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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电子签名法》正式实施了。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在全球得到了广泛应用,创建网络环境下的法律保障体系已经成为世界范围的共同课题。为消除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障碍,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内的6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已相继制定了各自的电子商务、电子签名方面的法律。据有关专家介绍,我国《电子签名法》重点解决了5个方面的问题:1.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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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法》首次赋予可靠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的市场准入制度。《电子签名法》的出台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里程碑,它的颁布和实施必将扫除电子签名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和其他领域中应用的法律障碍,极大地改善我国电子签名应用的法制环境,从而大力推动我国信息化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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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签名法》起步较晚,而美国的电子签名立法起步较早,到上个世纪末,美国已有44个州制定了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在这里主要比较两国电子签名法的特点和不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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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8日,被称为"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电子签名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电子签名法》是迄今为止实现电子文件管理法制化和认可电子文件法律效力最基本的依据和最重要的法律保障,它的公布在档案界是一件大事,被评为2004年全国十大档案新闻,作为电子文件时代的档案工作者,必须认真学习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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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技术具有一定法律内涵可确定计算机网络通讯中数据电文签署者的身份,电子签名得到法律确认具有相应的法理基础,即赋予电子签名法律效力应当遵循的原则和满足的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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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其法律问题已经成为各国立法亟需解决的重点。顺应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内地和香港分别于2004年和200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下面简称《电子签名法》)和《电子交易条例》,对电子交易的法律问题做出相应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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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姝 《辽宁科技大学学报》2006,29(1)
以电子票据市场发展动态及<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实施为切入点,从书面形式、原件、签章、证据效力四个方面具体分析电子票据与现行<票据法>理论的冲突所在;通过对我国新近颁布的<电子签名法>进行研究,阐述了电子签名法律地位确立的现实意义;指出,可以通过扩大解释<票据法>及建立电子票据登记制度等来解决电子票据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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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票据法律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姝 《鞍山科技大学学报》2006,29(1):77-80
以电子票据市场发展动态及《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实施为切入点,从书面形式、原件、签章、证据效力四个方面具体分析电子票据与现行《票据法》理论的冲突所在;通过对我国新近颁布的《电子签名法》进行研究,阐述了电子签名法律地位确立的现实意义;指出,可以通过扩大解释《票据法》及建立电子票据登记制度等来解决电子票据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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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琳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2):40-43,75
阐述了电子签名技术的原理,并对其应用与不足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一种指纹与电子签名技术相结合的指纹电子签名技术,并用Visual C++实现了指纹电子签名系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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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电子化随着互联网的开发与利用已是一种世界性的潮流,网络银行便是电子金融化中的一种模式。自从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诞生后,网络银行得到了迅速发展,目前网络银行业务正全面取代PC银行业务。网络银行业务在突破传统银行业务理念的同时,也对传统的法律制度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与挑战,如网络银行的市场问题、网上贷款问题、税收征管问题、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等。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将会严重阻碍网络银行的发展、应用及普及。我国应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以规范其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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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被称为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的出台,开启了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大门,为网络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更为我国的网络立法与国际立法的接轨起到了示范性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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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学报》2017,(4)
运用文献资料法对我国已实施的15部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法进行分析,发现行政法的颁布实现了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依法保护,强化了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也提升了遗产的保护效果;但现有法规还存在着保护方式单一、上下位阶的法律间缺乏衔接、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充分、社会组织作为保护主体的身份界定不清晰以及权利设置不均衡的问题;为弥补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法律的不足,在加快制订地方性配套法规的同时,还应引入知识产权法和民间法来填补空白;建议通过完善地方法规来促进上、下位阶法律之间的衔接,强化保护监督机制,充分挖掘社会组织作为保护主体的潜力,并通过加强法律宣传来提高全民的保护意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