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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议逐步改正“生态环境建设”一词的提法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环境和生态问题已成为21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受到我们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但是,我国长期普遍使用的“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法,受到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的质疑,在钱正英、沈国舫、刘昌明三位院士的建议下,国务院责成全国科技名词委召开专题研讨,并提出意见。在5月18日召开的研讨会上,与会专家们各抒己见,见仁见智。虽未完全达成共识,但讨论热烈深入。本刊特辟此专题,刊载讨论内容,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2.
对“生态环境”与“生态建设”的一些看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环境和生态问题已成为21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受到我们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但是,我国长期普遍使用的"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法,受到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的质疑,在钱正英、沈国舫、刘昌明三位院士的建议下,国务院责成全国科技名词委召开专题研讨,并提出意见。在5月18日召开的研讨会上,与会专家们各抒己见,见仁见智。虽未完全达成共识,但讨论热烈深入。本刊特辟此专题,刊载讨论内容,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3.
我对“生态环境”及“生态建设”两词的看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生态学名词审定委员会成立初期,审定专家们对生态学名词的选定原则,曾进行过多次讨论,大家比较一致的意见是:“系统收录生态学科专有的、常用的,并有科学内涵的名词,由于近十余年生态学发展迅猛,产生了大量交叉科学和边缘学科名词,要收录能反映当前生态学学科发展水平的新词。”本着这个原则,我们在2002年7月召开的审定专家会议上,对初步选定的14008条名词,  相似文献   

4.
探讨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环境的内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最近,钱正英院士、沈国舫院士、刘昌明院士向中央提出建议“逐步改正‘生态环境建设’一词的提法”,国务院要求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对该名词组织讨论,提出意见。2005年5月17日,全国科技名词委邀请在京生态学、环境科学的有关专家共同讨论“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环境”的内涵、用法和翻译等问题。与会专家经过充分、认真的讨论提出了各自对这两个名词的理解和认识,  相似文献   

5.
文章根据构词法、国际共识和中国实践,再次讨论“生态环境建设”提法,并认为:“生态环境”不应成为环境领域和生态领域的术语;“生态”与“环境”的具体含义应视其用于生态学抑或用于环境科学而定;“ecological restoration”(生态恢复)不应包含“新建”与“创建”;应放弃“生态环境建设”而保留“生态建设”,后者应主要用于人工生态系统,并可英译为“ecological construction”。  相似文献   

6.
拜读了沈国舫院士在《光明日报》上刊发的《“生态环境建设”一词使用不准确》一文,我想从术语学理论研究的角度提出一些想法,供专家们讨论时参考。  相似文献   

7.
四“ecological restoration”及相关术语的译解专栏在讨论“生态建设”提法时,不少学者提到“ecological restoration”(生态恢复),并建议以此取代“生态建设”。笔者认为,需要对此进一步讨论。首要的是对“ecological restoration”的理解。“ecological restoration”无论在现代生态领域还是环境领域,均是广泛使用的、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之于现代生态学,不只是一种新的技术途径,新的学科分支和前沿,而且引发了新的生态伦理观乃至政治层面讨论[10]。正是由于“ecological restoration”在现代生态学中的重要地位及其应用的广泛性,其内涵相…  相似文献   

8.
不应再采用“生态环境”提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态环境一词容易造成混乱,可以不再采用了。既然让此词废弃,就不需考虑外文的翻译了,今后可以把生态和环境恢复原来的用法,分别采用。生态是指生物(可以包括人类)与环境的相互关系,例如生态效应或生态影响等等,而环境则是一个很广泛的名词,例如环境科学,环境保护等等。这样一来,对于国际接轨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相似文献   

9.
“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建设”的科技意义与社会应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建设”都属于科技术语范畴,但内容涉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可持续发展,因而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在今天,它们已经逐渐深入社会生活,成为人们一般的科学常识。这里,我愿意从这两个词语的科技意义与社会应用相结合的角度参与讨论。  相似文献   

