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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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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犯罪既遂形态的两种相互紧密联系的类型,明确行为犯与危险犯之间的界限对于妥当地处罚犯罪人是相当关键的。无论以危险的法定、危险的程度还是危险的表现形式来区别行为犯与危险犯都存在困难。行为犯和危险犯的区别的前提在于危险的表现形式不同以及对客体的关系不同。行为犯是与结果犯相对应的犯罪形态,而危险犯是结果犯的类型之一。行为犯与结果犯的区别在于立法是否规定了结果。危险犯与纯正的行为犯的区别在于是否通过行为结果表现对犯罪客体危险;危险犯与不纯正的行为犯的区别在于是否造成了现实的侵害。  相似文献   

2.
董晓雅 《科技信息》2011,(25):399-399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频发以及导致的危害,迫切要求刑法及时对环境犯罪行为进行惩治。本文论述了我国在环境犯罪中建立危险犯的必要性,并建议在立法中确立过失危险犯和单位危险犯。  相似文献   

3.
抽象危险犯有形式说与实质说之分.形式说难以成立.实质说语境下的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区别在于侵害法益可能性的大小不同.环境刑法设立抽象危险犯应当予以肯定:是周延保护环境法益的需要;是社会现实的需要;是完善、丰富环境危险犯理论的需要;也不违背刑法谦抑性.在设置抽象危险犯时,不能将其上升为环境犯罪的普遍形态;对环境犯罪抽象危险犯的刑罚不宜过重;抽象危险犯应限于故意抽象危险犯,不应包括过失抽象危险犯.  相似文献   

4.
肖灵 《韶关学院学报》2012,33(11):74-77
危险驾驶罪涉及抽象危险犯这一较为复杂的刑法理论,抽象危险犯理论对于风险社会中国家管理职能的发挥,以及刑法指引作用的加强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结合抽象危险犯理论对危险驾驶罪进行细致的思考,限制该理论的适用范围,完善定罪标准,才能更好地满足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实践的需要。  相似文献   

5.
结果犯研究     
结果犯是我国刑法理论中比较有争议的概念,是直接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既遂类型之一,在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中不存在结果犯。结果犯是行为人在客观方面不仅实施犯罪行为,而且还必须发生由此行为引起的法定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类型。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举动犯是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的既遂类型,但这种划分与刑法的规定及犯罪的客观外在表现不符,其关系必须厘清。  相似文献   

6.
从我国新刑法中确认的危险犯条款中进行分析,得出了危险犯所具备的四个特征:行为人主观上有危险之意图,即恶意危险、行为人必须已着手于危险行为之实行、行为人的危险行为未发生实害结果、危险犯具有法定性。  相似文献   

7.
针对危险犯危险状态产生后能否成立犯罪中止这一问题,理论上存在三种学说:实害犯中止说、危险犯中止说、危险犯既遂说。对这三种学说进行介绍和评析,认为危险犯既遂说比较合理,同时也对危险犯的法条适用问题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8.
危险犯的定义,是刑法理论上争议颇多的问题。我国刑法以维护公共安全为目的规定危险犯的构件,以法定的危险状态作为刑法处罚的依据。明确危险犯构件的组成,了解危险犯的本质和特征,有利于认清危险犯的存在和对危险犯罪的防范。  相似文献   

9.
有关危险犯是否存在未遂余地的现有研究中,否定说将犯罪的成立与既遂混为一谈,肯定说则失之于偏颇,摆脱这种理论困惑的思路在于准确界定"法定危险状态"并调换思维角度。  相似文献   

10.
污染环境罪应该设置为具体危险犯,即发生了危害环境的具体危险时就能对行为人进行入罪处罚,另外还应规定相应的实害犯作为加重法定刑或法定刑升格的根据。在主观方面,污染环境罪应该采用严格责任,即行为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的具体危险,就推定行为人具有过错。污染环境罪的自由刑在考虑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基础上应该比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自由刑有所加重,罚金刑也应该设置高于罚款的具体金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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