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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中旬,美国众参两院通过美国国务院授权法,其中包括制裁中国的修正案,但该法案最后被布什总统否决。很多读者来信询问美国总统为什么能否决国会已通过的法案?现作如下答复:根据美国宪法规定,国会享有“一切立法权”,总统则在立法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首先,法案需经总统签署才能成为法律。法案一旦在两院通过,便送交总统。总统有权决定签署法案还是否决法案。但是一项被总统否决的法案如果经过两院2/3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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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1960,(11)
在这一星期中,……美国立法机关一直在注意一个比较微小而比较人道的题目,那就是使那些贫困和工业衰退的地方得到新生命的问题。美国国会刚刚批准一个相对地来说比较适度的法案,拨出两亿五千一百万美元的贷款和赠款以吸引新工业到这些地区去。这个法案现在已经送到艾森豪威尔总统的加好机器油的断头台。他曾经否决了1958年国会通过的一个比这次大些的法案,如果他这次再否决这个法案,那末,上星期的投票情况说明,两院中的支持者都没有达到推翻他的否决所需要的三分之二多数。但是,如果总统想起他上次作出的否决使萧条地区的共和党候选人在1958年国会选举中遭到的损害,他也可能不这样做。今年美国选民——他们的视线由于西弗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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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帝王总统总统与国会在美国实行的三权分立中,总统与国会的关系是十分微妙的。有人称美国历史是一部总统与国会争夺权力的历史。如果总统所在的党未能在国会中占有多数席位,也就是国会为反对党所控制,那么情况更会复杂得多。 19世纪,在总统与国会的权力天平上,指针总是偏向国会一边(除了杰斐逊、杰克逊和林肯当政外)。特别是19世纪下半期,拥有立法权的国会权势更是炙手可热。美国著名宪法学权威柯文曾指出:“从1865年到1885年,立法权成为联邦政府中居支配地位的因素。”无怪乎伍德罗·威尔逊称这一时期的联邦政府为“国会政府”。“国会政府”的局面到20世纪才被打破。有人认为,这是因为出现了强有力的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任期1901—1909,以下括弧内均指任期)被称为美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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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通过678号决议后,美国总统与国会围绕战争权力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吵。总统布什坚持认为,根据惯例,作为武装部队总司令的总统有权不经国会许可而宣战。然而,国会参众两院的民主党领袖则认为,按照宪法,总统在宣战前必须得到国会批准。1月13日,美国国会两院已通过一项决议授予布什总统宣战权,从而暂时结束了这场围绕战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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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7日,美国总统里根提名威廉·伦奎斯特为美国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与总统、众议院议长、参议院多数党领袖一样,在美国,最高法院首席法官是统治集团中最有权势的人物之一。美国实行三权分立,最高法院同国会和行政当局地位平等,相互制约平衡。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上诉法院,在美国司法体系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它并不是一个“纯司法机关”,实际上只有它拥有“司法审查”权,即解释宪法的权力,被美国最高法院裁决违宪的国会或州议会立法和总统的行政法规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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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必俊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33(5):66-70
美国宪法规定美国对外战争的宣战权在国会,而不在总统.可是从宪法颁布至今,美国的100多次对外战争只有5次是国会正式宣战的,其余均为不宣而战.在历次不宣而战的对外战争中,不仅国会照样同意拨款和派兵,而且最高法院也从未判总统违宪.可见国会是否宣战是无关紧要的.美国对外战争的决策主要在于总统.即使是国会1973年通过了限制总统战争权的“战争权力决议案”,直至今日,总统在对外战争上仍然是“不宣而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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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享有压倒的优势,但没有最终的权威;联邦外交权的行使必须尽量不侵犯州的“保留权利”;新闻媒介几大巨头的作用不可小觑。两个主宰:总统与国会美国宪法将外交权完全赋予了联邦政府,在外交事务方面,各州和联邦政府很少发生冲突;其中总统及其领导的行政部门在外交事务中负有主要责任。这一点与大多数国家没有不同。不过,在外交权的法律归属方面,美国仍有其特点:第一,在总统和国会的外交权限划分上有一片不明朗的“灰色区域”,总统的外交权固然很大(宪法第二条第二款),国会的权力也不小(第一条第八款),结果,“在对外政策上,总统将享有压倒的优势,但是没有最终的权威”。事实上,围绕外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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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边核力量”计划“多边核力量”计划是美国政府一九六二年底在美英拿骚会谈中正式提出来的。美国的意图是要它的盟国把核武器交出来由它统一指挥,并且让西德军国主义染指核武器,而这支核力量的最后决定权和否决权则操在美国总统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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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美国"战争权力决议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必俊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44-46,51
美国宪法规定,宣战权在国会,武装力量的总司令为总统。制宪者的权力制衡意图是防止美国总统随意发动战争。但在宪法颁布后,总统在处理战争事务上优势强于国会。国会长期的被动地位导致了总统战争权力的扩张,越战即是总统滥用战争权力的结果。越战的惨痛教训使国会最终制定了战争权力决议案。但无论国会如何限制总统的战争权,其目的并不是要放弃超级大国的霸权,而是要使国会在美国对外战争中拥有更多的参与权和影响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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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读者提了不少有关美国总统选举的问题,现就其中一些问题简复如下: 问:美国总统的权力有多大? 答: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兼武装部队总司令.美宪法规定立法权属国会,总统应随时向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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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足轻重的“第三院”在美国,联邦最高立法机关——国会的参众两院以外,还有为数众多的院外活动集团(Lobby),作为国会的一个法定部分而存在,人们称之为国会的“第三院”。大大小小的院外活动集团的成员,是些受雇于私人或社会集团的职业说客。他们擅长于摇唇鼓舌、制造舆论,专门从事对国会议员的游说活动。他们千方百计地对议员施加压力或影响,拼凑票数,使国会的立法有利于自己所代表的集团的利益。这种游说活动受到美国宪法的承认和保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