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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打击传销,防微杜渐。重庆市工商局正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多管齐下,努力将重庆打造成为真正的无传销城市。2014年10月15日,重庆市工商局在永川区文理学院组织开展大规模"防范传销进校园"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传咨询、有奖知识问答等方式,宣传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揭露传销活动社会危害,提高学生群体传销防范能力。之所以将活动地点选在重庆市永川区,是重庆市工商局深思熟虑的结果。永川是重庆市职业教育基地,该地区有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20所,在校学生数量达12万人。在永川举办"防范传销进校园"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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捣毁传销窝点196个,查处传销行政案件19件,联合公安机关破获传销刑事案件1 18件,查处了包括“1040工程”、“明明商”、“重庆富行”等在内的重大传销案件.2014年,重庆市工商局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传销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活动中成效卓著.
打好宣传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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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的部署,全国各地打击传销的捷报频传,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有效遏制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发展蔓延势头,进一步提高了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为中国直销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更加优越的社会环境,这是值得庆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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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记者相继看到,一个名叫“斐贝国际”的公司在很多地方因为涉嫌传销而被查处;但另一方面,这家公司的经销商却继续在其他地方打着“帮助百万女性实现创业梦想”的口号,高调地做着各种推广和宣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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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7年第一个传销部门规章《传销管理办法》当中,对“传销活动参加人”使用了“传销员”这个称谓,这是符合行业惯例的。从此,“传销员”成为一个正式的法律称谓,传销员依法传销受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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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政府积极组织打击传销并屡屡破获大案的时候,一个很现寮的问题又冒了出来——传销受害者的经济利益究竟要不要保护?
一些声音是,传销违法,参与者咎由自取,没有资格谈赔偿;另一些声音是,传销受害者不同于传销组织者,应当区别对待。本刊特邀请部分法学专家和业界观察人士,对此各抒己见。[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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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次传销是直销方式中最主要的形式,它以销结网,以网促销,具有高效率和高效益两大基本特征,然而,由于一些不法经销者的非法运作,严重损害了国家,传销商和消费者的利益,必须认真识辨与防范,本文在对多层次传销科学定义的基础上,揭示了正当的多层次传销与不正当多层次传销的区别,并在分析现行多层次传销活动中主要问题的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以使这种营销方式能被我国企业正确运用,并起到推动企业经济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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