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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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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宋初沿袭汉唐以来对少数民族实行的羁縻政策,在壮族聚居的桂西地区,“因其疆域,参唐制,分析其种落,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峒,凡五十余所。推其雄长者为首领,籍其民为壮丁,以藩篱内郡,障防外蛮。……其酋皆世袭,……有知州、权州、监州、知县、知峒”等土官(见《桂海虞衡志》),从而建立了土官制度。对于宋  相似文献   

2.
胡淑 《科技咨询导报》2009,(2):207-208,210
明清时期是云南土司制度施行的重要时期,封建中央王朝针对滇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滇东南设置土职、任用世袭土司对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统治的政治制度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3.
土司制度论     
“土官”与“土司”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官”一词是自古以来就有的词语,宋代开始成为统治少数民族的官职、官员的称呼。“土司”一词的原意是指统治少数民族的官府衙门,明代嘉靖年间开始出现。“土司”分为文武两个系统。明代中叶以后“土官”与“土司”被混同了起来。土司制度是以设置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行政机关——土司为中心而实施间接统治的政治体制,因此它不应称为“土官制度“,而应称为“土司制度”。  相似文献   

4.
军府制是我国历代中央王朝统治西域采用的主要的统治方式。伊犁将军的设置标志着清朝在新疆军府统治的建立,而乾隆在新疆实行的军府统治与历代中央王朝在这一地区实行的军府统治其侧重点有所不同。历代中央王朝在西域的统治中心多数设在南疆,乾隆则将其设在北疆。历史发展证明其意义是深远的。  相似文献   

5.
大理地区土司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区域分封民族首领世袭官职以行使国家主权的政治制度叫土司制。这种制度作为我们多民族国家整体内的特殊政权形式经历了阶级社会的漫长途程。综观历代帝王要求得统治地位的巩固,没有不借重“土流兼治”、“以夷制夷”为其施政方针的。王朝嬗递,土司制并不取缔,只是改换一下名目而已。为此,研究土司制无疑是民族史、地方史的重要课题,本文试图对大理地区的这个问题作一次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6.
卓尼土司与中央王朝的关系非常紧密,各代土司均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和中央王朝保持友好和建立臣属关系的同时,发展壮大了自己。文章试图从历代土司与中央王朝建立各种关系的过程入手,研究卓尼土司制度在这一地区发展壮大、长盛不衰的历史和原因,说明卓尼历代土司的见识和胆略,能以大局为重,定位准确。  相似文献   

7.
藏族的历史特性造就了藏区的教育传统主要是寺院教育,但在和内地交往过程中,明清中央王朝为了强化对土司地区的统治,采取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推行儒学教育。从中央王朝推行的教育措施、教育类型、教育特点等方面看,在明清时期藏族土司地区的儒学教育都得到较好的发展,并逐渐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教学体系。  相似文献   

8.
广西壮族地区的土司制度大约开始于北宋时期,历时千年,是壮族发展史上非常重要的阶段。而土司职官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巩固统治,便组建自己的武装。称之为“土兵”,以便安土保境。这些土兵亦兵亦农,闲时耕田种地积蓄粮草,战时服从官府和土司的征调。土司的这种军事制度完全是当时特定环境下的产物,它对壮族武术的影响无论是表现形式、技击原理还是兵法战术思想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当时又是中原武术和各民族武术的融合时期,武术得到了空前的大发展,这对壮族武术流派的形成与发展,影响是巨大的。  相似文献   

9.
明代桂西土司地区的赋税之征有别于流官区,嘉靖以前,并无确切证据表明土司辖区如流官区般推行了里甲制。同时,桂西土司的内部组织结构亦有别于内地,其以"城头/村"作为基层单位,土官土目直接管领部民,部民亦兵亦民,当国家征调时,土官土目按"田"派兵,部民自备粮饷出征。朝廷对部民土兵无直接管理权,不过,却通过掌握土官官职的授予而有效地控制了土官,土官也愿意让渡兵力获取朝廷支持而稳固其统治。  相似文献   

10.
壮族土司制度起源于汉、唐时期的羁縻制度。壮族土司制度在历史上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但发展到明朝中期已经日益腐朽没落,改土归流政策势在必行。清初的改土归流对壮族的政治、经济、文化都造成极大的影响。研究清政府对壮族地区的改土归流政策及其对壮族人民的影响,有利于对壮族的历史和现在的发展有更好地认识,还可以以史为鉴,为当代的民族政策服务。  相似文献   

11.
从各个历史时期绘画发展的状况看,云南壮族绘画史可以分成四个阶段:其一,原始氏族部落时期“濮越”的绘画,这是云南壮族绘画艺术的萌芽时期,作品具有原始简朴的艺术特征;其二,句町国时期“濮僚”的绘画,这是壮族绘画艺术的成熟时期,作品具有精美娴熟的艺术风格;其三,土官、土司统治时期“濮侬”、“濮衣”和“濮傣”的绘画,这是壮族绘画艺术的发展时期,作品具有敦厚神秘的艺术特质;其四,近、现代的绘画,这是壮族绘画的融合时期,作品具有丰富多彩的艺术倾向,反映了壮族绘画与其他民族文化艺术的交流与融合。  相似文献   

