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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不应当一律认定为无效合同,而应当区分是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还是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只有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但要在法律实务中区分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作出准确判断却有一定难度。如何在理论上把握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的内容,明辨两者的区别和联系,是法律工作者必须厘清和明了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之效力一直是近年来学者们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合同的效力直接影响到交易的安全和稳定性。然而在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效力的认定上,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造成司法实践中判断标准的不统一。因此,通过对国外立法进行分析和比较,结合我国合同无效的立法变革及目前司法机关对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效力的处理方式,对我国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的效力进行思考和研究,有利于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促进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5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在此制度框架下,司法实务中有些案件依该规定判决往往会出现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一方当事人利益的情况;理论界对"强制性规定"的判断标准争议纷纷、尚无定论。在分析我国立法缺陷、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关系的基础上,对强制性效力规定进行类型化,结合表征判断和价值判断方法综合认定合同效力。  相似文献   

4.
无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这并不导致此类合同必然无效。对无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应该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分析,具体有无效和可变更可撤销两种情形。  相似文献   

5.
无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这并不导致此类合同必然无效。对无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应该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分析,具体有无效和可变更可撤销两种情形。  相似文献   

6.
若民事主体在从事民商事交易时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其合同效力并不当然无效。对合同的效力评价,需考虑当事人之间和当事人与国家、社会、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可就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种类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区分,同时还需从构成合同要素来区分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5)款应修改为“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且侵害国家、社会利益的合同无效。”  相似文献   

7.
国家在私法关系的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从来就不是一个旁观者,以私法自治的公司法领域自始就充满了各种国家强制。于是,我们发现在公法领域大行其道的“违反强制性规范,即无效”原则,在私法领域面临着极大的危机。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公司法案件根本无法参照此原则判决。强制性规范的多样性以及复杂性都需要法官对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范的行为和相关其他民事行为的效力进行判断。试从公司法强制性规范的正当性入手,揭开其存在的理由与价值,进而深入分析公司法对不同强制性规范效力的规定,从内部和外部两个角度阐释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范所带来的不同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8.
内容违法的民事行为包括违反强制性规定和违反公序良俗两种情形,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一律无效,而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未必全部无效,需要对强制性规定进行类型化和综合判断。  相似文献   

9.
在法律、行政法规未对违法建筑租赁合同的效力明确规定的情形下,通过司法解释来确定违法建筑租赁合同无效,并无不妥.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关于合同效力的认定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但其内容仍需完善,违法建筑的外延要更加明确,合法建筑与违法建筑混合体的租赁合同效力问题还需细化.  相似文献   

10.
法律行为的效力有三种表现方式:有效、无效和效力待定。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内容违法的法律行为无效。在内容违法的法律行为的具体范围上,存在若干问题,例如:内容违法之法律规范的范围、内容违法与行为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内容违法的法律行为之效力等。这些问题法律虽有涉及,但并不明确,需要理论进行支持。  相似文献   

11.
文章研究了对赌协议的相关理论基础,认定对赌协议的法律性质是一种射幸合同,其法律效力应符合合同法的中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同时作为一种商业合同,公司法及诸多证券方面的监管规定都对对赌协议的内容和效力有所限制,并且实践中债权人保护和上市公司股权明晰是对对赌协议限制最大的因素,建议从合同角度出发评判对赌协议的效力,首先其必须符合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其次,它不能违反特别法的强制性规定,不得对损害债权人利益,不得影响上市公司股权的公开透明。  相似文献   

12.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主要国家均将困欺诈订立的合同效力规定为可撤销,其行使方式德国法规定为权利人的单方法律行为,其它国家则须经法院判决;当欺诈与错误竞合,导致双方根本未达成协议时,其效力为绝对无效。这些对于我国统一合同法的制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保证是使用面广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种担保方式。实践中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以及违法进行关联担保的情形下,保证合同效力认定是难点。分析保证合同自身的生效要件以及其无效与可撤销情形,比较新旧公司法中义务主体、对外保证担保的债务范围、公司正当的保证担保程序规定等相关问题,确认公司保证合同的效力应当以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为基础,同时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原则及其交易〉--j惯。公司违反《公司法》规定进行关联保证担保交易,不能简单认定其为无效合同,倘若合同内容本身合法且并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出于保护善意交易相对人的目的以及促进交易的角度,应当认定该保证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公司具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4.
尽管无效合同不发生合同订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但它仍然具备一般合同的外观.若无人主张或干预,它将会以合同有效的形式出现,最终损害国家、社会或其他第三人利益。因此,对于无效合同,法律应当明确其管理和主张主体。以真正达到对无效合同管理、规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5.
无效经济合同是指合同的内容或者形式具有《经济合同法》第七条中规定的违法情形。无效经济合同具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合同当事人违犯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而订立的合同;二是合同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三是代理人超越权限签订的合同,或者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自己所代理的其它人签订的合同;四是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经济合同必须要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确认。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经济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合同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经济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取得的财  相似文献   

16.
合同无效只意味着合同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而不意味着不得履行,更不意味着任何公法性的后果。目前的合同无效概念无法涵盖合同绝对无效的全部情形,亦无法涵盖合同相对无效。"任何人均得主张其为无效"中的"主张"有其特定的含义。合同相对无效的类型只有"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型"这一种,学界迄今所提及的其他类型的合同相对无效均非真正的合同相对无效。  相似文献   

17.
所谓无效合同是指不符合或违反法律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确认合同无效的机构只能是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其依据也只能是《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法》第7条规定:"下列经济合同为无效:一、违反法律的合同;二、采取欺作、胁迫的手段所签订的合同;三、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或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四、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的经济合同,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并不是就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了。对于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分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处理:1、经济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  相似文献   

18.
保证合同是一种附从性合同,它与主合同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复杂的现实生活中会有多种原因导致保证合同的无效。当保证合同无效后,会涉及到主合同的效力以及保证人民事责任的承担。本文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具体就上述问题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19.
认定经济合同无效是一种司法行为。判定经济合同是否有效,其基本条件和法理依据主要是看经济合同主体是否符合法定资格,经济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合同订立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无效经济合同从本质上有别于经济合同不成立,必须依法正确认定无效经济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效力未定合同、部分无效经济合同效力的实质区别。对无效经济合同造成的后果,必须视具体不同的情况,给予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或收归国库的处理。  相似文献   

20.
无权处分合同,民法通则颁布以前的我国大陆,采用法国的意思主义模式,台湾采用物权形式主义模式,香港、澳门实行的是债权意思主义变动模式,对于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大陆实行效力待定原则;合同的效力取决于权利人是否追认及出卖人事后能否取得处分权;澳门实行无效原则,但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使无效变为有效;台湾法律对此虽无明确规定,但理论和实务上都属于效力待定原则;香港法律从实际需要出发,实行权利瑕疵担保原则,由此可知,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存在三种原则:完全有效原则、无效原则和效力待定原则,大陆民事立法应取消效力待定制度,实行以无效为原则,以有效为例外的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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