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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摘要 在讨论了“碳”“炭”与“煤炭”的来历与原义后,认为“碳”与“炭”的用法可从不同角度来处理:元素C的中文名为碳;从含碳的物质(或材料)的用途区分,在一般条件下能燃烧的就用炭,不能燃烧的就用碳,对于与可燃烧物质有成因联系或衍生物也使用“炭”;对基本无争议的与“碳”“炭”有关的词,就约定俗成,继续使用;对有争议的碳与炭的用法,根据简单易用,易区别,能科学地表示其本质涵义,并易为大家所接受为原则,先根据行业专家提出建议,在行业内统一,后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提出,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使用。一、“碳”“炭”与“煤炭”的来历《科技术语研究》杂志上连续刊登了多篇关于“碳”与“炭”用法的讨论[1~7],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深受启发。本文在原有讨论[7]的基础上,对“碳”与“炭”的来历和原义加以探讨。著名地质学家章鸿钊很早就撰写过有关“煤”(“石炭”)的详尽考证文章。他认为,现今所称的煤,古称“石涅”(《山海经》),又称“黑丹”(《孝经援神契》),亦曰“黑石脂”“焦石”,又名“书眉石”。据《史记》第四十九卷《外戚世家》记载,汉时亦称炭。西汉桓宽所著《盐铁论·禁耕》中提到:“盐冶之处,大傲皆依山川,近铁炭。”章鸿钊认为,此处“炭亦即石炭矣”。后来到三国时期,又用来写字,故称石墨。东晋陆翙撰写的《邺中记》中记载,石墨也称石炭。《说文解字》中则谓:“炭,烧木余也。”这说明,在汉代时,炭就有“木材焚烧后的产物”及“煤”这两层涵义。据章鸿钊和《中国古代煤炭开发史》编写组的研究和考证,宋代以前的著作,甚至包括元明诸多著作中的“煤”字,不是今天的煤炭之意,本义指煤炱,即烟熏之黑灰。两宋时期,煤普遍被称为石炭。南宋周密讲:“霍清夫云:火浣布乃北方石炭之丝,撚而织之,非火鼠鬓(此字下为页非宾)也(按:石炭即煤,岂能成丝——原注)。”这表明,与现代汉语同义的“煤”字,至少在南宋末年就已出现。元至正二年(公元1342年),右丞相盖都忽、左丞相脱脱奏曰:“京师人烟百万,薪刍负担不便。今西山有煤炭,若都城开池河上,受金口灌注,通舟楫往来,西山之煤,可坐至于城中矣。”元代天历元年(公元1328年),有记载:“煤炭课总计钞二千六百一十五锭二十六两四钱;内大同路一百二十九锭一两九钱,煤木所二千四百九十六锭二十四两五钱。”《本草纲目》中写道:“石炭即乌金石,上古以书字,谓之石墨,今俗呼为煤炭,煤墨音相近也。”由上可知,不是“古代的石炭现今称煤”[3],而是至少在南宋末年就已称煤了。煤炭也并非“是现代汉语喜欢用双音节词才出现的”[3],至少在元代就已出现。似乎最早不是使用“碳素”一词。1925年国内出版,东京地学协会编撰的《和英英和地学词汇》中,英文单词carbon注释是“炭素”。C元素在1871年刊出的《化学鉴原》六卷本和《化学初阶》两书中,均被译为炭[2],在1925年国内出版的《和英英和地学词汇》中,也未见有“碳”字出现。查阅20世纪20年代前后出版的《地质汇报》杂志,“碳”字最早出现于翁文灏于1926年发表的《中国石炭之分类》一文中。作者将煤炭分为高碳烟炭、中碳烟炭、低碳烟炭、高碳无烟炭、中碳无烟炭和低碳无烟炭等不同的变质级别。这里的碳指的是煤炭中的含(固定)碳量。而翁文灏的“此篇先在南开矿学会出版之矿学会志发表兹复有所修正故重刊与此”,显然,碳字的出现比该文出版时间还早。1930年商务印书馆出版,谢家荣主编的《地质矿物学大辞典》(上编),收入了与碳有关的若干词条,如:carbohydrate碳水化合物,carbonaceous碳质,carbonaceous shale碳质页岩,carbonaceous slate碳质黏板岩,carbonates炭酸盐类等。当时炭酸盐类与目前的碳酸盐类表示法并不相同。1932年11月26日,当时的中国政府教育部颁布了《化学命名原则》,在所附元素表中,将第六号元素C第一次正式定名为碳。综上所述,与现今煤字同词义的“煤”字至少在南宋末年已经出现;炭素,可能是舶来品;“碳”字,作为碳元素的含义最迟出现在1926年;涉及碳字的组合词,与元素周期表有关,与外文的翻译相关;可能是1932年明确了碳是元素周期表中第六号元素的中文名。既然碳字与外来词翻译有关,与元素紧密相连,那么,笔者认为,首先确定译名原则,然后再讨论或确定词或词组的用法。二、关于“碳”与“炭”的用法从相关讨论的文章中可以看出,辞书和讨论者比较一致的看法是,碳是第六号元素C的中文名。其争议是,含碳的物质(或材料)的用名问题。笔者将从约定俗成的习惯用法、译名优先和科学地表述本质涵义等角度来讨论“碳”与“炭”的用法。其实,人们在讨论碳与炭的区别时,应该分两部分来讨论:既然对碳是第六号元素的中文名无多大异议,那么讨论含碳物质(或材料)的命名原则即可。笔者认为,碳是C元素的中文表述应该坚持,碳与炭不能偏废。废除说不可取,也不现实。应该是以简单易用,易区别,能科学地表示其本质涵义,并易为大家接受为原则来讨论碳与炭的用法。至于含碳物质用碳还是炭,笔者认为,应淡化是纯碳还是含碳混合物质的区分。譬如说石油系统应用的有机碳(organic carbon)术语,根据定义,有机碳是与有机物质有关的碳元素。岩石中有机物质的含量不易测定,常以有机碳含量来代表有机物质的含量。一般是将岩样中与有机质有关的碳转化成二氧化碳,用碱石棉吸收,换算得出碳量,即为有机碳含量。那么,可以肯定,由此得出的有机碳含量并非百分之百的有机碳含量。煤炭中的固定碳的定义是:将从测定煤样的挥发分产率所得残渣中减去灰分后的残留物称作固定碳(fixed carbon)。很显然,用这种方法得出的固定碳含量也一定不是百分之百的煤炭中碳元素含量。此外,随着观察和分析手段的提高,原来认为纯的东西也会转变为非纯的东西,所以,没有物质是完全纯的[3]。就以有人公式化表述的炭=碳(无定形炭或石墨)+有机挥发分+无机灰分+水分[4]来说,实际上,就目前已知的情况来看,以煤为例,应该是:炭=固定碳+有机挥发分+煤中矿物质(指煤中一切无机组分,而不仅仅是灰分)+水分。以碳素钢而论,也是几部分组成:碳+钢。前者去掉固定碳以后的部分,后者去掉碳以后的部分,应是相同的,都只留下碳。所以,不能说碳素钢中的碳是纯碳,煤或木炭中的碳就不是纯碳。因此,根据含碳物质(或材料)的性质和用途来区分比较简易、现实,也能基本反映其本质涵义。有鉴于此,笔者对碳与炭的用法有下列建议:1.能燃烧的物质和衍生物及其有成因联系的物质,用炭字来组合。根据约定俗成,炭字已有两千多年的使用历史。炭表述的最基本涵义是在一般条件下能燃烧的物质。煤炭、木炭、焦炭、煨炭、烂炭、底炭、磁炭等这些在一般条件下能用作燃烧的物质,用炭来组词;与上述可燃烧物质有成因联系的,如泥炭、草炭、炭质页岩等;描述上述物质燃烧状态的,如炭火;由上述物质燃烧后产生的衍生物,如炭灰、炭渣等,都用炭来组词。2.没有争议或基本无争议的继续使用。碳为第六号元素的中文名,当然可以继续使用,也适用于相关联的词组,如碳键、碳链、碳环、碳原子、碳族、纳米碳管等;距今3亿年前后的石炭纪,意为大量形成煤炭的地质年代,其实也是与煤炭有关联的词,迄今,没有任何的异议,也可继续使用;“碳酸+后缀”“前缀+化碳”及“碳化+后缀”的组合词,如碳酸钠(钾、钙、氢氨、氢钠、盐、盐岩)等,碳化硅(钠、物)等,一氧(二氧、氧)化碳等,也可继续使用。3.英文单词中带有coaly-或char的词用炭字。如炭质黏土页岩(coaly-clay shale),炭化(charring),翻译时应构成与炭组合的词组。4.应慎重对待一些辞书上用词不一,作者间有争议的用词。如碳砖、碳精棒、炭纤维[4,6]、碳纤维、碳砖[5]等。有些词,如英文carbonization,有人认为,是“有机化合物遇热分解成碳,即所谓的‘碳化过程’”[4]。就煤的形成来说,也主要是有机物质经温压作用下分解而形成煤炭,即所谓的“(煤)炭化(作用)过程”。在此,用“炭化过程”也未尝不可。“炭化或碳化这两个词在使用时可以按词义判断,也可根据英文确定”[5]。对于这些有争议的词,应组织生产这些材料的系统的专家,根据约定俗成和本质涵义诸方面,权衡利弊,根据简单易用,易区别,能科学地表示其本质涵义,并易为大家接受为原则来讨论确定。所以,对这些有争议的词,应先根据行业专家提出建议,在行业内首先统一,后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提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总之,笔者认为,在原则和指导思想上,组合词的确定应以约定俗成、译名规则和本质涵义诸方面有机协调体现为根本;以简单易用,易区别,能科学地表示其本质涵义,并易为大家接受为前提;以行业内统一为基础;对分歧较大而又确有一定道理的用法允许继续争论(或讨论)为求完美;以辞书等工具书先求统一,作为规范使用“碳”“炭”的先导,最后达到全民规范使用“碳”“炭”的目标。  相似文献   

2.
摘要 “碳”与“炭”及其组合词中的用法怎样区分,除了习惯用法外,人们对“碳”与“炭”两字的原意有不同的定义和理解,甚至还有误解,还受外文不同表述和不同的译者有不同的译名的影响。本文通过讨论“碳”“炭”用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用所表述的物质是可燃烧和非燃烧物质来区分用“碳”还是“炭”;同时,也提出了首先应规范工具书用语等解决规范化的措施和方法的建议。
一、“碳”、“炭”的概念及使用中的问题用“炭”还是“碳”来组词,用不用“碳质(炭质)”一词,尚存有很多分歧[1~3]。根据《辞海》(1999)的解释:碳是化学元素(周期系第Ⅳ族(类)主族元素),符号C,同素异形体有金刚石、石墨、无定形碳,以及C60、C70等富勒烯(因为“烯”是一类由碳和氢组成,含有C=C基团的化合物,所以,称为富勒碳更适宜[4])。在地球上,碳以游离态(如金刚石、石墨)和化合态(如石油、碳酸盐等)存在[5]。无论是《辞海》(1999),还是某些文章[1~3]中,若试图用所谓通用的定义来精确区分“碳”“炭”的用法,几乎是不可能的。“碳”字的出现是与人们揭示物质的构成和成分,不断发现存在于自然界的元素,编制元素周期表等因素有关。虽然,我国目前尚未见有报道最早出现“碳”字的时间,但是,“碳”字的出现肯定是在元素周期表出现以后,且应是舶来品。这是因为,据报道,现今所知,“碳”字在1930年《王云五大字典》中已被收入[4],更早的字典中是否有此字还有待进一步考证。这表明,在此之前的漫长岁月里,祖先们一直运用的是“炭”,而没有出现“碳”字。“碳”字显然是在元素概念出现以后才诞生的。若我们按一些作者所定义,碳是化学元素C的中文名称[1,3]。碳化硅,俗称“金刚砂”,是石英和焦炭混和,并加入少量木屑和食盐,在电炉中加热至2000℃左右而制得的化合态。碳是煤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泥炭的碳含量为50~60%,褐煤为60~77%,无烟煤为90~98%。要用精确的定义来区分在高级无烟煤与石墨的最后过渡区间,由煤“炭”过渡到石墨“碳”,几乎是不可能的。显然,其组合词,如煤炭、焦炭、泥炭和碳(炭)质页(泥)岩、碳化硅、碳酸岩等等,并不能从元素C的含量来区分,而是由于老祖宗创造煤炭等词时还没有元素的概念出现而已。与“碳”还是“炭”组合成词组,与其说是用元素碳还是别的什么来进行区分,倒不如说是约定俗成更合理;“碳”字的出现及在我国的流行是与外来词的引入有关。既然与外文翻译有关,那么,也就不能简单地对能或不能用“碳”与“炭”来组词作硬性规定,可以音译,或以意译,还可用优先译名权来论处。譬如,一度曾在各种媒体上出现频率很高的词汇:安龙与安然(公司),拉登与拉丹。这让人们搞不清是两个还是一个公司,是一个还是两个大恐怖分子。对这类音译词,似乎应该以翻译的先后来定夺。由此说来,确又很有必要规范译名与用词。下面,我们试图通过一些行业的“碳”与“炭”运用情况的分析,来讨论如何区分“碳”与“炭”的用法。二、“碳”与“炭”在一些行业中的应用炭,用于木材等焚烧后的产物,如木炭;也用于煤层自燃后的产物,如煨炭[6];在漫长的一段时期,也曾等同于炭和石炭,也即现今所称的煤[7]。外语语种及译者不同,即使相同的外文字,对炭与碳的用法也不尽相同。总的来说,两者并没有统一的用法。但是,与煤炭行业关系更近的学者大体上遵循与煤及木材等燃烧有关的就用炭,而非煤炭系统的学者更偏向于用碳。如在煤炭系统的专著及术语规范书籍中,将在泥炭化阶段,高等植物的木质-纤维组织等,在比较干燥的氧化条件下腐朽,或因森林起火转变而成的显微组分(fusain)译为丝炭,或丝煤。同样,在《中国煤岩学》[8]这样的著作中,多处出现炭质页岩一词。在《英汉综合地质学词汇》和《岩石学词典》中,也有因外文中含有“煤的”意思,所以也用炭,如,炭质黏土页岩(coaly-clay shale),也有外语词的不同而译作炭,如,炭质页岩(battie);也有与煤有关,但译时却用碳,如碳沥青(anthraxolite),这是一种类似煤的光亮沥青。煤炭行业也有例外的译名,如《煤炭科技术语》中将干基灰分等于、大于50%,到小于80%的含碳物构成的煤岩称作碳质岩(carbonaceous rock),将从测定煤样的挥发分产率所得残渣中减去灰分后的残留物称作固定碳(fixed carbon)。也有同一外文词语译名不一的,如碳泥灰岩(alm,《英汉综合地质学词汇》),炭质泥灰岩(alm,《岩石学词典》)。也有因外文词不同而译名不同的,如在《英汉综合地质学词汇》中有:炭质页岩(battie)、碳质页岩(blacks,carbonaceous shale,culm)。在地质行业,“碳质”作为构词前缀应用比较广泛,如碳质板岩、碳质放射虫岩、碳质岩、碳质球粒陨石、碳质滑石岩、碳质灰岩、碳质石英岩、碳质岩浆岩等等。下面以碳质放射虫岩和碳质球粒陨石为例,来说明碳质的含义。碳质放射虫岩(carbonaceous radiolarite),一种灰色至黑色放射虫燧石,它含有碳质色素、微粒状石英、黏土和磷酸盐。碳质球粒陨石(carbonaceous chondrite)是一集合名词,用来表示易破碎的暗淡黑色球粒石陨石。其特征是:存在黏土型水合硅酸盐矿物,常为细粒的蛇纹石或绿泥石;含有相当数量的各种各样的有机化合物,如碳氢化合物、脂肪酸、芳香酸、卟啉。根据组成成分的不同,可分为三类:类型Ⅰ含有大量水及有机物质(3~5%化合碳,24~30%烧失量);类型Ⅱ的成分介于Ⅰ、Ⅲ之间(12~24%烧失量);类型Ⅲ含有高温矿物及一些金属成分(2~12%烧失量)。由此可以看出,碳质作为组合词的前缀,不仅广泛应用,而且含义不一。碳的含量可以是一个很大范围的变值:可以仅仅含有碳质色素,如碳质放射虫岩;也可以有不同的碳含量,如三种类型的碳质球粒陨石。三、规范使用“碳”“炭”二词的措施综观“碳”“炭”两词及其组合,我们不难看出,总的说来,煤炭、木炭、焦炭和炭质页岩等,大凡用“炭”或以“炭”字来组合的词组,其表达的基本上是可燃烧的物质。碳砖、碳素钢、碳酸盐等,基本是非燃烧物质。因此,以可燃烧和非燃烧物来区分用“炭”还是用“碳”,这既继承了传统,遵从了约定俗成,又基本符合目前的运用“炭”“碳”的实际。在实践中,遵从习惯的用法还是不可避免的。譬如,像碳素钢,亦称“碳钢”。含碳量低于2%的铁碳合金的总称。按含碳量分为:低碳钢(含碳0.10%~0.25%);中碳钢(含碳0.25%~0.50%);高碳钢(含碳0.60%以上)[5];泥岩:有机碳含量百分之零点几到百分之十几的都有,对一般湖相泥岩来说,有机碳大于0.4%就是生油岩,小于此值者为非生油岩;有机碳大于1.0%者可称为好生油岩[9]。我们没有必要教条地将含有机碳者必称为碳什么的名称。石油、有机岩这种名称司空见惯,早已习惯,是无人质疑的用语,不必再给与碳有关的什么定义或规范。综上所述,碳字的混乱应用与外语语种和不同译者等因素相关,还有约定俗成、权威效应等多种影响因素。我们提出,用“炭”或以“碳”字来组合词组,以其表述的物质能否燃烧来衡量,能燃烧者用炭字来组合,不能燃烧的用碳字来拼接,含有机碳的也未必非用碳字来表述,如石油和有机岩等。由于长期以来“碳”、“炭”的用法缺乏规范和统一,加之各行业制定的行业规范用语间也存有差异,所以,碳与炭的规范用法可能因行业的不同而应有不同的规范措施,用碳还是用炭,用碳(炭)质还是取消,不可能以一个简单的定义来囊括,并使之实施,譬如,碳质作为构词的词素,显然在地矿系统是不可或缺的。我们应确定外来词的译名规则,是意译还是音译,是遵从先译者为准,还是别的?我们若能做到申报专利式的方式,对于新的外来词,只有未申报译名的才能再有新译名,就能统一外来词的译名。但是,这恐怕一时难以做到。那么,我们目前是否可以在名词审定委员会确定译名后,让各大出版社,尤其是词(辞)典出版时用统一的术语。因为,大多数人往往需借助(双语)词(辞)典翻译,这种工具书的规范是保证最后全体用词规范的最好途径。用词的规范任重而道远,如岩心和岩芯,规范了多少年,有的书上还出现岩芯两字。不能认为有个名词审定委员会,有过几次讨论就能实行规范了,我们应做更多深入细致的调查和推广工作。  相似文献   

3.