10.
文章根据构词法、国际共识和中国实践,再次讨论"生态环境建设"提法,并认为:"生态环境"不应成为环境领域和生态领域的术语;"生态"与"环境"的具体含义应视其用于生态学抑或用于环境科学而定;"ecological restoration"(生态恢复)不应包含"新建"与"创建";应放弃"生态环境建设"而保留"生态建设",后者应主要用于人工生态系统,并可英译为"ecological construction"。  相似文献   

11.
关于"生态环境建设"提法的再评论(第二部分)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四“ecological restoration”及相关术语的译解 专栏在讨论“生态建设”提法时,不少学者提到“ecological restoration”(生态恢复),并建议以此取代“生态建设”。笔者认为,需要对此进一步讨论。[第一段]  相似文献   

12.
生态学名词审定委员会成立初期,审定专家们对生态学名词的选定原则,曾进行过多次讨论,大家比较一致的意见是:“系统收录生态学科专有的、常用的,并有科学内涵的名词,由于近十余年生态学发展迅猛,产生了大量交叉科学和边缘学科名词,要收录能反映当前生态学学科发展水平的新词。”本着这个原则,我们在2002年7月召开的审定专家会议上,对初步选定的14008条名词,进行了一次“大手术”,大家严格按照“选词原则”从中只选定了4082条进行释义。此后,经过各分支学科组审定专家及评议专家们进一步筛选,确定为3735条。在这过程中,大家“心照不宣”地,始终未将“生态环境”和“生态建设”两词选入“生态学名词”,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生态环境”一词的科学内涵混乱,将两个各自独立的学科捆绑在一起,人为地混淆两个本来就不同的概念。尽管生态学和环境学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但毕竟是两个独立发展的学科,生态学属于生命科学,而环境学属于地学范畴,它们可以交叉,甚至在某些方面相互融合,但决不会相互取代;二是该名词无法找到相对应的英文译名,按照定名应遵循的单一性原则,一个概念应确定一个与之相对应的规范的英文(中文)名。我们查遍国外英文词(辞)书,未能查到“生态环境”相对应的英文名词;三是该名词已进入宪法和国务院文件。但是,我们本着科学的态度,在自编的《生态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简讯》2003年第9期的“争鸣”栏目中,发表了审定委员陈永林研究员的文章:《我对“生态环境”一词的理解》,对该词提出了异议。关于“生态建设”一词,也未收入《生态学名词》,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一是审定专家难以对该词科学性作准确的表述;二是尚未找到相对应英文译名,如ecological construction或eco-construction,以及ecological development for human environment的译法都不确切,要么是中国人自造,外国人不懂;要么是我们将外国已有明确科学内涵的名词(词组)硬安上中文译名;三是“生态建设”易对群众和领导(尤其是对素质不高,胆识过人的基层领导)起误导作用,打着“生态建设”的幌子,干着破坏生态系统的实事,可谓比比皆是,让人痛心疾首。这是由于“生态建设”这个词极易突出人的主观意志,而往往忽略了按照生态系统自身规律进行所谓的建设。而生态学本身已有一系列科学的名词,如生态恢复、生态修复、生态系统管理等名词,准确而科学地指导人们去处理受到人类破坏的生态系统,如何按照科学本身的规律去恢复、修复、甚至于重建生态系统。总之,在我国特定的条件下,多一点对大自然的敬畏,少一点人定胜天的思想,对保护我们已经千疮百孔的自然环境会有莫大的好处。我于5月17日参加了由全国名词委召开的“生态环境建设”一词的研讨会,切身感受到钱正英、沈国舫、刘昌明三位院士登高一呼的感召力,尤其是主持会议的工程院副院长沈国舫院士的民主包容的作风和与会众多专家的启示性发言,使我受益匪浅。为了使这次讨论能持续深入,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一)不急于求得共识,让大家多发表意见;(二)讨论形式多样化,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以会议形式,发表口头见解;(三)对一些已取得共识的名词,也不急于进入《生态学名词》,可以放一放,等一段时间,成熟了,再选入。以上是个人的一点见解,不揣浅陋,写出来与大家切磋,祈望能使生态学名词的审定工作更上一层楼。  相似文献   

