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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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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济法与社会法之间的关系问题涉及到经济法的健康发展.作为现代部门法意义上的社会法不同于以公、私法为标准而产生的社会法.现代部门法意义上的社会法是以社会保障法为主体的法律总体,而以公、私法为标准而产生的社会法是社会性法,是以社会利益为调整对象的法律总体.因此,经济法和社会法同属于社会性法,都是相对独立的部门法.  相似文献   

2.
社会法体系的确立与对于社会法概念的界定及其调整对象的认识密切相关,只有厘清社会法的内涵——社会法的定义,才能确定社会法的外延——社会法的体系。基于社会法学界现已形成的有关社会法定义的一些共识,可勾勒出部门法意义上的社会法体系,即由相关的社会法规范所构成的系统。在社会法体系中,以基本稳定的"二元结构"即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为核心,还包括一些交叉融合现象和逐渐生成的新领域。  相似文献   

3.
经济法与社会法的关系是具有重要的现实及学理意义的问题,二者是属于第三法域的两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本位观、法理念等方面具有相同之处,但在性质、公平观、基本原则等处又存在差异。经济法与社会法相互配合,共同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4.
我国的经济法理论研究起步较晚,学术界对经济法的法律属性观点也不一致,按照传统的公私法划分,很难确定其归属。社会法作为一个全新的法域,有着特殊的社会基础。通过从经济法和社会法比较分析的角度对经济法的法律属性展开分析,可以推断,社会法和经济法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经济法是社会法域下的一个部门法,经济法应当归属于社会法。  相似文献   

5.
社会权是社会法的基石范畴。一个学科的范畴通常可以分为普通范畴、基本范畴和基石范畴三个不同的层次,其中,基石范畴是把一个法的部门从法体系中相对地独立出来的核心范畴。"私法公法化"、"社会问题"、"社会整体利益"及"社会安全"等范畴都难以成为社会法的基石范畴。问题群中属于本源性的问题才能成为基本问题,功能性范畴、目的性范畴只是解决本源性范畴所导致的结果和目的,而本身不是本源性范畴或基石范畴。社会权和社会法的"历史起点"具有同步性,社会权的产生和发展催生和推动了社会法的产生和发展。社会权作为社会法的基石范畴,既能制约、控制和引导社会法的发展目标,也能很好体现权利本位的法的价值和理念;既有利于构建一个有内在逻辑的社会法体系,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相似文献   

6.
社会法在国内兴起和研究时日不长,其法域界分和社会关系调整问题已为学界共识。以维护自然人基本权益为本位的社会法,是以“法的保障”为其法理构建的依据,应在宽泛的法律机制和体系中探寻社会法之权益保障。  相似文献   

7.
以人为本是社会法最为基本的价值理念。从价值指向上看,以人为本要求社会法必须体现对人的终极关怀,推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从实践取向上看,以人为本要求社会法必须对人的现实进行关切,以民生为基点强化权利保障和救济;从评价标准上看,以人为本要求社会法必须尊重和保护人权,并以此来评价社会法本身。准确把握以人为本在社会法中的这三重价值维度,有助于我们推动社会法理论与实践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8.
人类在近三百多年的历史中产生并形成了"援救类、促进类、维权类"的社会法;其根据是人群之间帮扶脱困的系统——"狭义社会"的形成;社会法是基于对解脱人群在实现基本生存权时遇到困难或困境而提供保障的需要,保障人群之间帮扶脱困的法。  相似文献   

9.
传统学说中经济法与社会法均以"社会本位"为基础,但未对其各自视野中的"社会利益"加以区分.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应以"法本位"这一法的核心概念为逻辑起点,对一般意义的"社会利益"以及经济法与社会法各自视野下的"社会利益"做出内涵区分,以明确二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使命.  相似文献   

10.
在德国,社会法主要是指与社会安全有关的法律规范或者社会给付的法律规范。至于社会法的概念、范畴在德国已成为学术界、司法实务界、政治与社会共同认可的概念与术语。我国台湾地区的社会法理论也借鉴德国社会法的理论架构台湾地区的社会法制度,并使之成为一个逻辑自洽的体系。德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社会法理论对大陆地区目前庞杂的社会法理论具有重要的启发价值。  相似文献   