“炭”与“碳”在化学、化工、能源和材料等专业的图书和资料中是很常见的两个字。本来它们本身的含义是很清楚的,无论是语言学家、科技专家还是一般读者都不会产生混淆和异议。但是,在用它们构成某些词时,使用者,尤其是某些专家,在用“炭”还是“碳”的问题上意见不一,甚至大相径庭。其后果是这些词在各种不同的出版物(甚至同一种出版物)上有用“炭”的,也有用“碳”的,有时还会使句子表达出现错误,既造成读者尤其是“外行”读者的理解误差,又造成了公开出版物用法“混乱”不一的现象。因此,将这二字的构词用法作一专题讨论实属必要。由“炭”与“碳”组成的词很多,其中大部分在两字的使用上不易混淆;但有一些词“炭”“碳”混用、乱用,多年来争论不休。下面就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由“炭”与“碳”组成的词的用法,及一般判断原则、使用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然后将一些经常遇到的、难以判断的情况提出来供讨论。一、“炭”与“碳”使用的一些基本原则1.“炭”与“碳”两字中,“碳”指的是碳元素C,是“看不见,摸不着的”;“炭”多指那些“看得见,摸得着”或带黑色的实际物质。在判断使用“炭”或“碳”时可作为依据。2.英文char-派生的词如charring,charcoal等翻译出的词均应为“炭”。3.明显使用“碳”或“炭”的词,它们的派生词也使用同一个字。4.已形成约定俗成的词,使用时遵从习惯用法,包括专业和行业用语,及固定搭配。5.其他一些必须分别使用“炭”或“碳”的情况。二、“炭”与“碳”的含义及其常见词或词组以下主要是各专业出版物上基本不产生分歧的用法:1.“炭”字基本含义及用其组成的词炭:①木炭 ②煤 ③像炭的东西。由“炭”组成的词基本为下列两种情况。(1)由炭本义引出的词。常用的如:煤炭 木炭 炭火 焦炭 泥炭 草炭 骨炭 炭精(炭精灯、炭精条) 炭浆法 炭弧灯 炭蜡 炭渣 炭粒 炭粉 炭膜电 位器 炭尘 炭包 白炭(软炭、土窑炭) 黑炭(硬炭、钢炭) 沉积炭 药用炭 AR炭 CP炭 特殊炭等。尤其是化工及材料中最常用的活性炭、热解炭、炭黑等,它们用“炭”,而不用“碳”。(2)专用词。这种情况主要指专业用语及多年沿袭的用法。如:生物医药专业:炭疽(炭疽杆菌 炭疽病 炭疽热);催化剂专业:积炭 析炭 结炭 残炭(残炭量 残炭器 残炭值) 铂炭(或钯炭)催化剂等;其他:石炭纪 石炭酸(即苯酚) 炭青质 炭质岩等。2.“碳”字基本含义及用其组成的词碳:指碳元素C。“碳”在组成的词中,主要表达“碳元素”的意思,如:碳链 碳环 碳原子 碳族 含碳量 铁碳合金 碳-碳双键 碳源 碳宾 渗碳 增碳 减碳等。“碳酸×”、“×化碳”及“碳化×”产生的物质名词,如:碳酸钠 碳酸钾 碳酸氢铵 碳酸氢钠 碳酸盐 一氧化碳 碳化硅 碳化钠 碳化物等。三、需要讨论的几个问题以下提出的是在各种出版物中“炭”与“碳”混用,并尚无定论,而且经常出现的问题,应该进行讨论,得到明确、统一的意见:1.“碳化”与“炭化”碳化:①carbonization干馏②carbonation碳酸化。(《化工辞典》,下同)例:××加石灰成型并经碳(酸)化而成。配煤是炼焦或碳化前的煤料的准备过程。炭化:carbonification;char(r)ing有机质受热分解留下残渣成炭过程。例:××物质在200℃开始炭化。将烃类气体炭化直接蒸镀在人工关节的运动磨损表面。浓硫酸能使木材炭化。这两个词在使用时可以按词义判断,也可根据英文确定。两词如果用错了,词义就变了,句子概念会发生变化。2.“碳素”与“炭素”碳素:碳素钢(含碳元素的钢),低碳钢;炭素:炭素铅芯(木炭粉、炭黑、黏土制成),炭素电极(电化学专业词),炭素油墨及炭素墨水(炭黑及染料组成)。这两个词在使用过程中有向“碳素”过渡的趋势,很多地方已用“碳素墨水”,但在煤炭行业和电化学化工领域一般还用“炭素制品”、“炭素电极”等。一般来说,“炭素墨水”是黑的,因其中含炭黑;而“碳素墨水”有可能不是黑的,因为它含“碳元素”就可以了。同样“碳质”和“炭质”的使用也存在上述问题。3.“炭砖”及“碳砖”在《化工辞典》中使用“炭砖”,在《辞海》中使用“碳砖”;从定义上看“含碳88%~90%,以焦炭、无烟煤或石墨与焦油为原料,经混合、成型,在还原焰中烧至1450℃而成。”(《辞海》)。我们认为用“碳砖”比较合适,因为经烧结它已成为一个复杂的碳化物了。4.“无碳复写纸”“涂炭复写纸”由炭黑等制成,要用“炭”;另有“增炭过滤纸”也因填活性炭而用“炭”。“无碳复写纸”从它一问世就用“碳”,并沿袭下来了。根据其实际情况,有人也曾试图改用“炭”,但未得到认可,因为它的显色物质为活性白土、酚类物质,当然有含“碳”的物质。5.“碳纤维”和“炭纤维”作为用高分子物质生产的纤维材料,在化工和高分子行业,一般都使用“碳纤维”,这是多年的习惯用法,虽然原有“活性炭纤维”的叫法(《材料大辞典》),但近年来已将其理解成“活性的碳纤维”而趋向于用“碳”。同样的情况还有“玻璃碳”、“纳米碳管”等。总之,对于由“碳”和“炭”构成的词的用法,尤其是上述这些涉及面比较广、出现比较多的现实问题,有必要经过广泛的讨论,得到统一的认识,指导今后的工作。  相似文献   

4.
关于“碳”“炭”二词的用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碳是化学元素C的中文名称,左旁“石”字表明碳是一种非金属元素。它有不定形碳、石墨及金刚石等同素异形体,各自有恒定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炭是概括的工业性名词,我国人民用炭这个字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如煤炭、木炭、焦炭等。煤炭在古书中称为石炭,简称为煤。煤有不同种类。根据固定碳及挥发分含量的不同,有褐煤、硬煤(无烟煤)及烟煤。后者又分为气煤、肥煤、瘦煤及炼焦煤等。同类煤的化学成分及物理和化学性质随产地而异。同一产地同一煤层,而不同的采煤工作面,所采的煤的化学成分及物理和化学性质不尽相同。木炭随所用的木料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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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探讨“炭”与“碳”的渊源和区别,并提出使用范围和正确使用的方法。“炭”与“碳”二字,一个不带“石”旁,一个带“石”旁,显而易见其字的结构是不同的。目前在一些科技文献中,“炭”与“碳”有时混用,意思表达不清,甚至产生误解。“炭”与“碳”到底有什么区别,如何才能正确使用呢?首先应弄清两字的渊源和原义,再考虑实际使用情况及习惯,确定一个比较科学的区分原则。一、“炭”字的来源和原义“炭”字,从东汉许慎著的《说文解字》,到《康熙字典》及至近代的《辞源》、《辞海》等经典词典上均有此字。它的第一项字义是“木炭”。《说文解字》[1]中说:“炭,烧木余也。”用白话文来说,是烧木不尽之余,即木炭。且《说文解字》上说炭“从火”,《康熙字典》和《辞源》均将炭字放在“火”部,可能是考虑有烧木之意。《周礼·月令》道[2]:“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本草纲目》谈到:“煎药焙火宜用麸炭。”唐代诗人白居易的著名诗篇《卖炭翁》的第一句就是,“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明白地指出炭是薪材烧成的。“炭”的第二项字义是“石炭”,即煤。《正字通》[2]上说:“石炭,即今西北所烧之煤。”《前汉·地理志》也谈到:“豫章郡出石可燃为薪。”以上都表明石炭即煤。日语中的汉字“石炭”也是指煤[3],大概是我国古代汉语传入日本所遗留下来的。“炭”的第三项字义是近代对炭素材料及制品的总称,如焦炭、炭砖、炭糊等等。此外,在古代《玉篇》中有:“炭,火也。”《孟子》(公孙丑)上:“炭,墨也。”在汉代还有以“炭”为姓的。二、“碳”字的来源与原义《说文解字》、《康熙字典》及《辞源》上均无“碳”字,只有《辞海》[4]和《现代汉语词典》[5]才有“碳”字,可见“碳”字是近代才创造出来的。现代汉字比古代的多。我国的汉字是在历史发展中不断创造出来的。新创造的字,只要流行开来,大家认可,就逐渐定型。化学上很多字就是本世纪20年代创造出来的。那么“碳”字到底是什么时候创造出来的呢?我国翻译西方近代化学著作,始自近代化学先驱和杰出的开拓者——徐寿[4](1818~1884,江苏无锡人),他与英国人John Fryer(付兰雅,1839~1928)合作,介绍和翻译了《化学鉴原》(六卷,1871年刊)。与此同时,广州博济医院美国医师嘉约翰(Kerr John Gla)和中国学者何了然也合译了此书,书名为《化学初阶》(共四卷,1870年刊)。当时已知的64种元素的名称,《化学鉴原》与《化学初阶》的译法基本相同。金属元素都加“金”旁,如锂、镁、锰等;非金属元素有加“石”旁的,也有不加“石”旁的。如“磷”,两书均译为“燐”;“硅”,《化学鉴原》译为“矽”,《化学初阶》则译为“玻”。对于“C元素”两书都译为“炭”。可见当时还未采用石旁的“碳”。到本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开始出现带石旁的“碳”字。如《王云五大词典》[6](1930)就收录了这个“碳”字,但指明其唯一意义是符号为“C元素”的名称。其所附的中英文名词对照表中,在“carbon”下只注明“炭质”一义,即“炭原质”(C元素)。1932年11月26日,当时的政府教育部颁布了《化学命名原则》[7],其第七条把已通行的化学元素的订名原则加以总结,规定为:“元素之名,各以一字表之,在寻常状况下为气态者,从气;为液态者,从水;金属元素之为固态者,从金;非金属元素为固态者,从石。”其所附元素表把第6号元素C第一次正式订名为“碳”。1979年出版的《辞海》和《现代汉语词典》,在“碳”字字条下明确指出“碳”是一种化学元素,没有其他解释。1980年中国化学学会颁布的《无机化学命名原则》和《有机化学命名原则》[8]上规定,“碳”就是C元素。综上所述,“碳”字是本世纪初西方近代化学传入我国,翻译家翻译时创造出来并流行的,1932年颁布的《化学命名原则》正式确定C元素用“碳”字表示。三、“炭”和“碳”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混乱的原因由于古代汉语中就有“炭”字,此字的使用没有疑义。当西方化学传入我国后,由于“碳”与“炭”两字字义有所区别,因而出现了使用是否正确的问题。在经典词典中,除《说文解字》、《康熙字典》、《辞源》上只有“炭”字,没有“碳”字外,《辞海》、《现代汉语词典》中对“炭”和“碳”的字义都说得很明确。《英汉牛津大词典》、《英汉化学化工词汇》、《英汉科技大词天》、《俄汉词汇》等工具书中,对“炭”与“碳”的使用基本上是正确的。如《英汉化学化工词汇》[8]中,含有“碳”和“炭”的词条有200多条,其中关于元素C的条目,都用带石旁的“碳”,如碳环、碳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化硅、碳化钙……等。关于“炭”的条目,如木质炭(carbolignius)、炭黑(carbon black)、活性炭(activated carbon)、炭砖(carbon brick)、炭精棒(carbon stick)等等。但有少数是用错了的,如碳纤维(应为炭纤维)、碳灯丝(应为炭灯丝)等。目前科技文献中,特别是炭素行业的资料中,对“碳”与“炭”使用比较混乱。究其原因:第一是国家对科技名词的定义及使用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做得不够。1932年颁布的《化学命名原则》和1980年颁布的《无机化学命名原则》只规范了“碳”表示C元素,国家对“炭”与“碳”的定义和区别,及使用范围与方法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第二是科技人员在使用“碳”和“炭”字时,态度不够严谨,没有深究它们的区别,而习惯成自然地随便使用。甚至有些科技人员误以为“碳”与“炭”没有区别,可以互用。第三是翻译人员的疏忽和粗心,按文而译,将国外科技资料中“炭”与“碳”的混淆引了进来。第四是刊物编辑没有把好关,给“炭”与“碳”的混用起了传播作用,更加剧了它们的混用。四、“炭”与“碳”的区别关于“炭”与“碳”的区别,由前述可知:(1)从本义上看,“炭”最初的本义是木炭、煤,它是物质的名称。而“碳”字被创造出来是表示元素周期表中的第6号元素(C),它是元素名称。(2)“炭”所指的物质是混合物,如木炭、焦炭、煤炭、炭黑、炭纤维等,它们的成分中除C原子外,还有别的物质。而“碳”所指的物质是C元素的单质或化合物。如碳的同位素碳12、碳13、碳14;碳的同素异构体金刚石、石墨和卡宾碳;碳的化合物,碳化硅、碳化钙等。此外,自1985年以来发现的C60、C70[9],均可称为“碳”。(3)“碳”是在化学名词中使用。凡是与碳元素、碳原子有关的词语应用“碳”字,如碳键、碳链、碳氢比、碳化镁等。而“炭”是在工程及材料的技术术语中使用。凡是与炭石墨材料和生产工程有关的词语,一律用不带石旁的“炭”字。五、建议鉴于目前科技界、特别是炭素行业,对“炭”与“碳”的字义弄不清,使用混乱的现实,建议国家科技有关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讨论并制定出一个文件,给“碳”与“炭”下一个科学的定义,指出其区别和使用范围,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把有关“碳”和“炭”的名词及技术术语的词条确立下来。以便科技人员有章可依。同时希望科技人员、翻译、编辑均应遵守文件精神,正确使用规范的“炭”与“碳”字的名词和技术术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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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碳”与“炭”是多学科使用的常用字,由它们组成的一些名词长期以来使用较为混乱,不利于科技交流。本刊曾组织了“碳”与“炭”用法的讨论,刊登在2002年第4期上,之后又广泛征求意见,得到了广大科技工作者和语言文字工作者的大力支持。现将部分来稿和反馈意见摘要刊出,以供参阅。一、“碳”与“炭”的区分碳是元素C的中文名称,是109种元素中的重要一员。元素碳可以与其他元素结合成碳化合物,碳化合物用化学分子式表示其化学组成并可计算其恒定的含碳量。凡涉及元素碳单质及碳化合物的名词均用碳字描述。碳用以描述元素碳及其化合物的物理及化学性能。根据我国古时沿用的习俗,炭是含碳为主、掺入杂质的混合物的总称。一切自然界存在和人工制备的含碳混合物质均称为炭。它没有固定的化学组成,所含的碳和杂质均无恒定的含量。炭的杂质主要是多种氧化物组成的灰分,氧化物的种类也不恒定。炭用以区分各种含元素碳及杂质的炭的类别。自然界存在的和由矿石提炼的黄金含银。含银量越少,黄金的颜色越趋向红赤,无银的金称赤金。碳相当于赤金,而炭则相当于黄金。总之,碳是单质的纯元素,而炭则是元素碳混入其他杂质但无固定化学组成的混合物。二、常见的“碳”词1.无定形碳:元素碳的同素异形体的第一种。第二种是六方形的石墨;第三种是立方形金刚石;近有人称第四种是碳60(又名富勒烯)。2.碳键:描述元素碳原子间的化合价。3.碳链、碳环:描述元素碳原子间的结合方式。4.碳官能团(又称碳功能团):决定有机化合物的化学特性的原子或原子团。5.碳化:有机化合物加热分解,析出的元素碳称析碳(又称沉积碳)。析出反应则称碳化。6.碳化钙、碳酸钠、二氧化碳、碳水化合物:无机及有机碳化合物。7.碳钢:钢以元素命名,如硅钢、锰钢、碳钢等。8.脱碳:向钢液吹入氧气,碳以一氧化碳气体逸出,降低了钢液的含碳量。9.增碳:将木炭粉投入钢液,木炭的碳溶入钢液,增高了钢液的含碳量。木炭的灰分熔化,上浮进入熔渣与钢液分离。10.渗碳:齿轮的轮齿应耐磨,含碳应较高。而齿轮中心应有韧性,含碳应较低。用渗碳工艺解决此问题。将木炭粉撒满轮齿部分,在密闭器皿中加热一定时间,木炭的碳扩散到轮齿中,提高该部分的含碳量。木炭的灰分变成灰白色粉末遗留在轮齿表面上,然后将处理后的齿轮进行淬火处理,即得到外部高碳耐磨、内部低碳韧软的齿轮。11.化学纯碳、分析用碳:纯度达99.9999%,用作科研及制备光谱仪石墨电极的“元素纯碳”。所用原料有几种:(1)最纯的天然石墨或无烟煤;(2)有机化合物在特殊条件下热解碳化的析碳;(3)电弧高温挥发的碳蒸气冷凝的碳胡须等。这些原料再经多次的物理及化学方法提纯处理。三、常见的“炭”词1.