13.
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内涵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1998年11月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明确指出我国生态环境建设要“紧紧围绕我国生态环境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科技为先导,以重点地区治理开发为突破口,把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处理好长远与当前、全局与局部的关系,  相似文献   

14.
“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建设”都属于科技术语范畴,但内容涉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可持续发展,因而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在今天,它们已经逐渐深入社会生活,成为人们一般的科学常识。这里,我愿意从这两个词语的科技意义与社会应用相结合的角度参与讨论。语言,包括语音、语法、词汇三个部分,是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其中,词汇的变化速度较快,尤其在发生社会重大变革和科技飞速发展的时期更是如此。当前词汇变化的显著特点是,由大量的科学技术的新概念、新事物产生大量的新词新义,而且许多又很快地引申为一般的语词义。例如,“同步”原指两个或两个以上随时间变化的量在变化过程中保持一定的相对关系,如:同步卫星;后也泛指相互关联的事物在进行速度上协调一致,如:产值、利润和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我们在讨论“生态环境”与“生态环境建设”的说法、用法是否科学准确之前,不妨先来考察一下“生态”、“环境”、“建设”的词义及其变化。“生态”,就严格的学科意义,指与生物有关的各种相互关系的总和,现在已引申到其他领域,如:政治生态。“环境”,原指环绕所辖的区域,此义古已有之,如《元史·余阙传》:“环境筑堡寨,选精甲外捍,而耕稼于中。”后来指周围的地方,如:环境优美。又指围绕着人类的外部世界,可以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现在“环境”还指周围的情况和条件,适用范围更加宽泛,如:投资环境。可见,“环境”是个多义词,只说“环境”往往还不能明确所指,一般要加上其他语言成分才行。“建设”,它的基本义是设置、创立,在现代汉语里指创立新事业、增加新设施,如:经济建设、建设美好家园。也用于引申义,如:思想建设。引申义的“建设”,就不局限于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了,也不局限于架桥修路,盖楼建厂,而是从整体需要出发,有增加,有减少,有调整,等等。综合上述内容,我们不难看出,“环境”并不等同于“生态环境”,也就是说,用“环境”替代“生态环境”显然不妥。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生态环境”是否与“自然环境”等义呢?人们通常认为,“自然环境”是不包括人类在内的,即人与自然环境为两个不同的客体,而“生态环境”则包括人类在内,是生物和影响生物生存与发展的一切外界条件的总和。因此,将“生态环境”与“自然环境”加以适当的区分,有利于科学概念的细化,也比较符合社会公众的认知。如果“生态环境”这一词语能够成立,可以继续使用,我们就要进一步分析它的确切含义是什么。我认为,从语言结构上,把它看作偏正词组较为合适,意思是基于生态关系的环境。当然,“生态环境”也可以认为是并列结构,但相比之下,那就不如直接用“生态与环境”表述来得清楚了。如果“生态环境”这一词语能够成立,可以继续使用,我们又认同“建设”一词的引申义用法,那么,“生态环境建设”也就可以继续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它应该有两层含义,一层是基于生态关系的环境的建设,从语言结构上说,“生态环境”依然为偏正关系;另一层是生态建设和环境建设,从语言结构上说,“生态环境”则为并列关系。为了使这两层含义不至混淆,将它们分别称为“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与环境建设”也不失为一个办法。如果“生态环境”与“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与环境建设)”都可继续使用,我们再来考虑它们的翻译问题。众所周知,汉语词汇和外语词汇并非一一对应,一个汉语词对应几个外语词,或者一个外语词对应几个汉语词,是很普遍的现象。翻译的时候,首先要明确词义,其次要考虑双方语言表达的差异,尽量避免直译,更要避免硬译。只要把握住术语的科学内涵(包括不同层次的内涵),同时于翻译技巧上再下一些工夫,在国际交流中是能够作到准确而顺畅的。以上两个术语,无论是继续保留,还是逐步改正,都要慎之又慎。既要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也要照顾到社会应用的实际情况,二者缺一不可。语言有它的经济原则,即尽可能用最少的语言传达最多的信息。假使不准备继续使用“生态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与环境建设)”,就需要寻找更为妥帖的术语来替代它们,最好不是一个复杂词组或者一个句子,因为那将不便于称说,不便于固化,不便于收入词典,也就不便于在社会上推广普及。确定术语新的规范,特别是改动通行已久的原有术语,社会公众能否接受,接受到什么程度,也是我们必须注意的问题。比如,有个地学术语叫做“喀斯特”,最初定名为“喀斯特”,后来改为了“岩溶”,再后来又改回作“喀斯特”,但中国科学院的岩溶研究所至今没有改名,他们为什么坚持不改呢,到底怎样称呼才合乎规范呢,叫人不免心生困惑;又如,“光盘”一词已经在社会通行了二十几年,几乎妇孺皆知,前不久,计算机科学名词将其规范为“光碟”,因而遭到了一些语言学者和辞书工作者的批评,原因是,“光盘”是普通话词语,而“光碟”则为方言词语,不应该以方言词作为事物的正称。以上事例,都值得我们思考、借鉴。当术语的定义及表述在学界产生不同见解时,大家坐下来,认真地展开学术讨论,这本身就体现了科学、求实的态度。我向钱正英、沈国舫、刘昌明三位院士表示由衷的敬意,相信我们的讨论一定会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  相似文献   

