是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制度,对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都给予一定保护。但在保护力度上却明显以前者为重,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和范围远不及注册商标。对未注册商标规定的不明确、不完善不利于维护市场的秩序,也不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这是我国立法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标反淡化的规定存在着很多不足,商标"淡化"的概念和保护对象不明确,法律救济措施不利等,都要求必须尽快完善其在商标反淡化方面的立法,以便更好地维护驰名商标在公众心中的声誉与形象。 相似文献
4.
商业标识与经营者的商事活动密切相关,属于企业的无形财产范围。我国关于商业标识的保护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法,但此种保护是不完善的,存在诸多法律保护的空白,在实践中应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标识保护的补充作用,对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侵害他人商业标识的行为予以惩戒。 相似文献
5.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学界已有诸多论述,但往往是谁包含谁的论述居多.如果从财产权利立法的局限性入手,探讨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向立法、义务立法,则对知识产权保护有独到之处;在权利外部,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对知识产权滥用的限制.因而,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配合,才能有效地防止知识产权的跑冒滴漏,才能在权利人与竞争者、社会公众之间找到一个利益平衡点. 相似文献
6.
对未注册商标使用权法律保护的深层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通过论述未注册商标使用权的权利性质,指出未注册商标使用权是一项合法的民事权利。在分析未注册商标使用权不予以法律保护的种种理论和实践上的弊端后得出结论。未注册商标使用权应受到商标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出现了一种新型权利--商品化权。我国理论界对此的适用范围和保护尚存争议。本文通过对现有法律制度保护方法的局限性的论述,提出商品化权应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相似文献
8.
9.
解洹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1):61-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保护消费者利益作为立法宗旨之一的同时实质上并未将消费者利益保护具体化。经营者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会给消费者利益带来隐性损害,《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必要加强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其对策是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11.
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于1993年,至今已有15年了。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初,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市场体系日趋完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现行规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产生了距离,暴露出许多问题,执法工作也遇到很多的困难。因此,它的不足之处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12.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均属调整市场竞争关系的法律,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在立法思想、调整角度及调整关系等方面也存在着差异,完善我国的竞争法要充分考虑这些差异。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本文简称为《反不正当竞争法》颁行已历五年,该法在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因立法上的原因和其本身兼具市场行为法和市场秩序法的特点,使其与相关法之间难免出现适用条件难以分辨、竞合现象错综复杂的情况。本文以竞合现象的处理为核心,兼顾各相关法的适用条件,探讨《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相关法的功能协调。 相似文献
14.
2008年以来,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再次在一般条款上进行补充性立法,增加了针对消费者的不正当经营行为的黑名单条款。这不仅是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04年修改之后对消费者保护的又一次完善,更体现了德国立法者对一般条款具体化的努力。现在,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适用的具体化程度很高,大大降低了适用一般条款的安全性风险。 相似文献
15.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本文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局限及其未来发展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6.
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维护我国市场竞争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新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大量出现,谈法在立法体例、实体内容及程序方面暴露出一些缺陷及漏洞.由于当时我国还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社会主义市场尚未发展成熟,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不多见.而且由于受当时经济体制、社会生活状况、立法经验等多方面因素的局限,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调整范围、基本原则等方面存在不少缺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旧体制的转换,许多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断出现,《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对这些新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不能很好地予以规制,在层出不穷的新型的有违于竞争原则的但又界于合法和违法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面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效力明显的减损了,其效力已经脱离了其立法主旨。 相似文献
17.
未注册商标的大量存在是法律所不能忽视的现象。根据自然法理论和洛克的劳动财产权学说,未注册商标基于使用而与注册商标一样享有实质意义上的商标权。商标权具有私权性质,同时又具有社会属性,因此法律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依据同时基于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而非注册。《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应基于自然法的精神加强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而不是只侧重于对注册商标以及少数驰名商标的保护。 相似文献
18.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在于“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以竞争关系的存在为基础,若仅以直接竞争关系为前提,那么不利于经营者以及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是如果不顾及竞争关系,那么市场秩序将会遭到破坏。因此对竞争关系做出客观的界定是必要的,在承认直接竞争关系的前提下,部分间接竞争关系也可以作为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前提。 相似文献
19.
互联网在全球范围的广泛使用,对人类社会的各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法律方面,产生了一系列以前不曾想象的许多问题。对商标而言,侵权人纷纷利用这一新的技术手段,采取各种形式对商标实施淡化行为。商标淡化在我国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在网络环境下对商标实施反淡化保护的研究更是一个全新领域,尚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