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本文以法理学的观点,对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念、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等作了论述,同时提出对消防法规应作广义的理解,认为如果发生的严重后果是由行为人的消防违法行为所引起,但这一消防违法行为并没有被消防监督机构发现并通知其改正,那么行为人的消防违法行为与由它所引起的严重后果之间就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因而不能追究其本罪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2.
本文以法理学的观点,对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念、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等作了论述,同时提出对消防法规应作广义的理解,认为如果发生的严重后果是由行为人的消防违法行为所引起,但这一消防违法行为并没有被消防监督机构发现并通知其改正,那么行为人的消防违法行为与由它所引起的严重后果之间就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因而不能追究其本罪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3.
周玉文 《温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6):84-89
2006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六)》对重大责任事故罪进行了重大修改。该罪犯罪主体是一切参与到生产、作业中的人员,犯罪客体是生产、作业中的公共安全,犯罪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对具体生产、作业领域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惩罚之一。 相似文献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并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下发座谈会纪要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参照执行,这样一来,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犯罪案件时可以依据座谈会纪要,座谈会纪要也就具有了与刑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同等的法律效力。这种现象的出现,是不正常的,是与我国刑事法治原则相违背的。座谈会纪要中关于挪用公款罪几个问题的处理意见,有类推定罪的嫌疑,并违反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将危险驾驶入罪。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定罪,改变了"肇事后再处罚"的方式,将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的规制正式法律化。但在司法实践中,其规定存在着不足。该文讨论了危险驾驶罪发生的原因、主要特点以及办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危险驾驶罪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6.
7.
论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七)规定的新罪名。组织行为的对象只要未满十八周岁即可,年龄不应该有下限要求,组织残疾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的也应该规定为该罪;组织未成年人从事的活动应包括一切"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不能将其仅理解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精神病人或者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实施的有严重危害后果之行为,当然属于本罪组织行为的内容;本罪与那些把未成年人当成工具实施的犯罪之间是法条竞合或者想象竞合的关系;本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复杂客体,建议将本罪规定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 相似文献
8.
8月25日,递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的草案中正式新增了“传销罪”(草案规定: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草案并规定了传销行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相似文献
9.
2000牟3月15日,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下文简称《立法法》),这对于规范我国立法行为,制止立法混乱现象,提高立法质量,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法律体系有眷十分重要的意义。时隔两牟,国家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下文简称《规定》)。将《规定》与《立法法》对照分析,发现存在三个问题,即越权立法、下位法违反上位法和规定内客不适当(不合理)。本文主要围绕这三个问题,展开评述。 相似文献
10.
李林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23(4):84-86,90
我国刑法对洗钱行为的打击是通过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等惩罚方式实现的。这与我国刑法的立法体制相符。我国刑法打击洗钱的立法规定并不违反引渡中的双重犯罪原则,也不违背国际条约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长春师范学院学报》1994,(3)
腐败现象的存在和蔓延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我们必须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惩治。然而,就现行刑法来看有诸多不利之处,为此,对现行刑法中的条款要进行调整,要在刑法中设立违反职责罪,要明确限定国家工作人员犯罪主体的范围,完善受贿罪的有关规定,设立滥用职权罪,并要排除种种干扰使司法机关能够独立行使职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惩治腐败。 相似文献
12.
<刑法>部分条款对偷税罪的认定存在争议,给涉税案件处理带来不便.该文通过研究偷税罪认定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建议对<刑法>规定的偷税罪缺陷进行弥补,以减少实际工作对该罪认定产生歧义,导致影响法律贯彻执行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13.
《潍坊学院学报》2018,(5):70-73
2015年8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284条后增加一条,作为284条之一,规定了四类考试作弊犯罪,首次运用刑法对考试作弊行为进行规制和处罚。但刑法的制定与司法适用之间仍然存在一个法律人主观意识的能动过程,加之我国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考试法,对诸如"国家考试"、"组织作弊"等法条表述缺乏一个权威、统一的界定。本文着眼于组织考试作弊罪这一司法实践中认定较多、争议也较多的考试作弊犯罪,针对组织考试作弊罪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分歧的几方面,如"国家考试"的认定、"法律规定"的理解、"组织作弊"行为司法层面的认定等问题进行分析和厘清,以期对司法工作者正确理解、适用该罪名提供思路。 相似文献
1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不应当一律认定为无效合同,而应当区分是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还是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只有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但要在法律实务中区分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作出准确判断却有一定难度。如何在理论上把握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的内容,明辨两者的区别和联系,是法律工作者必须厘清和明了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企业破产法》明确违反破产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须承担刑事责任,但目前我国刑法只确定了虚假破产罪,对其他破产犯罪罪名未涉及。破产犯罪罪名体系的确定对惩治破产犯罪行为是十分必要的。结合破产法的规定主要可确定虚假破产罪、渎职导致破产罪、管理人玩忽职守罪、违反说明义务罪、违反提交义务罪、逃避破产清算罪、第三人的欺诈破产罪、逃避破产清算罪、过失破产罪等罪名。 相似文献
16.
17.
论知识社会背景下的立法原则——《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五十三条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法中,针对侵犯名誉权的罪名主要有两个:诽谤罪与侮辱罪。刑法并没有将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不过,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中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履行公务或者提供服务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或者以窃取、收买等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体现了对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因此,有人认为将“人肉搜索”行为在刑法中予以规范未尝不可。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19.
我国刑法规定的报复陷害罪对于确保公民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的行使,不受压制和报复,监督国家工作人员严守职责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从报复陷害罪的法律渊源入手来评析新刑法对于报复陷害罪的法益、主体范围认定、罪数问题以及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