12.
通过对明清时期广西桂林府永宁州土司的设置与裁撤过程的分析,指出其过程与国家治策息息相关,并与地方社会的发展变迁相一致,由此希望进一步认识土司在帝国制度体系中的位置以及地方政治与社会中的影响。  相似文献   

13.
元明清时期是西南边疆与中央关系构建整合步入正常化轨道的重要战略期。三代封建统治者对建构整合西南边疆与中央的关系十分重视,采取了多种举措来加强对西南边疆的控制,试图加快西南边疆与内地的一体化进程,如在政治上实行内地化管理体制,在民族地区则稍加变通。在唐宋羁縻之治的基础上,元代实行土官土司制度,明朝发展为土司制度,并进一步完善;清初继承明代的做法,对土司制度更加严格、规范,并适应形势发展适时改土归流,同时与边疆割据行为进行坚决斗争。封建中央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西南边疆成为帝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西南边疆与内地交通联系的畅通,为封建王朝中央整合与西南边疆之关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4.
曾经先后被越南和法国占领的广西金龙峒位于中越边境,在历史上受土司统治。文献与田野资料表明金龙峒土司是农姓的壮族土巡检司。金龙峒土司和广西腹地壮族土司一样,也经过了从监贰到弹压,再到最后改土归流的过程。从越南岱族土司的视角去研究金龙峒土司也将是一种宝贵的尝试。  相似文献   

15.
滇西地处西南边疆,自然地理环境独特,为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央王朝在该地较早地推行了土司制度.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地理位置的特别、民族分布的现实、历史沉淀的作用使滇西土司制度形成了独具的特点.独具特色的滇西土司制度对该地区的历史与现实产生了深刻影响.  相似文献   

16.
清代嘉绒地区土司的婚姻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嘉绒藏族在清代受土司统治,中央王朝在嘉绒地区分封了18个土司,这18个土司之间有着错综复杂的婚姻关系,导致嘉绒土司婚姻复杂性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嘉绒藏族土司的婚姻受嘉绒藏族婚姻习俗的制约,另一方面是因为嘉绒土司的婚姻是土司之间社会关系网络建构的一个手段,土司通过婚姻的选择来达到政治上的目的。本从嘉绒土司婚姻对象的选择入手,对嘉绒土司的婚姻与土司之间社会关系网落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通过分析广西大新县改土归流前田地买卖、典当契约 ,认为壮族土司地区田地权利转让的原因主要是为了救饥和还债 ,转让者主要是贫困的农民而不是土官 ,否认了以往盛行的改土归流前土官大量出售田地之说 ;田地权利转让程序受汉族地区的立帐问邻和订立契约制的深刻影响 ;田地权利转让价格受田地的质量、位置、性质及转让原因、政治局势等多种因素影响  相似文献   

18.
当代壮族的聚启区与历史上实行壮族土司制度的区域是一致的。壮族土司文化之歌圩文化、社庙文化、审美文化、建筑文化、山水文化各有特点,可以将其打造成为广西3个旅游文化圈过渡地带中最闪亮的一环。  相似文献   

19.
唐代西域地方行政管理体系中的“北庭类型”,指唐王朝在北庭地区以正州县治编户百姓、以羁縻府州领诸蕃部落的二元行政管理体制。追溯这一管理体制的形成过程,有助于深入理解该地区人群构成的结构性差异,及唐王朝对该地区人群管理方式的差别。“北庭类型”有别于西州、伊州的正州县制度和四镇地区的羁縻府州制度,是两种制度类型的组合。同时,其与边州都督、都护的行政管理体制具有一致的结构性特征,二元行政管理体制在边地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其实质是唐王朝在帝国范围内以正州县治编户齐民、以羁縻府州领诸种蕃胡的二元管理制度在沿边地区的实施。总之,“北庭类型”是唐王朝因地制宜的地方行政治理体制,对于维护边疆社会稳定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在考证董卜韩胡土司几个实际问题的基础上研究了明代藏区土司和中央政府的政治关系。认为一批实力较大或地处偏远的土司虽然作为中央王朝治理边疆的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为安边守疆,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他们往往对抗中央王朝,和中央政府在中国政治舞台上基本上处于一种冲击与回应的政治博弈状态。中央统治者对土司蛮夷与边吏二元价值体系下的政治思维,使土司集团始终处于中央王朝统治者政治视野中的政治边缘和对土司的歧视与不信任并存的状态。腐败的吏治不仅影响了中央政府在土司心目中的形象,而且也激化了中央政府与土司的矛盾,使国家化解这种矛盾的各项措施成了加剧这种矛盾的催化剂,也使国家在化解这种矛盾过程当中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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