天然燃料及地质名词:煤炭(古称石炭)。泥炭——含少量煤炭的泥土,有时可用作燃料。炭质页岩——含少量煤炭的层状岩石,不能燃烧。石炭纪——中古期盛产煤炭的地质年代。2.燃料、原料:焦炭、木炭。3.工业材料:炭黑——由有机化合物或果壳(核桃壳、栗子皮等)经热解碳化而制得。后者的炭黑灰分较多。活性炭、医药用炭——由炭黑经蒸气或药剂处理而得。4.工业用器具和产品:炭电阻器、炭砖、炭电极、炭块、炭刷、炭毯、炭布、炭手套等。5.日用品:炭(复写)纸、炭(复印)粉、炭笔、炭黑墨水等。四、“碳纤维”与“炭纤维”由于所用原料不同,制备条件不同,含碳纤维可分碳纤维及炭纤维两种。在真空或高度净化大气和采用催化剂的条件下,热解碳化碳氢化合物得出碳的胡须或较长的纤维结晶,因含杂质微量,可称为碳纤维,经石墨化后,可以制作宇航或国防工业的高要求器件。在大气中热解碳化人造纤维,得到黑色的炭纤维,可用以织制炭布或炭毯。五、carbon的中文译名英文carbon的中文译名有两种。即按上列方法根据具体情况分译为“碳”或“炭”。适当的译词列举如下:carbon bond 碳键carbon chain 碳链carbon monoxide 一氧化碳carbon CP(chemical pure carbon) 化学纯碳carbon AR(analytical reagent carbon) 分析用碳carbon black 炭黑active carbon 活性炭carbon brick 炭砖carbon electrode 炭电极carbon blanket 炭毯文末,还有两点需要特别说明:1.炭疽、骨炭、白炭等名词与上述“碳”“炭”的区分无关。2.石炭酸学名为苯酚,系由煤炼焦的附产物,与本文关系不大,故未列入本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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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本刊石磬“也谈碳与炭”[1]一文,有所启迪。现就符合习惯用法及考虑科学涵义两方面,再论“碳”“炭”二词的用法,以作笔者1999年在本刊发表《关于“碳”“炭”二词的用法》[2]一文的补充。一、问题的提出碳、炭二词用法的分歧在国内冶金工作者中是这样引起的:为了提高炼铁高炉炉缸的寿命,人们采用了含碳耐火砖;电炉炼钢及熔盐电解炼铝需用含碳电极,以导电;为了抗酸、抗碱、抗高温,许多炉内构件需用含碳纤维的制品。因此部分冶金学者认为既然是含碳物质,上列制品则应分别称为“碳砖”、“碳电极”及“碳纤维”。另有一部分冶金学者的意见是我国沿用“炭”字已有长久历史,上列用品应称为“炭砖”、“炭电极”及“炭纤维”。由此,“碳”、“炭”二词应用上引起争议,致使国内文献对“碳”、“炭”二词的应用比较混乱。例如1994年出版的《材料大辞典》[3]中,carbon fiber为碳纤维,而activated carbon fiber则为活性炭纤维。carbon brick为碳砖,而activated carbon为活性炭。这里carbon译为“碳”还是“炭”,这个矛盾如何解决?究竟“碳”、“炭”二词有无不同?其差异何在?可否将碳、炭二词取消其中之一?这些都是待商榷决定的问题。二、碳是一种化学元素,碳=100%C化学元素C的中文命名为碳,即碳是100%C。碳有三个同素异形体,即无定形碳、石墨(六方晶系)及金刚石(立方晶系)。每个异形体有各自恒定的性质。无定形碳在空气中易燃,充作发热剂及还原剂,在密闭条件下通电加热到1500~2000℃,可得到石墨。石墨化程度随加热温度及时间而异。石墨能耐高温,在空气中难燃,但在2000℃以上则升华挥发,在氧气中也可燃烧。石墨能导电,导热性也高,又能抗酸性或碱性溶液的浸蚀。透明金刚石有五色灿烂的光彩,是最硬的物质。金刚石砂可制成切割金属的刀具。碳有3个同位素,其中14C考古学家用以测估文物的历史年代。三、从化学组成看“炭”的科学涵义燧人氏钻木取火,未完全燃烧的黑色遗留物,古人称之为木炭。考古学家证明,春秋时代国人已知冶铸青铜器皿、刀、剑的技术。用木炭供热熔化天然铜,或还原风化的含杂质的铜矿,得出青铜铸品。战国时代铁器出世。由于需更高的温度铁矿才能还原成铁,国人又发明用煤炭筑土窑烧制焦炭,充作供热及还原剂。这样,木炭、煤炭及焦炭三种燃料的“炭”字已沿用两千多年之久。那么,“炭”字从化学组成看,有哪些涵义呢?烧制木炭的原料是木材。木材含有大量的高分子聚合的有机化合物,主要是纤维素及木质素,又含无机化合物灰分及水分。有机化合物通过光化作用在大气中成长,而灰分则自土壤中吸取。炭窑中的还原气氛使木材不能全部燃烧。有机化合物遇热分解成碳,即所谓的“碳化过程”(carbonization)。木材中的灰分全部留存于木炭中。同时木炭在储存期间又吸入大气中的水分。木炭中含有H、O、N等元素说明木炭尚含有少量的能挥发的有机化合物。由以上木炭的化学组成足以说明,木炭是以碳为主、含有多种不恒定成分的杂质的混合物。同时,随着木材种类(软木或硬木)不同,同一树种,树枝和树干部位不同,以及炭窑中由于火焰分布不均,温度不同等因素,所烧成的木炭含碳量也不尽相同。木炭中的灰分包含各种金属氧化物,形成硅酸盐化合物或互溶成为固溶体。煤炭古称石炭,是古代植物遗体深埋地下,经长期的高温高压的煤化作用生成的。煤炭灰分来源于植物本身全部的无机物质,又含有沉积过程中由风力或流水搬运的矿物杂质,因而煤炭的灰分可高达40%。煤炭有多种多样。根据产地、煤层及采煤工作面的不同,煤炭的化学组成在很大范围内波动。即使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不同时间采得的煤块,其含碳量也有差异。煤炭灰分尚含有MnO,V2O5,及微量的稀有金属氧化物。焦炭是由炼焦煤料经干馏焦结(900~1050℃)炼制的可燃固体产物。炼焦煤料由4种烟煤,即气煤、肥煤、焦煤及瘦煤配合而成。焦炭是高炉炼铁必需的原料。通过煤料配比可以提供高炉需要的低硫、低灰分,高发热值及高抗压强度的高质量焦炭。以上对木炭、煤炭及焦炭的化学涵义进行的分析可以看出炭、碳不能等同,它们的区别可用下列式(1)表达:炭=碳(无定形碳或石墨)+有机挥发分+无机灰分+水分 (1)也即:炭=碳(C)+C,H,O,N,S等有机物+SiO2,Al2O3,Fe2O3,CaO,MgO,MnO,TiO2,V2O3,SO3,P2O5等无机物+水分 (2)由上看出,炭是以碳为主并包含多杂质的混合物。多杂质的意思有二:一是杂质种类多,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有金属与非金属氧化物组成的灰分,又有水分;二是杂质的量相当多,而且在大范围内波动。特别是灰分的杂质很难与独立存在的碳分离。因此,如果说炭是黑色易燃的物体则不大准确。因为焦炭是银灰色,而有的煤炭呈金属光泽。木炭、煤炭及焦炭是易燃物,是由于它们含有无定形碳。后者一经高温处理石墨化后,则变成耐高温而在空气中难燃。所以易燃难燃不是碳的特性。四、工业上含碳的制品应称炭制品根据碳、炭关系式,木炭、煤炭及焦炭可称为炭材料。由炭材料制备的工业上含碳的制品应称为炭制品。烧制含碳耐火砖的原料有无烟煤、焦炭或天然石墨(含有灰分)。配以沥青或无机黏合剂,经粉碎、混合、压型及烧制,烧成耐火砖,原料中的灰分全部留在砖内,因窑内还原火焰温度不超过1000℃,可能遗下一小部分挥发性的有机物,砖内的碳也停留为无定形碳,因此必须使砖冷到室温,方能从窑内搬出,否则红热的砖取出后将自燃。在高炉炉缸使用过程中,砖中的碳将逐渐石墨化。此类含碳耐火砖由炭材料制成,当然应称为炭砖。制备含碳电极的原料与炭砖相同,它们也应称为炭电极。电炉炼钢所用的电极的石墨化程度应较高,而自焙炭电极则在向电炉内下降过程中逐步石墨化。电极所含的灰分在电炉冶炼过程中熔化进入炉渣。含碳纤维主要由再生纤维、合成纤维、沥青纤维等多种人造纤维经热解碳化制成。造丝和碳化通常在大气或隋性气体中进行。气体中含有尘埃,所以纤维内留有少量灰分无法去除。随着原料、造丝工艺及碳化条件(包括温度、碳化速度及环境)的不同,纤维所含的碳量在90~99%范围内波动。含碳纤维为符合习惯应称“炭纤维”。所织成的成品应称炭制品,如炭布、炭毯等。炭纤维中炭和碳的关系可由式(3)表达:炭=碳+有机化合物(未碳化)及分解物+无机物(灰分,来自环境)+水分(吸自大气) (3)石墨化的炭纤维不吸水。由于高温,石墨化的炭纤维含未碳化的有机化合物及分解物也较少。由有机化合物经热解碳化的炭黑,其中炭、碳的关系也由式(3)表达。五、哪些名词用“碳”化学元素C(碳)和其他元素结合成碳化合物,如碳化钙、碳酸钠等。凡涉及元素C的化合物名词都用“碳”。以碳命名的钢称碳钢,又称碳素钢。后者实际上是plain carbon steel合金的译名。“素”意为“单纯”,说明只含碳而不含其他合金元素。研究碳原子结构关系的名词用“碳”,例如碳键、碳链、碳环等。为提高机械零件表面的耐磨性,采用渗碳法(cementation,carburizing)提高表面层的含碳量,再经淬火热处理提高硬度,从而增加其耐磨性。该方法采用粉状木炭(焦炭或无烟煤)覆盖需加硬的部分,在高温下加热一定时间,木炭中的碳原子扩散固溶于铁原子中成为奥氏体,但木炭中的无机物灰分则遗留在外(当然,木炭中的有机物及水分挥发逸散)。此物理过程称为渗碳而不能称为渗炭。转炉炼钢吹炼末期,钢液含碳较低。如欲炼高碳钢,则向钢包中钢液投入粉状木炭(焦炭或无烟煤),木炭中的碳溶入钢液,而其中的灰分则溶入熔渣。此物理过程称为增碳(recarburization)而不能称为增炭。又如炼钢过程是降低铁液中含碳的氧化过程。此化学反应称为脱碳(decarburization),因为是碳和氧的化学反应。至于有机化合物加热分解沉积成碳的碳化反应(过程)(carbonization)绝不能称为“炭”化,因为分解沉积的是碳。后者和未分解的原有机物,部分分解的新有机物,环境带入的无机灰分以及自空气吸入的水分,合并组成含碳物质,根据用字的习惯,此有杂质的含碳物质称为“炭物质”,例如炭黑,活性炭等等。六、高纯碳及原子级碳“金无足赤”,古有名言。自然界存在的天然金含银、铜,天然铜含锌、锡,最纯的天然石墨仍含3~4%灰分。但化学家经常在研究发明元素提纯的各种方法。例如光谱纯石墨电极是由光谱纯或高纯碳制得。所谓“高纯”系指高于“化学纯”的纯度,也即大于99.9999%C、小于1ppm杂质的C,因而称为碳。原料通常采用石油焦。近代发明碳60(C60,富勒烯,fullerene),系由60~70碳原子组成的内空外呈球形的结构体。曾有学者建议称为碳的第4个同素异形体。但尚无定论。纳米碳管是由小于50纳米的,由1至几个碳原子自弯成管的碳结构体。它是由特殊方法,用高新技术和设备,在特殊条件(高温、无尘埃的真空或氩气)下制成。七、碳、炭二字应予分别选用在已发现的109种元素中,其中气态元素11种,如氢、氦、氮、氧、氯、氩等,均冠以“气”首。液态元素两种,即溴、汞,两字带有“氵”及“水”。固态元素分两类,即非金属固态元素10种,如硼、碳、硅、磷、硫、砷等,诸字均带有“石”旁;金属固态元素86种,即金、银、铜、铅、锌、铁等,诸字除金外,均带有“金”旁。非金属元素和金属元素主要的区别之一是:非金属氧化物与水化合成酸,其氧化物呈酸性;而金属氧化物与水化合成氢氧化物,其氧化物呈碱性。元素命名有这样的规律性、系统性是我国前辈化学家的创举,有利于学习化学。如果弃“碳”不用而只用“炭”,则破坏了化学命名的规律性。为一元素而伤大局,似无必要而且不妥。如果废“炭”而全部用“碳”,则忽略我国已沿用两千多年的“炭”字,又不符合汉字简化的意义,因而废弃“炭”字也属不宜。建议保持“碳”、“炭”根据前述含义具体情况,分别选用。八、结论根据化学组成,考虑我国国情,建议对“碳”、“炭”二词按下列原则分别选用。1.碳是一种元素,碳=100%C。凡涉及化学元素C的名词均用“碳”,例举如下:(1)碳的化合物,如碳化钙、碳酸钠等。(2)以碳命名的钢称碳钢(又名碳素钢)。(3)结构化学的名词,如碳键、碳链、碳环等。(4)参加物理过程的C,如渗碳、增碳等。(5)参加化学反应的C,如脱碳、碳化等。(6)99.9999%C,如光谱纯碳。(7)原子级C,如碳60、纳米碳管等。2.工业用含碳物质称炭物质。炭是多杂质含碳且以碳为主的混合物,其特点为:(1)含碳量不恒定。(2)杂质多种多样。(3)杂质含量不恒定,而且相当多,并在大范围内波动。(4)物理及化学性质不恒定。炭材料如:木炭、煤炭、焦炭、炭黑、活性炭、炭纤维等。炭制品如:炭砖、炭电极、炭块、炭刷、炭纤维、炭布、炭毯等。3.“炭”、“碳”的区别可由下式表达:炭=碳(无定形碳或石墨)+有机物+无机物+水分4.英文carbon一词根据上述原则,分别译为“碳”或“炭”,例如carbon dioxide二氧化碳,carbon black炭黑等。 ① 魏寿昆院士是冶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主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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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碳”与“炭”在科技术语中用法的意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碳”与“炭”在科技界由于用法界定不清,涉及的学科及行业领域较多,长期以来使用比较混乱,给科技人员,特别是新闻、出版及规范、标准、教育等部门的工作带来困难。《科技术语研究》编辑部在广泛听取了各相关学科科技人员的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协调,现提出以下意见,以期确定其规范用法。一、本方案考虑的基本原则1.科学性:给出简洁、明确、易行的,按科学概念区分的判据。2.约定俗成:个别已为大家习用的词,一般不宜改变。3.对同一概念有两种以上不同用法的词,一般应统一用比较科学的用法。争议较大、影响较大的词尽量协调解决,个别不易解决的问题可暂时并用。4.已确定的用法,适用于其衍生词、派生词。二、“碳”与“炭”的用法碳:①元素C对应的汉文名称为碳。②涉及碳元素、碳原子的名词及其衍生词、派生词,均用碳。如:碳-14 碳化* 碳环 碳键 碳链 碳纤维*碳源 碳族 碳元素 碳原子 碳八芳烃 碳纳米管*碳同位素 碳正离子 碳质页岩 渗碳脱 碳无 定形碳增碳③碳的化合物的名词及其衍生词、派生词,均用碳。如:碳酸 碳化物 碳酸钠碳 酸水碳 酸盐 碳化硅砖碳素钢 碳水化合物 碳酸盐岩 芳碳率 芳香碳 高碳钢环烷碳 铁碳合金 一氧化碳炭:以碳为主并含有其他物质的混合物。常用于各种工业制品。如:AR炭 CP炭 炭棒 炭包 炭笔 炭布炭尘 炭粉 炭黑 炭化* 炭火 炭精炭疽* 炭块 炭蜡 炭粒 炭气凝胶 炭前驱体炭刷 炭素 炭-炭复合材料 炭毯炭渣炭砖 炭电极 炭弧灯 炭浆法 炭精灯 炭精条炭素墨水 炭膜 炭纤维* 钯炭 白炭黑* 玻离炭铂炭 残炭 草炭 沉积炭 导电炭 多孔炭钢炭 骨炭 活性炭 积炭 焦炭 结炭类金刚石炭 煤炭 木炭 泥炭 热解炭 软炭丝炭 土窑炭 析炭 硬炭三、几点说明和特例1.碳纤维与炭纤维是目前不同行业间使用较混乱的词。我们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建议按以下不同的概念分别使用:碳纤维与炭纤维都是含碳的纤维,但它们所指的物质的特性、范围和制备方法不同。炭纤维常指性能不等的,由高温处理合成纤维(如黏胶纤维)而得的炭化纤维。其中碳的含量变化很大。是一种以碳为主,并含有其他物质的耐高温黑色人造纤维,它有一系列工业产品,如炭布、炭毯、炭绳等。碳纤维是碳原子含量非常高的高纯纤维。例如含碳量99.9%以上的石墨化了的石墨纤维属于碳纤维。2.碳化与炭化的概念分别是:碳化(carbonation) 碳酸化的简称。例如,制碳酸盐(碳酸钠、碳酸氢铵等)时,在溶液中通入CO2,生成碳酸盐的过程。炭化(carbonization,char(r)ing) 一般指有机物质受热分解、干馏、氧化等过程后留下炭或残渣的过程。3.carbon nanotubes一词,在我国有“碳纳米管”和“纳米碳管”两个名称(两个叫法都较普遍)。经讨论、协调,建议规范名为碳纳米管。4.“炭疽”(anthrax)是一种毒菌,使皮肤溃疡生成黑痂。此词的“炭”是指“黑色的”,与本规定所指碳、炭物质无关。仍按习用称炭疽。同类词还有炭疽杆菌、炭疽病、炭疽热、炭腐病等。5.已习用并统一的某些专用词保持不变。例如:石炭纪、石炭酸、炭青质、无碳复写纸。6.英文carbon不是判定用炭或碳的依据,应按本原则,根据科学涵义分别使用。例如:carbon dioxide二氧化碳,carbon black炭黑。有些名词也涉及carbon,如white carbon black白炭黑,但它与碳无关,是从四氯化硅制得的白色二氧化硅,可代替炭黑作橡胶补强剂。* 说明见第三条。  相似文献   

9.
