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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通讯》2019,(1)
为了区分作为工具的智能机和作为主体的机器人,关于人的定义必须由本质主义转向功能主义。迄今为止,人工智能经历了形式化、经验化、理性化三个发展阶段,但却仍然不是在结构上,而是在功能上模拟人类思维。只有关于人的功能主义定义才能兼容未来的新物种和新人类——"不受控"机器人。如果"不受控"机器人出现,自然人和机器人的关系将会从人机关系发展到跨人际主体间关系。这种关系既非以往人和机器的关系、人和动物的关系,亦非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自然人不应套用以往策略对待机器人。人类至上主义并非不证自明。自然人自身再进化、人机并行、人机融合是自然人避免被机器人所超越、替代、淘汰的可行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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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合乎伦理设计”的理论探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工智能设计是为了满足设计主体的目的而制造人工物的过程,设计是合目的性与合价值性的统一,设计体现设计者的意愿,设计关注设计的目的、行为以及人工物的功能。与其他技术人工物不同,智能机器具有自身推理能力与自动决策功能,为了更好地设计人工智能客体,为了充分发挥人工智能的功能,必须对其理论基础追踪溯源,对其理论来源与理论前提进行充分挖掘,才能保证人工智能设计在设计之初把人类规范与道德嵌入到智能机器中,才能规范智能机器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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