15.
自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来,报刊上关于“以人为本”的由来说法甚多。这里稍作考辨。1.中国的“以人为本”。不少人认为,“以人为本”提法源于西方文艺复兴时期,其实,春秋时期齐国名相管仲就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管子-霸言》:“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见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版本《管子》,1936年版,第2册第8页)管仲所说的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为本。  相似文献   

16.
简讯     
今年11月在厦门召开了海峡两岸地理信息系统发展研讨会,会议期间还召开了地理信息系统名词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除大陆专家外还有台湾孙志鸿、赖政国、林永青、林松富、曾清凉等5位地理信息系统专家。会上首先介绍了几年来两岸地理信息系统名词对照工作情况。经过两岸专家的共同努力,已形成初稿,这次会上对此稿进行了初审。会议经讨论对编订的方针、原则等问题取得共识,并共同制定了一个较详细的工作日程安排:会后两岸专家对已有的审定稿分别进行修订、增补,2003年1月底前完善一审稿;2003年初在大陆召开一审会;2003年底在台湾召开二审会。

(李玉英)  相似文献   

17.
在1998年11月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明确指出我国生态环境建设要“紧紧围绕我国生态环境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科技为先导,以重点地区治理开发为突破口,把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处理好长远与当前、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从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现状分析出发,该《规划》仅对全国陆地生态环境建设的一些重要方面进行了规划,主要包括: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植树种草、水土保持、防治荒漠化、草原建设、生态农业等。生态环境建设是我国乃至全世界一项长期的任务。该《规划》自颁布以来,国家已投入了巨额资金,并动员广大干部与群众参与。“生态环境建设”一词已广泛应用于各种文献,家喻户晓。为了全面实现生态环境建设的目标,很有必要深入探讨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内涵,以便端正认识,统一行动。因此,我赞成对这一重要而常用的科技名词进行研讨、审定。对“生态环境建设”一词的界定,要求我们首先明确“生态环境”及“建设”两个名词的内涵。我认为生态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自然资源与自然环境因素的总称,即生态系统(ecosystem),一般指水资源(即水环境)、土地资源(即土地环境)、生物资源(即生物环境)以及气候资源(即气候环境)。自然资源与自然环境具有同一性。自然资源是指对人类生存与发展能够创造财富的自然环境要素。自然环境具有资源性,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愈来愈多的自然环境要素将成为人类创造财富的资源。因此,《规划》明确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建设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所谓生态环境问题,即生态系统退化(degradation),是指人类为其自身生存和发展,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与环境过程中,对资源与环境造成的破坏和污染,包括危害人类生存的各种负反馈效应。导致生态环境退化的原因,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生态破坏,如滥伐森林、陡坡开荒、超载放牧等引起的水土流失、土地退化、物种消失等;二是环境污染,如工农业废弃物对大气、水源、土壤的污染。有的地区生态环境退化可能以某一类为主,但在更多的地区两类问题同时存在。生态环境建设的实质是生态环境的保育(conservation)。保育一词在国内外的百科全书与词典(如《Resource Conservation Glossary》、《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大百科全书·水利卷》、《中国水利百科全书》、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主持编写的《林学名词》、《水利名词》及《土壤学名词》)中,是指保护(protection)、改善(improvement)与合理利用(rational use)。因此,生态环境建设是指水、土、气、生等自然资源与环境的保护、改善与合理利用。在这里,保护是指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改善是指已经退化的生态环境的恢复和重建,合理利用是要求寓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于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之中。正确认识生态环境建设的内涵,有助于避免从某个地区或部门的特点出发,片面强调某一项生态工程建设(Ecologic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任务是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同时也不至于把自然资源与环境的保护、改善与合理利用分割开来。  相似文献   