总体意见师昌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碳、炭的争论已久,现在应该是有个定论的时候了。吴金源(宝钢研究院)碳、炭两字在科技活动中,长期混乱使用,给各种工作都带来困难,亟待澄清,统一用法。李行健(国家语委)①全国科技名词委组织讨论,规范两字用法,为文字规范使用做了一件大好事。②从引导方面说,两字一时难于决定时,提倡按科学定义用,如果还不行,提倡用炭不用碳。③现在是科技普及的时代,科技用语很易进入一般词语,对普通用语用字的规范影响日益显著。因此,在研究讨论某一科技名词用字时,似也可考虑今后一般用语规范的顺利接受情况。桂竞先(吉林炭素集团)①炭、碳的用法,有关专业人员都很难分清,何况广大群众。更给学生学字带来麻烦。可以考虑碳仅指碳元素及衍生词,其他都用炭。②“炭”是我国固有字,碳是随周期表造的字,1932年11月26日当时教育部公布的《化学命名原则》把第六号元素定名为碳,专指第六号元素。随汉字简化,取消碳,统一用炭,是解决混乱的好方案(迟早会改,晚改不如早改)。虽然少了一个专指第六号元素的碳字,却省了许多麻烦(请终审会专家考虑)。如暂时不能取消碳,碳定义为:元素C及其化合物。无机化合物容易确定,有机化合物含碳元素,芳香碳、环烷碳、芳碳率用碳。③国际炭素术语与表征委员会曾长期讨论,E.Fitzer建议:C/H原子比大于10,以碳为主要成分的固体物质,称为炭材料或炭素。故炭可定义为:以“碳”为主要成分的固体物质。周公度(北京大学化学学院)有些问题自相矛盾,例如将“AR炭”“CP炭”定为混合物。又如“炭素”可看做物质,也可作概念,作为混合物就不对了。碳化、析碳等和渗碳、脱碳一样,碳化是指变为碳原子(元素、单质),析碳是指析出碳单质过程,也不是混合物衍生的名称。所以应用碳单质、AR碳、CP碳、碳素、析碳、玻璃碳、碳纤维、碳材料。炭的定义应改为:工业制品中以碳为主并含有其他物质的混合物。并用于大家习用的词及其衍生物、派生词。张鎏、李治崇(天津大学)确定碳、炭二字的使用原则。我们认为,用碳字时,主要包括含碳的化合物。其中碳有明确的结构和含量,如碳化物、碳酸盐、碳键、碳环、高碳钢、低碳钢等,除此之外就用炭。黄仲涛(华南理工大学)炭常用于:①各种工业制品,以碳为主并含有其他物质的混合物。如炭素、炭素墨水。②高温热解、隔离空气的沉积物、析出物,各种金属表面析出物:析炭、积炭、结炭、炭化。③以活性炭等为载体制成的负载型催化剂。如Pt/C,Pd/C用炭:铂/炭,钯/炭。解思琛(中科院物理所)碳与炭两个都保留,我们新技术界用碳纤维,更科学些,但产业界炭有几十年的影响,还有产品、商品,要保留炭的用法,否则更乱了。炭化 碳化(carbonization,carbonation)刘明非(吉林炭素集团)有机物从700℃到1500℃之间属于炭化过程,生成炭物质,如焦炭、木炭、炭黑、炭电极;700℃~3000℃范围内所有生成物统称为碳化物。桂竞先(吉林炭素集团)有个炭化(碳化应不用),如木材→加热炭化→生成木炭;焦炉的炭化室;纤维→炭化→炭纤维。周公度(北京大学化学学院)用“碳化”。见“总体意见”栏。李圣华(吉林炭素集团)“碳化”应改为“炭化”,一般是指含大量碳元素的有机化合物、煤炭在一定的温度下大量排除氢、氧、氮等元素后残留下焦炭的过程(仍有少量的氢、氧、氮等元素存在)。如煤沥青炭化后生成沥青焦,石油渣油炭化后生成石油焦。炼焦煤焦化后得到冶金焦。王作明等(沈阳材料科学实验室)碳化物主要是指碳化硅、碳化钙等含有碳原子的化合物,而炭化物是指由有机物经过炭化得到的产物(如沥青炭化、PAN炭化等)。碳纤维 炭纤维(carbon fibre)张鎏、李治崇(天津大学)有些含碳物质,因制备方法不同,而应分别用碳或炭,例如“碳纤维”与“炭纤维”都是含碳纤维。但炭纤维常指由高温处理合成纤维而得的纤维,其中碳含量变化很大。而碳纤维则是指在催化剂存在下,甲烷分解成碳和氢,碳原子有序排列形成的纤维或纳米碳管。借此可表示出两种含碳纤维是不同的东西。徐延庆(《耐火材料》主编)不同的学者对此有不同的叫法主要是因为他们所处的位置不同。“碳纤维”应该是其中碳原子含量非常高的高纯纤维,其中的其他成分微量;而“炭纤维”则是黑色人造纤维,灰分等杂质含量相对较高,是以碳为主并含有其他物质的混合物。建议统一为炭纤维。刘明非(吉林炭素集团)碳纤维是指“碳化纤维和石墨化纤维”。炭纤维是指炭化纤维。……碳和炭使用时应注意所指物质的特性和范围。师昌绪(全国自然科学基金委)因为它是一种高纯,和碳纳米管类似;将来碳纳米管也可能发展成为“中空碳纤维”,强度更高,那时我们不能把碳纳米管做成的纤维称为炭纤维,只能称“中空碳纤维”。如果按照以纯度划分碳与炭的区别,碳纤维也不是炭纤维,因为目前所开发出来的碳纤维都是高纯,基本不含H、O、S和灰分等杂质,与炭布、炭毯不同。戴立信(上海有机化学所)化学化工词汇已用“碳纤维”多年,而且这里的“碳”的结构有较明确的鉴识或认定。桂竞先(吉林炭素集团)炭纤维是用聚丙烯腈纤维、黏胶纤维等高温处理炭化制成。萧成基(北京化工研究院)应该用“碳纤维”,不宜用“炭纤维”,因为碳纤维的高分子链是碳,至于其他少量成分并非主体。欧阳世翁(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碳纤维”与“炭纤维”,我认为,从原则上讲似以用“炭纤维”更规范,因为纤维是一种材料和用品,而不是化合物或化学元素的单质。但是当我看到在意见稿碳的用法举例中列出了“碳纳米管”,这就使我犹豫了,因为“碳纳米管”和“碳纤维”在概念上是相似的,都是材料。如果允许用“碳纳米管”的话,那么就可以按原习惯用法用“碳纤维”;此外,大多数人已习惯用“碳纤维”,且时间久远,如同“碳纳米管”一样,不必再改。而“炭布”“炭毡”等则需统一用炭。李圣华(吉林炭素集团)炭纤维是以碳元素为主的炭素制品,称炭纤维。包括它的一系列产品——炭布、炭毡等。黄关泉(吉林炭素集团上海碳素厂)“炭纤维”作为一种以碳为主混有其他元素的材料,应该用炭字,且用炭纤维作材料延伸制成的产品,如炭布、炭绳等均用炭字,“炭纤维”作为一种材料的专用名字应固定下来。但有的地方或场合出现“炭素纤维”的使用方法,我认为这种使用不妥,此时应用“碳素纤维”为宜,这里的“碳素纤维”应理解为包含“炭纤维”“石墨纤维”等在内的碳素纤维类材料。任崇信(冶金出版社)从科学性上判断还是用“炭纤维”更科学。吴金源(宝钢研究院)炭纤维是一种工业制品,我们认为按“炭纤维”一词统一为好。王作明等(沈阳材料科学实验室)炭纤维是以碳为主并含有少量其他物质的混合物,应该使用炭。孙义诚(兰州炭素厂)生产工艺用聚丙烯腈丝(腈纶丝)作原料,其本身属化学纤维,无炭的含义,经预氧化、炭化后生成了炭纤维,成品的炭纤维除炭外,还含有少量的杂质元素,认为炭较合适。碳:化学元素C;炭:固体材料,C/H>10。吴伯群(钢铁研究总院)按照碳、炭用法拟用“炭纤维”。冶金出版社统一用炭纤维。炭素王作明等(沈阳材料科学实验室)炭素一词来自日本,很不科学,应该尽量避免使用,除约定俗成的“某某炭素厂”外,其他地方应该尽量改为炭材料为宜。黄关泉(吉林炭素集团上海碳素厂)①元素C对应的汉字名为碳,C称碳元素,这已是约定俗成的使用方法,凡“碳”与“素”构建成的词,如碳素、碳素材料、碳素纤维、碳素钢、碳素墨水等,一般均理解为含有碳元素的物质,应该用碳,而不是用炭。我认为,在界定的原则中应规定:凡与“素”字结合的词只能用碳,而不用炭。②目前碳与炭使用中最混淆、影响最大、最难统一的还在碳素行业中的企业冠名上。北方企业以炭为名:吉林炭素厂、兰州炭素厂、抚顺炭素厂……;南方企业以碳为名:上海碳素厂、南通碳素厂、茂名碳素厂……。孰是孰非,在行业中已争论几十年,企业使用方法上的各行其事给出版、新闻界造成了诸多不便。南、北方“碳”“炭”各自使用了几十年,“企业名称中已包含了相当的无形资产,所以我以为这次全国科技名词委很难,也没必要把现有企业的冠名用词强行统一起来,但对今后新建企业,可建议冠名时规范为“碳素厂”或“炭制品厂”“炭材料厂”,即与“素”结合在一起的只能是碳,而不是炭。崔东生(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长期以来碳、炭二字一直在碳素行业混淆不清,有的厂名称为炭素厂,有的为碳素厂。这二字习惯用法,在本行业许多地方已约定俗成,并且杂志的名称如《炭素技术》也已使用20多年。刘明非(吉林炭素集团)“炭素”一词应以尊重传统习惯用法为妥。如炭素工艺、炭素厂、炭素材料。黄仲涛(华南理工大学)炭素是以碳为主,并含有其他物质的混合物。碳纳米管 纳米碳管(carbon nanotubes)白春礼(中国科学院)应该叫“碳纳米管”。纳米管是统称,有很多种纳米管,碳纳米管只是其中的一种。纳米碳管给人的感觉好像只有碳才能形成纳米管,是不对的。张立德(中科院合肥固体物理所)纳米管是一类物质,纳米是尺度。还有硅纳米管、无机纳米管等,碳材料的纳米管应称为碳纳米管,它是纳米管中的一种。解思琛(中科院物理所)我们习惯叫纳米碳管。应该说更科学点应叫碳纳米管,与英文名carbon nanotubes也一致。统一改称为碳纳米管我们没意见,我们不坚持,没影响什么学术问题。李行健(国家语委)中文词汇修饰部分一般放在被修饰的前面,如果碳是修饰纳米管的,那么应该叫碳纳米管。有了命名原则,才有利于名词系列化。玻璃炭 玻璃碳(vitreous carbon,glassy carbon)桂竞先(吉林炭素工业集团)玻璃炭是用糠醛树脂、酚醛树脂等高温处理炭化制成,应用“炭”。李圣华(吉林炭素工业集团)玻璃炭是以碳元素为主的炭素制品,应定名为“玻璃炭”。王作明等(沈阳材料科学实验室)是以碳为主,并含有少量其他物质的混合物,应称玻璃炭。周公度(北京大学化学学院)用玻璃碳(理由见前“总体意见”栏)。炭素墨水 碳素墨水(carbon black ink)黄仲涛(华南理工大学)是工业制品,以碳为主含有其他物质的混合物,用炭素墨水。崔东生(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炭素墨水,大部分称碳素墨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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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名词的统一和规范化标志着一个国家科技发展的水平。我国从出版工作角度,对科技书刊、文献的用词要求也有严格的规定,科技名词使用的统一、规范是衡量出版物质量的重要要素之一。然而,遗憾的是,目前科技文献中,名词不规范的情况很多,不仅一般书刊中存在,而且在许多工具书,如各类词典、百科全书中对科技名词的使用也比较混乱。对“碳”、“炭”的使用就是一例。本文对科技文献中“碳”与“炭”使用的混乱情况、正确使用的原则以及选用差错的分析三方面谈点粗浅意见。一、“碳”与“炭”使用混乱“炭”字是我国古代汉语中就有的,而“碳”字是近代社会西方化学传入我国后才出现,并于1932年颁布的《化学命名原则》正式确定C元素以“碳”字表示。但是人们在使用时出现了混乱。现举例如下:在《英汉化学化工词汇》一书中,含有“碳”和“炭”字的词条有200多条,其中关于元素C的条目都用带石字旁的“碳”,如碳环、碳键、一氧化碳、碳化硅等。关于“炭”的条目,如木质炭(carbolignius)、炭黑(carbon black)、活性炭(activated carbon)、炭砖(carbon brick)、炭精棒(carbon stick)等等,其“炭”的用法是正确的;而该书碳纤维(carbon fibre)的“碳”是用错了。《英汉冶金工业词典》中,含有“碳”和“炭”的词条400余条,使用也不规范。有的如,碳钢(carbon steel)、渗碳(carbonation)、脱碳(carbon drop)、碳扩散(carbon diffusion)、炭黑(carbon black)等使用正确;而有的如,碳块(carbon block)、碳砖(carbon brick)、碳棒(carbon rod)、碳素制品(carbon product),“碳”的使用有误。《中国冶金百科全书·耐火材料》一书中,碳砖(carbon brick)、铝碳砖(alumina carbon brick)、碳管炉(carbon tube furnace)中“碳”字使用不妥。《材料大辞典》中,activated carbon fibre为活性炭纤维、activated carbon为活性炭是正确的;而carbon fibre为碳纤维、carbon brick为碳砖,是用错了。《朗文—清华英汉双解科技大辞典》中,碳黑、碳刷(carbon brush)、碳纤维的“碳”字,均用错。《现代汉英辞典》中,对“碳”与“炭”的使用比较混乱,有的地方carbon black为炭黑,有的地方又为碳黑;carbon rod一处为炭精棒,另一处又为碳精棒;把carbon brush也错为碳刷。《汉字英释大辞典》中,碳钢(carbon steel)用对了,而碳黑(carbon black)、碳砖(carbon brick)、碳纤维(carbon fibre)也是用错了“碳”字。有影响的《中国大百科全书·矿冶卷》及《中国百科大词典·7》中,“碳”、“炭”的使用也出现差错,例如carbon brick为碳砖,carbon fibre为碳纤维。为什么连这些工具书都出现“碳”与“炭”用法的差错、不规范和混乱呢?我想是由于人们的习惯,以及对“碳”和“炭”的科学性的认识上有所模糊所致。二、“碳”与“炭”的选用原则1.严济慈先生60多年前说过,“凡百工作,首重定名,每举其名,即知其事”。古代的孔子曾经说:“名不正,则言不顺”,指出了名实相符的重要性。如何做到名实相符呢?我国汉语文化博大精深,使用科技名词时,要按照科技的内涵,要符合科技规律及汉语文字结构特点,既要同国际上使用的名词衔接,又要注意惯例和约定俗成。2.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冶金学名词》中,对“碳”、“炭”二字采用的原则,我十分赞同。即:凡涉及化学元素或化学组成有关C(碳)的名词用“碳”;含纯C(碳)的物质也用“碳”;有不恒定量及不恒定化学组成的不纯含C(碳)物质,则按我国惯例,均用“炭”。三、“碳”、“炭”二字在科技文献中使用差错的分析“碳”、“炭”二字在科技文献中使用差错较多,如上面所述的9种词典工具书中竟还存在各种差错。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其科学涵义理解不深或理解有误。1.从科学涵义上看,碳是一种化学元素,碳为100%C;碳的化合物有恒定的含碳量,可以从分子式计算出来。因此,除元素C用“碳”外,含纯C的物质也用“碳”。如近代发现的碳60是纯碳,系由60~70碳原子组成的内空外呈球形的结构体,人们称其为球碳。再如,纳米碳管是以纳米小颗粒碳制成的细管,系纯C(碳)材料,所以称为纳米碳管,而不是纳米炭管。carbon electrode不是纯C(碳),应称作“炭电极”,而由光谱纯或高纯碳制得的电极——光谱纯电极则应该用“碳电极”。此外,对于其他涉及元素C的名词也均应用“碳”,如碳钢、碳键、碳环等;作为主体参与物理过程和化学反应的C应该用“碳”,而不能用“炭”,如渗碳、脱碳、碳化等。2.从科学涵义上看,炭不是纯碳,是一种含碳量、杂质的组成和含量,以及物理、化学性质上均不恒定的含碳物质。按此科学涵义我们再分析一下“炭”与“碳”的正确用法。炭黑(carbon black)的主要成分是元素碳,并含有少量氧、氢和硫。炭砖(carbon brick)是以碳为原料,加入适量结合剂制成的高温中性耐火制品,其原料包括无烟煤、焦炭和石墨,以及沥青、焦油和蒽油等结合剂;炭纤维(carbon fibre)是由许多含碳量高(为90%~99%)的人造纤维或合成纤维在特定条件下制成的无机高分子纤维;炭块(carbon block)在冶金工业上应用的有高炉炭块、铝电解用炭块、电炉用炭块3种。它们是含碳物质,但不是纯C,也不是化合物。国家标准中规定其灰分含量不大于8%;炭电极(carbon electrode)也不是纯C,是以无烟煤和冶金焦为原料,或是以石油焦和沥青为原料制成的炭制品,如用于铝电解的炭阳极中杂质主要是铁、硅、镍和钒等金属氧化物,还有非金属的磷和硫等。从上面分析中可以看出,上述含碳物质,应该用“炭”字,而不能用“碳”。而本文第一部分中举出的错用“碳”字的例子,是没有把握住“炭”的科学涵义之故。四、结论“碳”、“炭”不仅有不同的科学内涵,而且考虑到两个字的形成过程以及人们的习惯用法,弃“碳”不用而用“炭”、或废“炭”而全部用“碳”,都有失偏颇。对“碳”、“炭”的使用,应按照其科技的概念和内涵,符合科技规律,又考虑到习惯,按文中所述原则,在文献中视具体情况准确地选用。本人作为一名科技出版工作者,十分关注科技图书的用词统一与规范,故撰写此文表示自己的粗浅见解,与同仁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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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在未来学很发达,制定科学术语时必须考虑到语言和文字的未来发展。汉语词从单音节向多音节发展是合乎语言发展的科学规律的,因为这一规律可以大大减少汉语中的单音节同音词的数量,从而避免交际中单音节词造成的误解。在电传日益发达的今天,信息传递中避免误解,适当增加必要的羡余性(redundancy,或译作“多余度”、“多余信息”)是十分重要的。双音节词从信息论角度来看是最合理、最有效的音节构成,所以象“铊”“铒”“钐”“钷”“铕”这类人为地制造出来的元素名称是同语言发展规律背道而驰的。除开已经通用的氢、氧、钙、钾、锰等词外,建议以后不要生造上面那种汉字。从文字发展规律来看,汉字早晚是要被拼音化文字取代的,在目前这一从汉字到拼音化的过度时期,我们应该尽量减少而不是增加汉字的数量。因此从文字发展的规律着眼,也不应生造上述这类汉字。汉语拼音化以后单音节的同音现象所造成的歧义会更加严重(因为在书面上汉字的形体可以帮助视觉区别同音词),所以尤需尽量避免生造单音节的汉字。(二)语言的发展同一切事物的发展一样,是对立面斗争和统一的辩证过程。一方面从历史的演变来看,汉语的单音节词越来越少,双音节、三音节词越来越多,甚至产生一些三音节以上的词,如“社会主义”“布尔塞维克”等。这从音节增多的角度来看,是一个繁化的过程,但是另方面,语言中简化的过程也在不断发展。语音就是在繁化和简化这一对矛盾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过程中发展前进的。所以制定科学术语必须考虑到这一辩证规律。我们不能因为反对生造单音节词和生造表达这些词的新的汉字,就走向另一极端:主张全盘西化,即将外来术语音译后照搬过来。需知印欧语言中有许多两个音节以上的词,照原样音译过来,必然增加汉语中的很多三音节、四音节、五音节词,这不仅会增加学习语言的人的记忆上的负担,而且不符合汉语双音节词占多数这一客观规律,所以“德律风”“德谟克拉西”“狄克推多”分别被“电话”“民主”“独裁者”取代,是完全符合简化这一规律的。在外语中同样存在简化的规律,如英语用TV这个双音节的缩略语代替了television这一四音节词,俄语也借用了TV取代原来的四音节词Телевизор1。日语也借用了这个词,简略为三音节词:テレビ。俄语的злектронно-вычислителъная мащина(电子计算机)有十三个音节,十分啰嗦,也正在被借自英语的简洁的Komnbютep(三音节)所取代。此外,由于汉语(指现代汉语普通话,下同)是元音型语言,即元音在全部音素中占的比例很大,元音与辅音的比例超过欧洲许多语言2);加之汉语中很少出现欧洲语言中常见的辅音连缀的现象,汉语中开音节(以元音结尾的音节)占的比重很大3),因此外语词音译成汉语以后,音节数目往往会增加许多。例如上引英语的democracy,dictator音译成汉语后都多出了一个音节,因此术语采用全盘音译的原则,只会增加汉语的繁化程度,是不利于交际的。外语为了减少术语的音节数目,达到语言简化的目的,除了采用上述缩略词的手段外,还有一种方法是将一个词的词义引申。例如“蝶泳”在英语中本来叫做butterfly stroke(蝴蝶式的游法),有四个音节,很罗嗦,现在简作butterfly,即将“蝴蝶”一词引申为“蝶泳”,减少了一个音节。如果汉语将这个游泳术语音译,就成了“白脱弗莱”,比英语多了一个音节,所以远不如义译为“蝶泳”,简洁明了,易懂易记。从这个义译中可以看出:汉语术语还有这样一个特点,即有些联绵词中的单个音素本来是没有意义的,但是在术语中却可以获得整个联绵词的意义,如“蝶骨”(形状象蝴蝶的头骨),“蝶形花”(形状象蝴蝶的花)中的“蝶”获得“蝴蝶”的意义,尽管在日常语言中只能说“蝴蝶”,不能单说“蝶”。这也是语言简化和汉语词趋向于双音节的规律在起作用,因为“蝶泳”比“蝴蝶泳”或“蝴蝶式的游泳”要简洁得多,适合于成为一个表达科学概念的词。语言中的这一简化和繁化的辩证规律是制订新的科学术语和进行术语规范化时必须加以充分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谈到这里顺便要说一下术语和非术语的界限问题。这个界限是模糊的(fuzzy),术语进入日常生活,就成了非术语,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一条泾渭分明的界限4)。