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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7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了《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本办法的施行,有利于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保证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落实和加强税收管理、提高行政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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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试行办法》的文件精神,树立典型,积累经验,先行后效,省科技厅确定东莞为试点城市。
东莞市科技局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在全省第一时间积极行动,出台工作方案,通过召开座谈会、政策巡回宣传培训会等方式,快速高效部署《试行办法》的落实工作,努力当好我省政策落实的排头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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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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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入股可占35%科技京城对入驻该园区的企业再降门槛,无形资产入股可占35%.高新技术成果入股可达70%。 这套新措施出自科技京城制定的《上海科技京城无形资产和人力资本出资注册登记(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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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8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2008〕116号文发布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国税发116号文)以后,上海市税务局积极予以贯彻落实,并先后发布了《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本市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国税所[2009]14号)、《关于做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沪国税所[2009]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沪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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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2008] 116号文发布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国税发116号文)以后,上海市税务局积极予以贯彻落实,并先后发布了《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本市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国税所[2009]14号)、《关于做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沪国税所[2009]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沪国税所[2010]11号)等文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9年以来,企业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额及享受该项政策的企业持续增长(如表1所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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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2008]116号发布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为便于读者理解,本期政策栏目特别针对《办法》中关键、要点以及企业可能会关心的问题进行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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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加大科学研究开发费用的投入.加强研究开发项目的管理,实现研究开发目标,可以为企业科学、快速发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重要保障、国家为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徽省科技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等本文结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规定,对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的管理工作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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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规范研发费用财务管理,国家出台了《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认识、理解并更好地用足国家对研发费用相关政策,对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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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文,试行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政策(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试行办法》的推出,正值美国华尔街金融海啸引发环球金融危机,中国中央政府出台十大政策,在2010年以前动用4万亿元人民币来扩大投资和刺激内需,而广东省政府也推出十大建设工程来确保广东能够成功抵御环球金融海啸的冲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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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药业是东莞市能享受老办法《广东省新产品研究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操作办法》中的税收优惠为数不多的企业。该企业总经理龙超峰表示,企业每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3%-5名,即2000万元左右。根据该政策,企业一年能抵扣100多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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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杭州市科技、经委、财政、国税、地税、统计6个部门贯彻国家、省市科技大会精神,依据国家、省税务部门的实施意见,联合制定《杭州市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办法》(试行)。我们对这一政策推动全区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的杠杆作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对策作了一些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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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创新社会环境,《决定》提出“加大对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强调“制定运用财政后补助措施全面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普惠性政策实施办法,引导企业广泛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是一项创新普惠性税收政策,对于鼓励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降低企业创新成本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省科技厅在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上不遗余力,积极制定配套政策、加强宣传推广落实,大大提高了企业研发投入的积极性,强化了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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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剧和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企业面临的竞争与挑战不断深化。作为研发主体,企业研发活动将会更加频繁,研发费用投入也将不断加大。国家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增强技术创新能力,相继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等多项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地区和企业的产业升级。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政策》进行重点解读,结合其他优惠政策阐述珠海市企业科技进步实施实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企业研发管理、政策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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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统计局联合制定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费用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含宁波)、统计局遵照执行俭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费用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停止执行《落实企业技术开发费有关财务税收政策及相应管理办法》(浙科发政[2006]161号)。新版本“加计扣除”政策的主要变化之一就是将“技术开发费”改名为“研究开发费用”。“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自主创新的优惠政策,造就创新、创业的环境和氛围,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增加科技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更有力的政策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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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次的政策讲座中,有关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的问题一直是科技企业关注的焦点。由于政策涉及研究开发费核算、研发项目立项等多方面的内容,因此在政策享受操作上具有一定难度。目前,上海市税务部门出台了加强该项政策落实的19号文件,完善了申报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为此,本期在政策一栏中对研究开发费进行了特别报道,对研发费用的范围、流程等内容做了详细说明,并对企业提出了问题进行了解答。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