18.
19.
建议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替代“生态环境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认为,“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法是不科学的,其弊端在于“生态环境”而不在于“生态建设”。因此,建议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取代“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法。一、“生态环境建设”提法的弊端在于“生态环境”这是因为,按照生态学原理,所谓“生态”指的是生物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1]。从逻辑含义上分析,它包含生物、环境、(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三个要素。“环境”只是其中的一个要素,它是相对于主体而言的,指的是作为主体的生物周围的事物。这就是说,“生态”一词的含义已经包含了“环境”,它指的既不是环境的主体,也不是环境的性质、范围和质量、状态,根本不能用作“环境”的修饰语或限制词。将“生态”与“环境”组合成“生态环境”这样的偏正词组,显然说不通。事实上,自“生态环境”一词出现以来,生态学界并不认可这一提法。后来,就连“生态环境”一词的首创者黄秉维院士也认识到“生态环境”的提法是个“错误”。如他在一篇文章[2]中就明确指出:“顾名思义,生态环境就是环境,污染和其他的环境问题都应包括在内,不应该分开,所以我这个提法是错误的。”又说:“我觉得我国自然科学名词委员会应该考虑这个问题,它有权改变这个东西。”同样,在对外交往中,国外学者也不认可“生态环境”的提法。如据报载,2003年我国对外文件白皮书中出现“生态环境”一词,在译成德文时,就遭到德国人的质疑[3]。另外,从国内多年使用的客观效果看,“生态环境”一词的消极影响也不容忽视。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是人们遇到“生态环境”一词时,往往搞不清楚该词使用者的本意。实际上,人们使用“生态环境”一词的本意往往是为了强调“生态”或“生态系统”。正如沈国舫院士所言,“当人们乐于运用‘生态环境’一词时,实际上在强调生物与环境相互关系的一面”[4]。但由于受该词偏正结构关系的影响,却往往被误解为其强调的是“环境”,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将生态问题混同于环境问题的现象时有发生。令人遗憾的是,尽管“生态环境”一词提出20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学术界的认可,以致这一提法的首创者黄秉维院士也亲自出面提出明确的纠正意见,却一直没有使这一提法得到应有的纠正,致使这一提法连同其派生词组“生态环境建设”一直被错误地沿用至今。令人高兴的是,近年来国内已经有不少论著,包括党和国家的一些重要文献不用“生态环境”及“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法。如2003年由中国科学院孙鸿烈院士等负责编制的《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战略研究(2020)》(第十专题)[5],以及2004年出版的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姜春云同志主编的《中国生态演变与治理方略》一书[6]都没有再沿用“生态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法,而是将生态与环境分开表述。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文件),尽管“生态”是其中出现派生词组最多(达30多处)的一个词,却没有再出现以往同类文件中常有的“生态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法[7]。与此同时,我们还注意到,“生态环境”及“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法出现在其他书籍、报刊、文件和领导讲话中的频率也有所减少。这表明,我们的一些专家学者,包括一些领导同志正在努力着手解决这个问题。我相信,经过社会各界的继续努力,特别是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这样的权威机构主持召开有这么多院士和专家学者参加的研讨审定会,这一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二、“生态环境建设”提法的弊端不在于“生态建设”有专家认为,“生态环境建设”提法的弊端还在于“生态建设”的提法也不科学。按照他们的说法,只能保护、恢复或修复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而不是人为地“建设”一个生态系统[8]。