如“木星”“火星”“播种”“及格”“休克”“幅度”本来分别是天文学、农业、教育、医学、物理学中的术语,由于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一般人已不感到它们是术语。上面举的“蝶泳”也是同样的情况。因此创制科学术语必须符合构词的规律,因为术语是语言词汇的一部分,术语和非术语有着许多共同的特点。上面讲到的汉语词的双音节趋势就是一条术语和非术语都应遵循的规律。这个不可抗拒的规律几乎随时随地都在我们眼前发生作用。例如随着北京许多高层建筑的拔地而起,在北京人的口语中出现了一个新词“塔楼”,指象高塔一样的大楼,它比“高层建筑”少了两个音节,而且不象“高层建筑”那样书面语言的味道十足,很可能会进入全民语言。“彩电”5)“电脑”也正在分别取代“彩色电视机”“电子计算机”。这是汉语词趋向于双音节这一规律在术语(也是日常生活用语)使用中的生动表现。术语和非术语除了有共同的一面以外,还有不同的一面,这就是术语通常都是单义的,很少模糊性(fuzziness),而日常生活用语则往往有许多意义(如“好”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列了十四个义项,“作”列了六个义项),常常具有“模糊性”。因此在制定科学术语,进行术语的规范时必需考虑到术语的单义性和非模糊性这一特点。(三)语言中还有一对矛盾,即“非理据性(unmotiveness)”和“理据性(motiveness)”的矛盾,也就是说语言中有些词的命名是无法从其构成要素(词素)中了解其意义的,这种词叫做无理据的词(unmotivated words)。如英语的skate(冰鞋)从共时角度是无法解释它命名的原因的。另一类词叫有理据的词(motivated words),即这些词的构成可以从其构成要素中找到构词的根据。英国著名的语言学家厄尔曼(S.Ullmann)将这类词叫做透明词(transparent words),也就是说它的组成部分象透明的东西那样显而易见。如德语的Schlittschuh(冰鞋)就同英语的Skate不同,其意义完全可以从其词素:Schlittern(滑冰)的词根和Schuh(鞋)推出。汉语的“冰鞋”也是这样。俄语的коньки(冰鞋)从Конь(马)的指小形式得名,比喻穿起冰鞋象马一样跑得很快,也是有理据的词。理据的学说最早是瑞士著名语言学家,结构主义的鼻祖索绪尔提出来的。他说过:在世界上“不存在这样一种语言,其中没有任何东西是有理据性的;但是也不可能想象有一种语言,其中一切都是有理据性的”6),尽管有理据性也还是约定的,不是词义的全部根据。不同语言的理据程度是不同的。一般说来,英、法语的理据程度远不如德、俄、汉语高。例如汉语的“手套”和德语的Handschuh(“手套”由Hand〔手〕和Schuh〔鞋〕构成7)),都是“透明词”,但是英语的glove,法语的gant(意义都是“手套”)从共时角度(即不分析其词源)着眼,却是无理据的词,植物学上的术语“细香葱”在德语中是Schnittlauch,由Schnitt(切、割)和Lauch(葱)组成;在俄语中是лук-по-рей,由лук(葱)和порей(韭菜)组成,都是透明词;但是英语的Chive,法语的Cive(细香葱)却是无理据的词。在欧洲语言中德语词素以高度的理据性著称,外来语较少,多半用本民族语的词素构成新词(包括科学术语),因此我国旧社会大学学工科的必修德语。其原因除当时德国科技发达,文献较多这一主要因素外,德语词的高度理据性恐怕也是一个因素。语言学中的理据性这一理论对制定科学术语有很大的指导意义。一般来说,我们应该尽可能使术语有理据性,因为这样的词易学易记。在进行术语规范化时,如果有几个名称需要从中进行挑选时,除了那些早已用开,约定俗成的情况外,原则上应尽量挑选有理据的词。从这个角度分析,汉语的“氧”就不如日语的“酸素”(さんそ)好,因为“氧气”最初写作“养气”是有理据的,但是写作“氧”以后,就失去了理据性;而“酸素”的“酸”是英语Oxygen(氧气)的词源词素Oxy-(源于希腊语,原义是“酸”,gen-也源于希腊语,原义是“产生”)的义译,“素”则是德语stoff(要素,物质)的义译,因此是有理据的,而且符合双音节词的规律。汉语命名为“氧”很可能是考虑到系统性的原则(这也是制定科学术语和进行术语规范化时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因为氢、氮、氟等元素名称都是单音节词,而且都是从“气”省形。但是日语的“酸素”也合乎日语的系统性原则,因为日语的“氢”叫“水素”(すぃそ),是德语Wasserstoff(“氢”,由Wasser〔水〕加stoff〔要素、物质〕构成)的义译词,德语词又是英语词hy-drogen(氢)的部分义译词。因为hydrogen是由希腊词根δρо-(水)和réν(产生)构成的。从这里可以看出英语词oxygen(氧)和hydrogen虽然较长(有三个音节),但也是符合系统性原则的,尽管在共时它们是无理据的,只有懂希腊语的人,才能明了这两个词构词的理据。日语的“水素”虽然符合理据性、双音节性、系统性的原则,但又不大符合简洁性原则。例如日语将“氢弹”叫“水素爆弹”,就远不如汉语的“氢弹”简洁。可见理据性、双音节性、系统性,简洁性这些原则有时相互间会发生冲突,这是在制定科学术语和进行术语规范化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的。(四)术语是属于语言学研究的领域,术语学是语言学中的一门学科。但是非常遗憾,我国社会学界,包括语言学界,很少有人从事这方面的研究。这是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现在反倒由自然科学家走在前面,带头从事自然科学术语的规范化和术语学的研究。社会科学家在这方面应该向自然科学家学习,迎头赶上。社会科学中术语混乱,影响交际的现象也很严重。如上面谈到的词的组成要素,语言学中就有词素、语素、词位、语位等许多术语表达这同一概念。但是至今还没有人牵头来从事社会科学术语的规范和统一。就拿咱们大家都知道的马克思的一句口号“各按所能,按需分配”(Jeder nach seinen Fhigkeiten,jedem nach seinen Bedürfnissen)来说吧,各国都是将nach译作“按”,如俄语译作no,英语译作according to,法语译作selon,日语译作応(ぉぅ)じて,都译得很准确,唯独汉语误译作“尽”,以致引起我国经济学界有些人仅仅根据“尽”字对这句口号进行了不少批评,有人说这是极左思潮的产物,有人据此批评马克思和斯大林8)。这说明社会科学方面一个译法的错误,会造成多么严重的混乱,其后果之不良,远胜过自然科学。政治口号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术语,但从广义上说,也未尝不可以纳入术语。如现在实行的“开放政策”就既是政治纲领,又是社会科学术语;所以我们引用这个例子,说明社会科学术语的准确性有着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应该引起社会科学工作者的高度重视。最后我们想对会议召集者“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这个名称本身提点意见。“名词”在汉语中有两个涵义:一是与“动词”“形容词”等相对而言,一是指“术语”。由于术语不仅包括前一个意义上的名词,还包括动词(如“氧化”“催化”“元唇化”“电镀”等等),形容词、副词等,所以最好将委员会的名称改为“全国自然科学术语审定委员会”,免得产生误会,以为不管动词、形容词等的审定。本文注释:1)目前读法还不规范,有读Tи Bи的,有读Τэвэ的。写法也不规范,除上面两种按照读音的写法外,还有写作TB的。2)汉语元音和辅音的比例是19∶21,而俄语是6∶35;西班牙语是5∶20;德语是17∶23。3)汉语中只有(n)(り)两个辅音能构成闭音节,欧洲语言中几乎所有的辅音都能构成闭音节。4)详拙文“模糊语言初探”,刊《外国语》1979年第4期。5)还出现了“彩电村”这样的新词组,指家家都有彩电的村庄,见《光明日报》1984年9月14日孙扶民的报导,王庄“简直是彩电村”了。6)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第2编第6章§3,巴黎,1949。7)把“手套”叫做“手鞋”,似乎有乖常理。其实语言的名称(包括有理据的词)都是约定俗成的。我国古代就曾把“袜子”叫做“足衣”。日语将“地板”叫做ゅか汉字写作“床”:日语将“屋顶”叫做ゃね,汉字却是写作“屋根”。日语中的“天井”(てんじょぅ)指的是“天花板”“顶棚”。8)详拙文“马克思提出过‘各尽所能’吗?”,刊《学习与探索》1979年第5期,《新华月报》文摘版1980年第2期转载;“斯大林同志并没有错!”刊《经济问题》1983年第12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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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是化学元素C的中文名称,左旁“石”字表明碳是一种非金属元素。它有不定形碳、石墨及金刚石等同素异形体,各自有恒定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炭是概括的工业性名词,我国人民用炭这个字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如煤炭、木炭、焦炭等。煤炭在古书中称为石炭,简称为煤。煤有不同种类。根据固定碳及挥发分含量的不同,有褐煤、硬煤(无烟煤)及烟煤。后者又分为气煤、肥煤、瘦煤及炼焦煤等。同类煤的化学成分及物理和化学性质随产地而异。同一产地同一煤层,而不同的采煤工作面,所采的煤的化学成分及物理和化学性质不尽相同。木炭随所用的木料及烧制工艺和条件的不同,其化学组成,特别是其灰分,及物理和化学性质也显然不同。焦炭由于各厂采用不同的配煤方法及不同的炼焦工艺,炼制的焦炭在化学成分及物理和化学性质上不可能相同。一个厂在不同时期生产的焦炭,其含碳量、含硫量及灰分以及抗压强度等指标均经常地在变化。我们不能任取一块煤炭、木炭或焦炭进行化学分析,那样分析的结果没有代表性。我们必须采取大量样品,用科学的取样(sampling)方法取得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分析,才能得到准确可靠的分析结果。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炭有下列特点:1.炭是含碳物质(即含有化学元素碳的物质),但不是纯碳(不是100%C)。2.炭的含碳量不恒定。3.炭所含的杂质在组成及含量上均不恒定。4.炭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均不恒定。所以,炭是化学成分不纯,一种随着原料来源不同,及制备工艺和条件不同而形成的无恒定组成及性质的含碳物质。碳则是化学元素,是纯物质(100%C);碳化合物则有恒定的含碳量,可以从分子式计算出来。可以看出,含碳物质是含化学元素碳的材料,简称碳素材料。它分两类:一是纯碳(100%C)的材料,即碳材料;二是含有杂质的不纯碳材料,即炭材料。炭砖的原料是天然石墨、无烟煤或焦炭,以沥青或树脂为结合剂,压制烧成。其含碳量一般小于95%,其余大部分是灰分。甚至同窑烧成的炭砖由于火焰温度的不均匀,其物理和化学性质存有差异。根据我国惯例应称为“炭砖”而不是碳砖。至于其他种类炭砖如镁炭砖,它含MgO 65%~85%,C 10%~25%,还有其他杂质氧化物,应称为镁炭砖,不是镁碳砖。炭电极的原料是人造石墨(由沥青焦、石油焦、焦炭、无烟煤及炭黑等石墨化后制得)及天然石墨。这些物质都或多或少含有灰分,不是纯碳,因而应称为“炭电极”。电炉炼钢用的炭电极石墨化程度很高,而铝镁电解的炭电极则石墨化程度不高。光谱纯石墨电极的原料是光谱纯碳,含碳量是≥99.999%C,充作光谱分析电弧发光之用,不允许有微量的任何灰分及杂质。这种电极可称为“碳电极”。近年来发现的C60、C70,英文称fullerene,中译名为富勒烯、富勒碳、球碳或笼碳等等。它是纯碳,所以可称为球碳或笼碳。以纳米(10-9m)小颗粒碳制成的细管有特异的力学性能,因是纯碳材料,所以称作纳米碳管。炭纤维的原料有多种多样,某些原料含有微量灰分,例如沥青基纤维。热解处理以沉淀碳经常在含灰尘的大气中进行,难免有尘埃进入,使纤维的灰分增高。热解有时不完全,使纤维含有 N2或H2等元素。因而纤维不是纯碳。不称碳纤维而称“炭纤维”。结论 碳是化学元素C。凡涉及化学元素或化学成分变化的有关C(碳)的名词均用“碳”。例如:增碳(carburizing)、脱碳(decarburization)、渗碳(cementation)、碳化(carbonization)。碳化合物有分子式,有恒定的C(碳)含量。碳素钢是单纯含有元素C(碳)的钢。炭是不纯的C(碳)。炭材料、炭产品均含有或多或少的杂质,其含C(碳)量是不恒定的,因而其物理和化学性质均不恒定。一般来讲,工业上含C(碳)的产品都是炭产品,不能称为“碳产品”,因它不是纯碳。例如“炭砖”不能称为“碳砖”。* 魏寿昆院士是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冶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主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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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炭”混用的根本原因在于人们对“炭”的科学涵义认识不清。本文着重阐释“炭”的本质特征,从而给出“炭”的定义,以及“碳”与“炭”的关系式和“碳”“炭”二字的使用方法。一、“碳”“炭”的定义和关系碳是一种元素,符号C。这一点众所周知,不存争议。而关于什么是炭?代表性定义有二:其一,“炭,烧木余也。”这是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1]中对炭下的定义。大意是:烧木材所得的残余物为炭。这是炭的本义,也是狭义内涵,专指木炭。其二,炭是多杂质含碳且以碳为主的混合物[2]。后者乍看起来,觉得科学;细一推敲,有些问题。所谓“多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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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的一次无机化学名词审定会上,许多专家对于是否将fullerene译为“砆”的建议意见不一。因此,笔者再写一文,重申将fullerene译为“砆”的理由,以求得到更多人的支持和认可。1.fullerene一词是fuller加后缀-ene,由此就认定应将fullerene译为富勒烯是值得商榷的。在已有的汉语化学术语中不将“-ene”译为“-烯”的情况很多,例如:thiophene 噻吩 benzene 苯 naphthacene 并四苯thiophthene 硫茚 naphthalene 萘 fluorene 芴thiathrene 噻嗯 anthracene 蒽 xanthene 占吨chrysene 屈 pyrene 芘 phenanthrene 菲acenaphthylene 苊 azulene 奥 picene 苉pentacene 并五苯 perylene 苝 coronene 蔻heptacene 并七苯 ovalene 卵苯 hexacene 并六苯indene 茚 pyroxene 辉石 ferrocene 二茂铁phosgene 碳酰氯 silvstrene 枞萜 nitrene 氮宾carbene 卡宾 chamazulene 母菊奥 terpene 萜kerosene 煤油 tetracene 并四苯phytofluene 六氢番茄红素 phytoene 八氢番茄红素dibenzothiophene 硫芴……2.fullerene的结构里有共轭C=C双键是将fullerene译为富勒烯的另一个理由,也值得商榷。上面举出的许多化学物质大多也含C=C双键,却没有译为“某某烯”,还可以举出更多结构里含C=C的物质没有称为某某烯,例如,谁也没有建议因石墨的结构里含C=C将它改称为“石墨烯”。近年出现一个新词——graphene,是单层石墨,分子量不定,是否会被命名为“石墨烯”?笔者以为,还是不这样译为好,理由会在稍后的讨论中谈到。固然,对于化学物质而言,有时结构比组成更重要,但化学物质的术语里却仍以组成为主词、以结构为修饰词的居多,如单斜硫不称硫单斜,环烃不称烃环,金刚烷不称烷金刚,穴醚不称醚穴……不过,有时会从结构着眼来表述,诸如“苯环上的氢被氯取代形成氯苯”一句中的“苯环”,或者从材料角度命名,诸如纳米碳管(从物质的角度应为管碳才合适),则另当别论。换言之,若把“富勒烯”这个术语里的“烯”理解为结构,就不应该是这个复合词的主词。“烯”之所以有“火”为偏旁,是因汉语化学术语中将该偏旁用于组成为碳氢化合物即“烃”之故,换言之,“烯”首先是“烃”,既含碳也含氢而且氢比烷稀少些,而且又由于有别于烷、炔、芳香烃和萜,才会有“烯”这个术语,而不是由于它的结构里含双键。如果首先是由于它的结构里含C=C而得名,何以理解结构里也含C=C的芳香烃和萜不称为某某烯呢?或是由于烯、芳香烃和萜结构里的C=C跟烯不同?若这样理解,那么我们可以问:fullerene里的C=C是否同于烯?不完全相同是肯定的,但究竟有多大区别,未必有一致的认识。主张以富勒烯命名fullerene的当然会着眼于相同或十分类同,然而不主张命名为富勒烯的也可找出不很相同的许多理由。其实,与其说C60在结构上有很像烯的C=C双键,倒不如说更像芳香烃,即有芳香性。可能正基于C60的这一结构特点,有位台湾同人曾建议将fullerene译为“芙”,但笔者也以为不妥,其一是“草字头”是汉语化学术语系统性中用于表示芳香烃的,而fullerene在组成上并非芳香烃,是单质;其二是fullerene的共轭双键跟芳香烃也不完全相同,共轭的p轨道并不像芳香烃中的那样平行而是汇聚于球心呈辐射状;其三,芳香烃的双键可以全氢化而至今未成功地将C60完全氢化得到意想中的C60H60,有的计算化学家推测,全氢化会导致球的破裂(尽管有人预言在星际云中可能存在这种可称为fullerane的分子,但未被确认)。3.诚然,有一些被称为某某烯的化合物并不含氢,例如聚四氟乙烯,但不能割断该术语的由来,之所以称为某某烯,是因为它是乙烯的衍生物。fullerene决非烯的衍生物,fullerene是石墨气化的产物而不是C60H60或其他烯脱氢得到的。近年来,fullerene一词的内涵有很大的发展。该词最狭义的内涵是指1985年发现的C60,不久扩展为所有类球体状的碳分子(C60、C70、C76、C84、C90、C96、C180、C190、C240、C540……)的总称,后又扩展为包含管状碳分子,即所谓carbon nanotube“碳纳米管”(其实碳管的尺度也有达到微米级直至厘米级的),近年还有继续扩展到包括所有具有类似结构的,由金属或其他非金属乃至化合物组成的非碳分子的动向(笔者认为此扩展值得商榷,建议用新词fullerenoid将它们从fullerene中分异出来)。简言之,如今的fullerene已经不是指一种化学物质而是指一大类化学物质,品种之多难以胜数,其中管状的fullerene更可看做是单层石墨(graphene)卷曲成管,其性质跟球状的fullerene一样,也不像烯,更像石墨。4.将fullerene译为单音节词“砆”符合汉语特色,也符合汉语化学术语特色。fullerene一词已经发展为一个构词活跃的成分,已经并还在派生出以千万计的化学术语,这是讨论fullerene译为何词时不能不考虑到的。顺应这一发展态势,IUPAC(国际纯粹化学与应用化学联合会)于1997年就提出了fullerene系统命名建议(1997 IUPAC,Pure and Applied Chemistry 69,1411-1434)。笔者于1995左右先后在《化学教育》《化学通报》《科技术语研究》上发表文章建议以单音节的“砆”为fullerene的中文译名,以取代“富勒烯”。自清末以来,汉语化学术语就已形成了一种将化学术语中构词活跃的词素用一个汉字表达的约定俗成的主流趋势。最典型的是,汉语一直坚持以一个音节即一个汉字为化学元素的中文名称,这在全球各种文字中是独一无二的。此外,许多音节很长的西语化学术语,汉语术语也是一个音节的汉字,诸如烷烯炔苯萘蒽菲芴萜醇酚醚醛酮酸酰酯氨铵胺膦胂羰羧肽巯羟碱盐茂……也是世上绝无仅有的。汉语化学术语的这一特点归根到底是汉语的特色决定的,不是一两个人的主观愿望,而是语言本身的规律使然。以汉语为母语的人习惯于音节少而不习惯于音节多来表达语义。这是汉语不同于世界上其他语言最特别之处。且不论欧美人,同在亚洲的中亚人、日本人、蒙古人、马来人、泰国人、印度人……也跟使用汉语的人不同,习惯多音节而不习惯少音节来表达语义。例如,自古已知的金属,各民族大多沿用古词为其元素名称,只有汉语几乎都用一个音节称呼这些金属,如金银铜铁锡……笔者曾在《科技术语研究》2001年第2期上发表过一篇题为《为什么会有这样多的化学用字》一文,提出一个观点,认为多音节词缩合成少音节词也是语言发展的一个方向,不是只存在单音节或少音节词发展为多音节词的单一方向。