11.
当代女性主义者从女性道德思维的特殊性出发,提出了与正义伦理相对应的关怀伦理。正义伦理强调个人的理性自主,处理问题有普遍化的倾向,关怀伦理则要求考虑情境的具体性和特殊性,注重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责任以及相互关怀。关怀伦理与社会法的价值理念是高度契合的,这体现在社会法的产生逻辑、立法目的、法律原则、调整方法等诸方面,也体现于传统私法规范的社会法化现象中。以关怀伦理为指引,社会法的调整对象将持续地去标准化,这也为社会法的法典化带来诸多挑战,社会法上的争议解决将社会工作化。正如社会法对传统公私二元法律体系产生的冲击一样,关怀伦理的法学应用也将改变法治的未来面貌。  相似文献   

12.
公丕祥先生提出:马克思从个人与社会、法的现象与自由、平等与权利之间的关系等方面,精辟地阐发了法的现象的价值属性,实现了文明社会法哲学价值论领域的伟大变革是马克思法哲学价值论的真谛.本文则认为立足于科学的实践观点,遵循实践思维的内在逻辑考察法和法律相对于实践主体所具有的独特效用和功能才是马克思法哲学价值论的真谛所在.  相似文献   

13.
社会法在一定意义上是社会问题、社会危机的对策法。在此意义上,社会法学就其研究范式而言,属于问题法学(或称危机对策法学)。在研究范式的选择上,虽然原理取向和问题取向都不可或缺,但更应当偏重于问题取向。我国当代社会法和社会法学所面对的社会问题,是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全球化过程相互交织中的社会问题,是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社会问题,  相似文献   

14.
社会法与经济法的诞生,使得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引起激烈争论。本辩证地论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即经济法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为弥补民法自身在调整经济关系方面的局限而出现的,二表现为一种相互配合、协调,又不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关系。  相似文献   

15.
卢玮 《奇闻怪事》2009,(2):129-129
就经济法的本质界定而言,可谓学说繁多,似乎经济法有着变幻无常、琢磨不定的普洛透斯面相。依何种进路对之进行理性阐析,一直是学界探讨的热点。笔者以为,社会法分析路向是我们可供取舍的诸多视域中的较优抉择,通过经济法的社会法回归,可以较为清澈地厘清其内在规定性,还经济法社会公共性之本原脸颊。  相似文献   

16.
在中国,社会法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第九届和第十届全国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社会法列为我国七大法律部门之一,2008年国务院新闻办发表的《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指出:"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部门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协调、体例科学,主要由七个法律部门和三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构成。七个法律部门是:  相似文献   

17.
本文从几个社会热点现象说到当今社会公共责任观念之淡漠,谈到经济法的勃兴,随之给经济法定性为社会法;然后从中、外国家利益架构模式的不同,总结出我国必须逐步完善经济法律法规;其次通过经济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区别点出了经济法的本质特征为社会公共性;最后从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中得出经济法的概念及作用  相似文献   

18.
界定"淫秽"应以社会法益为基准进行事实考察;不能以国家法益或个人法益为基准,对"假想侵害"进行救济。从"质"的规定性看,"淫秽"需要根据社会一般人观念进行价值判断,不能以法官或行为人的价值观为依据;"淫秽"具有时间上的可变性、空间上的趋同性和规范语境上的差异性。从"量"的规定性看,应"从树看林",将淫秽性与其他价值属性(不限于文艺性、科学性)进行比较衡量;不能"从林看树",仅仅进行粗糙的整体考察。  相似文献   

19.
论经济法的社会性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从正义、效益原则出发,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的社会本质和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以及经济法的社会法性质,提出经济法的根本原则是社会性原则。同时,对经济法的社会性原则进行了界定,据此说明经济法的下、执行及遵守都必须遵循社会性原则。  相似文献   

20.
法与国家关系理论历来是政治学和法学的核心问题之一。在法与国家关系上,国家不在法之上,也不在法之下。二者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二元对立关系。正确认识法与国家的关系对避免法律工具论、及依法治国与落实国家权力机关权力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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