言下之意,只有人为地建设原本没有的事物才是“建设”,而对于原有事物的保护和对于遭受破坏的原有事物的恢复、修复就不是“建设”。而且据他们所言,“生态建设”的提法已经在国内产生误解和误导,还容易在国外引起误解和反感[8]。我不能同意这一观点。首先,把保护、恢复或修复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的行为排除在“建设”之外,是不恰当的。在我看来,一些专家之所以持有这种观点,主要缘于他们对“建设”一词的过窄理解和对外翻译时语词选择的困难。这里牵涉到中外语言学界赋予“建设”一词的词义以及人们在日常用语中对它的理解和应用问题。众所周知,在现代汉语中“建设”一词的词义是“创立新事业”、“增加新设施”[9]。在现代英语中与“建设”一词相当或相近的语词包括“construction”、“restoration”等,其中“construction”的词义是建立或发展,“restoration”的词义是复原、修复、更新、重建[10]。人们在日常用语中赋予“建设”一词的含义还要宽泛得多,如“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思想建设”、“党的建设”以及“建设性意见”、“建设性对话”、“建设性措施”、“建设性作用”等,实际上是把一切有利于事物发展和完善的思想、言论和行为都用“建设”一词涵盖。用蒋有绪院士提交给这次研讨会的书面发言中的话来说,“‘建设’一词在中文是泛化的,它的意思是‘对某目标实施积极性的行为’”。我理解,所谓“建设”是相对于“破坏”而言的,它与“保护”是相通的,也可以说它本身就蕴涵有“保护”的意思;所谓“新的事物”是个相对概念,是相对于“原有的事物”而言的。因此,人们对原有事物进行的保护,以及对遭受破坏的原有事物进行的恢复或修复,从词义分析的角度说也是“创立新事业”、“增加新设施”,也属于“建设”的范畴,从日常用语的角度说更是属于“建设”一词的涵盖范围。至于“建设”一词的英文翻译,正如张新时院士所言,国外在生态上使用“restoration”,在《生物多样性纲要》中有明确界定,“restoration”既指对原有生态系统的恢复,也可以指建立一个新的原来自然界不存在的、不同于破坏以前的人工生态系统,用“ecological restoration”也符合生态建设的概念。有鉴于此,我认为也可以把对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进行的保护(如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对遭受破坏的生态系统进行的恢复或修复包含在“生态建设”之中。第二,对于建立新的人工生态系统持否定的态度是不可取的。我们知道,当代生态学家通常按人类的影响程度把生态系统划分为自然生态系统、半自然生态系统、人工生态系统三种类型,而把以人的行为为主导、自然环境为依托、资源流动为命脉、社会体制为经络的一类人工生态系统称为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如我国学者丁圣彦主编的《生态学》[11]和戈峰主编的《现代生态学》[12]等,都有这种分类及其相应表述。目前被国际学术界公认为可持续发展领域新兴学科的生态工程,就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门着眼于复合生态系统持续发展的整合工程技术。它根据整体、协调、循环、自生的生态控制论原理去系统设计、规划和调控人工生态系统的结构要素、工艺流程及信息反馈关系,在系统范围内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值得指出的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生态工程理论和实践研究取得长足进展。目前,在我国发展比较成熟的生态工程类型已经包括:农业生态工程,林业生态工程,节水和废水处理与利用生态工程,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与开发生态工程等。正是这些生态工程的实施,推动我国的生态农业建设、生态林业建设和生态城市建设等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表明,国内外生态学家在强调对自然生态系统、半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对遭受破坏的生态系统进行恢复、修复的同时,对人工生态系统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同样给予了应有的重视。我们当然也没有理由只强调前者而否定后者。第三,我国著名生态学家、中国科学院马世骏院士对于“生态建设”一词的表述,值得我们重视和借鉴。据我所知,“生态建设”一词是由马世骏院士首先提出的。在马世骏院士的一篇题为《加强生态建设促进我国农业持续发展》[13]的文章中,他对“生态建设”一词的基本含义表述得十分清楚。他说:“要想实现农业持续发展,必须重视生态建设。什么叫‘生态’?作为一个学科,它是研究包括人类在内的生物与环境的相互关系的科学。那么,这又是什么关系呢?