这一趋势,连贯于多音节的西方语言里也时而有之(如只有2个音节的激光laser是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的首字母缩合),只不过由于汉语本来就习惯于用少音节表意,显得更突出而已。汉语的这一特点跟汉语的语速较慢不无关系,即,尽管汉语的音节十分简单,不仅没有辅音连缀,而且韵尾也只有前鼻音和后鼻音,或还可包括儿化韵尾,然而,以音节频率计的汉语语速,远比不上习惯于多音节表达语意的各种语言,但以表意频率计的语速却比许多语言快。由此,笔者认为,用一个汉字的“砆”比用三个汉字“富勒烯”来构词更符合使用汉语的人的语言习惯,继承了具有少音节特色的汉语化学术语构词的传统。以砆为词素构成复合词,更显出这个单音节术语的突出优势。例如metallofullerene译为金属砆当比译为金属富勒烯更符合汉语的语言习惯,更简洁上口。较简单的以砆为词素的复合词还可举出KC60-砆化钾;[C60]+Cl氯化砆;C60=C60联砆;C59N氮杂砆;He@C60砆笼氦(符号@已广泛用于表达笼状超分子;@前为装入笼中的化学物种,@后为成笼的化学物种);以共价键使单一的砆[C60]彼此相连的(C60)n可命名为聚砆,等等;对于那些组成和结构更复杂的具有很长音节的fullerene衍生物的系统命名,砆显然比富勒烯更系统更科学更简明,如La@C82可命名为砆[C82]笼镧;还可提到的是,将被预言存在的完全氢化的fullerane命名为“砆烷”更可显出砆的命名的合理性,类同于“硅烷”“硼烷”的构词原则;被预言能稳定存在的“砆化氢”C60H36可按系统命名法顺理成章地命名为砆[C60]化三十六氢,愿意倒过来命名也可以——“氢化砆”;砆[C70]化十四溴;已制得的C70Br14可系统命名为十四溴化砆[C70]。砆的内涵从类球体扩展到管状也不会发生困难,可分称“球砆”和“管砆”。相反,以“富勒烯”命名却会语义不清。最近在网上见到一文,文中始终以富勒烯为fullerene的译名,而该文最后提到了含硼和氮的fullerene,却改称“碳硼氮球”了,若用砆这个术语,就不会出现这种尴尬,可按IUPAC命名法称为“硼氮杂砆”,如见于文献报道的具有C60样球体的B24N24C12可称为“二十四硼二十四氮杂十二碳砆”!5.砆以石为偏旁符合汉语化学术语的系统性。相反,将fullerene译为富勒烯破坏了汉语化学术语的系统性。自清末以来,我国化学术语渐渐用汉字特有的偏旁构字法创造了许多(单音节)新字,形成了独特的化学术语系统,已被使用汉语的民众广为接受。这些汉字的偏旁形成了一个系统——常温下的(下同)金属用金偏旁(汞例外情有可原),固态非金属用石偏旁,液态非金属用三点水偏旁(仅溴一例),气态非金属用气字头偏旁,芳香烃用草字头偏旁,脂肪烃用火偏旁,烃的含氧衍生物用酉偏旁,烃的其他非氧衍生物用月旁,杂环用口偏旁……构建化学术语十分活跃而又相互关联的一些词素时,汉语用不同偏旁的单音节的同音字表达,例如,氨、铵、胺,可认为是汉语化学术语构词系统淋漓尽致地依从汉语特色的创造性。汉语化学术语单字的偏旁的作用与西文化学术语单词的后缀异曲同工。汉语是孤立语而非屈折语,用不同偏旁创造的这些化学术语形象地表达了这些偏旁不同的同音字在化学上的区别。将fullerene译为“砆”保持了汉语化学术语的系统性,较好地表征了fullerene是固态非金属单质的本质属性。相反,富勒烯一词很容易将这类物质误认为是化合物。笔者确也曾见到国外有的文章不自觉地这样做了,单质与化合物无论如何是不该混淆的,为什么不利用汉语偏旁的独特作用为fullerene译一个更符合汉语习惯的单字呢?6.也有认为富勒烯一词已经广泛使用近20年了,约定俗成,不必再改。笔者认为,约定俗成固然是审定术语的一个原则,但比起术语的科学性、系统性和简明性来,仍应居从属地位而不应过分强调。在我国化学术语发展史上,废弃已被约定俗成的术语的例子颇多。例如,化学元素Si的汉语命名,曾有过曲折的历史,命为硅还是矽,有过反复,至今境内外尚未取得一致意见。在境内,除“矽肺”“矽钢”外,其他含矽字的术语均已废弃了。长达半百世纪历史的“矽”尚可改变,富勒烯一词只不过近20年,有什么理由要以约定俗成为由而拒绝废弃呢?更何况矽和硅并无科学性、系统性和简明性之争,而“砆”与“富勒烯”却有着明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简明性的差别。7.化学家创造的新汉字已经够多了,据统计,化学家先后造了四五百个新汉字,不应该再造新字来增加孩子们的负担了,这是反对将fullerene译为砆的又一理由。笔者曾为化学家为什么要造新字做过一番辩解,见《科技术语研究》2001年第2期,不再赘述。最近多次读到一些人主张不要造新的汉字,理由之一是更新计算机汉语字库太麻烦。笔者也并不是说新汉字造得越多越好,仍以为能不造的以不造为好,有时,实在必要,造它几个,也应当允许,例如,1998年7月8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主任卢嘉锡在京公布了钔、锘、铹、、、、、、9个元素的新汉字,全是新字。有时不得已而新造汉字,也应视为对汉语的发展,不是倒退,因为造字是不得已而为之。化学术语大多是多重的复合词,为符合汉语习惯,音节不宜过长,词素或词根以尽可能短音节为好。何况砆字不是新字,是老字新用,《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里都有,电脑字库里也有。老字新用在化学术语里是有先例的,如钫、铍、钴、镝、菲、铊……都是老字新义,在《现代汉语词典》里都可查到其原义。一字多义是语言的普遍现象,汉语如此,外语也如此,只要同词异义用在完全不同的场合,决不会导致词义混淆或双关。砆是一个罕用的老字,赋以新义更不应有问题。8.相反,将fullerene译为富勒烯倒是会增加初学化学者的困难。君不见,在初等化学中总是先学到碳后学到烯烃,如今C60已经进入中学课本了,而且仍称为富勒烯。学生们或许不会问:何以将C60称为富勒烯?但也保不住有个爱刨根问底的孩子要问一问。那么,中学老师当何以作答呢?说其结构里有类似烯烃的C=C双键而又像建筑师富勒设计的穹顶,故而命为富勒烯,笔者有绝对把握地说,学生还没有理解前半句话的基础,因为学生是在学到元素化学的碳时见到C60的,那时既没有学过双键,又没有学过烯烃。若改为砆,回答相当简单而自然——它是固态非金属单质,故以“石”为偏旁,而音“夫”则是音译于对应英文词fullerene的第一个音节。9.在汉语化学术语中,音译西文对应术语的第一个音节或主要音节造一字,含术语系统性偏旁的单音节汉字是汉语化学术语的惯例,如化学元素名锂钠钾铷铯铍镁钙锶钡硼镓铟铊锗铋,物质或基团名氨铵胺,芳香烃名苯萘蒽菲……不胜枚举。砆是fullerene第一个音节的音译加上表示固体非金属单质的系统偏旁石,当符合构建汉语化学术语的这一约定俗成的习惯。总之,将fullerene译为“砆”保持了汉语化学术语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简明性,更符合汉语化学术语构词活跃的词素多取单音节的传统,符合汉语少音节表意的特色,而且“砆”字易教易认易写易释义不易误读无歧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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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碳”与“炭”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碳”与“炭”及其组合词中的用法怎样区分 ,除了习惯用法外 ,人们对“碳”与“炭”两字的原意有不同的定义和理解 ,甚至还有误解 ,还受外文不同表述和不同的译者有不同的译名的影响。本文通过讨论“碳”“炭”用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提出了用所表述的物质是可燃烧和非燃烧物质来区分用“碳”还是“炭” ;同时 ,也提出了首先应规范工具书用语等解决规范化的措施和方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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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术语》编辑部: 《科技术语研究))2006年第3期刊登了《关于“碳”与“炭”在科技术语中用法的意见》,对其中的“几点说明”和“特例1”,我提出以下意见:[第一段]  相似文献   

17.
“碳”与“炭”及其组合词中的用法怎样区分,除了习惯用法外,人们对“碳”与“炭”两字的原意有不同的定义和理解,甚至还有误解,还受外不同表述和不同的译有不同的译名的影响,本通过讨论“碳”“炭”用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用所表述的物质是可燃烧和非燃烧物质来区别用“碳”还是“炭”,同时,也提出了首先应规范工具书用语等解决规范化的措施和方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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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论的创始人维纳(1894-1964)1948年说过:“在科学发展上可以得到最大收获的领域是各种已经建立起来的部门之间的被忽视的无人区”,“正是这些科学的边缘区域,给有修养的研究者提供了最丰富的机会”。1964年美国工业数学和应用数学学会(费城)在发表《诺伯特·维纳论文选》(麻省理工学院,1964年)时作序写道:“诺伯特·维纳教授相信,在两领域间的‘缝隙’中将会发现具有重大意义的研究课题”(见该书第5页)。模糊理论的诞生,再次证实了维纳的这个论断。1965年扎德(Lofti Zadeh)在《Information and Control》(信息和控制)杂志第8卷(1965年)第3期发表了题为《Fuzzy sets》(模糊集)的论文,接着他又发表了几十篇有关模糊理论的文章,从此模糊理论几乎风靡全球。模糊理论是从数学、哲学、逻辑学、语言学中诞生的一门新兴边缘学科。在哲学和逻辑学方面,著名的哲学家罗素和布莱克先后于1923年和1937年发表了同名的论文:《Vagueness》(论模糊),从哲学和逻辑学上为模糊理论的诞生奠定了基础。扎德承认:“逻辑集论这个分支的兴起是从语言学方法的引入开始的,它转而又推动了模糊逻辑的发展”;“模糊语言的概念是模糊集合理论中最重要的进展之一”。但是正如康德所说:“任何科学含有数学成份的多寡,决定了它在多大程度上够得上成为一门科学”。只有当扎德将模糊理论数学化以后,它才得到整个科学界多数人的承认。现在,模糊理论已被应用于数学、系统学、控制论、信息论、心理学、逻辑学、文艺学、美学、人工智能、机器人学、法学、经济学、地质学、生物学、情报检索等许多领域,它的发展方兴未艾。关于模糊类(fuzzy class)扎德是这样下定义的:模糊类是指“其界限不是泾渭分明地确定了的类别”,或者换个说法,“模糊类是指该类中的成员向非成员的过渡(transition)是逐渐的,而非一刀切的”。例如“红”和“橙”,“橙”和“黄”,“黄”和“绿”,“傍晚”和“晚上”,“青年”和“中年”,其间的界限都不是泾渭分明,能一刀两断的。模糊理论从语言的模糊性得到启发,反过来,模糊理论的形成又进一步促进了对语言模糊性的研究,其影响波及语音学、语法学、尤其是词汇学、语义学、修辞学等多门学科。术语学作为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其研究和发展也同模糊理论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术语和非术语的界限是模糊的,二者之间很容易相互转化。例如“传播”、“及格”、“幅度”本来分别是农业(如“传播花粉”)、教育、物理等学科中的术语,现在已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以至一般人不再感到它们是术语。反过来,英语的shock本是一般用语,义为“冲击”、“震荡”、“打击”,进入医学领域后专指“休克”、“中风”、“心脏病引起的昏厥”,变成了科学术语。汉语借入了这个术语后,随着医学知识的普及,这个词广泛用于大众(尤其是知识分子)语言,它的术语和外来语色彩大大减弱,甚至不为一般人所察觉。“休克”是双音节词,符合汉语词多为双音节这一规律,也有助于这一转变。又如“集合”本是一个普通用语,但是在信息论中却变成了一个术语。术语同非术语之间的相互转化过程现在仍很活跃。如1989年2月23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说:“个别民族分裂主义者也成不了大气候”。“气候”本是气象学术语,早已广泛用作生活用语,如“今年气候不好”。但在上引话中又出现了新的涵义。在气象学中,“气候”一词不能用“大”修饰。绝大部分术语的构成要素是非术语,如“软件”、“硬件”、“软着陆”、“清音”、“浊音”、“清唱”中的“软”、“硬”、“清”、“浊”是典型的模糊词,“件”、“着陆”都是非术语,也有助于术语同非术语之间的相互转换。一般说来,术语都来源于非术语语素(或词),这是可以理解的。德国著名物理学家海森堡在其《物理学和哲学》(商务,1984年)中,列有专章“现代物理学中的语言和实在”,其中说道:“在科学知识的增长过程中,语言也增长了”,“我们发展了一种科学语言,它可以作为与科学知识新增加的领域相适应的日常语言的自然扩展”(见该书第109、113页)。根据程曾厚在《什么是术语学》(刊香港《语文建设通讯》1983年第10期)中所介绍的资料,俄语中的日常生活及文学词汇不过3-4万,但是仅电子学一门学科的术语就有6万个,而且每年还在以一千个术语的速度递增。这么多术语如果全靠新创,而不是依靠已有的非术语语素(或词),只会大大增加语言中的词汇量,影响语言的经济性原则。汉语中这一特点表现得尤其明显。如“肝炎”、“胃炎”、“肠炎”、“肾炎”、“关节炎”等术语都是借用日常生活中的已有的词加上“炎”这个模糊词构成的,而不似英俄德法语那样,需要借助拉丁或希腊语词根,造成一大堆新词。如英语的hepatitis(肝炎),来自拉丁语,最初的词根是希腊语的hêpar(肝);gastritis(胃炎),来自拉丁语,最初的词根是希腊语gastr(胃);enteritis(肠炎),来自希腊语énteron(肠子);nephritis(肾炎)来自拉丁语,最初的词根是希腊语的nephrós(肾);arthritis(关节炎)来自拉丁语,最初的词根是árthron(关节)。这些词所共有的后缀-itis也是通过拉丁语最初源于希腊语的表示“……病”的后缀-tis。类似的例子有汉语的“儿科”、“妇科”、“骨科”、“眼科”、“产科”,都是用非术语性的常用词素构成,十分简便,易学易记;但是英语却要借助外来语,构成特殊的医学术语:paediatrics(“儿科”,希腊语的paid-义为“儿童”),gynaecology[“妇科”,来自希腊语gun(女人);英语的queen(“皇后”,本义“女人”),俄语的жзна(“妻子”,本义“女人”)都与gun同源],orthopaedics(骨科),ophthalmology(眼科),obstetrics[“产科”,来自拉丁语obstetrix(接生婆)];汉语的“工兵”、“步兵”、“炮兵”、“骑兵”等都是用常用词素构成,易学易记;但是英、俄语则不然,都是借助拉丁、希腊语词根构成单独的词。这固然是由于拉丁文在欧洲曾长期充当书面文学语言,在医学界中至今仍在使用,另一方面是由于欧洲语言构成词的灵活性不如汉语。这是汉语的一大特点,也是汉语的一个优点。[参看拙文《制定术语要了解和掌握语言规律》(刊《中国翻译》1989年第2期)和《汉语并不难学》(刊《世界汉语教学》1988年第4期)]。此外,一个学科领域内的术语同另一个学科领域内的术语,这二者之间的界限也是模糊的,二者也很容易相互转化。例如,“原子”本是物理学术语,借入到语言学以后,构成“原子主义”,指孤立地分析语言现象的理论和方法,尽管atom(原子)源于希腊语átomos,在希腊语中本指“不可分割的”,不是术语。“结构主义”本是语言学术语,现在这个术语连同它所表示的原理和方法已广泛运用于文学、美学、人类学、哲学、建筑学等许多方面。又如“尸体”即是日常生活用语,又是医学术语;“痉挛”是医学术语;两个词加在一起,构成“尸体痉挛”,则成了法学专门术语。由此可见,我们在进行术语规范化时,要充分考虑到术语和非术语,这一学科领域的术语和另一个学科领域的术语之间的界限都是模糊的,二者常常相互渗透、转化。最后还要考虑到,有时一个词在一种语言中是非术语,但是在另一种语言中却可能是应用范围十分有限的职业术语。例如hyphen(连词符)在英语中是个日常生活广泛使用的非术语名词,但是汉语中的音译词“哈分”却仅用于印刷、校对、编辑行业。日常生活中只用“连词符”。当然,如果从标点符号学着眼,“连词符”又可视为标点符号学中的一个术语。因此,同一个词,由于视野角度的不同,即可视为术语,也可视为非术语。上面是从共时角度讨论非术语和术语之间界限的模糊性和二者之间的相互转化。在语言的历史演变中也不乏这方面的例证。例如,法语的couver(孵)这个带有术语性质的专业用语(当然,在养鸡人很多的地区,这又是一个生活用语)本来自拉丁语的cubare(躺,卧)这个生活用语。有意义的是汉语的“孵”也是来源于“抱”、“伏”等生活用语(见王力《同源字典》,第244页,1982年)。但是后来,couver从“孵”的意义又派生出“酝酿”、“密谋”、“潜伏”、“孕育”等非术语意义。这种“非术语→术语→非术语”的三次转换过程特别值得注意,它对语言学和术语学,甚至对哲学都有理论意义。语言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用现代集合论的术语说,它是一个大的集合,它下面包括许多子集。科学术语是一个子集(下面当然还可以按学科分为许多更小的子集);同科学术语平行的还有行话、隐语等子集。《现代汉语词典》(商务,1979年)给“行话”下的定义是“各行各业的专门用语(一般人不大理解的)”。它接近科学术语,但使用阶层不同。科学术语多为知识分子所使用,行话却是各行各业的人(不少是非知识分子)所使用的,往往带有口语色彩,尽管二者的界限有时也是模糊的,二者可以相互渗透和转化。隐语(或称切口)也构成语言系统中的一个子集,是指“旧社会帮会或某些行业中的暗语”,北京话又叫“春典”、“侃儿”,江湖话叫“春”(见陈刚《北京方言词典》,第41,145页,商务),其特点在“暗”和“隐”二字。它们同术语、行话一样,也很容易向全民语言转化。例如现代汉语普通话中的“挂彩”、“扯淡”、“杀风景”就可能来自隐语。汉语的隐语行话滥觞于《文心雕龙》(作者496-497之间)所说的谐隐之词(见曲彦斌《隐语行话的传承与行帮群体》,载《百科知识》1991年第1期),它们在汉语文化中,至少已有1500多年的历史,因此向全民共同语转化是不难理解的。由此可见,术语和术语之间的界限的模糊性及其相互转化,不过是语言中的各个子集之间界限的模糊性及其相互转化这个大问题中的一个小问题罢了。二、术语区别于非术语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术语中模糊词少于非术语。传统的术语学从多方面规定术语同非术语的特征,唯独没有从模糊性角度划定二者的区别。罗素说过,“整个语言都是模糊的”。波兰哲学家沙夫说:“如果我们不考虑科学术语的话(科学术语的意义是由约定确立的),模糊性实际上是所有词的特性”。扎德说:“在自然语言中,句子中的词大部分是模糊集的名称,而不是非模糊集的名称”。这三段话涉及三个问题:(a)是不是所有词或大部分词都是模糊的。(b)科学术语是不是都是非模糊的。(c)模糊的科学术语同模糊的非术语在文章中占的比重有什么差别。关于前两个问题,石安石教授作了明确答复;(a)并非所有词或大部分词是模糊词。他抽取了以“金”字为第一个词素的65个词(个别是词组)74个义项为例,其中模糊词只占28%。以“大”这个模糊词素构成的词为例,310个词,372个义项中模糊词占183个,约49%,都没有超过半数。(b)以语言学术语为例,也有很多模糊词,如“词素”和“词”,“词”和“短语”,“短语”和“句子”,“名词”和“动词”,“动词”和“形容词”,“名词”和“形容词”,“虚词”和“实词”之间的界限都不是泾渭分明的,因此它们都是模糊词。“云朵”在气象学中也是一个模糊词。维纳在《控制论》中引了德国的一首儿歌,其中有一句是“你知道有多少云朵飘浮过大地?”对此维纳回答道:“在气象学的全部语汇中,根本找不到似乎永远就是那样一朵的那种云朵;即便有的话,他(指气象学家——伍)既没有办法计算,也没有计算的兴趣”。但是,“星星”却是精确词,因为“每颗星都是一个确定的对象,极其便于计算和编目”。石安石没有提到第三个问题,他也没有统计充满术语的科学文献中模糊词在总词汇量中所占的比例,以及这个比例同非科学文献中模糊词在总词汇量中所占比例的差异。我们随便引《控制论》第35页第二段话中的一句话:“太阳和行星的相对运动可以看作是刚体的运动”为例。我们发现其中的术语有五个:“太阳”、“行星”、“相对”、“运动”和“刚体”。