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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各类身份犯罪,研究犯罪主体具有特殊的意义。受贿是一种身份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其特殊的犯罪形态,研究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对于把握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沿革过程,揭示沿革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问题,探讨并提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完善方法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在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沿革过程中,对其犯罪主体认识的不断深化促进着罪名的沿革与演进,国家工作人员和离职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关系密切人”及“离职国家工作人员”获得独立成为受贿犯罪主体的资格,是我国刑事立法理念的一大突破,能够更有效的控制和制裁手段愈加隐蔽的受贿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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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宗川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4,(5)
直辖以来,重庆市犯罪形势表现为公诉案件总量阶段性递减或递增、自诉案件总量持续性递减、“新生犯罪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性犯罪的犯罪率在徘徊中有所下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徘徊中呈上升之势、共同犯罪趋势日益明显、未成年犯罪保持高位态势。未来几年,重庆市有团伙组织性犯罪将有所减少、未成年犯罪将保持增长势头、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态势将进一步走高、刑事犯罪总量会有所下降、整体犯罪形势将趋于良好之趋势,相关部门应就刑事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和部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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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犯罪在当前理论界争议较多。文章从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犯罪的主体资格、犯罪构成特征、犯罪行为方式等方面进行了阐释,表明观点并说明理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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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型”共同受贿犯罪由于犯罪主体关系的特殊性,它比普通的共同受贿犯罪更具复杂性,特别是在实践中对刑法有关条款的理解和对共同犯罪理论的具体应用尚存争议,如何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与其家属具有共同受贿行为和共同受贿故意,已成为当前困惑司法实践的一个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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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一种犯罪。它不仅侵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而且也侵犯公共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因而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有关挪用公款的犯罪主体、对象和客观行为方面存在一些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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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腐败的成因及预防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其原因主要有:政治体制改革滞后遗留一些弊端;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使国家工作人员产生不良心理倾向;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制度不健全。对此应采取下预防对策: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党政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杜绝或减少国家工作人员的不良心理倾向;健全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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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哨”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利用公共权力,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足球俱乐部和广大足球观众利益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关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规定,我国足球职业联赛中的裁判可以以准国家工作人员论。“黑哨”行为符合受贿罪的犯罪主体特征,应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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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华 《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6,19(9):68-71
发生在武汉汉阳的“湖北环境污染第一案”引发人们对环境犯罪的诸多思考,文章结合湖北“环境污染第一案”探讨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认定与完善。主要是两个问题:一是仅将人身、财产作为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客体不利于及时打击环境犯罪,这也是该案尘封四年重新立案的原因,从中反映出我国环境犯罪处置的滞后性。二是如何认定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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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维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8(4):11-13
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贿,或者拥有不能说明与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财产或者支出的合法来源,或者私分国有资产或罚没财物,以及其他人员行贿、介绍贿赂的行为。贪污贿赂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直接损害了国家公务机构和公务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以及公务机构公务人员的信誉。 一、贪污贿赂罪的现状与特点 贪污贿赂自古有之,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犯罪现象,在旧中国屡禁不止。新中国成立之初,就进行了以1951年“三反”(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为代表的一系列的运动,对抑制和打击贪污贿赂犯罪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的持续增长,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经济利益的驱动几乎渗透和影响了国家政治、经济和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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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一种犯罪。它不仅侵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而且也侵犯公共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因而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有关挪用公款的犯罪主体、对象和客观行为方面存在一些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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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涉农职务犯罪中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应该结合“从事公务”的标准来认定,包括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村党支部工作人员和村经济合作社工作人员,该种犯罪在客观方面的认定可以结合挪用公款罪的三种形态、特定公物与一般公物的不同、共同犯罪和数罪并罚等问题进行探讨。他们不是在“从事公务”时实施的犯罪行为将构成挪用资金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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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犯罪又称为危害环境犯罪、公害犯罪。“环境犯罪”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说法,但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环境犯罪“概念的内涵、外廷都不尽相同。它的范围取决于环境刑事立法的具体规定、理论实务以及广狭之分等。在我国刑法规定环境犯罪作为一类犯罪的统称,是一个综合性的犯罪类别,包括污染环境方面的犯罪,也包括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目前,环境犯罪这种新型的犯罪类别,在各国的司法实践中,认识不断提高,理论逐步深化,环境犯罪法律日趋健全,环境犯罪被害人引起了犯罪学家的关注,也极大地丰富了犯罪被害人学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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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平 《大众科学.科学研究与实践》2008,(1)
国家工作人员是我国《刑法》对一类特殊犯罪主体的称谓。由于其职务的特殊性,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实施一般主体所不能实施的职务犯罪。我国《刑法》对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职务犯罪,根据其身份的不同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为了保障《刑法》的正确实施,应当根据法理学和刑法理论对《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重新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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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关于妨害公务罪犯罪对象的规定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从宪法、刑法角度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本质来看,人大代表应当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除基层以外的各级机关中从事公务人员应当划归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第4款中"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应当改为"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较为合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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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应立足于我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从刑法理论的角度对“从事公务”、“国家机关”范围、“委派”以及“准国家工作人员”等问题进行探讨。进一步明确“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应完善相关立法,具体包括四个方面:其一,明确相关概念;其二,明确界定标准;其三,明确“委派”的涵义;其四,明确“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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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一种职务犯罪,其"权钱交易"的本质,严重损害着国家肌体的健康,历来是我国司法机关重点查处的犯罪之一。近年来,随着对受贿犯罪案件查处力度的加大,笔者从受贿案件证据的特点入手,提出自己对受贿犯罪特殊证据规则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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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识社会背景下的立法原则——《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五十三条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法中,针对侵犯名誉权的罪名主要有两个:诽谤罪与侮辱罪。刑法并没有将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不过,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中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履行公务或者提供服务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或者以窃取、收买等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体现了对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因此,有人认为将“人肉搜索”行为在刑法中予以规范未尝不可。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