从近代生态学的观点来说,生物与环境应该是个相互适应和相互选择的关系,他们应该经常地处在一个协调关系的状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各尽所能’,即所谓‘协同进化原则’(co-evolution principle)。‘建设’,一个是‘建立’,即没有的就新建立;二是原有的就加强改善或改进。这意味着我们要运用现代的生态学观点,建设我们的农业生态体系、生产体系,这样才能促进我国农业的持续发展。”这就是说,在马世骏院士看来,“生态建设”指的是生态系统的建设,包括新的生态系统的建立和原有生态系统的加强、改善或改进。我认为,马世骏院士关于“生态建设”的这个表述很值得重视和借鉴。遗憾的是,自这一表述提出至今,尚少见有生态学家依据新的研究成果在生态学专著中进一步给出明确的定义和进行专门的阐述。这或许正是包括在座各位院士和专家学者在内的当代生态学家们要做的一项工作吧。我不是生态学家,但基于以上分析,还是想参照马世骏院士关于“生态建设”的表述,在此斗胆建议对“生态建设”一词给出如下定义:“生态建设是根据现代生态学原理,运用符合生态规律的方法和手段进行的旨在促进生态系统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行为的总称”。其中既包括对原有自然生态系统、半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对遭受破坏生态系统的恢复、修复或重建,也包括新的人工生态系统的建立。从主观愿望讲,我给出这一定义,是想既符合生态学揭示的自然规律,又符合我国乃至世界生态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还能为社会各界尤其是生态学界的专家学者所接受。但不知各位院士和专家、学者是否认可,还望得到大家的批评指教。第四,所谓“生态建设”一词“已经在国内产生误解和误导”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一些专家认为,“生态建设”一词“在国内已经产生一些误解和误导”,“一些地方……热衷于建设大规模的人工生态系统,造成大量资金和劳力的浪费,有的由于违反当地的自然环境,不但徒劳无功,甚至事与愿违,反而增加了破坏”。我相信这些专家说的“一些地方”的情况是事实,对此,有关方面理应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但我同时认为,这毕竟只是“一些地方”的部分事实,不能以偏概全把它当作一种普遍现象,更不能断言一些地方的这种情况是由“生态建设”一词的误解和误导而来的,因为这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因果联系。同样,关于“生态建设”的提法容易在国外引起误解和反感的担心,也是不必要的。如果这些学者也能认同上述马世骏院士关于“生态建设”一词的表述或者本文参照这一表述给出的“生态建设”的定义,同时在英文翻译时不要将“建设”硬译为“construction”,而是使用前述“restoration”的译法,这种担心也就不会有了。三、建议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取代“生态环境建设”自“生态环境”及“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法出现以来,一些学者从维护用语的科学性出发,在对这两个提法进行质疑的同时,也在努力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其中,有的问题意见比较一致,如对于“生态环境”一词的修正,不少学者已经将其修改为“生态与环境”或“生态、环境”。但对于用何种提法取代“生态环境建设”,学者的观点和主张却差异很大,如有的学者已经改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有的学者则不同意“生态建设”的提法,主张用“生态与环境的保护、修复和改善”代替“生态环境建设”等。在我看来,还是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提法取代“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法比较好。我认为,使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这一提法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好处:一是符合生态学和环境学原理,有利于维护用语的科学性;二是符合现代汉语及英语等语种的语法规范和人们的用语习惯,有利于读者准确理解和把握其内在含义,以避免歧义;三是有利于同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关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范表述相一致,如早在2000年10月11日发表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就号召“