除“刚体”外,这些术语也都进入日常生活用语,一般人往往觉察不到它们是术语。但是在这段话中它们的术语色彩仍十分浓厚。这五个词除“相对”是模糊词外,其它都是精确词。这样,精确的术语将近占这段话(共11个词)的半数(“运动”重复出现两次,算两个词)。非术语中只有“可以”是典型的模糊词,因为“可以”与“不可以”之间,没有截然分明的界限。其他词,如“和”、“的”、“看作”在这上下文中都是精确词。这样,精确词占的比例超过80%,比石安石统计的非专业文献中的精确词所占的比例要高得多。当然,在讨论这个问题时还要考虑到,模糊词和精确词相互之间是很容易转化的,关于这个问题详见拙文《论语言中精确和模糊的相互转化》(刊《百科知识》,1984年,第12期),就不在这儿赘述了。一般说来,在科学、法律、外交等文献中总是力图使用精确词,避免使用模糊词。但是,即使在法学中,有时也必须用模糊词,而不能处处用精确词。例如,在《法学字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第261页)中对“伤害罪”作了这样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或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行为”。“重伤”和“轻伤”在日常用语中显然是模糊词语,因此在法律上必须作出比较精确的规定。该词典根据我国从1980年起正式施行的《刑法》第85条作了如下说明:“重伤指:使人肢体残废或毁人容颜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机能的;以及其他对人身体有重大伤害的”。当然,这儿的“其他”,“重大”还是模糊词。但这是必需的,因为人们不能罗列全部重伤的情节,列出九百九十九条重伤情节,漏掉其中一个情节,便可能给违法的人钻空子,因此邱实同志在其《法律语言》(中国展望出版社,1990年)第9页所说的下面一段话是完全正确,合乎辨证法的:“在立法语言中恰当地使用模糊词语不仅不会使法律规范含混不清,相反,会使法律规范更加准确、严谨、周密”。三、有些术语的内涵和外延都不可能是精确的,即构成模糊术语。这个问题事实上在上面已经涉及。如“刚体”的内涵(受力的作用只产生运动,不发生形变的物体)就有一定的模糊性。因此,哪些物体算作刚体,其外延也有一定的模糊性。上面举的语言学中的许多术语,如“词素”和“词”,“词”和“词组”的内涵和外延都有一定的模糊性。清晰的只是这些概念的中心部分,其边缘部分界限是模糊的。随便举几个例子:英语中I dare say(我想,大概,恐怕,当然,无疑)也可以合写为I daresay(主要见于英国英语)。能说这儿的dare say是词组,而daresay是词吗?如果单纯从意义看,I dare say等于一个词perhaps(也许)或of course(当然)。这儿的主语只能用I,可见这个组合接近成语。此外,of course(当然)分写,但是难道能因此认为这个组合是两个词吗?在词典中,of是词,course也是词,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对于成语来说,词加词的结果可能不是词组,而仍然是词,只是徒具分写的形式罢了。可见语言不同于数学,数学中1+1=2,语言中却可能一加一仍等于一。汉语中也有类似现象。如“高觉慧”是词,单称“高”也是词(外国人对中国人常这样称呼):称“觉慧”是词,单称“慧”(亲昵称呼)还是词。这样一来,“词+词+词”仍等于“词”。汉语中有很多所谓离合词,如“打倒”、“推翻”、“睡觉”、“帮忙”、“洗澡”、“中意”、“造谣”、“泄气”等。这些词既可作为单独的词使用,如“打倒反动派”,“推翻三座大山”,“这件衣服我很中意”,“你们不要乱造谣”等等;又可被一些词所隔开,如“我疑心他的原名是‘平福’,平稳而有福,才正中了乡绅的意”(鲁迅,《为了忘却的纪念》);“倘若有人造一个攻击你的谣……你们洗刷得很清楚么?”(鲁迅:《答托洛斯基派的信》)(后半句用现在的话当说“你们洗刷得干净吗?”但前半句至今似仍可说。当然更可能说的话是“倘若有人造了一个攻击你的谣言”。这说明这几十年汉语双音词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玉娥!你就这么泄自己的气吗!”(老舍:《女店员》);“九条狗也帮不了它的洋主子多少忙”(胡小亥:《刑场上的婚礼》);“我量你也负不了这个责”(草明:《乘风破浪》);“处长让我再带一个头”(王蒙:《温柔》)。离合词中有不少是“动补式”,其中有些动补式后的补语是所谓模糊词,如“提高”、“降低”、“放大”、“长大”、“看轻”、“看透”等。由于模糊词有着不同的“隶属程度”(membership),因此在这些离合词中间可以加一些表示这些程度的词,如“看得很透”、“看得不很透”、“看得不大透”、“看得很不透”等等。这时,我们所遇到的显然又是词组了。这种将一个词分开,中间加很多词的结构类似德语的框形结构。例如德语的zusammenbrechen(倒坍)在下列句子中其前缀和词干就被四个词所隔开:Die Brucke brach infolge zu starker Belastung zusammen。(由于负荷太重,桥倒塌了)。汉语中原本充当双音词中词素的成分可以提至句首,更突出了离合词中的词素变成了词的这一特点。如“发理了吗?”“发理了没理”等。上面所说到的这些离合词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在古汉语中,这些结构原来是词组,如“殷汤周武,聪明睿智,上顺天命,下应人心,放桀鸣条,诛纣牧野,革其王命,改其恶俗,故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孔颖达疏《易经·革》)。“殷革夏命”(《尚书·周书·多士》)。后来,随着汉语中双音词数量的日益增大,“革命”才变为一个词,如在“法国大革命”,“十月革命”中的“革命”。但是在“革老子的命”,“林彪提出了反动的口号:‘革革过命的人的命’”等词组中,“革……命”显然还是动宾词组。这是古汉语词组的延续。这说明语言中共时和历时的界限并不是象索绪尔所说的那样容易一刀切开,界限分明的;从单音节词为主的古汉语向双音节词为主(指双音节词在全部词中占的比重,不是指双音词的出现频率;就出现频率来说,单音节词至今仍可能超过双音节词)的现代汉语转化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些既可为双音节词,又可为词组的中间过渡现象,这时词和词组的界限是模糊的。如汉语的“睫”(如‘目不交睫’)、“睫毛”、“眼睫毛”都是词,“眼睫毛”又接近词组,也反映了历时和共时的界限不容易切开的特点。这是符合自然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例如,在两种语言处在同一个区域时(如古代法国的凯尔特语和拉丁语),在融合为现代法语以前,必然经历过一个双语制的阶段。同理,从水栖动物演变为陆栖动物的过程中,往往会经历一个水陆两栖的过渡阶段。青蛙等两栖动物便是这一演变的过渡阶段的反映。由此可见,离合动词的产生是完全符合一切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演变过程中有过渡阶段这一普遍规律的。值得注意的是索绪尔早在其《普通语言学教程》第二编第七章中就已指出,词和词组,形态学、句法和词汇学之间都“不可能有任何预先划定的界限”,它们之间可以相互渗透。这正是模糊理论的精髓。又如“新潮”本是名词,但是现在报刊上已出现用于形容词的例子,如“她(指台湾女作家郭良蕙)说:‘人们的服装很新潮,尤其是年轻的女孩子们’”(见《光明日报》1988年10月16日第2版,光明日报记者张胜支的报导《访台湾著名女作家郭良蕙》),这时名词和形容词的界限也模糊了。再如实词和虚词这两个语法中的科学术语在其边缘部分也是模糊的,而不可能是精确的。因此不少早期汉语语法著作将副词看作虚词。现在的汉语语法学家一方面基于对汉语语法的进一步研究,另一方面也可能受外语语法的影响(因为英、德、法、俄等语言的语法著作都是将副词看作实词),多数将副词看作实词(如胡裕树、黄伯荣、张静分别主编的《现代汉语》)。介词也存在这个问题。上述外语语法都将介词(外语叫“前置词”)看作虚词。黎锦照的《新著国语文法》,王力的《中国现代语法》一则可能出自他们对汉语本身的认识,一则可能受外语的影响,也把介词纳入虚词。但是吕叔湘、朱德熙编的《语法修辞讲话》和丁声树编的《现代汉语语法讲话》也许出自他们对汉语特色的认识,也许是由于他们力图摆脱外语的模式,把介词归入实词,分别叫“副动词”、“次动词”。王力在《中国现代语法》中把代词看作“半虚词”(可能受法语的某些语法著作的影响),把副词看作“半实词”,说明他事实上承认了实词和虚词界限的模糊性,尽管由于那时还没有诞生模糊理论,他没有用模糊这个术语。但是,1983年王力在《语法》一文中已明确指出:“把现代汉语的词分为两大类(指实词和虚词),也有些边缘的问题要解决。……一个就是……副词……另外还有一类词也处在边缘,就是代词。”此外,各词类之间的界限也是模糊的。例如,古汉语的“之”,《马氏文通》和黎锦熙的《国语文法》认为是介词,本树达的《音等国文法》认为是连词,中学语法课本却看作是助词(17)。“及格”是教育学中的一个术语,其实也是个模糊词。“及格”在俄语中叫уаоВлетворителЪно,本义“令人满意”的,这更是个典型的模糊词。到什么程度才能算令人满意?60分及格,59分不及格,这界限完全是人为的[《现代汉语词典》(商务,1979)给“及格”的注释是“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最低标准”]。凭一分之差就能断定两个学生知识水平之间的“天壤之别”吗(18)?四、对模糊术语完全可以采用循环定义的方法。在模糊理论诞生以前,传统的逻辑学以及受此影响的术语学总是要求在给概念和术语下定义时不能循环定义。对精确概念来说,这一要求是合理的。但是对模糊概念来说,这一要求就不仅不合理,而且有时实际上是做不到的。例如,“现在”、“过去”、“将来”既是普通用语,又是哲学、物理学、气象学等许多学科常用的术语,对它们就很难下精确定义(19)。因此苏联科学院四卷本俄语词典在给ьудущее(未来)下定义时就只好求助于настоящее(现在):время следующее эа Hастоящим(现在以后的时间)。《朗曼当代英语词典》(1978年)给future(未来)下定义时也只好求助于present(现在):the time after the present(现在以后的时间)。这种释义法本质上都是用未知解释未知,并且是循环定义。因为“现在”又要靠同“过去”和“未来”的对照中去确定。苏联科学院十七卷本俄语词典在给настоящий(现在的)释义时就注明противоположно:ирошедщий и ьудущий(与“过去的”和“未来的”相对立而言)。同理,“春”、“夏”、“秋”、“冬”既是生活用语,又是气象学、天文学等学科中的科学术语。由于地球上不同地区的温度差别很大,季节长短不一,所以很难给四季下一个全世界通用的精确的定义:从几月几号到几月几号是什么季节。以“春”为例,中国人既可以从立春(阴历2月3、4、5日)算到立夏(阳历5月5、6或7日),也可以将阴历正、二、三月算作春天(见上引《现代汉语词典》)。欧美人的春天大致是从春分(3月20或21日)算起,比中国习惯晚一个半月。如《简明牛津英语词典》给spring(春天)作的说明是from about March 21 to June 23(大致从春分至夏至);张其春、蔡文萦合编的《简明英汉词典》的注释是:三、四、五月;[英]二、三、四月;法国小罗伯尔词典对printemps(春天)的注释也是“从春分到夏至”,但注明这是针对北半球来说的;德语G.Wahrig词典对Frühling(春天)的注释与小罗伯尔完全相同。《简明牛津英语词典》给autumn(秋天)作的说明也是不够明确的:既可以指八、九、十月,又注明通常(特别是在美国)指九、十、十一月;给winter(冬天)作的说明更模糊:“……一年中最冷的三个或四个月份(在北纬地区是十一月或十二月至一月或二月”。苏联科学院出版的俄语词典(四卷本和十七卷本)给春夏秋冬四个词下定义时采用的又是循环定义的方法,如“春天是冬天和夏天之间的季节”,“冬天是秋天和春天之间的季节”等等,回避指出明确的时间界限(20)。这虽然不合传统逻辑关于下定义要避免循环诠释的要求,但看来,这是对模糊词下定义的最好方法。此外,象“中年”、“壮年”这样的模糊词是不可能精确的上下限定义的,也许它们的最精确的定义是:介乎“青年”、“老年”之间的年龄。让我们再回到语言学的术语上来,其中“词”就是个模糊概念。吕叔湘指出:“词的定义很难下。一般说它是‘最小的自由活动的语言片断’,这仍然不十分明确,因为什么算是‘自由活动’,还有待于说明”(21)。接着他举了许多词与语素、词与短语不好划界的例子。其实,用模糊理论阐释,“自由”本身就是个模糊词。用模糊词所定义的“词”,当然仍然是模糊的。史有为指出:“要给词下个准确的定义,实在是太困难了,又何况是给汉语的词下定义。……汉语中如果有‘词’,那这个‘词’本身就是界限模糊的,因此作主观反映的语法学也必然很难用明确的界限去圈定它”。于是吕叔湘也只好承认有界乎词与短语之间的单位,管它们叫“短语词”(22)。也许就象给春夏秋冬下定义一样,给“词”下定义的最没有漏洞的方法是循环定义:“词是介乎词素和短语之间的语言单位”(相应地:“短语是词和句子之间的语言单位”等等),并同时承认词素与词,词与短语,短语与句子之间存在着中间状态。随便举一个例子:我国中学语文课本把“的”、“地”、“得”、“着”、“了”、“过”看作是助词,王力认为“这是不合适的”。他认为应该看作词尾(17)。用欧洲语言学术语,它们当是构词或构形后缀,即是词素,而不是词。面对着这类模糊词,科学上有时不得不人为地加以限制,使之比较精确。例如“大雨”、“中雨”、“小雨”在日常生活中本来都是一些模糊词(组),气象学人为地规定:“24小时内,雨量达25-50毫米的雨叫大雨”(见《现代汉语词典》,但紧接着,该词典又加了一个适用于日常生活用语的模糊说明:“一般指下得很大的雨”)。对“中雨”的人为规定是“24小时内雨量达10-25毫米的雨”,对“小雨”的人为规定是“24小时内雨量达10毫米……以下的雨”。这些规定也还不是很精确的,因为都含有从最低限量到最高限量的浮动,即仍有一定的模糊度。但是这种模糊性是不可避免的,也是用不着避免的。此外,如体育中的术语“低栏”中尽管含有模糊词“低”,也用人为规定数据的方法(栏架高76.5厘米,男子距离200米,女子距离80米)使之精确化。生活用语中典型的模糊词是颜色词,味觉词(23),表示年龄、时间、空间、温度、性格特征等的词。这些词也经常在专业文献中出现。因此专业工作者不能不了解并关心模糊理论及其发展。五、有些词在非术语用法中是同义词(即相互之间的界限是模糊的),甚至是等义词;但是在术语用法中却是精确词,即其界限是分明的,而不是模糊的。例如,在一般人所使用的日常英语中,midget和dwarf都是指“矮子”。在怀尔德(H.Wyld)主编的《英语通用词典》中就是用dwarf注释midget。在《英俄词典》中这两个词都译成карлик(矮子)。但是在医学术语中,这两个词却用来指两种不同类型的矮子。midget指个子矮小,但身体各部分比例正常的人(因此midget这个词还可指“小型的”,如a midget submarine“小型潜艇”);这可能同midget从midge[“小蚊”,同德语Mücke(蚊子),俄语мyха(苍蝇)同源]派生,即由比喻构词有关。但是dwarf则相反,指胸部和躯干发育都正常,两腿却特别短的人,因此可以喻指矮小的植物或动物,如dwarf marigolds(小金笺草),dwarf birch(小赤杨树)。可是在天文学中,white dwarf(白矮星)只是取其小义(和天狼星相比),与midget并没有什么区别(关于这类问题的详尽分析见拙文《从<高山下的花环>谈到同义词的分化和发展》,载《教学研究》1990年第1期)。又如“罚金”和“罚款”在日常语言中是同义词,但在法律术语中二者之间却有着截然分明的界限:前者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处分罪犯的一种刑罚,必须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而后者则用于还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的人,不一定非由法院判决(见邱实《法律语言》第7-8页,中国展望出版社,1990年)。再如“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这两个词组在日常语言中可以被视为同义结构,界限不很分明;因为二者都指没有达到犯罪的目的。但是在法律语言中却表示迥然不同、界限分明的两个精确结构。前者指自动中止犯罪行为,因此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但是“犯罪未遂”却是由于犯罪者的意志外的原因,没有达到既定目的,因此必须负刑事责任,尽管其处罚比“犯罪既遂”要小(见上引《法律语言》,第6页)。这个问题同语言中“犯罪”这类所谓表示行为结果的构词(或词组)方式有关。汉语(外语也一样)中可以说“他们正在盖大楼”,尽管从逻辑上说,既然正在盖,未盖成的建筑不能叫“大楼”。这是语言同逻辑的差别,也是语言模糊性的表现。客观现实千差万别、千变万化,语言如果要用不同的词表现每一个时时刻刻在变化的事物,如给“盖好一层(二层、三层……)的大楼”,“建成的大楼”分别用不同的词命名,语言中就不知要增加多少词汇。为了便利语言交际,语言必须简洁,因此有时不得不牺牲精确性,不得不违背逻辑。“犯罪”也是这样,“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中的“中止”和“未遂”,按照逻辑,严格地说,同“犯罪”一词的内部形式是矛盾的。总之,模糊理论的产生提出了传统术语学所没有考虑到的许多新问题,在这方面有着广阔的研究领域。现在模糊理论已进入大学课堂,在北京师范大学数学系、哲学系和中文系都分别开设了模糊数学、模糊理论(24)和模糊语言学的课程。在中山大学、山东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江西抚州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科也开设了或将开设模糊语言学的课程或讲座。对这种新的进展,术语工作者应给予密切的关注。最后让我们引美国著名语言学家肯尼斯·派克谈到“微笑”的模糊性的一段话来结束本文。他说:“一个可爱的女孩的微笑可以用诗歌般的语言描写,但是任何一位科学家都不能用电子显微镜查明微笑的物理的、生物的、文化的状况。……科学家只有考虑该女孩所属的整个民族,在谈论他们的喜悦时的社会相互作用,才能查明微笑的涵义”(25)。这大概是模糊语言的研究引起文艺学、社会学、文化学等多门学科关注的重要原因吧。附录:国外杂志《模糊集和系统》(国际模糊系统学会会刊)第23卷(1987)第3期(9月)报导了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开设模糊语言学的情况,现将此报告的中译文附在下面:“模糊语言学”在中国第一次开课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普通语言学教研室伍铁平教授,是中国模糊语言学的开创者。他所著《模糊语言学》一书,将作为“现代语言学丛书”之一,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以中文出版。在本书的基础上,他从1987年2月至6月为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外语系约五十名研究生开设了这门新课程。模糊语言学课程,不仅在中国是第一次开课,也许在全世界也是首创。众所周知,L.A. Zadeh教授是在与模糊语言学紧密相关的背景下建立起模糊集理论基础的。这门课程包括:1、历史;2、模糊理论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影响语言模糊性的诸因素;3、汉语和外语中颜色词和味觉词模糊性质的分析;4、汉语和外语中时间词模糊性的分析;5、模糊概念与精确概念之间的互相转化;6、模糊性与反训;7、模糊性与词源学;8、模糊性与修辞学;9、模糊性与词汇学和语义学;10、从模糊理论看人类智能与人工智能的差异。上述内容,也是他所著《模糊语言学》的内容。该书共35万字左右,列有所参考的国外20余部科学著作。伍教授的讲授受到听众的热烈欢迎。他的著作与课程《模糊语言学》是模糊集理论及其应用在国内外进展的一项新的成果。(易敏 译) *本文是我应奥地利维也纳《国际术语网杂志》(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Network for Terminology)之约,用英文写成的一篇论文,原题是Fuzzy Linguistics and Terminology,发表在该刊1989年第25期上。《洛阳解放军外语学院学报》1990年第1期转载了该文的英文全文。承蒙马沈龙、梁梅同志的好意,将它译成中文。在译文的基础上我将该文扩充了五倍。