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强人口和资源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14];四是有利于提高国民生态意识和环保意识,把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这两项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重要事业置于同等地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五是有利于政府部门的职能划分和依法行政;六是有利于同现行的国家计划、财政、金融等部门对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提供相关的支持保障体系相衔接。而对一些学者提出的用“生态与环境的保护、修复和改善”代替“生态环境建设”的主张,我认为是不可行的。这是因为:1)该主张把建立新的人工生态系统的内容排除在外,这不仅不符合现代生态学关于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原理,也不符合我国乃至世界生态工程建设的实际;2)该主张把“保护、修复和改善”排除在“建设”之外,因而否定“生态建设”的提法,这与现代汉语和现代英语等语种赋予“建设”一词的词义以及人们在日常用语中赋予“建设”一词的宽泛含义不符;3)该主张同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关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规范表述不一致,而且“生态建设”一词已为社会各界广为接受,一旦改变,难免在国民中产生负面影响;4)该主张在语言表述上缺乏必要的概括,在文字上显得啰唆,不如用“生态建设”一词涵盖原有自然生态系统、半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遭受破坏生态系统的恢复、修复或重建,以及新的人工生态系统的建立简洁、明了。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各位院士和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20.
3月4日上午,在全国政协41组医卫界委员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当场执笔写下了一份“为政协报告中的非典更名”的紧急提案,要求修改今年政协工作报告中“非典”的提法。下午5时30分,这份由30多位委员郑重签名的紧急提案,正式被提交给小组秘书长。
众人建议钟南山发言
上午10时,41组的讨论准时开始。早在一个小时前,钟南山已经坐到环形会议桌旁的座位上。他的对面,是本次讨论会的召集人,召集人为了会务问题,正和一些委员交流着。说话声并没有影响到钟南山,他静静地打开放在桌上的《政协工作报告》开始阅读。一个小时后,报告上已写满批注。
讨论会第一个声音来自于钟南山身后,“对于医卫界,去年最大的事情肯定是抗击非典,医务人员的贡献最大。这方面,钟南山院士最有权威,我建议钟院士对此做出发言。”发言者是中国中医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连达委员。
钟南山显然很惊讶,回过头注视着李连达委员。随后,这一建议得到委员们的赞同。
非典两字不科学
片刻后,钟南山左手拿着《报告》,右手托了托眼镜说:“感谢大家对我的认可,我简单说两句,政协工作报告第6页通篇提到去年抗击非典的顽强斗争,我个人认为,非典两个字是不科学的,也是容易混淆的。”
会场内响起一片纸页的翻动声,委员们手中的《报告》都已展开。
“非典是由四五十种病原体造成的一组疾病,而去年由冠状病毒引起大规模暴发的非典只是其中一种。我个人的看法是,要么就叫做SARS,要么就叫典型的非典型肺炎。”这个小幽默引起了委员们一阵笑声。
“我们在教学中都不知道如何给学生讲,以后编教材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一位委员赞同地说。
“如果现在不及时修改,以后用得越来越广泛就没法改了。”
“我们应该搞个紧急提案,由钟南山执笔,大家联名,修改政协报告中‘非典’这个叫法,起码加个引号。”中日友好医院的罗爱伦委员建议说。这个建议再次得到多数人的赞同。
10分钟写就紧急提案
讨论在其他委员间继续进行。钟南山提笔飞快地在一张提案纸上书写起来。几分钟内,一份草稿已经完成。如他严谨的治学作风一样,钟南山在草稿上几经斟酌修改。10分钟后,他完成了200多字的正式提案稿,最后,他郑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这份题为“为政协报告中的非典更名”的提案沿着桌子,从钟南山左边的委员开始传递,30多位委员在上面签上名字。
紧急提案于下午正式提交。
(摘编自京华时报2004/3/5 文/郭爱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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