注释:①N·维纳,《控制论》,中译本,第2版,科学出版社,1963,2。②详拙文:《模糊理论的诞生及其意义》(上、下),载《百科知识》1987年第1,2期。③见扎德为美国《计算机科学和技术百科全书》写的词条:“模糊集”。④见扎德:《模糊集合、语言变量及模糊逻辑》(陈国权译),科学出版社,1983年,中译者序,第11页。文字上有改动。⑤同注②。⑥见拙文“模糊语言”,载《语言漫话》,上海教育出版社,1981年。⑦有的学者将术语学看作一门独立的学科,它同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语言学都有密切的关联。如隆多在《术语学概论》(科学出版社,1985年,第19页)中是这样解释“术语学”的:“一门以术语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本质上是跨学科的,受语言学、逻辑学、本体论、分类学和情报学的规律制约”(译文上有改动)。⑧隆多在上引《术语学概论》第20页也举了两个用普通词表示术语的例子。如Célibataire(独身的)在化学中指“单电子的”。他还指出“普通语言区与专业语言区之间的边界是可相互渗透的”,二者之间存在着一个中间区域(第25页)。这正是我们这儿所说的典型的模糊现象。隆多认为,作为普通名词的“糖”,其定义(从不同植物中获得的甜物质)与作为科学术语的“糖”的定义(一种属于有机化合物的甜的碳水化合物,其通式为CnH2n-On)迥然不同(同上书,第175-176页)。然而,对于有些词来说,不论是作为普通名词,还是作为科学术语,其意义相近。并不象两个“糖”的定义那样迥然有别。还有第三种情形,即在专业语言和普通语言中,同一个词指的是不同涵义。如“盐”在化学中指“酸根和金属的化合物”,但在日常生活语言中却仅指其中的氯化纳。⑨罗素:《论模糊性》,载《大洋洲心理学和哲学杂志》,第1卷(1923年)第84页。中译文见《模糊系统与数学》1990年第1期第16页。⑩亚当·沙夫:《语义学导论》,英译本,第356页,华沙,1962年。(11)同注⑥。(12)参看石安石:《模糊语义及其模糊度》,载《中国语文》1988年第1期,第64-65页。(13)同注①,第30-31页。不过,这里应区别词和词的客观所指(denotatum)。从“云朵”的客观所指着眼,云朵的确是千变万化,没有定形,无法计算的。这朵云同那朵云之间有时很难截然划定分明的界限。但是作为词来说,不论云朵怎样变化,都可用“由水滴、水晶聚集形成的在空中悬浮的物体”(见《现代汉语词典》给“云”下的定义)加以概括,并不存在模糊性。“云”同“雨”“雪”的界限是分明的,尽管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给“雨”下的定义“从云层中降向地面的水。云里的小水滴体积增大到不能悬浮在空中时,就下降成雨”来看,雨的形成同云是密切相关的。用语言学的术语说,从历时着眼,我们不妨说雨同云是不可分割的,是一回事,因为“体积增大”本是一个模糊短语,增大到什么程度便不能悬浮在空气之中,取决于地理、气候、气压等许多条件,也都是模糊的,而不可能是十分精确的。(14)同上注第30页。(15)《现代汉语词典》(商务,1979年)对“刚体”的解释是“受力的作用只产生运动而不发生形变的物体”。然而,严格说来,即使是刚体,受力的作用,其形体总会发生哪怕极其微弱的,肉眼看不到的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刚体”也是模糊词。“刚”本身就是个典型的模糊词。(16)脱离开上下文,“和”和“或”的意义界限有时不好分,因为有时两个词的意义相同,可相互替换。(详拙文:《论“和”“或”的模糊性质及其词典注释》,载《百科知识》1985年第10期)。“的”在“谁的介绍人?”这类句子中有歧义(歧义性不等于模糊性):或指a)“谁是介绍人?”如“某某入党,谁的介绍人?”或指“介绍谁的人”,如“某某是谁的介绍人?”“的”还有许多意义,这些意义之间的界限有时不大好划分。因此这三个词离开正文所引文都可能带有一定的模糊性。(17)见北京市语言学会主编《教学语法系列讲座》第109,111-112,117,中国和平出版社,1987年。(18)详见注②所引拙文(下)。(19)详拙文《模糊语言再探》,载《外国语》1980年第5期第48-49页。(20)详拙文《模糊语言初探》,载《外国语》1979年第4期第40页。(21)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第17页,商务印书馆,1979年。(22)见上引《教学语法系列讲座》,第2章第22-23页。史有为分析了现行语法著述给词下的各种定义都有缺陷,都解释不了各种边缘现象。最近肯尼斯·派克在他所著《我们是语言的富有创见的观察者》(刊E.Reuchlin和Francois主编《研究语言的方法》第25页,法国1989年出版)指出:“在某些语言中可能存在一种语素复合体(morpheme complex),它是一种小于词组大于词素的结构”。(见该书第25页)。(23)参看拙文《论颜色词及其模糊性质》,载《语言教学与研究》,1986年第2期;《不同语言的味觉词和温度词对客观现实的不同切分》,同刊,1989年第1期。(24)齐振海主编的《认识论新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是在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高年级学生专题课的基础上写成的一部著作(见该书卷首),其中第六章题为“模糊认识和精确认识”。在这章中作者指出:医学中的许多术语,如“肝炎”、“休克”、“高血压”、“低血糖”都是模糊概念。(中医中模糊词语更多,如“肝火旺”、“肾虚”等等。)这本书已被我国教委指定为我国高等学校文科教材。这是模糊理论第一次进入我国哲学教材。(25)见Kenneth L.Pike(肯尼斯·派克):《我们是语言的富有创见的观察者》,刊E·Reuchlin和Franoois主编《语言的方法》第9-10页,1989年,法国出版。  相似文献   

19.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提出关于碳和炭在科技术语中用法的意见,以求形成一个规范。本文源于此。首先,笔者认为,取消碳字,而将它归并于炭字,这是不现实的,也是我国绝大多数化学工作者难以接受的。用碳作为元素周期表第6号元素的中文名称由来已久。用一个汉字为元素中文名称  相似文献   

20.
摘要 本文利用社会语言学的研究方法考察分析了术语字母词在新闻语体中不同文章领域的差异和分布,并就文章领域对术语字母词使用的影响进行了相关分析。研究发现,术语字母词的使用和文章领域相关。其中,经济领域和科技领域使用术语字母词较多,其根本原因在于,在经济领域和科技领域特别是科技领域,英语是术语的主要原创语言,中国要引进新科技并在这些领域与国外进行交流,就必须引进新术语。新闻语体中术语字母词的使用主要和语言三要素之一的语场即语篇所谈及的内容有关。术语字母词的总注释率为15.58%,注释率较低。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及国际交流的日益加深,当代汉语与外语特别是英语的接触(主要是书面接触)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深与广阶段。在当代汉语中的表现就是大量使用字母词,字母词是由字母语素参与构成的词,或字母语素单独,或字母语素与汉字语素、数字语素、符号等一起构成字母词(如“CT”“卡拉OK”“F1”“.cn”等),引起了语言学界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语文建设》《语言文字应用》《科技术语研究》等刊物特设专栏讨论字母词问题。政府主管部门连续几次召开有关问题学术讨论会。但见仁见智,众说纷纭。字母词中外文缩略语占有很大的比例,而现代术语多用缩略语表达。“顺应人们想用简易手段来表达复杂概念的愿望,把已有的术语加以缩短、简化,便得到缩略术语。缩略术语的大量出现,并且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这是现代术语发展中的一种带普遍性的倾向。”[1]“形译是将源术语的书写形式照搬进本族语。……近些年,形译西方语言特别是英语的现象多了起来,例如:ASCⅡ、CAD、CD、CPU……”[2]因此术语在字母词中所占的比重最大,达70%以上。用字母词表达的术语我们称之为“术语字母词”。术语字母词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关乎字母词的使用。术语字母词在汉语中的实际使用状况如何呢?为此笔者做了一项有关考察。一、考察对象本研究把考察对象分为三个地点:北京、上海和广州;两种性质:日报和晚报。本研究最终的考察对象为《北京日报》《北京晚报》《解放日报》《新民晚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6种报纸。本研究所考察的语料均来自于6种报纸的网络版。二、考察方法本研究的考察对象是6种报纸2003年的语料。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从总体2003年的报纸中随机抽取一个样本周。周一为10月27日,周二为1月7日,周三为7月2日,周四为12月4日,周五为8月15日,周六为6月14日,周日为9月28日。6种报纸样本所构成的语料库共约600万字(6006315字)。考察结果用统计软件SPSS11.5处理。三、术语字母词的切分首先,要区分字母词与非字母词。字母词是汉语词语,它与外文原词(如“flash”)不同,外文原词在汉语中的使用是外文词语在汉语中的混用,不属于词汇的借用;而一般却把外文缩略语在汉语中的使用(如“CT”)看做词汇的借用,即外文缩略语是外来借形词。其主要原因和字母词的概念原型有关。在多数人的观念中,字母词就是由字母参与构成的词语,如“阿Q”等,既然是字母词首先要读字母名称音,如“X射线”等,而不读语言系统音。再次形体要大写,如“F学校”等。而外文缩略语多数读字母名称音;而且一般大写。因此,外文缩略语与字母词的概念原型相吻合。而外文原词则不同,它们读外语语音系统音,而且一般情况下小写。汉语拼音缩略语是受外文缩略语构词方式影响而产生的词语,如“HSK(汉语水平考试)”,是字母词;但汉语拼音原词不是字母词,如“Beijing”等,正如外文原词不是字母词一样;小于词的单位如汉语的字母如“ㄚ、ㄧ”,英文的语素如“im-”等,也不属于字母词的范围。基于以上认识,本研究只切分术语字母词。本研究对术语字母词切分的基本原则是以词为单位进行的。具体处理情况如下:第一,双字母及多字母一般情况能单独使用并有一定意义的作为一个词处理,如CDMA等;如果与汉字相连,而汉字一般又不单独使用,看做一个字母词,如CDMA网。第二,单字母意义不确定,一般和汉字或数字连用共同构成字母词,如“3G(第三代)”等;第三,计量单位如“m”“g”作为独立的单位处理,带“/”字符的复合单位切分为两个字母词,如“mg/L”。第四,产品型号和品牌分开使用时看做不同的字母词,如“MAZD新款A6……”,其中的“MAZD”和“A6”是两个字母词,一个是产品品牌,一个是产品型号;连用时看做一个短语,如“MAZDA6是新款……”,不再切分。第五,含有缩略成分的单位一般作为一个字母词处理。“汽车牌号”中的地名标志一般缩略为一个字,如“京F29445”,其中“北京”缩写为“京”。四、结果与分析(一)当代汉语中术语字母词的类型“通过语音或文字来表达或限定专业概念的约定性符号,叫做术语。术语可以是词,也可以是词组。”[1]计量单位、代号、产品型号等都是用来表达或限定专业概念的约定性符号,因此都是术语,但它们都不是典型的术语字母词。“科学单位是一种特殊的术语。”[1]在人们的心目中它们只是一些代码,一般不把它们作为“词”看待。代号如汽车牌号(“京B98933”),其中的字母只是一个区别符号,没有任何意义,其中的数字也只是一个顺序号;产品型号如汽车型号(A6),其中的字母一般是汽车品牌的首字母(“A”是“AUDI”的首字母),其中的数字是产品顺序号。代号和产品型号应该说是语言文字符号的符号,是语言文字的替代品,具有抽象的代码性质;计量单位一般是词内首字母缩写(如cm是centimeter的缩写),属于量词的范畴,在汉语中早期都有汉译形式,一般也都使用汉译形式,字母形式只是出于经济的原因在学科领域中作为汉译形式的替代品而使用,一般称之为“单位符号”,而且一般读汉译形式音,不读字母音,因此计量单位也具有较强的替代品的性质;只有一般术语,如“SARS(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才是典型的术语字母词。样本语料库中共出现一般术语、代号、产品型号和计量单位四种类型。一般术语是典型的术语字母词,计量单位、代号和产品型号是非典型的术语字母词。(二)当代汉语中使用术语字母词的数量考察结果为,样本中共出现术语字母词4423词次,占字母词总数的72.90%。平均1358个字中出现术语字母词1词次,术语字母词所占比例为0.07%。如果平均词长以2字来计算的话,6种报纸样本语料库折合为3003157.5个词,平均约679个词出现术语字母词1词次,约占0.15%。平均每种报纸每天出现90.27词次术语字母词。其中典型的术语字母词最多,共3543词次,占80.10%;其次是产品型号、计量单位和代号,共880词次,占19.90%,其中产品型号最多,共374词次,占8.46%;再次是计量单位,共300词次,占6.78%;代号最少,共206词次,占4.66%。以上数据为字母词在样本中出现的实际次数。由于文章内容不同、作者用词习惯不同,都有可能导致出现字母词多少不同,因此每篇文章同一字母词以一次计算较为科学。这种统计方法得出的词次实际上是基于字母词的篇章分布率指数的。这样得到的数据是,样本语料库共出现术语字母词2111词次,术语字母词1081个,具体情况如表1:从表1可知,其中典型术语最多,共1463词次,占69.30%;非典型术语共648词次,占30.70%,其中产品型号最多,共296词次,代号212词次,计量单位140词次。术语字母词中典型术语比例最高,是因为术语直接“移植”了大量的外文缩略语。(三)术语字母词的使用是否和文章领域相关本研究根据中国大学一级学科的11个门类划分术语类别,即“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除“农学”“哲学”“历史学”术语字母词在6种报纸样本语料库中没有出现外,其他学科术语皆有使用。非典型术语字母词因有其特殊性,本研究只考察典型术语字母词的文章领域分布。6种报纸样本中典型术语字母词共1463词次。其学科分布考察结果见表2:其中“工学”术语最多,共539词次,占36.84%;其次是经济学术语,共396词次,占27.07%;“管理学”“理学”“法学”术语最少。不同学科术语在不同文章领域的分布情况是不同的,使用术语字母词最多的是“经济”和“科技”领域的文章,分别为459词次和375词次,分别占31.37%和25.63%。“经济”领域使用术语字母词最多的原因是“金融”和“汽车”领域大量使用术语字母词;“科技”领域使用术语字母词较多是因为“信息”领域大量使用术语字母词;使用术语字母词最少的是军事领域文章,共7词次,占0.49%;另外教育96词次,社会生活90词次,体育129词次,文化58词次,医药109词次,娱乐73词次,政法67词次。经济领域和科技领域使用术语字母词较多,其根本原因在于,在经济领域和科技领域特别是科技领域,英语是术语的主要原创语言,汉语要引进新科技并在这些领域与国外进行交流,就必须引进新术语,而术语的准确翻译要建立在对术语概念内涵的准确把握上,需要较长的时间,不能满足即时引进和交流的需要,因此大量的术语不再翻译而直接移植过来。[4]用系统功能语言学的语域理论解释的话,术语字母词的使用主要和语言三要素之一的语场即语篇所谈及的内容有关。军事领域术语字母词使用较少主要和军事领域文章较少有关,同时也和语篇的性质有关,军事领域文章一般内容较为严肃,风格较为严谨,较少使用术语字母词。[5]不同的文章领域,术语字母词的使用是否有统计学上可以分辨的显著差异呢?方差检验结果表明,不同的文章领域使用术语字母词是有差异的(F=102.507,概值<0.001),因此可以说术语字母词与文章领域相关。同时,从术语字母词的文章领域分布来看,“工学”术语有327词次用在了“科技”领域,因为“工学”术语中大部分为“信息”“通信”“计算机”类术语,而“科技”类文章中又大部分是“信息科技”文章,所以说,“工学”术语集中运用在“信息科技”领域中,占60.67%;“医学”术语有96词次用在“医药保健”文章领域中,占51.89%;“经济学”术语有341词次用在“经济”领域的文章中占86.11%;“教育学”术语有102词次用在了“体育”领域,占62.96%,这是因为“教育学”术语包含了“体育学”术语;“文学”术语有33词次用在了“娱乐”领域文章中,占40.74%,这是因为“文学”术语包括了“艺术学”术语;“管理学”术语多在“经济”领域中使用,共23词次,占45.10%,因为“管理学”术语包括了“经济管理学”术语。从以上分析可知,术语字母词的分布比较集中,大多数术语字母词都在各自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中使用;分布面相对较广的术语字母词是“工学”和“医学”术语,“工学”术语主要表现为“信息科技领域术语”向其他领域的渗透,“医学”术语表现为与人们生活较密切的疾病名与医疗仪器名对其他领域的渗透。但总起来看,跨出学科领域流播到非相关学科特别是一般生活领域的术语字母词是有限的。(四)术语字母词的注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字母词虽然是汉语词语,但毕竟是借形词,有学者多次提出字母词在文章首次出现时要加必要的注释,那么术语字母词在当代汉语中使用时注释的情况如何呢?因代号、产品型号、计量单位都是在专业范围内使用的有特殊用途的术语字母词,一般无需解释,一般阅读者也不必知道它们的含义。因此,我们只考察典型术语字母词的注释情况。本研究根据术语字母词在当代汉语语境中的实际运用情况,把术语字母词加注的情况分为:“在括注中”,如“醛糖还原酶抑制剂(ARI)”;“后汉注”,如“IEMN(微体电子)”;“有句子解释”,如“GMP是指药品生产质量全面管理控制的国际通行标准”;“并用汉字词前”,如“多功能运动车SUV”;“并用字母词前”,如“CAN多路传送协议”;“对举”,如“SARS……;非典……”。对表1中1463词次典型术语字母词考察结果见表3:其中228词次有注释,占术语字母词的15.58%。“在括注中”即在括号中出现的术语字母词,共82词次,占术语字母词的5.60%,占注释类型的35.96%。“在括注中”是对汉语翻译的外文注释,应该说它们不是在汉语行文中直接使用的术语字母词,如果把此种情况也看作有注释的话,有注释的术语字母词也只有15%强;而且像“对举”这样的注释是非常微弱的,如果对术语字母词一无所知,“对举”对帮助理解所起的作用是非常小的。“后汉注”才是典型的对术语的注释,但只占注释类型的17.98%,占术语字母词的2.80%。因此,应该说术语字母词注释的比例是非常低的。五、结论通过以上考察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一)6006315字样本语料库共出现术语字母词4423词次,占字母词总数6068词次的72.90%;(二)术语字母词的使用与文章领域相关,科技领域与经济领域文章使用术语字母词最多;(三)术语字母词的总注释率为15.58%,注释率较低。* 本论文是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十五”课题——“汉语外来词语规范原则研究”的成果之一,项目编号为YB105-15,得到国家语委经费支持。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李宇明教授的指导,在此谨表--------------------------第19页① 本研究所称“字母词”也包括“语”,为简洁起见称为字母词。--------------------------第21页① 本考察所用“词次”是指字母词的个数及其频度总和。② 所有字母词共6068词次,字母词1603个。除术语外,另有专名307词次、普通词语1338词次。③ 这种统计方法使用的词次实际上是字母词的篇章分布率指数。尹斌庸、方世增[3]:“什么是‘分布率’呢?如果把语料分成若干组,一个词在多少组里出现(不管出现次数),就说它的分布指数是多少。”④ 需要说明的是:“工学”包括“信息”“计算机”“网络”“电子”“通信”“交通”“化妆品”等术语;“经济学”包括“金融”“股市”“商业”“房地产”“汽车”“保险”“宏观经济”“旅游”等术语;“管理学”包括“工商管理”“出版”“人事”等术语;“理学”包括“化学”“物理”等术语;“法学”包括“法学”和“政治学”等术语。另外,“医学”包括“药学”“卫生”等术语;“教育学”包括“教育”“体育”等术语;“文学”包括“音乐”“美术”“动画”“电影”“语言学”“服装设计”“舞蹈”“电子游戏”“集邮”等术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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